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今天的夕阳真美,对不对?这里一向是最好的观赏地点。”我转过身,看见一个高瘦的男人,比我祖父还高许多,或许也比祖父瘦。他戴着一顶阔边扁呢帽,雪白的头发垂至肩膀,满是皱纹的脸干净无须,肤色偏深,有一双过于年轻的湛蓝眼睛。他穿着卡其工作服,没有穿衬衫,手臂与胸膛也晒得黑黑的。工作服从膝盖以下缠着绑腿布,直到袜子与结实的登山靴上方。他背后绑着一个大型帆布袋,里头伸出一株高出他头顶约三英尺的仙人掌,深绿色的皮上插满了危险的棘刺。左手则握着一台看起来很好玩的相机,相机皮带挂在脖子上。

“请你千万不要介意,我拍了你的照片。别的时候我不会这么做,那不礼貌。但是因为你的表情,没错,最重要的就是表情。没有表情的话,人类只是一大块肉而已。我猜你有困难,是吗?”

他说话的时候我匆忙站起来,有点胆怯,从一块岩石上俯视他。我站的地方比他高了整整六英尺。他对我,甚至是对石头,对天空做了一个手势。

“我称这张照片为‘岩石上的男孩’。”他停下来,歪着头,“我想这名字不错,你答应了,对吧?”我点点头,他看来很满意,放开相机让它自然地垂在胸前,对我伸出手来。他站的地方太远了,我们的手碰不到,可我还是伸出手来,我们一起对空握了握手。这样的自我介绍似乎很完美。“冯佛伦丁,冯佛伦丁教授。”他收手,生硬地对我微微鞠了鞠躬。

“皮凯。”我说,同时收回手。他的友善态度颇具感染力,举止并不透露出高傲。最棒的是,我从他说的话里听不出有什么言外之意。

“皮凯,皮——凯?我喜欢这个名字,发音很悦耳,我想这是不错的音乐家名字。”他抬头斜眼看着我,思考着,然后深吸一口气,仿佛下了什么重大的决定。“皮凯,我想我们可以当朋友。”他说。

“为什么仙人掌的刺不会刺到你的背?”那个帆布袋材料太轻薄了,根本无法挡住可怕的三英寸长针。

“哈!皮凯,这是个好问题。我给你个机会想一想,不然你就得受罚。”

“你先把仙人掌在袋子里那部分的针都拿起来了。”

“对,有可能,这答案很好。”他缓缓摇头,“但是不对,皮凯,很抱歉,你得先受罚,之后再让你猜。”他压着自己脸颊。“让我想想……对了!我知道我们可以怎么办,你得跟我一样,手这样——”他把手放在屁股上,“我们一起单脚站着然后说:‘无论发生什么坏事,从今天起我再也不伤心了,一定要的啦!’”

我站在岩石上,手放在屁股上单脚平衡站立,但每次我要说的时候就大笑不止,然后失去平衡。我们很快笑到几乎失去控制。我站在岩石上,冯佛伦丁教授在下面的地上跳来跳去,用手拍打大腿,仙人掌像个绿色婴儿一样攀在他背上。我可以顺利说出前面的部分,但是最后那句“一定要的啦”显然夸张了一点,我老是乐不可支地笑翻过去。

笑得筋疲力尽后,冯佛伦丁教授从工作服口袋里拿出一条红色印花大手帕擦眼睛。“我的英语不太妙,对不对?”他要我下去坐在他身旁,“来,不罚了,太危险了,说不定这次我会笑死。来吧,皮凯,我给你看个秘密。”他拇指往后一甩,指着仙人掌说:“不过你得先对我背上搭便车的这个刺刺绿朋友自我介绍一下。”

我爬下石头来到他旁边。“皮凯,这是大角大戟sup(学名euphorbiagrandicornis,大戟科多肉植物,原产南非,别名麒麟冠、龙骨冠等。)/sup,它是非常害羞的仙人掌,在这一带很难发现呢。”

“哈啰。”我对仙人掌打招呼,不太知道还要说什么。

“好,现在你已经自我介绍了,可以来看看为什么大角大戟先生没有抓伤我的背。”我走到他身后,往帆布袋中一看。里头有把折叠式的铁锹,仙人掌的根部则包在麻布里,用一条粗绳绑起来。冯佛伦丁教授背部那一侧的帆布包是厚皮制的,长针穿不过去。“还算聪明吧,哈?”他嬉笑。

“啊!如果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猜得到。”我说,马上说服自己事情一定是这样。

“是,当然!事后诸葛很容易嘛。”

“真的,冯佛伦丁教授先生,我想我可能猜得出来。”我抗议道,急于表现给他看。

“好吧!那么我再给你一次机会。教授不一定是个先生,但先生可以是个教授。回答我这个问题,小聪明先生?”

我坐在一颗小石头上想找出答案,马上便知道他又考倒我了,感到心一沉。一开始我只是以为他的名字有点不寻常,像我自己的名字“皮凯”一样,我从来没听过有人名字叫作“教授”。但是话说回来,我也是唯一一个我认识的叫作“皮凯”的人,凭什么说人家?

“我放弃了,先生,”我说,觉得自己很笨,“教授是什么?”他已经把身后的帆布袋放下来,又把相机握在手中。

“皮凯,我的朋友,你是个天才!看看你坐的这颗石头下面有什么,这是小斑芦荟sup(学名aloemicrostigma,日光兰科芦荟属,是南非常见的开花芦荟植物。)/sup!”我站起来,跟他一起跪下往石头底下看。岩石底的草丛中长着一小丛有细小斑点的芦荟,那芦荟不比两先令大多少,就算很靠近也很难看见。如果眼睛没有受过训练,根本看不见。老人把杂草拨向一边,平趴在地上,将相机对着那株多汁的小植物,身后的夕阳让植物沐浴在一片亮红里。“光线很完美,我得快点儿才行。”他握着相机的手因兴奋而颤动。最后他按下快门,缓缓站起来,从工作服里拿出一把约瑟夫罗杰刀,用小刀割下四株芦荟,原处还留有两倍以上数量的芦荟。他把那株小植物拿给我看。“太好了,皮凯,虽然小但很完美,这是我们友谊的好彩头。”

我得说,我并不觉得太稀奇,不过他很快乐我就很高兴。“你还没跟我说教授是什么。”

他用大手巾小心地把芦荟包起来,放进帆布袋里,然后背起袋子。“你很专心,皮凯,我喜欢这样。教授是什么?这是个好问题。”他站在那儿看着即将逝去的夕阳。“教授是个喝了太多威士忌的人,曾经很会弹贝多芬、勃拉姆斯、莫扎特,非正式场合时甚至也弹弹肖邦。这人可以在维也纳、莱比锡、华沙和布达佩斯等地得到莫大尊荣,对了,还有一次在伦敦。”他耸耸肩。“但教授也是一个不再受小女孩尊敬的人,尽管小女孩连《筷子曲》sup(是首耳熟能详的简易钢琴圆舞曲,常是钢琴初学者弹的第一首曲子。)/sup都弹不好。”

我看得出来他之前高亢的情绪产生了变化,脑子里不知正想着什么。然而转瞬间,他的双眼又闪烁起来。“教授是老师,皮凯,我很荣幸自己是个音乐老师。”他把手搭在我肩上。这是他第一次碰我,感觉自然而友善,就像跟其他孩子玩的时候会碰到一样。“你可以叫我老博。你知道,我也是音乐博士,这是同一件事。我太老,你太小,我们不要这么‘先生’来‘教授’去的,不需要躲在这么无足轻重的头衔后面。就是皮凯跟老博,我想,这决定不错吧?”

我点头同意。然而我太害羞,无法大声说出那个词。他看出我退缩。“皮凯,我叫什么名字呀?”他随口一问。

“老博。”我胆怯地回答。至此之前,哈皮是唯一一个让我能亲昵称呼的成年人,我觉得有点可怕。

“一点也没错!满分十分我给你十一分,一定要的啦!”他说,我们大笑起来。

很快地,夕阳从灌木草原落下,我们赶紧下了山坡,小石头从前方滚落,我们想赶在天黑之前跑回家。下方第一道灯光亮起,烟囱开始吐烟,疲倦的仆人替白人主人准备晚餐,之后还得洗碗擦碟,最后才能回到自己的家。

“原来你是住在英式玫瑰花园里的小朋友。”我们到达一排阴暗的桑葚树时,老博说,“很快我会带你去参观我的仙人掌花园。”虽然天色太黑我看不见他的脸,但可以感觉出他在微笑。“我的好朋友皮凯,我们会再见面的。”他轻轻碰我一下。我看着他高大而摇晃的身影,背着高出他头顶的大角大戟,往黑暗中去了。

“再见,老博!”我说,然后又喊,“还有大角大戟跟小斑芦荟!”

老人在黑暗中回头:“真厉害,皮凯,一定要的啦!”

大角大戟。我在脑袋里重复几次这名字,一棵傻傻的带刺老仙人掌居然有个这么大气的名字,我试想了一下,一个拳击手取这名字不知会如何,但马上就觉得不行。大角大戟这名字绝对不适合下一个轻中量级世界冠军。

我进了厨房,达和迪眼神回避地说:“小主人,女主人要见你。”然后迪看着我,眼神透着绝望。达走过来伸手碰碰我。

“我们在你床底那个夜壶里放了一些食物。”她嗫嚅说,然后两个人手拉着手,焦虑地低声啜泣,生怕此事被发现。

我来到母亲的裁缝间,敲了敲门。“进来。”她抬头说,我正好进门。然后她俯身向缝纫机,踩着电动踏板,又缝了好一会儿。

当然,她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接受审问与惩罚的老手。而我今天在山丘上转眼成长,现在要从我嘴里问出什么来是不可能的事。我是一个宁死不屈的家伙。

过了一会儿她停下来,拿下眼镜,用拇指与食指揉着鼻尖,深深叹了一口气。“你伤了我的心,也深深伤了主的心。”最后她说道,“难道你不了解主爱你吗?”她不等我回答又接着说:“圣诗上说,谁从我孩子头上拔走一根发,就如同对我做一样。”

我从匹可·伯查那儿听过同样的话,这让我肯定了自己对主的看法。匹可·伯查、我母亲与穆佛瑞牧师三人都为同一个人工作。

我母亲继续说道:“今天下午我向主默祷时,他对我说话。你不会挨打,但是他不可被嘲弄,所以你现在马上回房间去,不准吃晚餐。”

“是的,母亲。”我转身要走。

“等一下!你还没有为你的举止向我道歉。”她的眼睛突然显得愤怒而锐利。

我低下头,就像面对梅富时经常做的样子。“对不起,母亲。”

“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说这样道歉还不够。你以为这一切对我来说很简单吗?我得试着在期限内赶出每一件衣服,没有资格说累。我只是你的母亲,是这地方的杂工。而你只关心那个黑女人,那个臭祖鲁黑女人!”她突然发起脾气,眼里盈满自怜的泪水。她抓起正在缝制的衣服遮住眼角,双肩发颤开始哭泣。“我觉得我快要无法忍受了,先是你祖父,然后是厨房那两个,现在是你!”她抬头看我,漂亮的脸孔因哭泣而扭曲变形。突然一小声哀鸣,她再次将脸埋进那件衣服,歇斯底里地抽泣起来。

我松了一大口气。这比较像母亲的老样子,她只是又发作了,我非常了解该怎么处理。“我去给你倒杯好茶,拿阿司匹林过来。你得好好躺一会儿。”我说完便离开了房间。

达与迪很高兴我没有挨打。她们很快帮我煮了一壶茶,在厨房桌子上转啊转的,让它冲得快一点。迪从水槽上碗柜里的大罐子中拿出两颗阿司匹林,我把药放在口袋里,我怕若放在茶碟上,会被溢出来的茶弄湿。

我回到裁缝间时,母亲坐在缝纫机前拆线头,除了因哭泣而发红的眼睛之外,看起来还蛮镇定的。我把茶放在机器旁边的小桌上,从口袋里掏出阿司匹林放在杯子旁边。“谢谢你。”她声音紧绷,没有看我,“现在直接回你房间,到明天早上之前都不准出来。”

这惩罚蛮轻的,我本来以为会更重。达与迪在夜壶里给我放了三条冷香肠,两个大的烤马铃薯,还有一些橘子,很恰当的一餐。吃完除了上床睡觉之外没什么事好做。今天漫长但美好。寂寞之鸟飞走了,我长大了,跟一个叫作“老博”的人做了朋友,学到了一些新事物。大角大戟是一棵丑丑的绿色仙人掌,带有看起来危险的长刺;小斑芦荟是一种长着小斑点的芦荟,喜欢躲在岩石底下;而教授是教音乐的老师。还有,有棵玫瑰叫做“巴特太太”,另外一株叫做“帝国落日”。

明天我要写信给保姆,寄给她十先令。她一定很高兴,也了解有人爱她。我恍惚进入梦乡,一边想着不知他们得挖多大的洞才能埋葬胖海蒂;想着哈皮与希特勒打仗,也许比跟凿岩钻史密特比赛还简单一些;想着我将如何成为世界轻中量级拳击冠军。

两天后,我坐在前门门廊上看着军用卡车通过,发现在镇外三英里的山谷中将要搭起一个军营。贝佛德、雪佛兰与福特大型卡车,后头搭着防水帆布篷,已经连续两天不断经过我家门口。有些上头坐着士兵,有些则载着点三○三口径的来复枪,不过大部分的卡车上是帐篷、木头,还有其他用来搭军营所需的材料。

祖父在无线电收音机里听见这个消息时,说这是军方高层的典型做法,把军营设在支线底,无法迅速动员部队,更没办法很快到达洛朗索马克sup(莫桑比克共和国首都,现改名为马普托(maputo)。)/sup,而我们片刻都不能仰赖那儿的葡萄牙人保持中立。

我的希特勒恐惧突然又出现了。我发现如果他们从史瓦济兰过来,只要八十英里便可到洛朗索马克。我很高兴祖父有保姆在祖鲁兰的住址,我给她邮寄了十先令,我满满的爱,以及一张从前她搂着我拍的照片。如果她无法找人念信给她听,也会知道是我寄的,而我最初的逃亡计划也还有机会成功。

我也很高兴军队就在咫尺之遥。洛朗索马克是离此地最近的海港,希特勒显然会把这一地区的红脖子从那里送进海中。就算军队设在支线底,总比什么军队都没有来得好。

我母亲补充说现在洛朗索马克大概到处都是德国间谍,他们大概正用当地的无线电电台与密码将讯息传给波尔纳粹,预谋从内部撕裂这个国家。我想到法官与史多佛先生,他们总是听着无线电收音机。我祖父说那里头说的都是废话,我可不这么想。

我一边想,一边看着约一百零五辆卡车组成的部队通过,那是目前为止最多的一队,因此我没有注意到老博上山来了,他快到门边时我才看见。

“早安,皮凯。”他穿着白色亚麻西装,戴着一顶巴拿马草帽,我差点认不出他来。他拿着一只网袋,一根银制握把的手杖,腋下夹着一个牛皮纸袋。

“早安,老博。”我跳起来。我发现要大声说出他的名字有点困难,尽管我在脑袋里已经说了千百次。

“我可以进来吧,嗯?”我跑下阶梯去帮他开门。“这是正式的拜访,皮凯,我来见你母亲。”

我感到愚蠢又失望,我不知道他认识母亲。我跟着他上阶梯。“请你介绍我们认识。”到达门廊前时他说。

那么不用说我一定是他第一个朋友了,我高兴地打开大门让他进入大厅。在农场时我们不常有访客,不过接待过程是一样的。首先你让来客坐下,然后给他们咖啡与蛋糕。我请老博坐,他先站在中央的斑马皮上环视房间一眼,最后才坐下。他看见老爷钟,停顿了一下,说:“英国制,伦敦,大约一六八○年,很好的作品。”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只金色猎表,弹开表盖,简单比对了一下。“一个月四分钟。”他说,把表放回口袋。我很惊讶他竟然知道老爷钟慢了几分钟,因为他说对了。我想也许祖父跟他说过这件事。

“你认识我祖父吗?”我问老博。

“我还没有这个荣幸,不过一定没问题的。我们都是习惯荆棘之人,我是仙人掌,他是玫瑰。英国人与德国人相差不多。会很顺利的,你看着吧。”他说,这时我正要离开房间去吩咐迪与达准备咖啡跟蛋糕。

我目瞪口呆。冯佛伦丁教授是德国人!我该怎么办?祖父去镇上的图书馆换书了,还好。你绝对料不到他与一个德国人面对面时会做出什么事来,就算对方是老博,我也不抱太大希望。我决定不告诉母亲,不然她可能当场又会发作一次。

达与迪不知为何知道我们有客人来访,已经在盘上放了茶与半个金丝雀蛋糕。当我走到房子另一端去通知母亲有访客时,听见缝纫机的滋滋声。我先敲门才开门。

“母亲,有人来见你。”我大喊,试图用声音盖过机器的嗡嗡响。她停下来抬头看我。

“叫她进来,亲爱的,一定是卡麦隆太太来谈裙子的事。”

“是冯佛伦丁教授。他想见你。”我低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