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论语·里仁)
敢问夫子恶乎长?(孟子·公孙丑上)
"诸"字等于说"之於",它是"之""於"二字的合音。例如:
杀之,寘诸畚。(左传宣公二年)
穆公访诸蹇叔。(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访之於蹇叔;向蹇叔谘询此事。)
子张书诸绅。(论语·卫灵公)
(书之於绅;把它写在衣带上。)
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孟子·梁惠王上)
后代有人把"诸於"二字连用,那是谬误的仿古,因为"诸"字已经代表"之於",自然不能再加"於"字了。
(3)为
介词"为"字读wèi,略等于现代的"给""替"或"因为"。例如: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左传隐公元年)
为人谋而不忠乎?(论语·学而)
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论语·先进)
为长者折枝。(孟子·梁惠王上)
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孟子·梁惠王上)
介词"为"字后面的宾语可以省略。例如:
君子不能为谋也。(礼记·檀弓下)
每至於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庄子·养生主)
(4)之
介词"之"字的用法是放在定语和名词之间,把定语介绍给名词,有的略等於现代汉语的"的"。例如:
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孟子·梁惠王上)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庄子·养生主)
其翼若垂天之云。(庄子·逍遥游)
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荀子·劝学)
"之"字还有一种用法最值得注意,那就是把它用在主语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所谓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就是使句子在形式上词组化,意思上不完整,如果不依赖一定的上下文,就不能独立存在。细分起来,有两种情况:
第一,在一个分句的主语谓语之间用"之"字,表示语意未完,让听者或读者等待下文。例如:
左师公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战国策·赵策)
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论语·颜渊)
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左传僖公十四年)
("傅"同附。)单说"父母爱子",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句子,现在在主语"父母"和谓语"爱子"之间用一个"之"字,说成"父母之爱子",这就在形式上词组化了,不能认为有独立性了;在意思上也显得话还没有说完,听者或读者必然等待下文--"则为之计深远"。其余两个例子,也可以作同样的分析。
在表示时间修饰的分句里,最容易见到这种"之"字。例如: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左传僖公三十年)
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亦哀之矣。(战国策·赵策)
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论语·八佾)
鹏之徙於南冥也,水击三千里。(庄子·逍遥游)可以说这是上古汉语表示时间修饰经常用的一种句法。《庄子·养生主》:"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既在主语谓语之间用"之"字,又说"之时",倒反而少见。
第二,这种"之"字又常常用在充当主语或宾语的主谓结构之间。先看做是主语的主谓结构之间用"之"字的例子:
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佐传僖公四年)
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礼记·檀弓下)
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礼记·檀弓下)
汤之问棘也是已。(庄子·逍遥游)有时候,不是在主语谓语之间用"之"字,而是在主语和"於"字介宾词组之间用"之"字,这样形成的结构再做句子的主语。例如:
寡人之於国也,尽心焉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