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是承载了我最绚烂年华的城市,反而情怯,迟迟不敢下笔,落笔又情不自禁絮叨千言。发给纽约的同僚看,有人说我没写到唐人街的老华侨,有人说我没写到特朗普和布隆伯格。无奈这座城市真的太大,写不尽,写不完。我只能从自己的角度写一个剖面。这个剖面不是最华丽的纽约,也不是最凄苦的纽约,而是大部分留学生和新移民最常见的纽约。
如果你在美国生活过,不妨一读,一定能找到些许共鸣。如果你没在美国生活过,也不妨一读,旁观一场未经粉饰的纽约华人戏。
作家刘墉曾经说过:“纽约客(newyorker),纽约客,来来往往都是客。”在我驻留在这座城市的前后四年多中,这句话就像一段旋律般不时回荡在耳畔。
想起纽约,总会想起时代广场的岔路口。大家从不同的方向匆匆而来,疾步而去,只是恰好在日光射在广场的那一刻,偶遇擦肩。
这座城市教会了我们独立和努力,却也让每个驻留过的人懂得,人生是一场孤独又无常的旅程,没有哪两个人的路径完全一致。我们彼此致意,微笑,欢聚,别离。
纽约不是天堂,更不是地狱。
纽约是驿站,相聚分离,川流不息。
纽约是涂鸦墙,谁都可以上去写几句,记载一段繁华的往昔。
纽约是秀场,浓缩着梦想、虚荣、坚韧和不顾一切。
纽约是一场永不停歇的狂欢派对,就像大苹果在时代广场落下的那一刻,人声鼎沸。
不懵懂,枉少年
每个中国人初到纽约都有过狼狈的经历。大部分留学生下了飞机都蒙头转向,有的被校友会前辈接到自己家出高价睡地板,有的被青年旅社拐去住老鼠满地跑的大通铺,还有的干脆就在机场过夜,第二天再胡子拉碴拖着巨大的行李箱去找房。
和其他留学生相比,我算格外幸运的,因为有个在美国的男朋友,所以下了飞机就被接上了车。我记得当时已是夜里10点多,男朋友开着刚买的二手雷克萨斯,满脸都是拐卖少女成功般的兴奋,一路喋喋不休地给我做培训,恨不得在车里就把电话卡、信用卡、门卡、驾照都给我颁发了。但我却听得头疼,汽车从纽瓦克机场驶向城区,沿途都是新泽西高速公路两侧黑压压的树林。
我突然眼泪就下来了。“纽约一点也不好,全都是树!”我在车里赌气嚷嚷着,“我要回家!”后来演着演着,自己也真的入了戏,越哭越伤心。于是在那一小时的夜路上,如今我只记得后座堆满的行李咣里咣当挡住了后视镜,两侧窗外漆黑的树影闪烁,还有我自己抽抽啼啼、梨花带雨。
但那是第一次,也几乎是唯一的一次,我因想家而流泪。
纽约不相信眼泪,每天有太多的东西要学习,太多的事情要料理,哪还有时间哭泣。更何况射手座的我,很快就如同脱笼之鹄,在这自由富饶的资本主义繁荣世界撒起了欢。
中国人的美国梦
曼哈顿就像一块千层蛋糕,你和怎样的人玩耍、住哪个区、去什么餐厅、做什么工作,每个细节都决定着你在蛋糕上的位置。没有几个人能爬到蛋糕的奶油部分,但恰恰那一部分,就是传说中的美国梦。
每次在林肯中心听完音乐会,我都会在66街地铁站里再驻足一会儿,听流浪艺人的弹奏。其实纽约流浪艺人的水平都很高,66街地铁站更是纽约流浪艺人的巅峰舞台。旋律在他们滑动的指尖中流转,他们面容闲适,休息时会有路人和他们真诚地探讨技艺。
但这不叫美国梦。我很欣赏他们我行我素的态度和随遇而安的生活方式,但美国梦是很势利的,只有走进林肯中心殿堂才叫实现美国梦,只有登上《纽约时报》才叫实现美国梦,只有真金白银将身份量化成数字了才叫实现美国梦。
后来回想,追求美国梦的途径很多,但万变不离其宗。美国梦的基本思路就是:在两难的选择面前,永远选择那个和自己过不去的。
《北京人在纽约》里有句台词说:“美国既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是战场。”在美国奋斗,意味着不断摒弃舒适圈,不断和自己的内心唱反调。
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后来我遇到很多在纽约走向职场巅峰的人,无一不在推销着同样的人生观。“人有时要给自己一点恐惧和压力,一旦扛过茫然的阶段,就会进入加速期。”这句话是奥美集团董事长夏兰泽在2016年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毕业典礼上说的话。
如今回想,在纽约,每个人都曾经遇到无数机遇和选择。这些选择就像心理测试题,只有选择了a才能跳到c,最终的答案没有优劣对错之分,只是殊途同归地将每个人归位在他原本最适合的生活模式中。
初到美国,中国留学生很快就人以群分,站好了队,而他们的选择早已书写了之后的命运。
第一派是学生气息十足的宅男和乖乖女,每天像连体婴一样抱团在一起,一起合租买菜做饭,一起逛街打牌上自习。他们的圈子牢不可破,别人也休想打进去。他们也有微妙的内部政治,但多年后积攒下的是一生的革命友谊。这些人后来大多读了博士,或者进一间大公司拿一份稳定的薪水,谈不上实现美国梦,但怡然自得。
第二派是“我才不和中国人玩”,以女生居多。从抵达美国那一天起,她们的朋友圈里再没有出现过一个黄色面孔,全都是和白人一起开派对的照片。原本刻板的四线城市姑娘到了美国突然非低胸吊带不穿,朋友圈文字全都变成英文,仿佛她的手机落后得不支持中文输入法一样。这些姑娘很多都一毕业就嫁给了白人,拿到了绿卡,也生了漂亮的混血宝宝。
但往往距离美国梦最远的,恰恰是这些离美国人最近的人。她们终于当上了美国人,却因为花了太多时间在结婚生子照顾老公上,除了烹饪和养花,生活中并无太多亮点。然后她们又突然变得非常具有“中国心”了,偶尔见到老同学,总会极其热情地款待,回忆起故乡的点滴,那些再也回不去的往昔。
第三派可以总结为“我想赢”。他们才不在乎和中国人玩还是和美国人玩这样表面的问题,因为他们根本不需要和谁玩。他们来美国有着明确的职业规划,从选第一个学分开始就充满目标。参加怎样的社交活动,参加什么类型的实习,给哪些公司投简历,他们心中都有清晰的地图。这类人往往特立独行,神出鬼没,经常逃课,但往往他们最终都能得到不错的工作。多年后他们已经是团队领导,偶尔会感叹,在青春道路上只顾奔命,错过了风景。
第四派即少年派,激情四射却漫无目的。这些人仿佛都是射手座,精力充沛,天马行空,没什么明确的奋斗目标,索性对这座新鲜城市带来的各种机会和体验来者不拒。每天除了睡觉,绝不在家待着,各种社团活动和长途旅行中都有他们的身影。几年下来,这类人往往获得了最全面的成长,也逐渐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和方向。
在我们初到美国的时候,都曾经是这几个流派中某一派的成员。之后随着生活的波浪将我们推向更深的水域,每个人的境遇千差万别,有的人实现了美国梦,有的人实现了中国梦,有的人实现了自己小富即安的梦。
长大后才发现,这世上的梦有很多种,并非只有美国梦。所有的追逐,最终不过是青葱的记忆与成长。
从米其林到朵颐食府
对我而言,纽约绝对是全世界最好吃的城市,因为这里云集了世界各地的顶级厨师,浓缩还原着人类饮食文化的每个流派和细节。
参加工作以后,各种契机让我吃遍了纽约的米其林三星餐厅。我很喜欢jeangeorges餐厅的火龙果酱鹅肝,也喜欢perse餐厅的珍珠牡蛎。但在米其林餐厅吃到的是品位和滋味,不是情怀。
每当我怀念纽约,我想起的是街角墨西哥人的餐车。清晨去上班的路上,去那儿买一个奶油芝士面包圈,配一杯纸杯装的咖啡。如果时间充裕,可以坐在写字楼门前的喷泉沿上把它们吃完,热腾腾的芝士溶化在舌尖,用温度恰到好处的咖啡将那香味冲下喉咙,整个胃都觉得舒适满足。
还有一些独具匠心的小馆,比如布鲁克林的peterluger牛排店,给人一种置身岛外的乡村味道,从装潢到店员的年龄都显示着深深的沧桑感。亘古不变的菜单极其简单,只有面包、几种牛肉和菠菜,而肉之原汁原味和分量之足,绝非曼哈顿那些精致高冷的牛排馆可以企及。
中国心,中国胃。米其林三星承载着我们奋斗路上的觥筹交错,街角咖啡记录着我们平凡之路的朝乾夕惕,洋气小馆浸泡着我们肆意流浪的青春往事。但还有一种最朴实的去处,就像儿时用被子搭的帐篷,是一种把自己包裹起来的安全和闲适。
在某个无所事事的周日,坐着地铁7号线,看着沿途衰败的皇后区风光,从中央车站直达法拉盛。中国人聚居区总有相似的风景:街边最多的是茶餐厅,橱窗里挂着油光灿灿的烧腊;超市里的货源永远是中国城最大的秘密,即使在国内都已经绝版的铁皮盒月饼,在中国城超市都始终有售;沿街展放的肉铺和鱼铺上堆满血腥的生鲜,巷子里除了人参鹿茸店,最多的就是金店。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去中国城买首饰。后来去了香港,发现旺角和香港仔的街道上也有很多金店。我想也许这是早期的香港移民试图复制家乡的情愫吧,就像北京的街道上不能缺少沙县小吃一样,是情怀,没理由。
每次去法拉盛,我必光顾的三家店是天仁茗茶、黄金商场和朵颐食府。
天仁茗茶店铺分两部分,一侧是传统的茶叶铺,一侧是奶茶店。奶茶店的珍珠奶绿是茶叶铺的香片茶所制,茶叶奇香,每次我都要额外包二两回去。台湾美女店员会用三花淡奶打成奶泡,加在沏好的香片茶里,用铁罐摇匀,铁罐一开,香气四溢。后来我再也没有喝过那么香的奶茶,来了香港,同样是天仁茗茶的店,却也不是纽约的滋味。不知道是茶叶变了,还是我的口味变刁钻了。
还有黄金商场地下室的肉夹馍店。这家店当年只有一个地下室摊位,到2016年我再去纽约的时候,已经在曼哈顿开了好几家分店,而且店员都是白人,顾客也都是白人,算是中华文化输出特别成功的案例了。店主是一对陕西父子,这对父子一直是我心中真正的社交大神,在纽约的华人提起他们都会说:“我和他是朋友啊!”看来实诚的陕西汉子走到哪里都受欢迎。老店主的儿子很帅,是个出生在美国的华裔,汉语都说不地道,肉夹馍却做得娴熟,如今他已经子承父业,以纽约餐饮业新贵的形象出现在了《纽约时报》上。
朵颐食府是一家暴露我年龄的餐厅。也许每个年代都有这样一家有代表性的中餐厅。曾听老华人讲起,20世纪70年代的90街和百老汇大道的交叉口有一家中餐厅,叫新月(newmoon),不知是多少华人的聚会据点。朵颐食府就是我们那个年代的新月,和真正的朋友一起,不用装模作样的时候,便可坐在朵颐食府里点一份夫妻肺片,再来一份水煮牛肉,就着青岛啤酒,大声地用普通话聊天,聊签证和绿卡,聊回国的人才计划,聊一切最关乎现实、属于这个特定人群的庸俗话题,而不用担心被侧目。
后来朵颐食府停业了,听说是因为鼠患。聊及此事,没有人因鼠患感到讶异,全是感觉一个时代轰然倒塌般的痛心疾首。
穿着小黑裙的城市
一座城市对一个人细节的影响是深远的,比如衣着。
我衣柜里最多的就是黑裙子,曾经有人问我:“你爱穿黑色是不是因为黑色显瘦?”我一时语塞。可知在纽约冬季的街道上,每个面容清冷的人无一例外地裹着黑色的外套,风尘仆仆。即使是身着深蓝或深棕这样保守的色系,也会被贴上异乡人的标签。
有人说:“美国是美国,纽约是纽约。”这话不假。美国人是慵懒和热情的,但纽约人是匆忙和冷漠的。美国是广袤而五光十色的,但纽约是狭长而色系极度单一的。旧褐色的建筑,映衬着用黑色将自己包裹严实的匆匆人群。初到纽约,站在街头或许会有一瞬觉得黯然压抑,觉得在这样一座没有人情味的城市,自己找不到融入的动力,一时间不知何去何从。
但时间久了,渐渐也爱上了黑色。
没有第二种颜色比黑色更自我。表面是千篇一律的,实则是用最极度的简约,让别人彻底忽略外在的粉饰,而将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你本身这个个体上。
就像纽约下城那些百年老建筑,表面质朴陈旧,里面却有着全世界最低调奢华的陈设和智慧。古老的窗垣后,藏着的是无限的生机和华丽。
就像祖·玛珑的英国梨和小苍兰香水,任风尘变幻,怡然守得独立和别致。
一个穿小黑裙的女人,远比一个穿粉色套装配珍珠首饰的女人要耐人寻味,不是吗?
在纽约多线程的高速生活模式中,黑色是如影随形的战袍。不假思索地披上,然后一往无前,披荆斩棘。
时至今日,我依然不自觉地收集着所有黑色的服饰。
红色是热烈的,棕色是保守的,灰色是轻松的,粉色是明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