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遗嘱 约翰·格里森姆 第1页,共2页

教堂地下室的工程之所以进展得如此缓慢,另一个原因是菲尔神父有晚起的嗜好。劳拉说她每天是8点离家去幼儿园的,而神父这时十有八九还在床上睡大觉。他是个夜猫子,他为自己辩解说,他喜欢在半夜看那些老的黑白电影。

所以当他星期五早上7点半给内特打来电话时,内特多少有些意外。

“你看《邮报》了吗?”

“我不看报纸。”内特回答说。读报的习惯是在康复中心扔掉的。和他相反,菲尔一天要看五张报纸。他从中可以汲取许多布道的素材。

“也许你该看看。”他说。

“为什么?”

“上面有一条关于你的新闻。”

内特套上靴,疲惫地走了两个街区,来到缅因大街的一家咖啡馆。《大都市》的头版上登了一篇有关找到了特罗伊·费伦失去联系的继承人的报道。前一天的晚些时候,费尔法克斯县的巡回法院已正式收到了当事人的诉状。她在诉状中通过她的律师内特·奥里列先生为对她已故父亲的遗嘱所提出的指控进行了辩护。

由于有关她的资料很少,报道的大部分篇幅是关于她的律师的。

根据已经呈交法庭的那份书面陈述,内特找到了雷切尔·莱恩,给她看了手写遗嘱的副本,和她讨论了许多法律上的事情,并且当上了她的律师,报道没有提及莱恩女士现在在哪里。

奥里列先生是斯塔福德律师事务所的前合伙人,曾是一位很出名的出庭辩护律师:他于8月份离开了事务所,10月份提出破产申请,11月受到起诉;但对他逃税的指控至今没有最后的判决。

国内收入署声称,他逃税的金额是6000美元。此外,记者还提及了他离过两次婚这一无聊的事实。为了让丑闻更加富有戏剧性,报上还登了一张照片,是内特几年前在华盛顿一家酒吧前照的。手里拿着酒瓶。他审视着自己当初的那副德性:眼睛发亮,脸颊通红,混在一群酒鬼中傻笑。照片让人觉得难堪,但那已是过去的生活了。

毫无疑问,每次的报道都还会提到特罗伊本人那些乱七八糟的背景——三个妻子,已知的七个子女,110亿美元的财产,14层楼上的绝跳。

目前找不到奥里列先生。斯塔福德先生也无可奉告。费伦家属的律师已经谈得够多了,这次没有再请他们做评论。

内特折起报纸,回到住宅。现在是8点半,离地下室的施工还有一个半小时。

那些猎犬如今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但要找到他的踪迹并不容易。乔希为他的邮件找了一个信箱。他还有一个新的办公电话号码,电话的户主名叫内森·奥里列律师。电话由乔希的秘书转接,然后作归档处理;在圣迈克尔斯,只有神父和他的妻子知道他是谁。其他人只听说他是巴尔的摩一个有钱的律师,正在写一本书,躲避也能让人上瘾。也许这就是雷切尔这么做的原因。

表明雷切尔态度的副本送到了对方律师的手里,他们都感到震惊:她真的活着,而且准备同他们争讼,尽管她选择律师的做法有些令人疑惑。奥里列的声誉是有目共睹的——他是一个才思敏捷、能胜任这份压力的诉讼律师,但对方的律师,包括威克利夫法官在内,都怀疑这是乔希在幕后操纵、他把奥里列从康复中心弄了出来,帮他洗刷了罪名。然后把案子交给了他,让他走上法庭。

星期天早上,费伦家属的律师都去了兰霍恩女士的事务所。

这幢很现代化的大楼和其他建筑一起坐落在商业区的宾夕法尼亚大道。她的事务所是个很有潜力的公司——虽然40个律师的规模还无法吸引一流的大客户,但领导层的抱负很大。办公室的装饰非常气派、豪华,律师们穿的服装也很讲究。

他们商定一星期碰一次头,定在星期五的早上8点,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他们讨论费伦的案子,制定下一步的策略。主意是兰霍恩女士出的。她意识到她必须充当调解人的角色。男人们在一个劲地勾心斗角,如果内部的人都在背后捅刀子,那么他们势必会失去很多利益。※棒槌学堂の精校e书※

至少,她认为内部的劫掠风波已经过去了。她的委托人基娜和科迪已经认准了她。扬西似乎也给兰博套上了颈圈,沃利·布赖特几乎与利比盖尔、斯派克同吃同住了。哈克拥有了另外的三个——小特罗伊、雷克斯和玛丽·露丝——看来也很满足了。继承人之间也已捐弃前嫌,关系变得融洽起来。任务也基本明确了。

律师们都意识到他们最好是抱成一团,要不就会输掉这场官司。

第一个议题是斯尼德。他们花了几个小时看了他第一次表演的录像,每个人都准备了许多帮他改进的建议。杜撰臆造根本不是什么难为情的事情。当过电影剧本作家的扬西为斯尼德写了一部长达50页的剧本,里面那些大胆妄为的指控把可怜的特罗伊完全说成了一个白痴。

第二个议题是尼古莱特,那个秘书,再过几天他们也要给她录像,有些内容是非要她说不可的。布赖特有个主意:也许老头儿在接受精神鉴定的前几个小时和她交欢时有过一次中风。这是尼古莱特和斯尼德都能作证的。中风就意味着他的思维能力受到了影响。这主意很妙,与会者都表示赞同,同时也引发了一场关于尸体解剖的讨论。他们还没有见到解剖报告。可怜的老头儿摔在石子路面上,头部一定遭到了重击。尸体解剖能查出中风的病灶吗?

第三个议题是他们雇用的精神病专家,格里特的那位已经匆匆地随律师一起退出了,于是还剩下四个,每个事务所一个。四个人的意见在法庭上是很有说服力的,尤其是他们是通过不同的途径得出一致结论的。他们同意对精神病专家的证词也要进行排练,作严格的审核,用压力来左右他们。

最后一个议题是关于雷切尔·莱恩的出现和她的律师。

“卷宗里没有一份文件是有这个女人签字的。”哈克说,“她是个隐居者,没人知道她在什么地方,只有她的律师知道,但他没有透露。他花了一个月才找到她,可她什么字也没签。严格地说,法庭对她并不拥有司法权。我看这个女人显然是不愿意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