第一章 花色倾城

北城以北 余慧迪 第1页,共2页

在文心兰尚且年轻的时候,我的意思是,在她尚存一颗少女之心时,她是爱美的,也热爱一切美的事物。比如街头五块钱一支对于她来说尚属奢侈品的玫瑰,比如朴素但是效果还不差的口红,比如在上世纪末红得一塌糊涂的四大天王。她毕业工作后领的第一份薪水,既不是用来买营养品给父母,也不是存到银行里,而是买了一件时髦的羊毛大衣。在年代久远的港产片和vcd里明星们矫情做作的mv中,关之琳张敏之类的大美人就常常穿着现在看来既无线条也不美观的男装大衣,却依旧娉娉婷婷丰姿绰约。二十岁出头的文心兰的照片我是看过的,齐肩的黑发油亮顺直,素面朝天但是微微含笑,穿着外婆打的毛衣在树下看书,青涩得无可救药。

彼时她刚刚结束实习期,分配到县城中心人民医院当一名小护士。当时的北城有过一段轰轰烈烈的佳话,一时间脍炙人口无人不知。人民医院有位远近驰名的护士,唤作叶倾蝶。此女从钟灵毓秀的广西桂林调来,在当时又陈旧又落后的北城一出现,仿佛一朵国色天香的白牡丹照亮了灰蒙蒙的黄历。霎时惊为天人,即被捧作医院的院花。二三十岁的小伙子们突然间身体好像都不如以前健壮如牛了,动不动就感冒喉痛的,齐齐挤到医院排队挂号,一双正常的眼睛也变成了斜视。

关于叶倾蝶的花容月貌,我是一直未尝有幸得见。但如今北城四五十岁的男男女女们,说起叶倾蝶,依旧是啧啧称奇的语气和一点点遗憾的表情。你看,叶倾蝶死了也有十几年,她的芳名还常常被北城人挂在嘴边,念念不忘。这在见异思迁见利忘义的北城来说,倒是很令人惊奇的。

小城里的名人叶倾蝶,一生仰慕者无数,追求者无数,人人跟在她后面眼巴巴地等着看鲜花的最终归宿。幸而发生没有人老花谢的憾事,也没有插在牛粪上以满足人们恶毒的不良居心,叶小姐几乎没有怎么费劲也没有费脑筋,轻轻捻指就挑中了号称北城第一黄金王老五的花斌。

在叶倾蝶没有成为北城的传奇人物之前,花斌可是早几年就闻名遐迩,不仅在小城里,就连市上、乃至省里,多多少少也知道有个文武双全的才子花斌,在北城政府机关上班,终日喝喝小茶唱唱小曲玩玩乐器,“游手好闲”地捧得了一个又一个奖杯。上级领导把他养在单位里,就好像用个笼子养了只金丝雀,佳节假日来了雅兴,唤他出来唱几曲,众人乐呵乐呵,也就赏点儿外快。但是此人不稀罕传统才子的所谓文人傲骨,反而能屈能伸,没有应酬时就待在家里,弹了琵琶拨吉他,自己动手写谱再用钢琴伴奏,自己填词还要配上一幅国画用正楷小字把词抄在上面,没事吹着口琴逗小鸟,篮球乒乓、排球单车一样也不含糊。

关于这么一位才华出众的奇男子,叶倾蝶是难免会听到些赞词的,也有好事之徒开玩笑起哄。但是早些时候郎也无意妾也无心,花斌恰是不光会玩还会养生的男子,自小就没进过几回医院。所以好长一段时间是才子佳人天各一方,留着一大帮旁观者干凑热闹白着急。

说来不巧,凭着北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发展程度,经济之疲软、生活水平之落后可想而知。多半是男人们自己买来酒曲,嗓子痒了就喝自己泡的药酒解馋。像花斌这般活得潇潇洒洒的人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唱歌唱累了,上街买白干去。那一次他喝得有点高,雅兴上来了就铺纸作画,狼毫没扫几笔,眼睛竟越来越痒,还伴着尖锐的痛感。没多久,两只眼睛都看不见了。原是误喝掺了甲醇的假酒。

急救车载着花斌到医院的时候,是文心兰前去接的病人。两个男医生轻易把花斌抱上了医院的病床,即使疼痛如斯,才子依旧死守才子的风度,不乱动也不叫嚷,只安静睡在雪白的被单上,额上大汗如豆,眼睛死闭,嘴唇紧抿。文心兰看着,心中产生了一些恐惧,觉得他就像个活死人。但是伴随着害怕的,还有隐隐的一丝好奇、紧张和窥探欲。初出茅庐的文心兰哪里见过这阵势,居然,面对着一个命悬一线的病人,就僵在了那里。

两个医生心急火燎,一转头向值班室望去,下意识地就喊出:“叶倾蝶!快过来帮忙!”

一身纯白护士服的叶倾蝶从值班室匆匆忙忙跑出,敷毛巾、量体温、测血压、输液一气呵成,又协助把救护车推至急诊室,才返回到值班室来,嗔怪地问:“兰妹,你怎么回事?”

文心兰一阵语塞,语焉不详。而后叶倾蝶在替病人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才得知,病床上那个镇定自若的男子就是大名鼎鼎的花斌,心中便一阵钦佩。再说花斌虽是眼睛看不见,心思细腻如他,也捕捉到了照顾自己的护士那份小心细腻。一来二往,二人自然而然地熟悉起来。

可想而知,花斌在手术后拆下纱布时面对叶倾蝶的容颜有多么惊讶。不到半年两人确定了关系,次年春天,花斌带了八种乐器在医院疗养大楼下面的花坪里自弹自唱了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引得无数小护士注目。叶倾蝶当天刚好在手术室照顾病人,连续十几个小时没有合眼,带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和两只血红的眼睛在楼顶上观望。花斌在下面大声喊她的名字,然后开始唱高潮,还飙出了海豚音。只听得嘣嘣嘣嘣嘣嘣六声,琴弦尽断。花斌似傻眼,一个劲地摇他的琴,又是打又是敲的,还把脸贴到音箱面前那个大洞上望啊望,过一会,手指伸进去,掏出一个粉红色的小盒子出来。

护士和观望的病人开始尖叫,倒好像被求婚的是她们自己般激动万分。反观叶倾蝶,仿佛已经经历够了这种事情,懒洋洋地伸出手,就像在市场上接过找的零钱一样平常。花斌自己陶醉在巨大的幸福里面,不休止地追问一句:“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唔,还好,就是有点累。”说着她转身往回走,伸出一只手来抓了抓头发,一只手轻轻擦了擦自己的脸,不管不顾后面呆滞的众人。她径自走到办公室里,接了一杯白开水,一口气喝了大半杯。文心兰刚好这时候走进来,看到她拿杯子的手,尖叫了一声。

“你手上的那是什么?”

叶倾蝶几乎无知觉地放下手来看了无名指一眼,然后继续喝水。“戒指。”她说。

“那你怎么那么平静啊啊啊!”喜悦如其他小护士,已经欢欣若狂。昔日貌美如花名冠全城的叶倾蝶今天终可出嫁,一方面是真心地为这对璧人感到喜悦激动,另一方面,也为自己心仪的那位暗暗舒了口气。

花斌叶倾蝶成婚那日,酒筵其实只很小型,只是围观来凑热闹的人太多,连地方有头有脸的人也来了几批,最后花斌不得不补办桌席宴请大家。叶倾蝶换了一套西式婚纱和中式的旗袍,款式简单但是剪裁得体,据说出自她新婚丈夫之手。在新郎向大家敬酒的时候,他满面红光,一口吞下大半白酒,热泪盈眶地对大家说:“我觉得吧,我好像从来抓不住她。幸好,她现在总算肯停留在我这,给我短暂的欢欣。”

四下一片寂静。叶倾蝶漫不经心地转着手中的金镯子,弄出丁零当啷的声响。宾客们悄悄地对望一个眼神——他们感情出问题了?不是吧?

文心兰是当日婚礼的伴娘。在他们的结婚当日的相片中,文心兰紧紧站在叶倾蝶后面,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眼神不知在看新郎还是在看新娘,一张脸也说不上是喜悦还是紧张。总之,她好像只是偶然路过了一场全城瞩目的婚礼,普通而又唐突,唐突又不显眼,简直莫名其妙。后面她觉得,出现在叶倾蝶身边就是一种错误。那样的婚姻不可能是属于她的,即使出现在上面,也只能是一种错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