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很多和钱没关系

了不起 冯唐 第1页,共2页

b有一类人,推动这个社会靠的是一种用力过猛的心结。这类人容易成功,但是不容易幸福;容易成功,但是也容易出事。/b

b真正的幸福不是“一定要怎么样”。/b

衰败总是因为管理问题

鲁迅评价《红楼梦》:“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

所以,鲁迅认为《红楼梦》最好的地方是真。我非常同意。

做个多情、真实又会生存的人

《红楼梦》枝叶繁多,我归纳总结了三条线:一是意淫的故事,二是衰败的故事,三是狗咬狗的故事。

第一条线,是正值青春期的“官四代”贾宝玉,及其亲属在大观园虚度时光的故事。

第二条线,是以贾、史、王、薛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故事。

第三条线,是围绕着四大家族涉及的皇宫贵族、贩夫走卒、各个阶层和各行各业,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狗咬狗的真实故事。

《红楼梦》,我认为有三点好处。

第一,真实。《红楼梦》用非常生动真实的方式讲了真实的世界什么样,包括四大家族及其周围的利益相关方,以及四大家族下边一层、二层、三层,直到最底层的耕田种地等阶层。

贾宝玉不想知道,不意味着社会就不是那个样子。

第二,多情。《红楼梦》里最可爱、最吸引人、最让我心驰神往的,还是贾宝玉作为一个情窦初开的“官四代”,专为女生、毫不为自己的热爱。

贾宝玉对女生的喜爱,表现在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这种喜爱涉及人类最根本的基因编码,就是生存。男生爱女生,春天让花开,男生想把女生扑倒,女生想把男生扑倒。这是自然界最美好、最本真、最基础的一件事。

第二个层面,这种喜爱、这种扑倒、这种吃嘴上的胭脂,并没有沾染社会上的功名利禄,他只是简简单单地喜欢。正是因为这种简简单单的喜欢,就是这种纯纯的爱,带肉欲的、两性的,实际上跟最原始的本能、最终极的快乐是密切相关的。

第三,还原了真实的清中期。康雍乾三朝史称清代最辉煌的时候,如果你想知道那时候清朝的样子,读《红楼梦》要远远好于你读《清史稿》。如果没有《红楼梦》,我们不知道康乾盛世时社会各个阶层都是如何去生活、工作的,如何尔虞我诈、各自心怀鬼胎的。

曹雪芹爷爷的妈妈是康熙的保姆,跟康熙的关系非常好。他的爷爷曹寅本人是康熙的好伙伴,一块儿念书,一块儿工作。曹家曾经管过当时绝大多数富人的穿衣问题。曹寅虽是家奴出身,却是皇帝最亲信的人。

曹雪芹就在这么一个大富大贵、掌握实权的家庭中出生、长大。

曹雪芹童年时期从南京迁到北京,这种不同的环境形成的反差,往往会造就出复合型的人以及特别有意思的文章。

曹雪芹写这本书的时候30岁左右,青春期已过。但《红楼梦》写的主要是青春期,这本身又有一种边缘感和反差。

可以说,曹雪芹从出生到去世,具备了极其优秀的小说家应该具备的条件:生活在边缘,表达在当下,理解在高处。曹雪芹经历过大富大贵,也经历过穷困潦倒,人生可谓大起大落。这种生活,是老天给他的境遇。

他能从中跳出来,能看到无常是常,能看到贪嗔痴都是苦,能看到诸法无我,世界不会因为自己的个人意志而转变。他也能看到涅槃寂静,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希望能看懂《红楼梦》的,也能成为多情又真实的人,还能在这个油腻的世界上生存。

《红楼梦》有价值的三件事

《红楼梦》最有价值的三件事,我们可以从第十九回里,袭人给贾宝玉提的三点要求看出来。我认为《红楼梦》最该看的,就是这三点。

这三点有个背景:袭人陪着贾宝玉的时间挺长了,可能会被家里人赎出去。贾宝玉生气着急,希望袭人能留下,因为袭人能帮他协调各种事、各种关系。另外,他第一次做“宇宙的大和谐”就是和袭人。

其实袭人打心底里是不想离开的,但贾宝玉不知道。他认为在贾府里是当奴才,出去可以当自由人,为什么不愿意出去?所以他很担心袭人会出去。袭人就跟他讲,你要答应我三件事,我就不出去。

第一件,别乱说话,不要心里想啥就说啥,不要说真话。

第二件,你要装出爱读书的样子,也教老爷少生些气,在人前也好说嘴。你不要老讽刺、挖苦、嘲笑、打击所谓的读书人。你觉得他们是腐儒也好,竖子也好,二货也好,别嘲笑人家,只做出个喜读书的样子。

第三件,再不可毁僧谤道,尤其不要去调脂弄粉,不要去跟姑娘鬼混。

袭人说,你要改了这三个毛病,都依了我,我再也不出去了。

不知忌讳乱说话,说明了《红楼梦》的字里行间都是真。它不管好的坏的,吃喝嫖赌、坑蒙拐骗,都生动真切地描写,没有忌讳。哪怕是在清朝,哪怕在兴文字狱,还是要保持真实。哪怕是最开始以手抄本的形式在小圈子里流传,也不能阻挡它的真实表达。

这点真,是袭人规劝贾宝玉要改的。

贾宝玉热爱女生,袭人觉得他泛爱,将来会给他和女生都惹出各种各样的麻烦。的确如此。

但是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比贾宝玉更纯粹、更坦诚地热爱妇女的文学形象。在礼教大防的时候,能够写出这个形象,我觉得特别了不起。

袭人劝贾宝玉读书、上进,这不是贾宝玉想听的。

贾宝玉到秦可卿的卧房睡觉之前,看到一副对联,立刻说不在这块待,要去别处待。对联写的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说的就是这个世界什么样,是怎么运行的,怎么生存甚至繁荣的。这个是袭人想让贾宝玉读书、历事、行路知道的。

曹雪芹伟大的地方是,认同、赞赏贾宝玉对于女生的热爱,但是依然揭示了世界并不是一方净土,世界就是存在油腻,这两三千年来都没有变过。

贾家衰败的原因是管理问题

贾家衰败的一个很大原因,是管理差。

财务上入不敷出,元妃省亲要有个地方,造了大观园。造园子和维护园子耗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之后大家开始没钱花了,典当东西换现金回来。按现在的话讲叫融资,就是现金来自融资,钱来自银行类的机构,而不是来自运营。

贾家面临的一个管理问题就是如何管理好现金流。有个英文词叫“burningrate”,就是一天、一个月、一年消耗多少钱。量入为出是管理的重要原则。贾家没有做到,所以贾家败掉了。

贾家还有一个问题是没有懂管理的人。懂管理的人分两类:一类是受过严格的管理训练,通过管理教育和历练,变成职业的管理人;还有一类是天生的生意人,知道如何寻找商业机会,如何量入为出。比如胡雪岩,没有上过商学院,但他天生有生意头脑。《红楼梦》里描写贾家这么多人,没有哪个有真正的经营管理头脑。

王熙凤是关键的管理人物,但她缺乏严格训练,更可怕的是,她缺乏一颗公心。她要留私房钱,要满足自己颐指气使的气势,要满足主事人的威风。有私心,没有良好训练,没有明确的管理目标,怎么可能做好管理?

贾母是一把手,但她对家族没有长远规划,狂宠贾宝玉这个孙子,只管自己开心。例子是贾家的世交甄家败了,被抄家。贾母的原话是“咱们别管人家的事,且商量咱们八月十五赏月是正经”。甄家怎么抄的家,贾家也可能这样被抄家。她没有兔死狐悲的感觉,没有危机意识,没有管理的基本素质。

在王熙凤小产期间,以探春为主的三人决策委员会替王熙凤管了一阵子大观园,三人决策委员会的另外两名成员是李纨、宝钗。她们锐意进取实施的改革,主要是包产到户。比如她们把大观园里的水、田、花、草、果树、树木分包给相关的仆人,但一是要求他们保证供给,二是减少甚至不要成本,如此满足供给后富余的就归仆人及其家庭。改革得很好,当然也会出现一些矛盾,引起一些人的不舒服。包产到户意味着仆人比原来要负责更多,当姑奶奶、少爷们开始糟蹋果树的时候,就有矛盾了。

改革昙花一现,探春也没有受过严格的管理训练,她锐意进取的改革政策也遭到了相当强烈的反对。贾母看不明白探春在做什么,所以没有给她撑腰。探春改革失败的最大根源是最高决策者不理解改革,不认可改革。

所以,如果你真想了解管理,我建议没必要读ipo介绍、年报。只要多读读小说,读读《红楼梦》,你对这个市场,对构成市场的活生生的人,对他们的现在、过去和未来都会有更好的了解。

心结容易让人成功但不幸福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于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写的,讲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纸醉金迷的“爵士时代”,也是人类发展史上最快的造富时期之一。所以《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是非常漂亮的故事,读它还能帮我们了解在造富的背景下,人性什么样、钱能不能带来幸福、财富增长带来的是不是都是快感。

野心、成功、奸情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讲述了普通但是普世的故事:在一个让年轻人凭自己的积极和原力就能干事、成事的伟大时代,一个小镇青年明快决断又小心翼翼地爬到社会顶层。他还没老到忘记爱情,还没老到忘记那些见识过的美好和没实现的愿望。他一直纯洁,一直记得小时候没得到的那根冰棍、那盆花、那个女生,然后处心积虑、不计成本地找到欲望的源泉,找到动力的源泉——那个女生、那个夜晚、那种无奈、那句话、那个躲不开的分开。然后他再次遇到那个女生,然后被社会、被自己的欲望和执念毫无意外地毁掉。

痴情、野心、奢靡、奸情、劣根,在这本小说里应有尽有。

小说最开始的诗:

thenwearthegoldhat,ifthatwillmoveher;

ifyoucanbouncehigh,bounceforhertoo,

tillshecry"lover,gold-hatted,high-bouncinglover,imusthaveyou!"

这句话我认为充分总结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的精髓。

那就戴顶金灿灿的帽子,如果那能让她心跳;

如果你能蹦得很高,那就为她蹦得很高,

直教她叫:“亲,戴着金灿灿的帽子的亲,蹦得很高的亲,我要好好要要你!”

这个故事是关于阶层跨越的,是人们爱看的上流社会和城市成功的故事,是人们爱看的跟奸情有关的故事。这个故事写的不是过去,而是未来;写的不是即将消失的一群人,而是野心勃勃地去实现梦想的年轻人。

好胜男性的迷恋和困境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个年轻人疯狂地爱着一个有夫之妇,然后因奸情出人命的故事。

故事的发生、发展主要是通过一个叙事者的视角展开的。这个叙事者叫尼克,他是黛茜的远房亲戚,又是盖茨比的邻居。“无巧不成书”,就这么巧。

盖茨比和黛茜原来是青梅竹马,但是盖茨比穷,黛茜富。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去参军,黛茜嫁给了芝加哥一个叫汤姆·布坎南的富家子。盖茨比打仗回来后,异常伤心,但是他此刻还是穷小子,穷得退伍之后只能继续穿军装,因为买不起便服,而且吃不上饭了。盖茨比认为:不就是钱吗?我挣了钱,黛茜就还是我的。然后他奋发图强,在他用某种不法渠道挣到钱之后,开始了追随黛茜的旅程。他对黛茜的念念不忘,就是推动《了不起的盖茨比》故事发展的源动力。

盖茨比用了一些接近变态的追求方式。黛茜在纽约北边小岛东卵有个别墅,盖茨比就在东卵对面的西卵、黛茜家的对面买了一座豪宅,天天办大派对。盖茨比一直看黛茜家的码头,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灯发着绿光。盖茨比想让黛茜看到他这边也有光。

黛茜的丈夫汤姆·布坎南也没闲着,经常在外边乱睡,而黛茜又不愿意离开他,因为他有钱。黛茜外表依旧纯洁、优雅、魅力非凡,又有活力,但是内心浅薄、空虚、庸俗不堪。其实不少人就这么过一辈子,做个小富婆,浅薄又快活,也没有什么本质的错误。但是黛茜的过去、兵哥哥盖茨比回来了。

这个故事强在它在情理之中,在意料之外,讲得轻松、简洁、圆满。

对于故事发生的背景,菲茨杰拉德没有选旧金山、芝加哥,而是选了典型的纽约。具体地说,是纽约的两座岛:西卵和东卵。纽约在那个时候蓬勃向上,是美国的第一经济重镇。从造富的能力和造富的趋势来说,是从东海岸一点点扩张到西海岸。芝加哥在那个时候的美国算是“新钱”;“老钱”是新英格兰、波士顿、纽约。黛茜和汤姆·布坎南曾生活在芝加哥,在“新钱”多的地方挣了钱,然后到“老钱”的地方来吃喝玩乐。

心结容易让人成功,但不容易幸福

菲茨杰拉德选择了人类普遍的困境。有些男性,特别是一些事事争先、好胜的“阿尔法”男性,往往会有一种情结,可能对特定女性,也可能对一件事、一个所谓的事业,会有莫名其妙的、无法自拔的、挥之不去的迷恋。这辈子就围绕着这个念念不忘的心结。这个心结甚至是社会进步的某种核心动力之一。

盖茨比这类人推动社会靠的就是这种用力过猛的心结。这些人喜欢全部付出,用200%的力气去干一件事。他们只想争第一,目的性非常强,非常想出人头地。他会把其他事的重要性降得非常低,一门心思往一个目标去走。这类人容易成功,但是不容易幸福,也容易出事。他的大问题就是用力过猛。

所以老天也挺有意思的,得到是一种安排,得不到也是一种安排。

菲茨杰拉德:当穷小子爱上白富美

菲茨杰拉德,1896年生在美国中西部的明尼苏达州——一个相对“新钱”的地方。《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于1925年,就是他29岁的时候。

菲茨杰拉德的经历跟盖茨比有点像,也是一个爱上白富美的穷小子。他的父亲是一个潦倒的商人,母亲来自爱尔兰的富人移民家庭。母亲强势,父亲善良,与世无争。在恋爱对象的选择上,菲茨杰拉德显示出想要跻身上流社会的愿望。初恋情人和妻子的社会地位都比他高,她们都是来自上流阶层的靓丽名人,善于交际,在各种豪华派对上游刃有余,受众人追捧。

菲茨杰拉德于1918年,他22岁的时候,在一次乡村俱乐部的舞会上,邂逅了来自上流社会的泽尔达。她举止优雅,声音甜美,让他一见倾心。当时才华满腹的菲茨杰拉德也打动了泽尔达,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订婚。但是一订婚,泽尔达发现菲茨杰拉德收入太少,前途渺茫。

泽尔达取消了和菲茨杰拉德的婚约,但是菲茨杰拉德没有放弃,他化悲痛为动力,写成了《人间天堂》。这本书一问世就轰动了文坛,给菲茨杰拉德带来了金钱和荣誉,也挽回了险些破产的爱情。三个月后,两人步入婚姻殿堂。

穷小子爱上富家女,基本上是一条曲折坎坷之路。菲茨杰拉德产生了另外一种动力,他靠写作成功赢得了婚姻,赢得了爱情。

多么成功的故事,写一本书,然后获得了金钱、名誉和“爱情”。

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结婚之后,就过上了挥金如土、放荡不羁的富裕生活。很快他们就发现钱不够花了。菲茨杰拉德描述这段生活时说:“我真不知道我和泽尔达究竟是生活在现实中,还是生活在我的某篇小说中的人。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想知道自己是谁。”

这种放荡生活不仅损害了他的才华,还很快让他入不敷出。

他毁了她,她毁了他

为了维持富裕生活,菲茨杰拉德开始拼命瞎写,赚取稿酬,于是写了一大堆内容肤浅的短篇小说。因为经济所迫,夫妇俩前往法国南部熟人比较少、花销比较小的地方生活。

人不太走运的时候,文运比较好。在生活简单朴实、没那么多派对的地方,菲茨杰拉德集中精力创作《了不起的盖茨比》。但是平静生活没有维持多久,泽尔达和一个法国飞行员走到了一起,让他们的生活又产生了波澜,这段经历又有点像《了不起的盖茨比》。

1930年泽尔达患上了精神病,经常需要住院治疗,医疗费用高昂。菲茨杰拉德就借酒消愁,终于嗜酒成癖。1940年他因心脏病发作去世,年仅44岁。泽尔达最后的命运也很惨。在菲茨杰拉德死后七年,泽尔达所在的精神病院意外失火,她被困在顶楼活活烧死。

海明威评价说,泽尔达毁了菲茨杰拉德。我不这么认为。没有人可以毁掉另一个人,除非后者从小就被前者控制,否则都是互成互毁的过程。没人拦着菲茨杰拉德走,也没人拦着他做自己愿意做的事。

小说家周围的人不容易,包括泽尔达。我能体会两个人的相爱相杀,在生活的海浪中有欢喜有忧愁,起起伏伏,不容易。

了不起的人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刻画了一群“爵士时代”的最佳代言人。

盖茨比执着、偏执、寂寞,被幻象所迷惑,坚持做自己认为不得不做的事情;黛茜虚荣、自私;讲述人尼克谨慎、自省、冷静、旁观;黛茜的老公汤姆·布坎南傲慢、吝啬、自私自利;喜欢尼克的乔丹·贝克高傲、冷淡,以自我为中心。

每个人都有特点,不是完全脸谱化的,他们本身就是一个相对平衡的人,其特点是有根基的、有背景的、有经历的。

菲茨杰拉德有一种自省的视角,能跳出来冷静地审视特别热闹的时代:镶着金边的泡沫注定会幻灭。好的小说家不能随波逐流,不能完全沉浸其中而不能自拔。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兴盛繁荣。美国梦就是挣钱,只要艰苦奋斗,只要勤劳勇敢,就可以得到美好的生活。社会不固化,有相当的流动性,底层的人能走到上层,本分的人可以过上之前想象不到的生活。这种财富的增加是不是能让每个人都感到幸福?答案是否定的。真的没有十全十美的生活。

比如盖茨比挣了花不完的钱,从某种程度上得到了黛茜,但是他幸福吗?盖茨比在隐约察觉到黛茜的空虚和庸俗之后,还没来得及彻底厌倦、幻灭,就出了事情。黛茜开着盖茨比的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汤姆跟黛茜商量,设一个套,让情妇的丈夫认为是盖茨比干的,因为盖茨比跟他老婆有一腿。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然后自杀。这多角关系就不再存在了。

盖茨比的死法不是最好的,但不会是最坏的。他至少还是带着没有完全破灭的梦想进入坟墓的。

一点“真”让盖茨比了不起

黛茜和汤姆有好的生活,得到了钱财,他们就幸福吗?

这两个人虽然生活衣食无忧,但内心没有任何追求。他们所谓的精神支柱就是维持高档的生活方式一天一天地过下去。他们是不是真的幸福?

他们出轨、乱搞、酗酒、开飞车、撞人,自私自利到让盖茨比去顶雷。他们似乎躲过了法律的制裁,但是我不认为他们可以一辈子坦然面对,能够踏踏实实地睡好每一觉。他们只是自己高档生活的奴隶而已。

在财富高速增长的时代,很多所谓的富人生活是飘在面上的,是没法真正体会衣食住行简单的小美好的。因为没有理想、没有信念,从而没有底线。

尼克跟盖茨比道别的时候说,虽然盖茨比是个私酒贩子,打扮俗气,但是他周围那些白喝他的酒、白吃他的菜的人都是烂人,这帮浑蛋加起来都没有他高贵。尼克没说的话是,盖茨比虽然俗气、偏执,但是有“真”的地方,他还有“真”的幻想——黛茜能够带给他生活意义这一点不油腻的幻想。

体会黑暗的力量

“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艾米莉·勃朗特,唯一的长篇《呼啸山庄》是少见的描写黑暗力量的杰作。多数小说讴歌光明,正义历尽曲折战胜邪恶,讲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很遗憾,世界存在暗黑物质、暗黑力量,人性也是一样的,破坏是人性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许因为有了黑暗,光明才得以显现,破坏不一定都是错误的,或许有了破坏才有改变,才有革命。

《呼啸山庄》设计的人物、语言、行动、景色描写、节奏等,都很好地烘托了暗黑的气氛。之后一百多年里出现了很多恐怖小说、恐怖电影、吸血鬼故事、“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其中隐隐约约能看到《呼啸山庄》的影子。这些都归功于艾米莉·勃朗特这个天才宅女开创的先河。

因为黑暗,得见光明

小说背景是18世纪英格兰北部的约克郡,来自城市的年轻富二代洛克伍德租下了沼泽地的画眉山庄,有一次拜访房东希斯克利夫,发现了隐藏在呼啸山庄里的一段漫长的、伤心的、黑暗的过往。

我每次读《呼啸山庄》,都会想到阴郁的天气,泡在阴郁天气里的阴郁的人。

暗能量在任何人的心中都有,只是多数人没有表现出来,或是不面对、不谈论、不承认。《呼啸山庄》提起了我们不愿意去探究的事物,好像人心中的黑森林,既然我们不愿意走进去,那就绕着黑森林转一转。

如何对待内心的黑暗?我觉得有两点可以做:第一点,不要全面否认暗黑力量创造性的一面,有些腐朽的、充满矛盾的、僵化的事物,不用暗黑之力,怎么打破它们?暗黑力量也有它的积极意义。第二点,个人要追求一种平衡,找到适合自己的比例。比如光明、希望、愉悦、小确幸占内心的80%,暗黑力量、破坏力量占20%。

如果你没意识到暗黑力量,恭喜你,你是幸福的。但是,当你体会到人世间有暗黑力量,在别人身上看到暗黑力量时,不要大惊小怪,它是存在的,在平衡着世间的其他一些力量。

文学基因不遗传,好习惯可以

艾米莉·勃朗特,1818年生人,狮子座,1848年12月19日去世,享年30岁。

艾米莉·勃朗特出生在约克郡,靠近布拉德福的索顿。除了勃朗特三姐妹,她还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这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都死得比较早。父亲原本是个牧师,后因其长期在哈沃斯担任副牧师,于是全家搬到了哈沃斯,勃朗特三姐妹的文学天分就在这样简单、有灵魂、有书读、有经验的环境下熏陶了起来。

艾米莉在二十七八岁时写了《呼啸山庄》,29岁发表,30岁离开地球。她还创作了近200首诗,被认为是天才型的女作家。

所以文章不等人,去写可能就写出来了,不写,人和肚里的文章可能就一起去另外的世界了。最好不要这样。如果你有特别想表达的,年龄又在30岁上下,努力狂写两个星期、两个月,差不多就能写出一二十万字的长篇了。

观察生活比群居生活重要

勃朗特三姐妹中年岁最大的夏洛特,是艾米莉的第一个庇护者。我甚至怀疑《呼啸山庄》光明的尾巴,夏洛特上手过。当然我没有任何的证据,只是有一点怀疑。我要是艾米莉,我就直面黑暗力量直到结尾,不留光明的尾巴。这么做似乎更符合艾米莉的状态,自由地、决绝地如烟花一样绽放,如烟花一样坠落。但现在呈现的版本一定有它的道理。

夏洛特在1850年《呼啸山庄》第二个版本的序言中写道:“我妹妹生性离群索居,环境条件也助长了她孤僻的倾向。”艾米莉不爱跟人来往。她所处的环境条件,冬天早上九十点钟天才亮,下午三四点钟天就黑了,有个壁炉看着点火,看着星空,哪儿也去不了,也改变不了命运,只能观察周围和沉浸于自己的想象。

除了去教堂和到丘陵散步,她几乎很少踏出家门口。除了少数的例外,就算她感觉到周遭的人是亲切、和蔼的,她不会想要与他们交流,也不会想要经历与他们的相处过程。但是她很了解那些人:她知道他们处理事情的方式、他们的语言和他们的家庭故事。她也可以很有兴趣地聆听他们的事迹,甚至她自己也可以很钜细靡遗、很有画面又很准确地叙述他们的故事。但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就会变得沉默寡言。

一些人认为生活面很窄的人当不了小说家,生活丰富的人写出来的文字比小说还好看,这是典型的误解。生活不存在宽窄,如果你有足够的观察力和想象力,哪怕在一间屋子里,或者在监狱里,你都可能生活得丰富;如果你不会观察,就算你一天飞三个地方,一年换十份工作,你依旧是苍白的、没有养料的,是写不出东西来的。所以,生活面的宽窄跟作家有没有宽阔的视野,能不能表达在当下、理解在高处,完完全全是两回事。

在小时候,如何激发创造力

艾米莉·勃朗特在早年的时候,她哥哥收到一小箱玩具士兵,和姐妹们一起玩。姐妹们开始围绕士兵虚构故事,并创造了一系列幻想的世界,包括了安格利亚、贡代尔等。根据夏洛特的描述,她们给玩具士兵起名字,让它们在这些世界里冒险——有台词、故事、行动以及归宿。

在艾米莉13岁的时候,她和安妮退出了安格利亚的创作,开始虚构新的岛屿贡代尔的神话和传奇,这占据了两姐妹的时间和生命。一些日记保存了艾米莉描述贡代尔发生的事件。

经常有人问我如何培养想象力,特别是培养孩子的想象力,我借着艾米莉的逸事说,培养想象力最好的工具,可以像艾米莉一样找一盒玩偶,让你自己或小孩放手去想,构建世界、地点、人物、事情,让人物关系从简单变复杂,构想人物的性格乃至人物小传。这些人物开始自己说话行动,产生矛盾冲突,这个世界就有了自己的运转逻辑。你会发现,你不仅是创造者,你也会被创造着。我小时候用的是一盒军棋,这也可以。第二个工具,用一张白纸、几支笔去写、去画,不要给自己设限,没有规则,就去表达。所以一盒军棋、一张白纸,都可以是培养想象力的好工具,前提是自由。自由表达,天马才能行空,否则想象力是培养不出来的。

有一段评论艾米莉的话:“她本来该是一个男人——一个伟大的航行者。以她内心强而有力的逻辑思维,从古老智慧中发掘出全新领域。而她内在的傲慢、专横也不会因为对手和困难而退却,以一种不留后路的姿态,拥抱生命。”这段话里有男权社会的偏见,但也突出了艾米莉的脑力、思维能力和内在性格的强悍。

艾米莉有一句诗“不懦弱的灵魂是我(的)”(nocowardsoulismine),我想这是艾米莉自己对于外界总体的态度吧。

固化的社会阶层召唤英雄

英国当时的社会是相对固化的,人固化在社会阶层中,就像固化在雾蒙蒙的街道上,固化在漫长的冬天里,固化在荒野之中。身处其中,人会有一种浓重的压抑感和无力感。这种压抑感、无力感来自无论你怎么努力,都无法在阶层上有所改变。

在这种感觉里,人会呼唤英雄,会畅想英雄。《呼啸山庄》里的男主人公就是带着黑暗力量的英雄。他出生于底层,出生于无名,通过自己的奋斗上升到另一个阶层,无论过程多么阴暗、痛苦,无论他的爱多么无望,他一直在坚持。在英国北部多山的、阴冷多雨的环境下,在一个个漫长的冬夜里,希斯克利夫呈现出暗黑之光,呈现出一股强大的吸引力。

《呼啸山庄》的暴力与热情使维多利亚时代的读者和评论家认为是男作者写的。“对两性热情与力量的生动刻画,还有其语言与想象力所令人难以企及的震撼,同时困惑、震惊了评论家。”英国也是历史太长,评论家都不太正经说人话,只会用形容词来描述。

《呼啸山庄》的独特魅力是正面直接地描写了暗黑力量,看到了人性的无尽光明之中有黑暗,无尽的黑暗中有光明,也挑战了维多利亚时期日积月累的宗教的、道德的伪善,社会阶级和两性的不公平等。了不起!你可以说它是魔鬼之书,但又不能否认它也是现实之书。

我完全不引用具体段落,我想让你带着好奇心去读原文。它的用词不是最简单的,但是语言干净、清澈,而且创造气氛一流,气氛像画一样,像音乐一样。

小说以一个访问者的角度去开场。第一页,访问者就困在男主角的庄园里,梦见了变成了鬼的女主角,听到了男主角不可抑制地呐喊:“你再回来一趟,进入我的梦中。”第三页,访问者就遇上了男主角。

《呼啸山庄》在那个时候叫哥特小说,后来也有恐怖小说,还有一类叫邪典小说。没神、没鬼、没声、没光、没电,没有音乐,文字还是能吓死你。

社会阶层越固化,草根精神越强

这部小说从另一个侧面讲了阶层固化和阶层矛盾,比如说你生成谁的孩子,就已经决定了你日后的很多事情。这不公平,也不一定全合理。虽有办法去突破,但多数时候没办法突破,至少在19世纪早期的英国没有办法突破,阶层固化变成了强烈的趋势。

绅士阶层充满了伪善、形式主义和装腔作势。对于草根阶层,对于真的有能力、能量的人来说,绅士阶层从某种角度来说就是个笑话。在你的心智比你遇上的绅士、淑女都要强悍的时候,你再被绅士和淑女嘲笑、奴役,你会产生冲突,你会想用自己的智商,再加上你不讲绅士精神,这个阶层有可能被你打破,阶级固化有可能被你摧毁。

如果新生的具有超高智商和情商的人不借助暗黑力量,世界有可能一直固化着,但这些出类拔萃的底层人,真的会无动于衷地让自己一辈子就这么过去吗?《呼啸山庄》提出了一个深刻的问题:如果世界面临黑暗力量的爆发,应该怎么办?

激情能毁灭一切

爱产生于激情,但是激情也很容易转成暗黑力量。因爱生恨,因恨致暗,爱也可以是一条通往毁灭的道路。希斯克利夫毁灭周围一切,让自己不好过,让周围人更难过,像这种人、这种安排非常少见。

艾米莉想强调的是激情能毁灭一切,黑暗能毁灭一切,因为不公平而产生的恨能毁灭一切。希斯克利夫是一个人,被抛在这个世界上,被捡回来,除了捡回他的老者,他人都是阴冷的、敌对的、对他不喜的。好在凯瑟琳是爱他的,好在他也是爱凯瑟琳的。但可怕也可怕在他深爱凯瑟琳,凯瑟琳也深爱他。

在一个充满敌对力量的世界里,没爱是悲惨的,但有挚爱、有激情可能更悲惨,更有破坏性。

《呼啸山庄》讲了个人英雄,坚韧而不择手段的英雄,看似另类,但充满力量。这种英雄强调了个人驱动,以一己之力改变了所有环境。这种人物在东方文学里,包括中国文学里,都很少出现。中国文学里多数人像贾宝玉、像西门庆,基本上被自己的基因以及后天所驱使,你可以算出来他会怎么做。他改变不了世界,他只能被世界改变。

没爱过,爱情写得更好

希斯克利夫有可能是很多霸道总裁的原型。他小时候吃过很多苦,帅气、有性格、有主见、敢赌、能放下身段、爱拼、有行动力、不择手段,甚至残忍、狡猾、奸诈,但是一往情深、笃定坚决。

这样的霸道总裁也是蛮有魅力的,但是爱上我怎么办?不爱我,怎么办?

作为没谈过恋爱的作家,艾米莉创造了一个极具男性魅力和超前性的角色希斯克利夫。

我认为这或许是一个规律。没有真正谈过恋爱的女生,写恋爱反而写得最好,比如艾米莉·勃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