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生而为人,欲望满身

了不起 冯唐 第1页,共2页

b在无尽的欲望之海里,正确地对待欲望,用中庸的方式把欲望和志向分开,并巧妙融合,构建自己的乐园,才是通向幸福之路的正解。/b

能有个幸福的婚姻,纯属偶然

《傲慢与偏见》是一本能帮助很多女性走入婚姻的小说,也是最早的玛丽苏小说,是霸道总裁小说的鼻祖。其主题是如何走入婚姻,以及走入婚姻的各种权衡取舍。

你有主见,你就有可能拥有美满的一生——请读《傲慢与偏见》。

在《傲慢与偏见》中,简·奥斯汀展开故事用的方式是误会。一句话概括《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贝纳特和达西先生从认识、误会、表白、拒绝、误会解开,到求婚成功的故事。

伊丽莎白的妈妈是目的性很强的人,就是想把她这几个女儿更好地嫁出去,从某个角度看非常像我妈,就是挣钱。你要问她为什么要挣这么多钱,她只会跟你说:“喜欢是没用的,喜欢是暂时的。只有钱、学业、前途才是永恒的,才是久远的,才是拿得住的,才是可以依靠的。”看上去伊丽莎白的母亲非常庸俗、无聊,钻到钱眼儿里,钻到婚姻算计中去,但是她的女儿们总体上嫁得都不错,被安排得蛮安稳。

反之,伊丽莎白的爸爸贝纳特先生非常开明地说:“如果你不嫁克林斯先生,你母亲不理你了;但如果你嫁的话,我便不理你了。”油腻的克林斯先生跟伊丽莎白求婚,贝纳特先生认为他女儿很好,不能把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个爸爸是一个女生能够想象的最好的爸爸。但是话说回来,这个爸爸没有在当时的社会做出足够的努力,给女儿足够的经济保障。当然你可以说人应该自己支撑自己,但是在200多年前,女生去工作被认为是下等的,乡绅阶层及以上阶层的女生是不工作的。

伊丽莎白和奥斯汀有很多相似之处,她们一样都爱看书,有主见,追求人人平等。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我就是简·奥斯汀。

达西先生看上去是完美的老公人选,但是现实中他有可能爱上伊丽莎白这样的女生吗?有可能,但是概率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大。伊丽莎白有个性,爱读书、有主见、追求平等、有自己的想法,加上家里并不那么富有,实际上有可能要为这些背景付出“代价”。达西有可能看不上她,会看上其他人。不过,她已经做了自己的选择,坚持和追求也没有任何错,她就是不一样的烟火。

年龄偏大的夏洛特选择向现实低头,嫁给了油腻、无趣的克林斯先生。他们的婚姻会幸福吗?这在现实中也代表了部分女生的选择,她们会有更好的选择吗?

如果达西先生不喜欢追求人人平等的女生,这时候伊丽莎白愿意向现实低头吗?这是个人的选择问题。

人一生很难同时踏入两条河流。在你踏入两条河流之前,先要暂停,想一想这两条河流各是什么?所谓的好处和坏处各是什么?一旦选择其中一条河流就要忘记另外一条,就当另外一条根本就不存在,往前走就好了。

对于夏洛特来说,她面对的两条河流:一条是跟油腻无趣的克林斯;一条是走向自己,孤独一辈子。最后她选择了跟油腻无趣的克林斯,无可厚非。

对于伊丽莎白,她是奥斯汀附体,也可能面临两种选择。

简·奥斯汀在她的现实生活中选择了孤独一辈子,这个选择也不见得不好。

并不是说婚姻注定会破裂,而是说婚姻要幸福的确不容易。就像简·奥斯汀说的,能有个幸福的婚姻,纯属偶然。

任何事都比没有感情的婚姻要好

《傲慢与偏见》简单、直接、毫不回避地展示了工业革命时期,英国中上等阶层是如何生活的。

这本书讲两个未婚的富家男子来到乡村,各自找到自己的结婚对象,然后结婚了。简·奥斯汀认真表达了她对婚姻、感情、爱、男女、金钱等这些人生关键问题的理解。她的判断和三观,至今依旧不傻,不过时。

简·奥斯汀只活了41岁,一辈子写了六部长篇小说。

她出生和生活的年代,正是英国走上坡路、拿到世界霸权的年代。她爸爸是个牧师,妈妈是个带着嫁妆有些钱财的中产阶级。

简·奥斯汀小时候多病,容易多愁善感。一多愁善感,就容易敏感地观察社会。她能看到周边的事情、人,把点点滴滴记在心里。如果你有天赋,又有这种郁结,有巨大的肿胀感和表达欲,那你写出来,很有可能就是你成为作家的第一步。

作家不能太富,像简·奥斯汀这样上了学,出生在一个乡绅中产阶级偏上的家庭,能够到一点上流社会,但是又没有那么多钱过上流生活。作家也不能太穷,要像简·奥斯汀这样,上了学,有足够的时间去念书,还有足够的钱去买书。

她有过初恋。20岁的时候,她和隔壁家的侄子就看对眼了。侄子叫托马斯,刚大学毕业。他们很有可能是在简·奥斯汀最喜欢的活动之一——舞会上认识的,在一起度过了相当长的时间。但是托马斯家不同意,因为他们知道两家都没钱。托马斯需要依靠爱尔兰伯祖父的经济支援来完成教育,开启他做律师的生涯。后来他再拜访奥斯汀所在的乡村汉普郡时,都被小心地安排以避开简·奥斯汀一家。简·奥斯汀再没有见过他,也再没有那样放肆地跳舞,和他坐在一起。好悲伤!

她收到的唯一一次求婚,是在1802年12月,当时她已经27岁,不能算小了。她和姐姐拜访了老友,这个老友有一个弟弟,叫哈里斯·比格-魏泽,刚刚从牛津毕业回到家中。他向奥斯汀求了婚,当时奥斯汀是接受的。这个哈里斯,根据别人的描述,可谓毫无魅力,有点笨,长得有点胖,相貌平庸还结巴,但是说话的时候态度却咄咄逼人,不知什么是得体。但奥斯汀从小就认识他,而且这门婚事还会给她和她的家人带来很多实际好处。因为这个哈里斯是他家族广阔地产的继承人,而且其姐妹都已经成人出嫁了。

简·奥斯汀一开始答应了,但是她随后就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第二天就收回了对求婚的首肯。

十几年之后,简·奥斯汀在写给侄女范妮的一封信中,是这么写的:

对于求婚的问题,我愿意回答。我写了那么多文字,都围绕如何走入婚姻。但是我现在给你这封回信,是这么想的:除非你真喜欢他,否则不要走进婚姻,不要接受他的求婚。任何事情都比没有感情的婚姻要好,任何事情都比没有感情的婚姻可以被忍受。

简·奥斯汀虽然想走入婚姻,也写了很多关于婚姻的作品,但是她并没有真正地亲身投入婚姻,她还是相信爱的力量。即使婚姻是个买卖,但是如果没有爱、没有喜欢、没有感情,这一定不是一个好买卖。

我认可简·奥斯汀的选择,哪怕孤寡,哪怕出家,也不要为了嫁人而嫁人,不要为了钱财、名利,为了所谓的安全感而嫁人。如果你那么做,在未来的十年、二十年,直到生命的尽头,总有一天是会后悔的。

女生要有自己的主见和追求

简·奥斯汀21岁写的《傲慢与偏见》,写一段就给家人看一段。家给她提供了一个宽松自由、无拘无束的读书、写作环境。

维吉尼亚·伍尔夫说过,在所有伟大的作家中,简·奥斯汀的伟大之处是最难以捕捉到的。

简·奥斯汀向亲属表示过,她能做的只是写乡村生活,写乡野的几户人家。在一小块象牙上,用一支细细的画笔,轻描慢绘。简·奥斯汀坚持自己的写法、题材,按我的行话说,她有非常少见的战略笃定性——守得住自己,不迷失,但求苟全于世界,不求闻达于诸侯。厉害,认得清自己。

第一点,她是现实小说的开创者。关注当下,用当下的语言表述当下。不怕小,不怕窄,就怕不够深、不够细致,这是划时代的。

第二点,塑造人物的能力极强。作家往往会走两个极端:一个极端就是所谓的上帝视角——所有的人物只是我的棋子,我想怎么摆布他们,就去怎么摆布;另外一个极端——我就是情绪化,就是写我自己,什么都是我自己。这样的写法很多、很常见,并不完全错。

奥斯汀开创了全新的写法——半全知视角。一旦人物被设计出来,就有了自己的逻辑、恐惧和驱动,有自己说话和行为的方式。就像女娲造人之后,人活了,就有自己的方式、方法,不再受造物者控制了。

第三点,简·奥斯汀非常会写金句。如果简·奥斯汀活到现在,她一定是顶尖的编剧。对话写得非常生动、有逻辑,有根、有枝、有叶。简·奥斯汀的金句有一个特点,就是并不诗意,但是有力量。这种力量来自她对人性的细致观察和简单总结。

简·奥斯汀的观念在她那个年代是有革命性的:人是平等的。哪怕你一年不劳而获2万镑(2万镑已经是顶尖了),但是人和人是平等的。什么是精英,要根据人的能力、智慧,而不是根据家庭背景和收入来定。当时的女生地位相对附属,要仰仗父母兄弟、未来的老公来生活。而在简·奥斯汀笔下,小女生也有自己的主见和追求,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解读《傲慢与偏见》金句

itis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asinglemaninpossessionofagoodfortune,mustbeinwantofawife.

有钱单身汉,都需要一个太太,这是条公理。

有钱单身汉,到哪里都是一个焦点,他需要有个太太;他不需要,别人也不相信他不需要。特别是一些中年妇女,一定要帮他找太太,否则就是天理不容,否则就是养虎为患,否则就是让别人占了便宜。

vanityandpridearedifferentthings,thoughthewordsareoftenusedsynonymously.

虚荣和骄傲是两个概念,但是经常被当成同义词混用。

有些人把骄傲当虚荣,有些人把虚荣当骄傲,多数人是把虚荣误以为是骄傲。人总在意别人如何看自己,很少知道一个现实:其实别人真的不看你。

apersonmaybeproudwithoutbeingvain.priderelatesmoretoouropinionofourselves,vanitytowhatwewouldhaveothersthinkofus.

一个人可以骄傲,但并不虚荣。骄傲多指我们对自己的看法,虚荣多指我们想要别人对我们抱有什么看法。

所以我不是虚荣,我多多少少有一点骄傲。一个人可以稍稍骄傲,但最好不要虚荣。

weallknowhimtobeaproud,unpleasantsortofman,butthiswouldbenothingifyoureallylikedhim.

我们都知道他自傲、自恋、讨厌,但是如果你真喜欢他,你觉得还好啦!

虽然很多人觉得我油腻,觉得我自恋,这两个标签估计我这辈子都甩不掉了,但是如果你喜欢我,这个也就不太重要了。

happinessinmarriageisentirelyamatterofchance.

能有个幸福的婚姻,纯属偶然。

两个人背景、三观、身体结构、生活习惯如此不同,还要一块儿干那么多事儿,还能开心,这的确是一个极小概率的事件,我甚至认为大家不要有奢望。

遗憾也许是老天善良的安排

钱钟书写老“海归”的这篇小说至今时髦,只是读者通常没有以前那种旧学和西学的底子,领会他那些精致的笑话有些障碍。老天如果有眼,把他和张爱玲弄成一对,看谁刻薄过谁。

《围城》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一个“海归”(主人公方鸿渐)学了文科,从江南某地去国外念了一个平淡无奇的大学,平淡无奇地回国,平淡无奇地在抗日战争前和期间生活。

人物不是天才、浑蛋,也不是英雄,就是一个留学生,回来当个老师。没有什么强烈的故事性,就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方鸿渐,一个经济适用男。

结构也平淡无奇,就是跟着方鸿渐这些人起起伏伏地写下来,随波逐流,生活把我冲到哪儿,我就去哪儿。

一本似乎平淡无奇的小说,为什么成了现代中文长销不衰的长篇小说之一?

一、反差很大。整个大背景是抗日战争,但是小说没有正面描写战争大背景下的悲欢离合,没有写多惨、多苦、多惨绝人寰,不做大叙事、大题材,只谈在大环境下小小的个体的人的悲欢离合。这种写法非常现代,反而能够战胜时间,能够提供对现代人有帮助的角度。比如讲大学环境,像小小的乌托邦。在这种跟社会有一定距离的环境下,人性如何表现。一些小坏、小善、小狰狞、小苦难,反而跟人性最真实的一面联系得更紧。

民国时候类似的书有《留东外史》《留西外史》《孽海花》,但都不如《围城》写得自然。《围城》不生硬、不恶俗,有比较高级的幽默和英式的戏谑。

二、这本书还好在彻头彻尾的炫技。好的作家应该有节制,但是从另外一方面讲,如果你是技巧类的作家,愿意炫技,你就炫一阵。钱钟书炫技的部分,我看得很兴奋,他很刻薄,这特别棒。

结构平淡无奇,用词用句没有太多新奇的地方,但就是这样能够做自己,发挥自己的尖酸刻薄,这让我特别感动。老老实实、扎扎实实、真实地去写,不要怕家长里短,忘记那些大事,直接写小事,越自然越好,越舒服越好。写小事不过时,写细节永远不过时。

《围城》一方面继承了《官场现形记》《儒林外史》这类讽刺小说的传统,一针一针地往下扎。它是少有的、轻松不端着的、真实的讽刺小说。让方鸿渐发挥自己的小聪明,处处闪烁,发挥对所见所闻的敏感、尖酸、刻薄,充分发挥出来就是一篇震古烁今的小说。

另外一方面是流浪汉小说的特征,随着主人公一通游荡、一通变化,可以说没头没尾,也可以说有头有尾,流浪到哪儿就算完了。

爱情遗憾也许是老天善良的安排

我们来解读《围城》里的几个主要人物。

方鸿渐不是坏人,但也没有什么用途,是一个无用之人。其实这种人在日常生活中挺常见:家境不好不坏,小富不贵;人长得挺帅;学问很一般;没有理想,但是有小心思、小聪明,没啥大智慧;随遇而安,疏于学业,事业上没有进取之心;生活上荒唐,偶尔骗人,但是有限度;挺老实,不切实际;看谁都不一定满意,但是自己做啥不见得能成;博闻浅识,知道的东西太多,但是没有任何自己特别专业的东西。就是这么一个人。

方鸿渐的朋友赵辛楣评价他“并不讨厌,可全无用处”。赵辛楣看人的角度非常简单,就是这个人有没有用。能帮他的就叫有用,方鸿渐帮不到他,就是“全无用处”。

很多女生看到方鸿渐这样的人,觉得挺好,不会有什么不安全感,没有什么太难受的,开开心心过一段时光有什么不好呢?这可能是方鸿渐在小说里女人缘很好的原因:没用、没威胁、无害、有趣。

方鸿渐一直在找一些精神寄托,因为他不够强大。但是这些精神寄托都成为他的“围城”,所以“围城”是为他所建,他又成了“围城”的一部分。他爱的害了他,爱他的被他害了。

苏文纨,天生的政治动物。她老爸是高官,从小受到正规的教育和教养。但是问题来了——老天没给她什么真东西,美貌、性情、智慧、明快决断都没有。她只能在后天把自己有的东西尽量发挥。本来她希望不主动就能拥有一切,但后来发现她真想要的东西,如果不主动,是绝没有一丝可能砸在她身上的。

苏文纨为什么不讨人喜欢?因为她自视太高,把自己看得太好,但实际情况并不像别人认为的那样好。这样的反差造成了她:一、失望;二、无趣。虽然她显得既自私又虚伪,却是书里唯一一个勇敢追爱的女性。如果苏文纨不能勇敢追爱,有可能就把自己剩给自己了。

孙柔嘉是小门小户出身、有小心思的小女生。你从小的角度去理解她就对了,但小不见得不动人。

赵辛楣虽然油腻猥琐,但还没有到不可交的程度,没有到人渣的程度,可以做朋友。赵辛楣结交人、做事、婚姻,都是想能够对自己有用,能够让自己在社会阶层上再多爬半格。赵辛楣的优点是真诚。他犯小坏的时候,知道自己在犯坏;他在谋求实用的时候,知道自己在谋求实用。这种人坏得坦诚,反而让人觉得稍稍有点可爱。

赵辛楣能看出孙柔嘉的心计,为什么看不懂苏文纨的?非常简单,苏文纨的家境比孙柔嘉的好很多,赵辛楣对孙柔嘉是从上往下看,对苏文纨是从下往上看。因为苏文纨对赵辛楣有用,所以赵辛楣看苏文纨的时候,他容易心乱,因为有所图、有所求,所以本来能看明白的,却看不明白。孙柔嘉对赵辛楣没啥用,所以赵辛楣能够冷静平和地看孙柔嘉的心思、动机、恐惧、希望。赵辛楣看孙柔嘉的时候,没利可图,所以他没昏。总结来说,利令智昏。

真正的好东西不怕泥沙俱下

在我印象中,钱钟书和杨绛是现代中文至今为止最能写的一对。

英文有一个词“stylist”——文体学家。我个人意见,钱钟书比杨绛元气足,是更好的小说家。杨绛比钱钟书更懂得收敛和控制,是更好的文体家。文学家在某种程度上不怕泥沙俱下,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怕他不磅礴,怕他太拘谨、太收着、太内敛、太干巴。

沿着杨绛的视角议论一下钱钟书与《围城》。

自从一九八〇年《围城》重印以来,我经常看到钟书对来信和登门的读者表示歉意:或是诚诚恳恳地奉劝别研究什么《围城》,或客客气气地推说“无可奉告”,或者竟是既欠礼貌又不讲情理的拒绝。

下边是金句: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学位,然后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

特别佩服杨绛在说这种话的时候,没有任何夸大和伪装。

她这一块躲开的事实是钱钟书是当时清华成绩最好的学生,都没有之一。他考英国的庚子款留学生,又是成绩最好的学生。这段话如果按现在的写法,会把钱钟书弄成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学霸。其实钱钟书的确是少数学霸之一。老老实实说副博士,没有说博士,老实对于聪明人是多么难得。

《围城》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很多好的小说都是在这种环境下创造出来的。比如《十日谈》,来了瘟疫,大家躲出去避难,十个男女,一天一个人讲一个好玩的故事,这样就产生了《十日谈》。这跟好红酒搁在橡木桶里、酒窖里多待一阵类似。

杨绛还描述了他们俩一块儿过小日子,非常江南,非常温馨:

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

就是杨绛愿意支持他,做生活这些琐事和细节,成就了伟大的《围城》。《围城》是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的。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

我想说的是,就按自己熟悉的东西去写当下的生活,不要装,不要端着,不要认为自己的想象力超越了其他人。

我看过挺多人写所谓的商战小说,在商业环境下如何尔虞我诈,如何挣数不清的钱。我做商业这么久,可以负责地说,这样的人在商场是混不下去的,只能是油腻地在锅边转悠,吃些剩饭残羹,做一时一事,然后很快出事。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如果主要人物的原型取材于主流的人物,你会发现挖他的动机、逸事很难,甚至没有。写边缘人往往能更好地反映社会、现实、世界。

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读到这句的时候,我乐了。这些好玩的地方正是小说和文字应该抓住的东西。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

钱钟书在《围城》里不足的地方是挖得不够深,场景设计得不够丰富、完整。“围城”是很好的比喻,但是这些痛苦和欢乐的底层原因、驱动力到底是什么?

我们有时候深深地被某些人和事迷惑,一种可能是我们得到了,另一种可能是我们错过了。

年轻的时候错过,没得到,是那样不甘心。但是隔一段时间来看,老天的安排可能是最好的安排。两个人没有相互觉得特别合适却在一起,而后出现了各种花残、月缺、雪消、令人啼笑皆非的麻烦,变得人不是人,鬼不是鬼。存一点美好,也是老天的一种善良。

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

杨绛对生活的观察以及表达水平很高。的确是有这些人,你看不出任何毛病,该有的教育、学识、常识、打扮、家境都有,但又实在看不出有哪些突出的地方。偏巧这些人又有一个巨大的自我,看不上这,看不上那,注定了一辈子不是那么舒服。

钱钟书自己在《围城》的序言里,是这么写的:

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

着重人,着重他熟悉的当下,写细节、写小事情、写人性,其他的不在作家的考虑范围。大历史、大背景都在细节之下,都是背景和舞台,是天地空气,但不是写作的重点。这是我最喜欢的写作态度。

爱上文艺男往往是徒劳的

川端康成的一生,如果用三个核心词来概括,就是:“死”,他经历了各种死亡;“恋”,他一辈子是喜欢人的,包括女人,也包括男人;“文章”,川端康成是日本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死”—参加葬礼的名人

川端康成是1899年生人。1901年,他2岁的时候,父亲因肺结核去世;第二年,他母亲因为肺结核去世;1906年9月,祖母阿钟去世;1909年7月,姐姐芳子患热病,因为热病引发的心脏麻痹而死亡;1914年5月,祖父去世。至此,川端康成15岁,孤苦伶仃,举目无亲。川端康成写自己的一篇重要杂文叫《参加葬礼的名人》,是指川端康成自己因为参加了太多的葬礼,一脸苦相,也可能调动其他参加葬礼的人的情绪,带着一种葬礼的气场,所以川端康成自己被称为“参加葬礼的名人”。

“恋”—川端康成和他的四个千代

川端康成这一辈子,也是恋爱的一辈子,他写作的内容跟恋爱密不可分。

1916年,他在17岁的时候,与同宿舍的舍友发生恋情,还是很超前的。之后,他又开始异性恋。最神奇的地方是,他先后跟四个叫千代的姑娘恋爱。就好像中国有叫王燕、李燕、张燕之类的,一个男的一辈子和四个叫燕儿的姑娘恋爱,也是挺神奇的,即使燕儿是最普遍的名字。

第一个千代,叫山本千代。千代的父亲山本松曾借给川端的祖父一笔钱。川端15岁的时候,祖父去世。山本两次找到川端,堵到学校门口:要钱。这个不义之举,遭到了乡亲们的一致唾弃。出于内疚,山本临终之前告诉他闺女千代,要还给川端康成50块钱作为谢罪。千代履行了父亲的遗言,邀请川端到家做客,说你就把这儿当成自己家吧。川端很受感动,内心产生了层层涟漪。他的处女作《千代》,写的就是自己对山本千代的思慕。

1918年10月末,川端康成拿着山本千代给的这50块钱,没告诉任何人,说走就走,说去伊豆就去伊豆。同学们以为他自杀了,还报了警。结果川端在旅行中遇上了一队巡回艺人,其中一个拎大鼓的舞女让他怦然心动。两人一路相伴,有说有笑,情愫暗生。这个舞女的名字叫什么?千代。后来川端康成写了他的成名作《伊豆的舞女》,非常精准地描写了青少年之间朦朦胧胧的感情,没有互相吐诉的真挚的爱。他将第二个千代化名为薰子,这样描写道:“有闪动的、亮晶晶的眼珠,双眼皮的线条优美得无以复加。”

第三个千代是在酒馆遇上的。川端康成和同学一起看上了一个清秀美丽的女招待,而这女孩也叫千代。但是两个人还没展开攻势,就听说这女孩已经有未婚夫。

第四个千代是咖啡馆的女招待,叫伊藤初代。初代在方言中也可以读成千代,大家常常称她伊藤千代,川端也跟着叫。当然,他已经觉得自己是“深度重度骨灰级千代患者”。

川端大一放假就去第四个千代的家乡,向千代求婚。第四个千代说:“我没什么可说的,如果你要我,我太幸福了。”

但是,王子和公主没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要是那样,川端康成可能就成不了一代文豪了。川端很快收到第四个千代的信:“我虽然同你已结下了海誓山盟,但我发生了非常的情况。这个情况我绝对不能告诉你,请你就当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我这个人吧。我一生不能忘记你和我的那一段生活,但现在你同我的关系等于零。”川端未能让她回心转意,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最后,川端康成和一个叫松林秀子的人结婚了。无论是《雪国》《千只鹤》还是《古都》,甚至到晚年的《睡美人》,其中一些女性形象,多多少少都有这些千代的影子。

“文章”—天以百凶,成就一作家

川端康成体弱多病,早年经历亲人的死亡、各种各样的恋爱。从某种意义上讲,形成文豪的几个后天重要条件,川端康成都具备了。

川端康成的文章,大致能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纯情之恋”。纯纯的对女性的向往,代表作《伊豆的舞女》,并前后被翻拍了六部电影。我因为这部书慕名去了一趟伊豆,没遇上舞女,就泡了一个温泉。

第二阶段:“无奈之恋”。对于中年,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归纳。我对中年的总结是一个词——确定。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知道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也没有期待,没有梦了,没有远方,只有眼前的苟且。川端康成把中年归纳成“无奈”——你改变不了什么。《雪国》就是无奈之恋的代表作。

第三阶段:到了晚年,“变态之恋”。“变态”,在我的词典里不是一个贬义词。《搏击俱乐部》的导演大卫·芬奇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觉得人都是很变态的,这就是我导演生涯的根基。”多数人的确有变态的一面,但变态不是他的主流,变态是很多艺术家赖以成为艺术大师的根基。“变态”,其实是人的个性。只有共性没有个性的人,是很难成为伟大的艺术家的。

川端康成“变态之恋”的代表作是《睡美人》。有一个逸事,写《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第一次到日本跟大江健三郎会面就问:“大江健三郎先生,日本有没有老年人的那种服务?”大江健三郎说:“没听说。”马尔克斯说:“不对,你们有的,川端康成写的《睡美人》里就提过。”大江健三郎说:“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川端康成自己的一些想象,是他自己的一些变态设定。”

马尔克斯后来写了《苦妓回忆录》,我看了两遍,能从中感受到《睡美人》的影响。

爱上文艺中年男往往是徒劳的

《雪国》算小长篇,故事、人物都非常简单:东京一名叫岛村的文艺已婚中年男,三次前往雪国的温泉旅馆,和当地一名叫驹子的艺伎,以及一个萍水相逢的叫叶子的少女之间发生的感情纠葛。

男一号,岛村。岛村是在东京大城市生活的人,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没什么正经工作,偶尔通过照片和文字资料研究西方舞蹈,号称“舞蹈艺术研究家”。川端康成笔下的男子,往往都有一份可有可无的工作,钱不多不少,家里小富,基本安定。岛村已婚,偶尔觉得无聊就去雪国度假,遇上了女一号——驹子。

驹子的经历就比较传奇了。她去过东京,当过艺伎,被人赎身。后来帮她赎身的恩客死了,驹子又回到老家,和教她艺伎功夫的老师生活在一起。老师有一个儿子,他这个儿子得了肺结核,一直生病。驹子念及老师的恩情,就答应嫁给老师的儿子,也订了婚。因为老师儿子需要钱治病,驹子重出江湖,再当艺伎,去陪酒。

男二号,就是老师病恹恹的儿子行男。女二号,是一个叫叶子的当地女子,是行男的情人。行男拿着未婚妻驹子做艺伎挣的钱去东京治疗疾病,在治疗过程中,一来二去跟叶子发生了感情,叶子也倾全力来照顾他。

小说从岛村第二次去雪国写起,追忆第一次,接下来描写了第三次。细细碎碎、点点滴滴地讲岛村和驹子的往来。岛村在第一次和驹子见面之后,两人产生了感情。驹子知道岛村不能娶她,但希望岛村每年来一次,岛村也就答应了。驹子在岛村来的时候继续上班,晚上喝多了再回来看岛村。每次岛村回去,驹子都去火车站送他。岛村作为有妻子、有儿女的中年文艺男,坐吃遗产,无所事事,来到雪国的温泉旅馆纯粹是为了泡澡、寻欢。遇上了艺伎驹子,被她的清纯、纯朴所吸引,甚至觉得驹子每个毛孔、每个脚趾弯处都是干净的。之后,他又两度来到雪国跟驹子相会。

岛村第二次来雪国,进入得很神奇,火车穿越隧道进入雪国,感觉就像进入了陶渊明写的桃花源。岛村在火车上遇上了一对人儿——行男和叶子,两人就坐在岛村的对面。岛村通过车窗欣赏黄昏的美景,却看到了映在火车车窗上美丽的叶子的镜像。这个镜像让岛村一见钟情。

于是,岛村和驹子、叶子构成了一种微妙的情感关系。小说以叶子被火围困,近乎自杀般去世而无疾而终。有一个陶渊明桃花源般的开始,有一个莫名其妙的不终而终的结束,有点像杜牧写的那句诗“落花犹似坠楼人”。

简单的人物关系、简单的情节,却一点不影响它超级好看。

夜空下一片白茫茫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夜空下一片白茫茫。火车在信号所前停了下来。

穿过隧道进入另外一个地方,人在不同的时候也会有类似的场景。比如一场雨下来,比如进入梦乡,比如隔了好久再见一个熟悉的人,都会感觉世界不一样了。

岛村感到百无聊赖,发呆地凝望着不停活动的左手食指。因为只有这个手指,才能使他清楚地感到就要去会见的那个女人。奇怪的是,越是急于把她清楚地回忆起来,印象就越模糊。

“女人”指驹子。左手食指和记忆有什么关系?记忆是神奇的,有时候越想记得一些事,越是记不清楚;有时候似乎忘了,但在一瞬间,一杯酒之后,一场雨之后,或者在一场梦里,会忽然想起来。人除了视觉,还有很多信息来源被我们忽略,比如嗅觉、触觉。

小说的最后,属于没有结局。行男已经死了,岛村、驹子、叶子三个人还纠缠在一起。叶子在一场大火中拒绝逃走,从二楼跳了下来,几乎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自杀。

啊,银河!岛村也仰头叹了一声,仿佛自己的身体悠然飘上了银河当中。银河的亮光显得很近,像是要把岛村托起来似的。当年漫游各地的芭蕉,在波涛汹涌的海上所看见的银河,也许就像这样一条明亮的大河吧。茫茫的银河悬在眼前,仿佛要以它那赤裸裸的身体拥抱夜色苍茫的大地。真是美得令人惊叹。岛村觉得自己那小小的身影,反而从地面上映入了银河。缀满银河的星辰,耀光点点,清晰可见,连一朵朵光亮的云彩,看起来也像粒粒银沙子,明澈极了。而且,银河那无底的深邃,把岛村的视线吸引过去了。

…………

驹子发出疯狂的叫喊,岛村企图靠近她,不料被一群汉子连推带搡地撞到一边去。这些汉子是想从驹子手里接过叶子抱走。待岛村站稳了脚跟,抬头望去,银河好像哗啦一声,向他的心坎儿上倾泻了下来。

从岛村看到远处着火,到看银河,银河像拥抱地球一样,拥抱这些人。在银河中,两个人奔向火场,看到自杀的场景,就这样结束了。

如果你来书写《雪国》的结局,你会怎么设计?

我会有冲动安排驹子离开雪国。岛村来了三次雪国,那驹子也去东京。

《雪国》用死亡来结束的结尾,可能是最美的结尾,但不见得是人性最真的结尾。如果驹子去东京看岛村,一年一次或许还好,要是就住在东京呢?我喜欢把人性揭开,可能会不太美地写下去。

美是唯一的纪念

川端康成诺贝尔奖的获奖感言我非常喜欢。散文的写法,非常散,感觉就像下了一场雨,不知道怎么开始下,也不知道怎么就雨停了;又像树梢刮过一阵风,不知道从哪儿来,也不知道到哪儿去;又像把一堆花插在一个瓶子里,也没有什么规律,就是一些有内在联系的好看。

他用的题目是《我在美丽的日本》。第一段他引用了一句诗:

春花秋月杜鹃夏,冬雪皑皑寒意加。

春天、秋天、夏天、冬天,风、花、雪、月。这是日本曹洞宗的始祖道元禅师写的。

第二段,川端又引用了两句诗:

冬月拨云相伴随,更怜风雪浸月身。

有冬天,有月,有云,有一个孤独的、寒冷的旅行的人,泡在风里、雪里、月里。这是明惠上人的一首和歌。

川端康成在阐述日本之美时,举了两个和尚的例子。一个是和尚良宽,他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和尚。良宽曾说他最讨厌三种东西:科班诗人写出的诗,科班书法家写出的书法,科班厨子做出的饭。

川端康成引用了良宽的“绝命诗”:

秋叶春花野杜鹃,安留他物在人间。

秋天有美丽的叶子,春天有美好的花,野外有杜鹃,除了这些自然寻常的美好,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留在人间的。

自己没有什么可留作纪念,也不想留下什么。然而,自己死后大自然仍是美的,也许这种美的大自然,就成了自己留在人世间的唯一的纪念吧。

川端提起另外一个和尚一休。一休曾经两次企图自杀。川端说,他是个老禅师,写汉体诗,还写了很多令人胆战心惊的爱情诗,甚至露骨地描写闺房艳事;吃鱼,喝酒,近女色,超越了所有的清规戒律,但他还是想自杀。川端说他收藏了两幅一休的手迹,一幅题了“入佛界易,进魔界难”。修佛容易,修魔难。川端举了例子,但是又没有下任何结论。

结尾川端是这么写的:

有的评论家说我的作品是虚无的,不过这不等于西方所说的虚无主义。我觉得这在“心灵”上,根本是不相同的。道元的四季歌命题为《本来面目》,一方面歌颂四季的美,另一方面强烈地反映了禅宗的哲理。

川端就是在这篇文章里,像种花一样种了日式美学的种子,但是并没有把日式美学说破。

婚姻是生活的日常,爱情不是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shakespeare),一个非书香门第的孩子,一个人、一支笔闯荡伦敦。作为一个“伦敦漂”,他写了二三十部戏剧,留下了千古名,到现在他的名字和戏剧都还活在人们的心里、眼里、嘴里。

《罗密欧与朱丽叶》虽非他的四大悲剧,也非他的四大喜剧,却可以说是他写的一个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我为什么要读它?

第一,了解什么是充满激情的爱情。不管是“老房子”着火,还是新房子着火,“火”是什么?“问世间情是何物”。

第二,了解戏剧这种古老的艺术形式。戏剧和相声、歌唱、音乐的起源都类似,都在街边、村头、小树林旁边,给过人们很多美好的傍晚和美好的期待。

第三,了解如何写好一个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个经典的好故事。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最受欢迎的一部戏剧。从16世纪上演以来,《罗密欧与朱丽叶》经久不衰,被改编成各种艺术形式,电影都拍了好几部,甚至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都演了一个现代街头小混混枪战版《罗密欧与朱丽叶》。

其实,在5世纪,以弗所人色诺芬写过希腊传奇小说《以弗所传奇》,里面就有罗密欧与朱丽叶故事的源头。这部小说第一次写了以服用安眠魔药的方法来逃避一桩不情愿的婚姻。古人挺可爱的,一旦遇上解决不了但非要解决的事,就会想到吃点药、下点药,就是“你有病吗?我有药啊”这种方式。

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之前,还有人写过类似的故事,都利用了阴错阳差,但故事的角度、方式、节奏和细节,都不一样。

一个伟大的作家不要怕用一个老的故事,甚至用一些老的名字也无所谓。这也是炫技的一种方式。

莎士比亚第一个厉害的地方,就是编故事的能力太强,把老套的故事变成经典。他把全部剧情浓缩在五天之内。从见面到殉情,不过三天;一见钟情,一睡更钟情,再睡不可能,因为两个人都死了。这一紧凑,五天之内,三天三夜,有生有死,有爱有恨,都经过了浓缩。我举个反例,如果罗密欧和朱丽叶在一起,一个16岁的小混混、一个14岁的小美女,过个三年会怎样?是可能干傻事的。如果把三年拖成三十年,人性一定会让他们干傻事。

莎士比亚第二个厉害的地方,就是他增强了戏剧的诗性。别看莎士比亚像一个商人,但他也是个写诗的,他写过100多首十四行诗。比如他们相见在蒙面舞会上,罗密欧偷听到朱丽叶讲他。比如罗密欧在黎明与朱丽叶诀别:我就要被放逐了,我就要走了,我只有一晚上可以见你。

情节也具有浓烈的诗性。比如帕里斯去墓地凭吊,被罗密欧杀死,与开头罗密欧杀提伯尔特呼应。比如,朱丽叶的奶妈和劳伦斯神父,一个负责中间传话,一个管理教堂。如果没有这两个人物,故事就进行不下去,诗意就会少很多。这两个人物象征着世俗和智慧。

莎士比亚第三个厉害的地方,就是他知道爱。莎士比亚的立意更高,三观更正。他在整部戏中崇尚自由、人权、爱情。爱情是什么?爱情是革命,爱情是反叛,爱情是有破坏性的东西。但是莎士比亚知道,爱情是我们心中挥之不去的一个伟大理想,甚至是让世界产生颠覆性创造的力量。

莎士比亚第四个厉害的地方,就是他多用了“无巧不成书”的东西,在意料之外,但又在情理之中。这些“无巧不成书”推动着故事情节如行云流水般发展下去,刚稍稍缓和,立刻又产生了巨大的张力,逼得你在听戏、看作品的过程中,根本来不及想其他的事情。这样的神来之笔,比比皆是。

这些就是莎士比亚的高明之处。

婚姻是生活的日常,但是爱情不是

《罗密欧与朱丽叶》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最典型的爱情悲剧”,但这要看从谁的眼光来看。

从多数世人的眼光来看,《罗密欧与朱丽叶》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从一些老人的角度来看,它讲了一个关于奸情的故事;从一些极端过来人的角度来看,比如不相信爱情的我老妈,那《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脑残的故事”。我妈说喜欢是暂时的,学业、前途、钱才是永远的。什么是爱?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我相信,爱情是激素。作为前妇科大夫,我越来越觉得人是激素的动物。勤奋好学或是贪财好色,都可能有激素的基础。

古典爱情往往是一见倾心型,而《罗密欧与朱丽叶》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一见倾心,一爱到死。这部戏是爱情的赞歌,是“破坏”的赞歌,是“不理智”的赞歌,同时是“激素”的赞歌。

《罗密欧与朱丽叶》探讨的是爱情的力量和激素的作用,两个主人公的行动是这样的:

第一次舞会相识,一见钟情。

第二次夜会露台,互吐衷肠,许下诺言。

第三次教堂相见,私自结婚。

第四次新婚闺房,悲喜两重。喜的是两人在一块儿了,悲的是立刻就要分别。

第五次都没有相见,墓穴殉情。在墓穴旁边,朱丽叶“死”了;罗密欧活生生地来,然后死了;朱丽叶慢慢地活过来,看着死了的罗密欧,又真的死了。

生死相随,这就是整个故事。其实在这个主线之外,无论是“阴错”还是“阳差”,无论是家庭宿仇还是道德规范,在我看来并不是特别重要。

一种看法认为,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剧是家族宿仇和年青一代个体的悲剧。其实我觉得不是。年轻人之间的矛盾如果没有激化到杀人,这两个年轻人的爱情很有可能会被长辈认可,甚至达成上一代的和解。

我觉得这部戏的重点是探讨爱情:爱情的力量,激素的破坏性。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爱情、激素,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爱情并不是必需品。婚姻是生活的日常、是安排,但是爱情不是。爱情是很奇怪的一种东西,是每个人心里有,但是多数人拿不到的一种东西。

德国诗人海涅是这么说的:

朱丽叶第一次爱,她全身心地充满活力地爱着。她14岁,天上人间没有任何一本书告诉她什么是爱。太阳、月亮、星斗,把这个告诉了她。她的爱是健康的、真切的。姑娘身上充满了健康和真切,这是多么动人。

朱丽叶是灵肉合一的,从语言到精神到肉体,都给了爱情。

爱情被浓缩进最离奇的冲突中

莎士比亚选择了一个好角度,两个主人公一个14岁,一个16岁,还是半大孩子,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所以有这样的激情无拘无束地展现爱情。要不然,人间也开不出来这样的花朵。

古代多数的诗人、文人会把爱情降低。一是教化使然。如果你鼓励每个年轻人都去追求爱情,爱情虚无缥缈,不见得每个人都能找到,但社会却可能动荡。二是爱情实际上是一时的,是不理智的,是冲动的,是不智慧的。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多数文人会把爱情相对淡化。

直到15世纪末期16世纪早期,大家开始意识到:我好像还是个人,我身体中有兽性,也有神性;我还顶着个脑袋,脑袋不是为了显高而存在,吃饱了就会想一些复杂的事情,想起了跟生活相关又能“离地半尺”的一些事情,包括爱情。

所以,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整部戏剧中,莎士比亚把爱情这个主题词浓缩在最短的时间、最离奇的冲突、最浓的诗意里。“那边窗子里亮出的是什么光?那是东方,那是朱丽叶,朱丽叶就是太阳”,就是这么一种感觉。

到了现代人这里,《罗密欧与朱丽叶》就会被各种解读。

1.罗密欧的“三重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