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性的作用不能被无限放大,因为爱情之外还有生活。有些人的生活需要爱情,但有些人的生活不需要。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甚至不是生活的必需,否则哪有那么多尼姑、和尚、教士……哪有那么多没有爱的婚姻?
生活≠婚姻,婚姻≠爱情,爱情≠性,但是所有的爱情如果你想持续,一定要有好的性关系。
劳伦斯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里告诉世人,性是有力量的,但是不足也非常明显。在现代生活中,我承认性是被严重忽略的,甚至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浪费着自己的身体。
人类现代化之路上的痛苦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被禁了三十多年,除性描写的问题,还触及了现代化之路的各种问题。
劳伦斯设定了三个主要人物:女一是个中产阶级女性;男一是个下层无产者;男二是准男爵,是上流社会成功人士。当时在英国,读书的主要群体是中产阶级,而中产阶级喜欢的、接受的社会正常规则,是一个中产阶级应该往上流社会爬。他们可以接受上流社会的男性勾引中产阶级女性,以中产阶级女性嫁到上流社会为荣。但是他们不能接受中产阶级女性往下和下等阶层的男子去偷情。就是你可以往上胡搞,但不能向下胡搞。所以有一种说法,《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本书并不是因为情色描写,而是因为它向下偷情的“堕落”激怒了很多人。
偷情不是不可以,但不可向下偷。查泰莱夫人已经完成了阶层跃升,嫁给了一个贵族,之后仅仅因为性不满足,就阶层“堕落”。这被当时的社会所持续不容了三四十年。
英国有它美好的地方,也有它腐朽不堪的地方,它就是有这样的传统和文化。所以简·爱才会喊出“我虽然穷,也不漂亮,但我也有爱的权利”。这句话反过来也体现了英国的风俗,就是你穷,你不漂亮,你就没有爱的权利。你要讲门当户对,你要讲钱,你要追求阶层跃升的话,你就要靠漂亮、靠心机,这也是简·奥斯汀作品的一个主题:如何把自己嫁上去,如果在阶层跃升的过程中,还能隐隐约约地感受到爱情,那是最完美不过的事情。
饮食比男女重要
“食色,性也”,如果一定要挑出最重要的人性之爱,多数人还是要选美食,特别是当年岁变大之后,饮食比男女重要很多。
袁枚的《随园食单》是讲享乐的书。古往今来,励志的书多,讲苦难的书多,讲打打杀杀的书一大堆,讲养生的书一大堆,但是讲享乐的书寥若晨星。
这还是本讲述退休生活的书。袁枚三十多岁弃官不做,去过自己的日子了。他一退五十年,是士大夫中退休生活过得最精彩的一个。
风流妙人袁枚
袁枚是我见过的做得最好的士大夫,不仅提前退休,退休生活愉快,而且创造出了另外一片天。
袁枚不是没有挣扎,而是很早就在挣扎。袁枚23岁金榜题名,高中进士,但33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了,于是主动辞官。他的理由很清楚:我不会拍马屁;做官,没空读书;不想过日复一日一眼能望到头的生活。不想这么花时间,不想委屈我的心灵,就这两个原因。
33岁辞职之后,袁枚有一阵混不下去了,为经济所迫,又回去重新做官。做了小小一阵,他说再穷也不做官了,彻底回到家乡南京。
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对于大平台、大的做事机会,充满了眷恋。有安全感、使命感,有时候不用动脑子,被前后左右、上上下下裹挟着就可以往前跑。那种日子对于脑子来说是简单的、幸福的,是容易满足的。退出大平台,退出主流,其实对人的内心和能力要求很高。
袁枚的退休生活管理可以说是“千古一人”,会管理、会生活、会生财、会享受,即使没有做到拿起成事,但是基本做到了放下。即使没有放下成佛,他至少成了一个鲜活的、自在的人。
好吃、好财、好色、好书
袁枚有四大爱好:第一就是好吃,第二个是好财。他不能不好财,因为他好吃,但不像李渔粗茶淡饭就行了。袁枚不行,他每顿饭都不能辜负。好吃的基础是好财,好财的动力是好吃。
他还有另外两个爱好:一个是好色,一个是好书。所以,袁枚的“四大好”是好吃、好财、好色、好书。
袁枚号称自己得了一种怪病,见到美色挪不动腿,所以娶了十几房太太。袁枚甚至公开宣称:“男女相悦,大欲所存,天地之心本来如此。”“人非圣人,安有见色而不动心者?”“人品高下,岂在好色与不好色?”
袁枚喜欢苏小小,曾经刻过一枚私章“钱塘苏小是乡亲”,意思是苏小小是我们家乡人。有个官员说:你太轻薄了。袁枚跟他说:你想多了,百年之后,有人会知道苏小小,但是没有人知道你是谁,哪怕你是某个知府。这就是“好色”的袁枚。
袁枚“第四好”是好书。满园都有山,满山都有书。为了读书,可以忘掉美人。袁枚有首诗叫《寒夜》:
寒夜读书忘却眠,锦衾香尽炉无烟。
美人含怒夺灯去,问郎知是几更天。
美食不敌美人,美人不敌好书卷。
饮食之道也是学问之道
《随园食单》约两万字,成书于袁枚76岁时。其文字老辣,见识深刻,一看作者就是个“练家子”:既是吃东西的高手,也是一个写文章的高手。结构非常强。每篇都非常短,一则几十字到二三百字。
这里就简单解读第一单《须知单》中的几句,讲的是餐饮最重要的事情——食材。
学问之道,先知而后行,饮食亦然。作《须知单》。
先知道做学问的道理,然后去奉行它,饮食也是一样。高屋建瓴,没有废话,不拐弯抹角。
凡物各有先天,如人各有资禀。人性下愚,虽孔、孟教之,无益也。物性不良,虽易牙(指代名厨)烹之,亦无味也。
开篇明义地讲,东西先天有不同,就像人的天赋不同。天赋不好,哪怕孔子、孟子来教他,也没啥用;食材天生不好,哪怕名厨来烹饪它,也没什么味道。
大抵一席佳肴,司厨之功居其六,买办之功居其四。
一桌好菜,厨师的功劳只占六分,采购的功劳占四分。能把好的原材料按时、按量、按质买到厨房来,就居功至伟。
最“好吃”的还是人
人之大欲,“食色”二字,说到吃,我们到底吃的是什么?跟谁吃?怎么吃?
最好吃的食物,还是要跟最喜欢的人一块儿去吃。和烦的人一块儿吃最好的东西,哪怕这个人整顿饭没跟你说话,你还是不开心,那这顿饭不如不吃。佛家讲“八苦”,其中“一苦”就是“怨憎会”。你看着不舒服的、特别想踹他的人,不得不见面吃饭,那就闷头喝酒吧,把自己灌晕了,有些气儿也就好消了。
另外一个情况是没啥好吃的。一碟毛豆、一小碗花生米、一点鱼干,外边是稀稀拉拉不大的雨,雨外边是平静的海,海外边是平静的云天,我旁边有个你,你旁边有个我,你我心里有不平静的心情。在一个有雨、有海的夜晚,没头没尾地分一瓶酒,哪怕没吃的,都很美好。
我不确定,吟得一首好诗,烧得一手好饭,哪个对女生更有致命的吸引力。但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寒夜,他给你做了一碗面,面是手擀的,卧了俩鸡蛋,加点葱花,还加了点蘑菇,加了一点香油,你能抵抗住这种诱惑吗?
吃的是时间,是记忆
通过吃,我们能激发出一些记忆,生动地想起以前吃类似东西时的所看、所感、所想,就觉得人生特别丰富,时间似乎永远不动,不是“逝者如斯夫”,孔子说得不对,时间根本就没有走过,我们就像冻在时间里的一个标本。
我第一次到泰国,当地人给我上盘蘸水,透明的醋里放有红红的辣椒,挤一些青柠檬。拿春卷蘸着吃的第一口,我就想起我爸。我爸从印度尼西亚回国,娶了我妈,生了我们几个,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做类似的蘸水。那时候北京没有柠檬,他就拿米醋来代替,没有小红辣椒,他就用朝天椒、黄辣椒、青辣椒代替,味道好香。
别人老说“妈妈的味道”,让我想,我就想起“爸爸的味道”。因为我妈很少做饭,她的心思都在家长里短、挣钱、自己怎么厉害上,不在饭菜上。而我爸有一颗永远在饭菜上的心,看什么都在想这个东西能不能吃。
这个时候,我就想起好久没去看他了。
每个人都是隐藏的厨师
还有一点,我们“吃”的是自己。“食色”是人类最底层的本能,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过得去的厨师、过得去的情人,只要我们花心思。
老天把我们生下来,是让我们具备一定生存能力的。“不会做”往往是借口,是不愿意做。做得好坏、能不能做熟是本事问题,做不做是态度问题。
我先是吃我爸做的饭,再是吃食堂,再往后是吃飞机餐、应酬饭。偶尔有些空闲,也是让秘书给我买份盒饭,我从来就没进过厨房。
到了伦敦,我不叫外卖,不去餐厅,也能把自己弄饱了,甚至有时候还会做一些变化和原创。比如在香槟杯里扔一颗草莓;比如我创了一种饮料叫“相偎”,是三份香槟加一份威士忌调成的;比如一整颗黑松露扔到泥煤味不太重的威士忌里慢慢喝,喝完半瓶威士忌之后,松露已经被威士忌浸泡一两个小时了,一吃,人间美味啊。
有故事不如有生活
亨利·米勒也是影响我写作最多的人,是我的文学英雄。亨利·米勒对我来说是一个独特的存在。当我写作出现瓶颈的时候,我读得最多的是亨利·米勒。他能让我放松,打开我自己。
他元气最足的一本书就是《北回归线》。
亨利·米勒的小说非常另类,没有故事、没开头、没结尾,你可以从任何一页开始读起,在任何一页停止。他把回忆、事件、各种情绪就像石头一样扔进你心海,激起一圈圈涟漪。这类写法非常少见,之所以能撑住,在很大程度上靠亨利·米勒看问题独特,敢于跟所有的传统观念对立,这确实让很多人不舒服,但他的坦诚有价值。
在人间流浪,但又厌恶人间
亨利·米勒先在纽约打各种杂工,后来或许觉得纽约没文化,到了巴黎,用吃软饭的方式在巴黎混了蛮久。《北回归线》几乎就是他真实生活的记录。这让我想起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的开头:
我在亚运村以北的小村里租了一个房,每天读书、思考、嫖娼。
亨利·米勒笔下的巴黎生活大致也如此。巴黎之后,亨利·米勒又回到了美国,没有回到他的故乡纽约,而是来到加利福尼亚海岸的大瑟尔,靠别人救济,弄了一个风景很好的小破房,然后就这么待下来了。他一待又是挺多年,最后死在洛杉矶北边一点,活了八十几岁。
他的所有小说,都可以看成他某种形式的自传。从《北回归线》到《南回归线》再到《黑色的春天》,他都是写的自己。
他把自己当成媒介,老天通过“我”想表达什么,那就表达什么;“我”这辈子看到什么、想到什么,就表达什么。这么多年下来,他一直着重当下,着重自我。
轰动欧美的禁书
《北回归线》是亨利·米勒的第一部小说。1934年,他接近40岁的时候,《北回归线》在巴黎问世。但近三十年之后,1961年才在他的祖国美国获准发行。
《北回归线》自传性很强,以作者回忆录的形式记录了生活在巴黎的年轻艺术家的成长经历。一个人在巴黎,从一个床单滚到另一个床单,从一个公寓滚到另一个公寓的故事。但它的主题是打破和毁灭,“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踹上一脚”,听到他们一声号叫。打破才能建立,打破才能看见真相。
小说用一些超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夸张、变形来揭示人性,探究年轻人如何在特定的环境中一步一步从底层文艺青年成为艺术家。
我们谈爱太多,谈性太少
从内容上,我们就能看出《北回归线》充满了争议和矛盾。
从女性读者的角度看,对亨利·米勒最大的诟病可能是他毫不掩饰地物化女性。在小说里,女性都没有特别的面目,或许有不同的名字,但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伟大的肉体。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亨利·米勒也毫不介意女性物化男性。男性也没有什么个性、特点。他非常偏颇、绝对地强调了人生中重要的东西——性。性是人天生的能力、权利和责任。性无处不在,却又容易被人低估、扭曲和忽略。
亨利·米勒的小说没什么情节,没什么人物性格塑造,但他有群像,有丰富浓郁的气质、气氛,靠一股纯阳之气,故事还能立住。
亨利·米勒对人世间所谓正常的三观、规则、伦理、道德、一切看上去神圣的东西,都是反叛、不屑、厌恶的态度。他就像一个在人世间流浪的生活简单、思想复杂的人,厌恶一切,破坏一切,站在世界的对立面,而不是站在自然的对立面。可能他是热爱这个世界的,但又觉得这个世界的很多规则、规矩都是不对的,是需要认真考量的。
不一定要有故事,但一定要有生活
《北回归线》里没有具体人物,但有群像,就是底层文艺青年。因为有文艺,世界才更美好。
在年轻的时候,在我也是底层文艺青年的时候,我觉得世界充满了美好。我可以因为一句话、一个段落、一个篇章写得好,而感受到简单的快乐;可以跑到大街上找个副食店,买瓶啤酒,坐在马路牙子上,面对着夕阳,或者面对着月光喝一口,再喝一口,然后拍一下马路牙子说,其实我写得还是不错的。
底层文艺青年有美好的生活,理想比天还大,世界比梦还远,总能一步步朝向理想,总能一步步跟着梦想去看看世界。
北岛在散文《波兰来客》里说: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底层文艺青年到后来或许混出来了,或许没混出来,有一点是共同的:我们都老了,世界可能也变了;或者世界没变,只是我们变了。
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我们不必要有故事,但是一定要有生活。这种生活,性可能是其中很重要的部分。或许我们没有在巴黎,我们在北京,在广州,在深圳,在上海,在东莞,在某一个街道的角落,在某一个公寓的床上,我们有性,有快乐,有无奈。这就是我们。
混乱而美好的盛宴
《北回归线》的故事主要发生在巴黎,但对巴黎没有任何具体的描写,亨利·米勒不在乎这些。亨利·米勒在乎的只有两件事:一、滚床单;二、自己关于这个世界的想法。
亨利·米勒创造了混乱中带着一种美好的巴黎气氛、巴黎的盛宴,从一个肉身到另一个肉身,从一个女人到另一个女人,从一个床单到另一个床单,从一个脏乱差的房子到另一个脏乱差的房子。人就像动物一样生存着,人就像“人+动物+神”一样思考着。
每一扇门、每一个肉体、每一个灵魂,似乎都是地狱,但似乎也都是天堂,就是这种状态和气氛。这或许就是巴黎,是一个人成长必经的环节,是人类某种一定会长期存在的状态。
把流氓都扔在了文字里
亨利·米勒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是一个有绅士风度、文雅的人,但在文字里就不是。他把他的流氓,绝大多数扔在了文字里。
在我看来,亨利·米勒既是“文化的暴徒”,也是饱学之士。他只是深深地感受到文化的基础里有非常愚蠢的地方。
亨利·米勒写作以唠叨为特点,不厌其烦地写幻觉和梦想、现实与幻觉、梦想与虚构,难解难分,给读者一种非理性的直觉感。
理性、结构、规矩,我们看得太多,但是非理性、直观、直觉,我们看得太少。
人们现在明白,天堂的理想如何独占人类的意识,从根部被击倒的所有精神支柱如何仍旧屹立。除这片沼泽之外一定还有一个世界,那儿的一切都是一团糟,很难设想这个人类朝思暮想的天堂是怎样的。那儿无疑是一个青蛙的天堂,瘴气、泡沫、睡莲和不流动的水,它就坐在一片没有人打扰的睡莲叶子上呱呱叫一整天。我设想天堂大概就是这样的。
亨利·米勒的唠叨都充满了神奇和魅力。没有了人类与动物、现实与理想、大地和天堂的区别,没有了未来,没有了现实。未来的悲观和现实的绝望并无差别。
亨利·米勒的文字既“丧”又乐观,你会受到很多正能量的冲击。
和好玩的人消磨时光
《黄金时代》是好小说的样本,展露了王小波的两个特点。第一个,真实。王小波在《黄金时代》以及他的多数文章里,是个真实的人、真实的作家,敢于真实地写他眼中看到的世界,非常了不起。第二个,有趣。王小波有独特、有趣的气质。没趣的人不见得不是一个好作家,但有趣的人无论怎么写、写什么,都会是挺好的作家。
王小波的三个阶段
《黄金时代》是王小波的成名作。我问过银河老师,王小波创作《黄金时代》的时候是什么状态。银河说,王小波在《黄金时代》上用功近十年,反反复复写了几十稿,到了1984年才基本定稿。过程中差不多想起啥就写啥,而且经常会推翻重来,把段落调来调去。
我问《黄金时代》的起点是什么,银河老师说是王小波对某个场景特别着迷,上面天,下边地,周围有各种草木禽兽。在这样的天地间,王二和陈清扬几十次交欢,这个场景让王小波特别着迷。
王小波的文学创作大致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绿毛水怪》《地久天长》以及《黄金时代》《似水流年》《革命时期的爱情》。这些作品贴近现实,但是已经露出了追求现代小说写法的苗头。
第二阶段,《青铜时代》。多数是用古代的故事讲现代的事情,让古今中外的时空产生一种魔幻的组合。在这个阶段,王小波尝试了更多形式的表达。
到了第三阶段,《白银时代》《黑铁时代》。此时王小波的能量快耗完了,越表达离当下越远。很遗憾王小波1997年心脏病发作,45岁英年早逝。
王小波:我是一个一流半作家
我采访银河老师一些关于王小波的问题,总结如下,可以帮我们了解王小波。
王小波偶尔有些抑郁,偶尔喜怒无常,但是心理非常正常。
王小波评价自己:我是一个一流半作家。他偶尔也会问银河老师:我这辈子不成功怎么办?
王小波的阅读速度是一般人的6~8倍,是个速读的天才。他读的书很杂,读了几千本的书,哲学、文学、历史什么都有。
王小波喜欢的作家有马克·吐温、卡尔维诺、法国新小说派作家、杜拉斯等。他喜欢外国小说家远远多于中国小说家。
王小波不喜欢非写作的一切专业,一直想全职写作,所以在1992年彻底辞职,畅快地写了五年。
最后我问:王小波的写作有什么大的遗憾?
银河老师说: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一部长篇小说。
生活在边缘的“流氓”
我们结合着原文来看《黄金时代》,就可以明白,一篇好小说应该是什么样子。好文章的结构,开头、中段和结尾就像凤头、猪肚、豹尾。
b凤头:小说的第一句要有足够的张力/b
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
这个句子,写得好啊!一个男生,21岁,正是荷尔蒙分泌最旺盛的时候,在彩云之南美好的一块土地上。陈清扬当时26岁,比这个男生大5岁,也正是好年纪。城市的年轻人带着满腔热血,到了边陲农村去插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了,像云彩一样下来了,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一种张力扑面而来,这就是好小说的开头。
b猪肚:顺畅、优美、内容充实/b
凤头之后是猪肚,我是这么理解的:
一、要有兽性。因为人性的一部分就是兽性,人也是某种禽兽。
二、要有足够的容量,要大。不是豹子、凤凰的肚子,猪肚有足够的容量。
三、要丰富,哪怕有些看似不洁,但本一不二的东西。有容乃大不仅是体积大,还要容纳各种各样的东西。
陈清扬找我证明她不是破鞋,起因是我找她打针。
…………
陈清扬在我的草房里时,裸臂赤腿穿一件白大褂,和她在山上那间医务室里装束一样。所不同的是披散的长发用个手绢束住,脚上也多了一双拖鞋。看了她的样子,我就开始琢磨:她那件白大褂底下是穿了点什么呢,还是什么都没穿?
王小波的语言顺畅,谈不上优美,但是干净清澈。句子里隐藏着幽默的视角,并不是故意要笑,而是想哭的时候笑。生活如此惨,却不只有泪水,还有抑制不住的激素在暗流涌动。
陈清扬裸臂赤腿,穿一件白大褂,长发用手绢束住,脚上穿一双拖鞋。你闭眼想想那是什么样的场景?何况陈清扬还很有逻辑智慧。
至于大家为什么要说你是破鞋,照我看是这样:大家都认为,结了婚的女人不偷汉,就该面色黝黑,乳房下垂。而你脸不黑而且白,乳房不下垂而且高耸,所以你是破鞋。假如你不想当破鞋,就要把脸弄黑,把乳房弄下垂,以后别人就不说你是破鞋。当然这样很吃亏,假如你不想吃亏,就该去偷个汉来。这样你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个破鞋。别人没有义务先弄明白你是否偷汉再决定是否管你叫破鞋。你倒有义务叫别人无法叫你破鞋。
王小波在逻辑上没毛病。大众看一个事物,有大众判断的标准,你如果不想让大众这么判断,要么遵从大众的心理预期,要么你就遵从大众的判断去做大众认为你该做的事。
开宗明义,沿着破鞋这条线讲到了打耳光。后来陈清扬耳光也打了,王二也打了陈清扬的屁股。
破鞋这个视角,独特而巧妙。为了跟破鞋形成逻辑上的对照,王小波用了个类比,“春天里,队长说我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使它老是偏过头来看人,好像在跳芭蕾舞,从此后他总给我小鞋穿”,对比得又巧妙又好玩,这就是小说家的气质。
b豹尾:意料之外,理所应当/b
当猪肚巨大的时候,结尾就好难。
孤独寂寞的两个人从开始聊天,到像私奔一样去了荒野,再到回去交代问题,两个人就此失联。两个人后来又在城市里相见,陈清扬又去见了一次王二,他们结了账走出宾馆,走到街上回忆过去。
陈清扬说她真实的罪孽,是指在清平山上。那时她被架在我的肩上,穿着紧裹住双腿的筒裙,头发低垂下去,直到我的腰际。天上白云匆匆,深山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刚在她屁股上打了两下,打得非常之重,火烧火燎的感觉正在飘散。打过之后我就不管别的事,继续往山上攀登。
陈清扬说,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就瘫软下来,挂在我肩上。那一刻她觉得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都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这个豹尾太漂亮了,就一句:
陈清扬告诉我这件事以后,火车就开走了。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
《黄金时代》里的性描写简单、坦诚、不脏。书中几次提及陈清扬对王二的心动瞬间,他们对彼此当然是有爱的,但是这个爱是复杂的、包含欲望的。在小说中,王二数次宣称自己是流氓。我倒觉得这个“流氓”是生活在边缘的、与众不同的,也是有相当个人主义色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