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释放你的兽性,多使用肉体,多去狂喜与伤心。/b
b体味你的人性,贪嗔痴慢疑,让妄念飘一阵。/b
b挖掘你的神性,多去创造,活出更多人样儿。/b
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吗
了解1940年到1980年这几十年的中国社会,你不得不读《活着》。
余华之前作为一个先锋作家,在小圈子里得到了极大的名声,有才气、有常识,写得漂亮。《活着》是余华的战略转型作品,成为一本畅销书,被改编成电影,还得了奖。在战略上,他做对了两件事:一件是写擅长写的农村、小地主故事,有自身的竞争力;另一件就是这个故事够惨、够苦,非常催人泪下。男儿有泪不轻弹,但读《活着》时,好多次我想哭。所以,这是以战略眼光取胜的一部作品。
“一个人一辈子倒霉”的故事
《活着》讲述了一个“一个人一辈子倒霉”的故事。尽管倒霉,他还活着,他身边的人没有他这么倒霉,但很快就死了。
《活着》有两条主线:一条主线是一个叫福贵的男人如何在历史的洪流中起伏、倒霉;另一条主线是1940年到1980年这四十年发生的社会大事。
吃苦不等于能写好小说,好小说不一定吃苦才能写出。如果一个时代,人吃过太多的苦,也不见得能出好作品。
余华的《活着》、王朔的《动物凶猛》是这种吃苦年代里的凤毛麟角,找不出太多。
一部十余万字的小说,写了十几个人的死亡,这是中国文学里少见的“催泪弹”,也是少见的“死亡之书”。
不想当牙医的作家
余华是一位不想当“牙医”的作家。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父亲是个医生。余华称中学毕业后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
我、余华、毕淑敏和之前的鲁迅、郭沫若,都被称为弃医从文的典型。鲁迅、郭沫若、毕淑敏我都认,毕竟他们上过正经的医学院。我也是严格的科班出身,学了八年医,然后弃医从商,一边从商,一边写文章。
但是,对于余华号称自己弃医从文这件事,我就有点不感冒。我小时候掉牙的时候,我妈偶尔也充当“牙医”,拿根绳,一端拴在我那颗晃动着、死活不愿意下来的牙上,一端拴在门上,让我看窗外,说:“飞机!”我说:“不可能,咱家这边没飞机。”这时候,我妈一脚就把门给踹上了,我就变成血盆大口。我正要诅咒,我妈说:“瞧,我是一个牙医,你看你的牙被我弄下来了。”
我的意思就是,帮人拔五年牙后从文,不算弃医从文。
在《活着》的序言里,有一些让我有感触的段落: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
这个原则我感同身受——只为自己内心写作,不应该去迎合。最了不起的作家从来只对自己负责,不会为了市场而写作。
经常有人指责我太自恋,但是一个作家如果不自恋,就成不了好作家。自恋不意味着他觉得自己有多好,而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媒介去了解这个世界,除了自己之外,你别无他途。
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这是余华《活着》中文自序的最后一段。我感受到几点:
第一点是一部好的小说往往会来自一个“情结”,来自一个挥之不去的“核”。它可能像《百年孤独》那样,对时间、历史不清楚的困扰;它也可能像《活着》里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第二点是我对《活着》的不赞同。“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句话体现了在某些特定历史环境中,多数底层人根深蒂固的生活哲学。我能理解有些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但是除了活着,人还要有一些精神,还要有些原则和风骨。如果人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那就太像动物。当然,遇上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像牲口一样活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有一味地承受,不做任何的抗争和改变。
一个好作家往往是敏感的。现实以及他通过眼、耳、鼻、舌、身、意接收到的信息,落到自己的身心灵里,会产生比普通人更大的涟漪,感受到更多的痛苦和欢乐、光明和黑暗。所以,一个作家需要做的是接触生活,甚至接触一些极端的生活;阅读、理解、长见识,增加自己身心灵这个“湖泊”,只有心里这摊水越来越大,掉进来一块小石头,才会激起很大的涟漪;保持身心的开放,不要说“太阳底下无新鲜事”。要说我,依旧敏感,依旧可以受伤,依旧可以变得鲜血淋漓,这样才是一个好作家好的写作状态。
作家虽然有辛苦的地方,过度敏感、过度焦虑、很多事情不能忘记,但作家也有自己幸福的地方,通过写作好像又活了一遍,过去的岁月透过时间的迷雾慢慢地、一点点地清晰起来,感觉像坐上了时光机,回到了过去。
天赋都藏在细节里
我很喜欢《活着》的开头,有很多细节,把余华的写作天赋彰显无遗。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农村……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当我站起来告辞时,突然发现自己像个孕妇一样步履艰难了。
“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农村”,有一种飘着的又极其真实的感觉。“自己像个孕妇一样步履艰难了”比喻用得真好。
作家的幽默不一定需要是相声演员式的,他的幽默可以很“冷”、很“干”、很“黑色”、很不直接,都可以。余华的幽默感,还来自独特的看事物、描写事物的角度。
这类角度、描写,在王小波、王朔、阿城以及亨利·米勒等作家的作品里都非常显见,这也是我喜欢读这些作家的小说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催泪炸弹”式的小说应该怎么写?憋着泪,咬紧牙,只做白描,不要过分渲染。福贵的老婆家珍在生命垂危的时候,对福贵说:
福贵,有庆、凤霞是你送的葬,我想到你会亲手埋掉我,就安心了。
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过。
凤霞、有庆都死在我前头,我心也定了,用不着再为他们操心,怎么说我也是做娘的女人,两个孩子活着时都孝顺我,做人能做成这样我该知足了。
你还得好好活下去,还有苦根和二喜,二喜其实也是自己的儿子了,苦根长大了会和有庆一样对你好,会孝顺你的。
这几段没有什么大道理,没有什么形容,但是一股悲凉就在一个临死的人的病床上蔓延出来,让我们想到可能要面对的死亡。
一写死亡,读者心里就一“激灵”,情节就有了进一步推进的动力。把人写死是能够产生神奇能量的一种方式。看这些苦事,还是会让我们对周围亲人、朋友产生很多依恋、思念和柔情。
情窦初开,动物凶猛
在我心目中,没有“严肃文学”这种定义,只有好的文学和坏的文学。更严格地说,只有文学和非文学。
严肃文学(好的文学或文学)就像医院,真的能帮你解决生理、心理上的问题;通俗文学(坏的文学或非文学)像按摩院,它让你舒服一时,但不能帮你解决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动物凶猛》是好的文学,是“严肃文学”。
我总觉得,人作为一个生物,有一部分是跟神相近的——我们有道德、有神圣感,甚至愿意牺牲;有一部分是人本身,社会的人;还有一部分是动物性的。十二三岁的时候,我深刻体会到我肉身里的动物性。我一直觉得我的身体里有个大毛怪,你不叫它的时候它不出来,但是你的一些话、行动、情绪,总有这个大毛怪的影子在那里。这种动物性,被王朔“咣叽”抓住——《动物凶猛》。
为什么要读王朔?回看1949年以来的中国汉语文学,如果你不读王朔,当代文学史你就了解得不完整。在我看来,《动物凶猛》有三个特点。第一,了解那个时代、了解那段历史最好的途径,是看关于那段历史最好的小说。如果没有,散文、杂文、诗歌也可以,最好是生活在当时的人写的,能真切地表达的。而在写“文革”的文字里,最直接、最好的还是《动物凶猛》。第二,为了了解一类人,一类浑不论的人,一类不着调的人,一类立志对社会有副作用的人。第三,回到阅读的本源。王朔是个有意思的人,他的文字好玩、有意思、有阅读快感,能让你消磨时光。这是推荐《动物凶猛》的第一个原因。
推荐《动物凶猛》的第二个原因,是帮助大家了解北京、了解大院文化。大院文化有历史特点,王朔非常真诚地描述了真实的二代、三代的大院文化。
推荐《动物凶猛》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回忆最初的情欲。情欲,不是应该忌讳的事儿。情欲,发乎情,止乎非礼;发乎情,止乎后代;发乎情,止乎人类繁衍。《动物凶猛》非常生动、真切地描写了小男生情欲萌发的美好状态。
《动物凶猛》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的青少年时代,他和玩伴之间的相互调侃、性幻想和打群架,也可以看作他们长大后颓废与犯罪行为的雏形。《动物凶猛》用四个字概括,就是“打架、泡妞”;如果用八个字来概括,就是“打架、泡妞,泡妞、打架”。
那是男生女生更大程度上被激素控制的时候,特别是男生,情窦初开,“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这么一种状态。
我时常感慨,人为了一口吃的,男人为了一个女的,女的为了一个男的,干过的蠢事之多,真是人类的文字都不够用啊。
谁都纯情爱过一个人,值不值得不重要
《动物凶猛》是非常少见的用情绪、回忆驱动的中篇小说。回忆跟现实产生冲突,用这种形式来推进小说的发展。这种感受到回忆里的不真实,又跳出来讲回忆本身,坦承回忆里有误解、有夸张,反而更真实。
王朔的《动物凶猛》是中文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小男生纯洁地、百分之百地爱着一个女生,值不值得不知道,但展现了男生——哪怕他将来变成男人,变成人渣——曾经最纯情的一面。
小说讲述“我”追求米兰,先看到照片,之后才遇上人,有悬念和疏离感,以及层层推进的感觉。
……她在一幅银框的有机玻璃相架内笑吟吟地望着我,香气从她那个方向的某个角落里逸放出来……
这几句话为整篇小说定调。因为女体的照片,“我”在人生中第一次感到情欲萌发。也许那就是个普通女生,有着普通的毛病和弱点,但是不重要,她是长生天进化了多少万年的结果,是老天爷用这么多日子打磨出来的鬼斧天工。
按老天的设计,在她/他的一生中,在青春期里,都会遇上这样一个男生或女生。这主题多棒!
用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头引用的一首诗来表示:
thenwearthegoldhat,ifthatwillmoveher;
ifyoucanbouncehigh,bounceforhertoo,
tillshecry"lover,gold-hatted,high-bouncinglover,imusthaveyou!"
翻译成中文就是:
那就戴顶金灿灿的帽子,如果那能让她心跳;
如果你能蹦得很高,那就为她蹦得很高,
直教她叫:“亲,戴着金灿灿的帽子的亲,蹦得很高的亲,我要好好要要你!”
这句话能解释两部小说中男主人公的驱动:我就是要表现,哪怕我很幼稚;我就是要吸引这个女生的注意;我就是希望她能跟我“有点儿什么”。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有点儿什么”,也不知道之后会“有点儿什么”,但是我就想现在、一直跟她“有点儿什么”。
作家的法宝:故乡、初恋、睡袍和好酒
我觉得作家有四个法宝:故乡、初恋、睡袍,以及一杯好酒,最好是香槟。
说到故乡,王朔在《动物凶猛》里是这么写的:
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孩子,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
我很小便离开出生地,来到这个大城市,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我把这个城市认作故乡。
这个城市他讲是北京。
没有遗迹,一切都被剥夺得干干净净。
我曾经把故乡定义为:你在20岁之前,在一个地方连续待五年以上,这个就是你的故乡。这是你怎么都抹不去的记忆。从这点上,我不同意王朔的说法,城市里的孩子就一定不如农村里的孩子,没有故乡。哪怕城市变得再快,你仔细观察共同点和差异点,反而更有意思。
王朔、王小波、阿城三个人都是北京的,主要生活和写作在北京,我也看到他们仨写作的一些不足,但这不能改变他们曾经是我的文字英雄。这些英雄帮助我走出日常的迷雾,把一些缥缈的目标具体化。
王朔的语言是好的,是生动而有色彩的,是准确而简洁的。
金线之上的语言至少要满足“6c”——concise:简约;clear:清澈;complete:完整;consistent:一致;correct:正确;colorful:生动。王朔基本做到了。
出奇和创新那是另外一回事。对多数作家来讲,太出奇、创新、考究的语言不必要,可能会因文害意。
我从纯个人的角度讲王朔的问题。坦诚地说,老艺术家、当红的艺术家周围会盘踞一些莫名其妙的油腻的人,总在夸他、捧他,以及带着他走不一定该走或想走的路。除了红尘翻滚之外,我不觉得王朔做错了。其实王朔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一直在尝试不同的风格、题材,但写一本换一个写作方式,不能长期投入到一种写作方式里去,造成其中后期没有特点。
我最可惜王朔的地方是他没有坚持写当下,写他的生活,而不是他的臆想。王朔是1958年生人,还年富力强,真心希望他多用自己的天赋、肉身、精力,写一写当下,写一写生活,写一写他耳濡目染的东西,哪怕极其简单。
直面真实而油腻的世界
《金瓶梅》号称“天下第一奇书”,我觉得“奇”在人情,就是让贾宝玉叹气摇头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个“人情”。读《金瓶梅》,你就了解了社会人脑子里的弯弯绕绕,肚子里的花花肠子。
《金瓶梅》是我在情色方面的一个启蒙读物。作为一个人,你需要知道情色到底是怎么回事。
《金瓶梅》还有一情——“世情”,它非常真实地展示了资本主义萌芽、世风日下、民风浮夸的明代后期中国江南风貌。
《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大家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我们几部伟大的中文小说最初其实是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比如《金瓶梅》《红楼梦》。因为有手抄的存在,才有自由的书写。
《金瓶梅》作者的真实身份是文学界的“哥德巴赫猜想”。作为普通读者,《金瓶梅》的作者究竟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体会到其中的好处,能跳出来看大问题,看到这个时代、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样子,我们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
《金瓶梅》的作者,应该是山东南部、江苏北部、安徽东部这些地方怀才不遇的某个人,跟书商联系紧密,甚至可能就是书商。
《金瓶梅》好玩的是,它是著名的“同人小说”。从《水浒传》中西门庆与潘金莲偷情的故事演绎而来。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说:“同时说部,无以上之。”《金瓶梅》跟同时的小说比,没有比它更好的。它拥有中国文学史上的许多“第一”:第一部由个人创作的长篇小说,第一部网状结构的长篇小说,第一部描写社会世情的长篇小说,第一部以写家庭生活为主的长篇小说……《金瓶梅》描写的当下有非常强的现实意义,是第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
真实而油腻的世界
我重读《金瓶梅》,感觉一股油腻感扑面而来,太黑暗,太悲哀无奈了。原来我认为《金瓶梅》强于《红楼梦》,但我这次再读,觉得不如《红楼梦》。
一个原因可能是我的年岁、智慧的增长。年少时对人情世故有一种好奇、渴望,以及想要掌握的心。初读《金瓶梅》,惊叹它把人情世故写得那么通透,每个人都带着一股混江湖的街头之气。对于在书斋里念《诗经》《史记》,念唐诗宋词元曲的不沾地气的我来说,似乎打开了通向另外一个世界的门,非常震撼。而过去二三十年,在知道了世态炎凉、人间冷暖、社会这点儿事后,我反而觉得人为什么不能在知道这些事的前提下,活得清爽一点。
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发现《金瓶梅》情色描写得不足,太兽性、太本能了,不高级,不干净,不如《肉蒲团》。《肉蒲团》是直接、欢乐地描写性,非常像《十日谈》里弥漫的欢乐的肉欲的气氛。“食色,性也”,性作为人的原始大欲,涉及复杂的人性。复杂人性应该包括一部分神性、一部分人性和一部分动物性。《金瓶梅》的情色描写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围绕着动物性,欢乐的人性很少,离地三尺、带着翅膀的神性几乎没有。
我喜欢干净、纯粹和有点儿精神劲的东西。情色不只是肉体,还能上升到灵魂。所以,我反对情色描写的两个取向。一个是谈很多因果报应。色就是色,空就是空,只要你色谈到极致,空谈到极致,色、空自己会通的。另一个就是太肉欲。我们有人类的温暖和神性的闪光。如果我们细细听,能听见一些超凡脱俗的、在肉体上荡漾的声音。如果只谈肉欲,我觉得俗了。
“邪典作家”兰陵笑笑生
写《金瓶梅》这种整本书里没有什么好人的作家也是少见。英文里叫“cultwriter”——“邪典作家”,这类作家写的东西不正常、不大众,但绝对有价值。这些不正常的“邪典作家”往往能够带我们探索未知,冲破界限。任何人都是井底之蛙,阅读、行路、学徒、做事,无非是成为井口更大的井底之蛙。“邪典作家”直接帮助我们打开“井口”。这包括《洛丽塔》的作者纳博科夫,包括《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
“邪典作家”如果太邪,你会产生强烈的厌恶感。我对兰陵笑笑生热衷描写的油腻人性并不是很喜欢。人的确有油腻的一面,但是作为万物之灵,人也有像草木一样丰美的地方,也能通过自身有意识的努力,避免成为中年油腻男或者中年油腻女。
《金瓶梅》为什么油腻?因为晚明的社会环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灿烂,儒学已经使官僚体系非常完善,有了一丝丝腐朽的味道。这是一个糜烂而开放的时代,在其他时代看是作恶的东西,在那个时候可能会被定义成风雅。明末江南夜夜笙歌几十年,人们当是风流,到了清初就只能是下流,不道德、违法。有些人怀念明末,比如钱谦益娶柳如是,文人歌颂陈圆圆、董小宛,放在其他时代似乎会被人诟病,但在那个时代就理所当然。
所以,我不认可大篇幅去描写油腻,作家需要稍稍跳出来,需要有一点恻隐之心,看一看沉沦在无尽轮回中的人们。《红楼梦》至少还有虚幻的、美好的成分,有情在,有“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的无意义、悲观空洞之感。但是在《金瓶梅》这本书里,你看到的几乎是一锅油腻,甚至没有悲凉,更谈不上涅槃。
另一种商业奇才
我从管理的角度读《金瓶梅》,站在西门庆的角度想,地头的生意怎么做,开药铺、放贷以及灰色边缘的事如何去管理。
作者兰陵笑笑生很有常识和经济头脑,熟悉商业活动的方方面面甚至意识超前。西门庆善于发女人财,更重要的是权钱交易,以权谋财,放高利贷。他似乎还明白如何搞股份制,结交十几个烂仔兄弟,采取直销模式。开铺子,不开则罢,要开就开专卖店、旗舰店,在最好的位置找到铺面扎根下来,这在现在都是先进的经营模式。
《金瓶梅》虽以北宋末年为时代背景,但它描绘的社会风貌有明显的晚明特征。西门庆是个暴发户式的富商,是新兴的市民阶层中的显赫人物。他依赖金钱的力量形成官商勾结,形成金钱和权力的循环:因为有钱,所以能有权;因为有权,才可以挣钱。
西门庆有这样的豪言壮语:“咱闻那佛祖西天,也止不过要黄金铺地。阴司十殿,也要些楮镪营求。”楮镪,烧给阴间的纸钱。西门庆想:只要有钱,我就可以做一切,我只想为所欲为。所以他恣意妄为,纵情享乐,想谁是谁,尤其在男女之欲方面追逐无尽无休的满足。但是他肆滥宣泄的生命力,也导致了他最终纵欲身亡,也预示着他所代表的社会力量很难健康地成长。
《金瓶梅》的写实力量是前所未有的。曹雪芹是“追忆似水年华”,写了一个半童话的故事。但是《金瓶梅》彻底把读者拉回现实境况,说这就是世界,这就是小城镇,这就是人生。
找回你的野性和灵性
说到《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不得不提到“性”。劳伦斯的性描写有非常独到的地方,也有相当的革命性。劳伦斯大声告诉世人,性是有力量的,但是不足也非常明显。
劳伦斯作品的一个重要主题是人类现代化之路上的痛苦,另一个重要主题是两性关系的光明、黑暗、复杂、纠缠。两性之难,难于上青天。
劳伦斯:生命不息,写作不止
d.h.劳伦斯这个人大于他的所有单独作品。他非常文艺,但对社会如何运转又充满兴趣,一生游走在社会的边缘,试图探索文笔和体验的极限,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
d.h.劳伦斯,全名叫davidherbertlawrence,1885年生人,1930年去世,享年45岁。他是20世纪英美文学最有影响力的作家和诗人之一,非常多产,最重要的作品除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还有《儿子和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等。
劳伦斯的父亲是个工人,母亲有些文艺气质。
劳伦斯跟母亲的关系非常好,由此造成和情人之间的不和谐。母亲去世让劳伦斯备受打击,因此写出成名作《儿子和情人》。他当时的女朋友看了这本书,决定跟他分手,从此两个人恩断义绝。
劳伦斯可能因为长期生活在粉尘重的矿区,加上自己本身敏感、体弱,一直被肺病困扰。肺结核发病的时候看上去不太严重,平常就是敏感、乏力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症状。但是,在免疫力低下的时候,肺结核会引起严重的肺炎和并发症。劳伦斯最后的死因就是肺炎引发的并发症。
国家不幸诗家幸,肉体不幸精神幸。体弱多病能够帮助作家写出好文章。肉体产生了病痛,病痛会让精神相对敏感。所以,病、酒、药,都是作家、艺术家的好朋友。但是很遗憾,d.h.劳伦斯45岁就死了。
劳伦斯热爱写作。生命不停,写作不止。他一直处于自我放逐状态,和老师的妻子私奔、结婚,没有稳定的工作,甚至很穷,一直没得到社会的认同,还被英国政府多次怀疑是德国间谍,但这些都不能阻挡他写作的热情和产量。
他的一生是自我放逐的一生,他一直躲着这个社会的主流,一直保持着旁观的冷静和抽离。我想劳伦斯也有这样的自觉。
自由书写:公开审判获得胜利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最开始出版于1928年,是劳伦斯死前两年在美国出的删节版,全本在法国和意大利出版。在所谓“现代文明的发祥地”的英国,《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被禁三十余年后才得以出版。其实我们现在看来没有问题的事情,在不遥远的过去,在很多国家、文化里都还是禁忌。
1959年在伦敦,对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不是淫秽书籍这件事,展开了一个大讨论,甚至有一个社会影响非常大的审判。在这个审判上,当时有名的作家和文学评论家都被要求去做证,问他们怎么看这本小说,是文学作品还是淫秽读物。案子的诉讼人反复问:你愿意让你太太、朋友、用人去读吗?最终审判结果是,1960年11月2日,法庭宣布这本书“无淫秽内容”。
一个伟大的作家在他生前做了艰苦的努力,让一本伟大的小说能够在世界上出现。他不管生前是否能够把它出版,是否能够听到掌声;其实与之相反,这本书在他的家乡长期受到非议,但他还是写了。他并不强壮,相反他体弱多病,但他还是坚强地、勇敢地、有骨头地去做了。掌声送给d.h.劳伦斯,为他有勇气写下《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被宣布“无淫秽内容”,是人类出版史上的一件大事,之后企鹅出版社为了纪念这件事,特别在新的版本里鸣谢陪审团那十几个正常人做了正确的抉择。
我希望任何18岁以上心智健全的人都去读这本书。性的确是隐私中的隐私,但是阅读也是很私人的事,你可以不在街上朗读这本书,你可以躲在房间里,关上窗户、拉上窗帘去读这本书。
读书无禁区,写书也不应该有禁区。为什么人类的思想要被害怕?一个人的表达应该被尊重,我们应该有倾听的能力和胸怀。如果你不同意他的想法,你可以说出你的想法。如果我们不想听,也可以不听,但是我们不能剥夺其他人说话的权利。写是必需,自由地写才能写出好的东西。作为一个作者,我能做到的是写作无禁区,也希望各位读者做到读书无禁区。
找回你的野性和灵性
归纳《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本书,我会用这个题目:性力和现代化之路。
性是有力量的,没有性,没你,没我,没他。劳伦斯一直在思考现代化的问题,他把现代化当成妖魔,至少是有妖魔气质的事物。他自己多病,45岁就去世了,这跟现代化工业的弊病也是相关的。劳伦斯在自我流放中,一直在思考:为什么人类衣食住行的条件好了,但是不开心的时候多了,对身体的理解少了?为什么会出现第一次世界大战这种愚蠢的状态,人和人还要往死里厮杀,年轻人大批死去,现代化之路出了什么问题?
康妮,绝对女一号,是独立女性的代表。她从懵懂女孩到拥有独立人格的成熟女性的成长经历,是所有女性成长的必由之路。她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对艺术、自然,对自己都有相当的兴趣,特别是对自己的身体、对自己还残存的兽性、心中模模糊糊的神性,有很多细致敏感的体验以及诉求。在机械工业的核心地带,被自由思想包裹的康妮显得格格不入。她坚持不被同化,继续做自己,所以才会冲破这一切的桎梏,洒脱地放弃金钱、名利、社会地位等这些并不绝对必要的东西,找回自己的身体、灵性和神性,迈向新生。
康妮的蜕变、康妮和麦勒斯心灵契合、对爱情的追求和守护、新生命的来临,让劳伦斯用象征的艺术手法给顽固的机械工业贵族以警告:过度的利益追求和环境破坏,彻底放弃人身上的兽性和神性,必将导致被遗弃和消亡。劳伦斯借用康妮说了他想向工业贵族表达的东西:现代化之路并不是一条尽善尽美之路。
麦勒斯,男一号,守林人。他热爱自然,不修边幅,红脸膛,身着深绿色的棉绒衣,打着绑腿,身旁还跟着一条灰色的猎狗。这种不修边幅让人感觉到了他独特的“自然气息”,和英国破落贵族、新兴贵族这些人相去甚远。随着康妮和麦勒斯交往的深入,康妮发现麦勒斯不只是自然,不只是体力劳动者,他其实读书很多。麦勒斯自幼聪颖好学,中学毕业之后在巴特莱事务所当过职员,但是他不喜欢城市里毫无生气的生活,虽然那看上去光鲜无比。他选择了打份工养活自己,独居山林,跟自然生活在一起,远离尘世喧嚣。他没有金钱和显赫的地位,只把自己放诸山林间,把孤独看作自己生命中最后也是唯一的自由,从这点看有点像中国的庄子。
劳伦斯描写性非常细致,涉及身体和心灵。他用优美的、抒情的、诗意的、花草的、小动物般的语言去描写性,通灵、通神,有一定的宗教性。《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很罕见地以查泰莱夫人和守林人几次交欢作为整本书的主线,这是我所知的唯一以此为主线的小说。《金瓶梅》的性都是在一定程度上的简单重复,以宣泄兽欲为主,写得不高级。
爱情=爱+性
我同意这种说法:爱情=爱+性。
没有大脑的互通、三观的相对一致、感情上的依赖、习惯上的接近、灵魂上的契合,那可能就没有爱,你可能就不想跟一个人花时间,耳鬓厮磨。所以,爱情第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爱。
光有爱是不够的,还要有性。性是你跟对方亲近之后,内心肿胀,你想要多走一步,想两个身体合二为一,想要:1+1=无限=永远。这就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