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帕克湖度假屋,我一下子兴奋起来。这里有一家餐馆,一家卖食物的餐馆。我的嗅觉就像德国牧羊犬一般敏锐,一下车,饭菜的香气便扑鼻而来。我向开车送我的两个人道了谢,虽然囊中羞涩,但我还是朝餐馆走了过去。我把“怪兽”放在门廊上,然后开门走了进去。餐馆里人头攒动,其中以游客居多。餐馆的四周有不少小木屋,游客们多在这些木屋里暂住。我朝柜台走去,毫不掩饰地对着客人盘中的食物垂涎三尺,但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只见盘子中摆着四周点缀着培根的薄煎饼、分量足足的炒蛋,还有最让我心痒的附带松脆薯条的干酪三明治。此情此景,简直是对我活生生的折磨。

我问收银的女人:“你知道北边的积雪量有多大吗?”她的眼睛正紧盯着端着咖啡壶四处走动的服务员,很显然,她是这里的头儿。我与她虽是初次见面,但我已经有在她这样的人手下工作的丰富经验了。我突然心血来潮:我可以求她让我在这儿工作一个夏天,放弃徒步旅行的计划。

她回答说:“从这儿往山上的雪情基本上都很严重。今年所有的全程徒步者都绕开步道,沿着金湖高速走了。”

“金湖高速?”我顿时慌了手脚,继续问,“前几天有没有一个叫格雷格的男人来过?他40岁左右,头发和胡子都是棕色的。”

对方摇了摇头,但一旁的服务员说,她曾和一位与我的描述相符的徒步者聊过几句,但她不知道对方的姓名。

那个老板娘样子的女人说:“你要是想在这儿吃饭的话,可以找个位子坐一下。”

柜台上放着菜单,我顺手拿起来翻了翻。“你们这儿有没有60美分以下的东西?”我用开玩笑的语气问她,声音小得几乎要被淹没在嘈杂声中了。

“咖啡是75美分一杯,续杯免费。”她回答道。

“其实吧,我的包里还有午饭呢。”说完,我朝门外走去。两旁餐桌上盘中的残羹剩饭,可能只有熊、浣熊和我才心甘情愿下咽吧。我出门来到门廊上,在“怪兽”旁边坐下,从口袋里掏出那60美分。我凝眸盯着掌中几枚银色的硬币,仿佛只要盯得够久,这些硬币就会自动繁殖似的。我想起在贝尔登镇等待我去领的那只装着20美元钞票的箱子。我的确很饿,背包里也的确装着午餐,这都是不争的事实,但此时我已是忧心如焚,早已茶饭无心了。我翻了翻手中的旅行手册,想重新计划一下。

“我刚才在里面听到你在聊太平洋屋脊步道的事儿。”一个女人对我说。她中年模样,身材瘦削,金黄的头发泛着奶白色,剪着时髦的短发,双耳上戴着两只钻石耳钉。

“我要在步道上徒步旅行几个月。”我回话说。

“好棒啊。”她笑了,“我一直觉得有胆量这么做的人挺不可思议的。我知道步道就在那边。”她边说边朝西边摆了摆头,“但是我从来也没上去过。”她朝我靠了靠,我本以为她会给我一个拥抱,但她只是拍了拍我的胳膊,“你不是一个人吧?”我点点头,她哈哈大笑,然后把一只手放在胸前说,“老天哪,你妈妈对你这个决定是怎么看的?”

“她去世了。”我回答说。要是在平日里,我通常会加点儿抱歉的语气,好让这话听上去不那么突兀。但现在我既心烦意乱又饥肠辘辘,早已没气力顾这些了。

“天哪,真是不幸啊!”她的太阳镜挂在一条闪闪发亮的粉珠链上,垂在她的胸前。她伸手抓起眼镜,架在鼻子上。她说她叫克里斯汀,和丈夫以及一对十几岁的女儿住在附近的一间小木屋里。“你想不想跟我一起回去洗个澡?”她向我提议。

克里斯汀的丈夫杰夫在我洗澡的时候为我准备了一份三明治。我从浴室里走出来时,这三明治就摆在盘中,从对角线处一切为二,旁边搭配着墨西哥蓝玉米片和一条腌黄瓜。

“如果你想往里添肉,请不要客气。”杰夫坐在桌子对面,把一盘冷切肉片推给我。他是个英俊的男人,微微有些发胖,深色的头发泛着波浪卷,两鬓的头发有些灰白。从餐馆回小木屋的路程并不长,路上,克里斯汀告诉我杰夫是个律师,他们住在旧金山,每年7月的第一周都要来这里度假。

“那就再添几片肉吧,谢谢啦!”说完,我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伸手去拿火鸡肉。

“先告诉你一声,这肉是有机肉。”克里斯汀说,“这些动物都是人工饲养的。我们在这些方面非常注意。你忘记拿奶酪了。”她责备了杰夫一句,然后就去冰箱取奶酪,“谢莉尔,想不想在三明治上加点儿莳萝哈瓦迪干酪?”

“不用了,谢谢你了。”我礼让了一下,但她还是给我切了一些,端到了面前。我风卷残云般地把奶酪一扫而空,她二话不说,又在案板上帮我多切了一些。她把手伸到玉米片的包装袋里,抓了一把添到我的盘子里,然后又打开一罐生啤,摆在我的面前。即使她把整个冰箱的东西全都掏给我,我也照样能吃个精光。她为我的盘子里添了几次食物,我都只用“谢谢”表示感激。

在厨房的另一头,有一扇推拉式玻璃门。透过门,我看到杰夫和克里斯汀的一双女儿正坐在露台的沙滩椅上,戴着耳机,两人手中分别翻着《十七岁》和《人物》杂志。

“她俩多大了?”我冲她俩的方向点点头,问道。

“一个16,一个快要18了。”克里斯汀回答道,“一个要上高二了,另一个该上高三了。”

两个姑娘发现我们正在看她们,于是抬眼往这边看了看。我朝她俩挥挥手,她俩羞怯地冲我招招手,然后又继续低头看杂志。

“如果她俩有勇气做你现在做的事就好了,真希望她俩能像你一样又坚强又勇敢。”克里斯汀继续说,“但是说起来,还是不要这么大胆比较好。如果她俩有谁敢像你一样出来闯,我真不知道得多担心呢。你自己一个人在外,不害怕吗?”

“有时候也害怕,”我回答说,“但是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我身上的衬衣脏兮兮的,湿漉漉的头发往衬衣的双肩处滴着水。我知道自己的衣服臭不可闻,但衣服之下的身体却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洁净感。在冰天雪地中挥汗如雨地行走了数天之后,这次沐浴简直可以算得上一次神圣的体验,让我在热水和香皂的洗礼中得到了净化。我发现桌子的另一头散放着几本书:诺曼·拉什的《交融》、简·斯迈利的《一千英亩》以及安妮·普罗克斯的《航运新闻》。这些书我都读过,而且都很喜欢。看到这些书的封面,就好似看到了老友的面庞一般,让我有种家的感觉。我冒傻气地胡思乱想着:说不定杰夫和克里斯汀会同意收留我,要真是这样,我就可以成为他们的另一个女儿,也可以一边读着杂志一边在露台上晒日光浴了。只要他们提出来,我一定会满口答应。

“你喜欢读书吗?”克里斯汀问道,“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读读书的。读书是我们的消遣方式。”

“读书是我一日终了后给自己的奖励。”我回答道,“我现在随身带着的书是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奥康纳短篇小说全集》。”这本书还完好无损地待在我的包里,这次我并没有一路走一路烧书,因为我知道,有了积雪的阻碍,加上我对行程的更改,领到下一个装备补给箱不知要拖到何时了。我已经把书从头到尾通读了一遍,前一晚,我从第一页开始读第二遍。

杰夫站起身,拿起那本《交融》对我说:“这些书你可以随便拿,反正我们都已经看完了。如果你对这几本书不感兴趣,可以试试看这本。”说完,他走进厨房另一头的卧室,不一会儿便拿着一本詹姆斯·米切纳的厚厚的平装书走了出来,把书放在已被我吃得干干净净的盘子旁边。

我看了看那本书,书名叫《一本小说》。我对这本书并没有耳闻,但詹姆斯·米切纳一直都是母亲最推崇的作者。直到离家上大学之前,我一直不觉得喜欢这位作者有什么不妥。在大学里,一位教授曾经问过我喜欢读什么书,听到我的回答后,他不屑一顾地告诉我,如果我真心想当一名作家,就不应在米切纳之流的作家身上耗费精力。他说,米切纳只是个娱乐大众的人罢了。我觉得自己真是愚蠢透顶,当十几岁的我沉浸于他的《波兰》《流浪者》《空间》《沙扬娜拉》之中时,还曾为自己的不随大溜、标新立异而沾沾自喜呢。而大一刚开学的一个月,我就遭了当头一棒:原来,我对所谓伟大的作者的了解是如此浅薄。

一年后,有人在圣诞节送给母亲一本米切纳的《得克萨斯》,而我却嗤之以鼻:“你知道吗,那本书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算不上真正的书。”

“真正的书?”母亲看着我,觉得有些不解又有些好笑。

“我的意思是指正经的书,就是那种值得你花时间去读的真正的文学作品。”我解释道。

“哦,不过告诉你吧,我的时间本来就不怎么值钱。反正我一直都是靠最低标准工资生活的,而且遭人白白剥削劳力的事儿又不是没做过。”母亲轻声笑了笑,用手拍拍我的胳膊,用她一如既往的方式躲过了我的指责。

母亲去世后,艾迪又娶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搬进家里后,我把自己所有想要的书都从母亲的书架上拿了下来。我拿的书里,有20世纪80年代初我们刚搬到农场上居住时母亲带来的书:《有机栽培百科全书》《双人瑜伽》《北方野花鉴》《用床罩做衣服》《扬琴乐谱》《面包烘焙入门》《用植物治病》,以及《我总是要查查“糟糕”这个词》。还有母亲在我学会识字之前曾一章一章读给我听的书:未删节版的《小鹿斑比》《黑骏马》以及《大森林中的小房子》。除此之外,还有她在去世前几年的大学生涯中购得的书:波拉·甘·艾伦的《圣杯》、汤婷婷的《女战士》、切利·莫拉格和格洛里亚·安泽尔杜尔合著的《吾背是座桥》、赫尔曼·梅尔维尔的《白鲸记》、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及沃尔特·惠特曼的《草叶集》。但母亲至爱的詹姆斯·米切纳的书籍,我却没有带走。

“谢谢你。”我手拿着《一本小说》对杰夫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拿这本弗兰纳里·奥康纳的书和你换,这本书也挺不错的。”如果他不要这本书,我准备当天晚上就在树林里把这书烧掉,但我并没有提这一点。

“太好了。”他笑着回答道,“我觉得换你的那本书,我真是赚到了。”

吃完午饭后,克里斯汀开车把我送到了昆西的护林员小站。我找到一位护林员询问,可他对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情况知之甚少,因为步道上仍存有积雪,因此他今年还没上去过。

听说我是从步道上下来的,他大吃了一惊。我回到克里斯汀的车子里,打开旅行手册查找自己所在的位置。从我们所在的位置往西走14英里,便是公路与步道的交叉口,从那里回步道估计算是最明智的选择了。

“那几个女孩子可能知道路。”克里斯汀朝着停车场另一侧的加油站指了指。那儿站着两个女孩,两人身旁有一辆货车,车的侧身喷涂着一个野营地的名字。

我向她们做了自我介绍,几分钟后,我与克里斯汀拥抱道别,然后爬进了那辆货车的后座。这两个姑娘都是在夏令营做暑期工的大学生,她们的目的地恰好就在步道和公路交叉口往后走一点的地方。两人表示很乐意载我一程,但是我得在她们忙公事的时候等她们一下。两人在食品店购物时,我便在停车场坐在货车的阴凉中读《一本小说》。空气又湿又热,与当天清晨积雪带的夏日完全是截然不同的感觉。我读着手中的书,感觉母亲仿佛就在身边,那感觉如此强烈、如此真切,让我几乎无心读下去。我为什么要对她对米切纳的喜爱不屑一顾呢?其实,我自己也很喜欢米切纳呀。不到15岁时,我就把他的《流浪者》反复读了不下四遍。令我追悔莫及的事情太多太多了,这也算是在我这个年纪失去母爱的一个弊端吧。回想起这些小事,我至今仍隐隐作痛。我用不以为然的白眼回应她的关爱,还厌恶地躲避开她的爱抚。我曾对她说:“你看,21岁的我要比你21岁的时候明智多了,是不是特别不可思议?”年少时的傲慢轻狂,让我现在想想就反胃。我曾是个多么狂妄自大的白痴啊!而母亲,就是在那段时间离开了人世。不可否认,我是个孝顺的女儿,毋庸赘言,我也在她需要我的时候尽了一份孝心。但我还可以做得更好,可以像我逼她称赞我的那样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世上最好的女儿”。

我把《一本小说》合上,浑身无力地瘫坐在地上,被这无尽的悔恨吞噬。两个女孩子从店里推着手推车回来了,我们一起把推车里的袋子放上货车。两人比我要小四五岁的样子,头发和脸庞打理得干干净净、光彩照人。两人都穿着运动短裤和背心,手腕和脚踝上系着用纱线编成的五彩饰品。

“我俩刚刚还在说呢,你一个人徒步旅行挺危险的。”我们把袋子搬上车后,一个女孩对我说。

另一个女孩发话了:“你的父母对你这么做是怎么看的呢?”

“他们没什么意见。我是说,我没有父母。我妈妈去世了,我没有父亲。嗯……严格上来说我是有父亲的,只是他和我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我不想看到她俩阳光的脸上掠过难堪的表情,于是爬进车里,把《一本小说》塞进了背包里。

“天哪!”一个女孩道。

“哎呀……”另一个女孩说。

“不过也有好处,至少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哎呀……”

“天哪!”

两个女孩像有默契一般变换了一下感叹词。

两个人坐进驾驶室,开动了车子。我透过窗户,一边看着外面直插云霄的树木向后闪过,一边想起了艾迪。刚刚那个女孩问起我父母的时候我没有提到艾迪,心里不免有些歉疚感。艾迪已经成为过去,可是,我仍然爱着他。其实,自从10岁时初次见他的那个夜晚,我就爱上了他。他和母亲在与父亲离婚后谈过的其他男朋友不同,那些男朋友只待了几周就离开了。我不久就意识到,和母亲沾上关系也就意味着要和卡伦、利夫和我扯上关系,他们就是因为害怕我们这些累赘而临阵脱逃的。但艾迪爱我们全家,从一开始就是如此。虽然他的本职是木匠,但初识我们时,他在一家汽车配件厂工作。他有着含情脉脉的蓝眼睛和德国人轮廓分明的鼻子,他把棕色的头发扎成马尾辫,一直垂到后背上。

第一次见他时,我们还住在“林荫洋房”公寓里。一天晚上,他来我家一起吃晚餐。“林荫洋房”是父母离婚后我们居住的第三个寓所了,这些寓所都很相似,都在距离明尼阿波利斯一小时车程的一个名叫查斯卡的小镇上,彼此相隔不到半英里。母亲每找到一处更便宜的住处,我们就会举家搬迁。艾迪到我们家时,母亲还在做晚餐,于是他就在公寓楼外的一小片草坪上带着我、卡伦和利夫一起玩耍。他和我们追逐嬉戏,抓住我们后,他把我们头朝下提起来,看看我们的口袋里会不会有硬币掉出来。如果有硬币掉下,他便会从草地上拾起硬币,然后拔腿就跑。我们几个人则在他身后一边尖叫一边追赶,沉浸在这由于缺少正常的父爱而从未享受过的狂喜之中。他会胳肢我们,也会在我们表演舞蹈和侧手翻时在一旁观看,他教给我们滑稽的歌曲和让人看得晕头转向的牛仔舞舞步,他把我们的耳朵和鼻子“偷”走,然后把大拇指夹在手中,骗我们说那就是我们的耳朵、鼻子,最后,又在我们的欢笑声中“物归原主”。母亲唤我们回家吃饭时,我已经被他迷得神魂颠倒、茶饭不思了。

我们的公寓里没有餐厅,只有两个卧室、一个卫生间和一个起居室。起居室的一个角落里有个凹室,里面放着案台、炉灶、冰箱和一个橱柜。起居室的正中摆着一张大大的木制圆桌,桌腿被砍断了,因而桌子只有膝盖高低,这是母亲花10美元从这间公寓的前一家住户那儿买来的。我们围着桌子,在地板上坐下吃饭。我们称自己是中国人,但我们当时没搞清楚,实际上这样围着矮桌席地而坐吃饭的是日本人。“林荫洋房”里不允许饲养宠物,但我们还是养了一只叫“凯茨”的狗,以及一只在公寓里自由地飞来飞去的金丝雀。

这是一只很有规矩的金丝雀,喜欢栖在屋子一角的一个铺着报纸的沙盆里。这到底是母亲培养有方还是本性使然,我不得而知。我们在桌旁刚坐下几分钟,金丝雀便落在了艾迪的头上。通常,它喜欢在我们的头上停留片刻,然后便会飞开。但落在艾迪的头上之后,它却迟迟不肯飞走。我们窃窃笑了起来,艾迪转向我们,装出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问我们在笑什么。

“你头上有只金丝雀。”我们告诉他。

“什么?”他装出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在屋里四处张望。

“你头上有只金丝雀!”我们提高了嗓门。

“在哪儿?”他问道。

“你头上有只金丝雀!”我们又喊了一遍,被逗得前仰后合。

艾迪的头上有一只金丝雀,那只金丝雀奇迹般地在他的头上待到了晚餐结束。晚餐结束后,金丝雀在他的头上舒舒服服地卧下来,进入了梦乡。

而艾迪也就这样在我家安定了下来。

至少在母亲离世之前,艾迪是与我一心的。我和艾迪的关系从未像在母亲刚被查出患病时那样亲过,母亲病后的几周里,我俩简直变成了并肩作战的战友:我俩是医院里的黄金双人搭档,在治疗的问题上相互商量,在得知母亲大限将至时一起流泪,在她离世之后一起与葬礼负责人会面。但在那之后不久,艾迪却和我们姐弟三人渐行渐远。他表现得像个友人,而不像个父亲。不出多时,他与另一个女人坠入爱河,那个女人很快就带着自己的孩子搬进了我家。母亲一周年忌日时,卡伦、利夫和我已经几乎无依无靠了。母亲的大部分遗物,已被我装在箱子里收藏起来。艾迪说他仍然爱我们,但人生还要继续。他说他仍是我们的父亲,但却不履行父亲的职责。我虽然挣扎着想要挽回,但最终还是无奈地接受了家庭四分五裂的事实。

就像母亲说的一样,强扭的瓜不甜。

两个女孩把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停下。此时,透过路两旁树木射下的落日余晖已几乎尽失光芒。我向她俩道了谢,两个人开车离去。我四周环视了一下,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张标着“白马野营地”的林区标牌旁边。下车时,两个女孩告诉我,太平洋屋脊步道就在标牌后不远处。一路上,我懒得查看地图,这些天我的弦一直绷得紧紧的,已经没有三番五次地查看地图的劲头了。两个女孩对路很熟,这也让我安下心来,单纯地享受着这车程。她们说,我可以从野营地沿一条小道走一阵,不出多久就能到达太平洋屋脊步道。我一边在野营地旁的路上走着,一边读着从旅行手册上撕下来的崭新的书页。在昏暗的暮光之中,我不得不瞪大眼睛,才勉强看清了书页上的文字。看到“白马野营地”几个字后,我如释重负,心兴奋地怦怦直跳。但在我发现我距离太平洋屋脊步道足有两英里的路程时,心跳马上又缓了下来。那两个女孩说的“不远处”,对于开着车的她们和靠双脚走路的我而言,完全是无法相比的两个概念。

我扭头看了看四周,周围有几处饮水点,几间棕色的室外厕所,以及一块大大的招牌。牌子上写着,如果有居住的需要,来人必须把钱装入信封,然后把信封从投递口丢进一只大木箱中。除了几辆野营车和稀稀拉拉的几只帐篷外,野营地空空荡荡,有些瘆人。我又沿路走了一圈,盘算着下一步该怎么办。我身上的钱不够野营地的居住费,但天色已迟,往树林里走太危险了。我在野营地的最边缘处看到了一个扎营点,这是离刚才那块介绍如何付款的招牌最远的扎营点,谁会发现我呢?

我支起帐篷,做好了晚餐,然后借着头灯的灯光在野餐桌上舒舒服服地饱餐了一顿,又在厕所舒适地方便了一下。之后,我钻进帐篷,打开了《一本小说》。谁知只读了大概三页,一道强光便射入了我的帐篷。我拉开门上的拉链,走出帐篷。在一辆皮卡货车的头灯发出的刺眼强光中,站着一对老夫妇。

“你好。”我试探着打招呼。

“在这地方扎营是要付钱的。”老妇人冲我吼道。

“要付钱?”我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吃惊地问,“我还以为只有开车的人才需要付钱呢。我是走路来的,身上只带着一个背包而已。”两个人默默地听着,沟壑纵横的脸上显出愤愤不平的神情。我接着说,“我明天一早就走了,最晚6点。”

“要在这里住,你就得付钱。”老妇人重复了一遍。

“一晚上12美元。”老汉吁吁带喘地补充道。

“事情是这样的,”我辩解说,“我身上刚好没带钱。我正在长途旅行呢,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你们听说过这条步道吗?山上都是积雪,今年的积雪量都破纪录了。我从步道上下来,没打算要来这里,要不是让我搭车的两个姑娘让我下错了地方,并且它……”

“小姐,不管你怎么解释,钱终归还是要付的。”老汉的声音如洪钟一般出奇地响亮,惊得我哑口无言。

“要是不付钱,你就必须打包走人了。”老妇人说道。她身穿一件运动衫,胸前的图案是一棵大树,树洞中,两只浣熊宝宝羞答答地向外张望着。

“这里又没有人!再说这可是大半夜啊!就算我在这儿过一夜,也没有碍谁的事……”

“规矩就是规矩。”老汉喘着粗气说完,转身回到卡车上,不再和我费什么口舌了。

“姑娘,不好意思,但是我们是营地的负责人,让每个人都遵守规矩是我们的职责。”老妇人说完,脸上掠过一丝抱歉的神情,但马上又抿了抿嘴补充道,“我们可不想打电话叫警察。”

我垂下双眼,看着她衣服上的两只浣熊,轻声回话说:“我只是……不觉得我会妨碍到谁。你看,就算我走了,也不会有人在这儿扎营的。”这是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最后的请求了。

“我们又没有非要让你走人。”她咆哮着,就像在叱责一只狂吠不止的狗似的,“我们只是要你交钱。”

“我没钱。”

“走过洗手间,有一条小道正好通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上,”老妇人说完,往身后指了指,“或者你也可以顺着公路走上1英里。我觉得你走公路会少绕点儿路,你把东西收拾一下吧,我们把车灯给你开着。”说完,她回到车里在她老伴儿身旁坐下。在车灯后的两人的脸,此时已变得模糊不清。

我转身走向帐篷,难掩胸中的愤懑。如此薄情的待遇,我在旅途中还是头一回遇到。我爬进帐篷里,打开头灯,颤抖着双手把取出来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塞回包里,早已顾不上什么条理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一轮半月正悬在空中。要说有什么能比在黑暗中独自一人在陌生的步道上行走更让人害怕的话,那就当数在黑暗中独自一人在陌生的公路上行走了。我背上“怪兽”,朝车里的两人挥了挥手。他俩是否也朝我挥了手,我没看清。

我手拿着头灯往前走着,头灯的电池电力不足,几乎连眼前一步的路都照不亮。我顺着路走到卫生间,在卫生间后看到了老妇人刚刚告诉我的小道,试探着在上面走了几步。树林对我而言早已不再陌生,我能够从容自若地置身其中,即便是夜里也能安之若素。但在树林中两眼一抹黑地行走可就完全是两码事了,由于这里伸手不见五指,我说不定会碰上什么夜行动物,也可能被植物的根茎绊倒,或者因转错一个弯道而误入歧途。我蹑手蹑脚地、小心翼翼地走着,就像我在旅行的头一天时时提防着会有响尾蛇向我猛扑过来一样。

过了一会儿,我隐隐辨出了周围景物的大致轮廓。我置身于一片高耸的松树和云杉林中,树干笔直地插入云霄,在我的头顶上聚成一片枝繁叶茂的伞盖。我听到左手边有一股清泉的潺潺流水声,还听到了干枯的松针铺成的松软地毯在脚下发出的嘎吱声。我从未如此聚精会神地走过路,我对自己的身体和脚下步道的知觉是如此敏锐,仿佛是在裸身赤足地行走一般。儿时学习骑马的情景浮上心头,那时,母亲用她的一匹名叫“小姐”的马来教我。她让我骑在马鞍上,自己则站在一旁,手中握着一条连着马缰绳的绳子。刚开始学习的时候,我紧抓着马鬃不放,连马走动时都会战战兢兢的。但最终,我渐渐放松下来。母亲好说歹说地劝我闭上眼睛,去感受胯下马匹的动作以及我的身体同马一起运动时的感觉。之后,我不仅闭上了双眼,还把双手大大地张开,将整个身体都交付给了“小姐”,骑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

我顺着步道走了20分钟,来到一处林间空地。我放下背包,趴在地上借着头灯的光亮寻找一处扎营过夜的地方。我扎好帐篷爬进去,然后钻入睡袋里,把拉链拉好。但是,被“扫地出门”的经历和深夜里的长途跋涉都让我精神头十足,困意全无。

我翻开《一本小说》,但无奈头灯的灯光忽明忽暗,我只得把书搁在了一边,躺在黑黢黢的帐篷中。我用双手抚摩着双臂,给了自己一个拥抱。我的右手触到了文身,隐隐摸到了那匹马的轮廓。为我的文身上色的女人告诉我,这文身会在我的皮肤上凸起来几周的时间。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凸起的地方还没恢复原样,仿佛这匹马不是文的,而是凸印上去的。这匹马并不是普通的马,而是“小姐”。在梅奥医院被医生告知时日无多时,母亲曾问医生她还能不能再骑马,她话中提到的,就是这匹马。“小姐”并不是马的真名,而是我们给它取的爱称。这是一匹受过美国骑乘马认证的马匹,在美国种马协会颁发的证书上,它那用烫金花体字印着的名字是那么抢眼:斯通沃尔·海兰德·南希。它的父亲名叫“斯通沃尔明星”,母亲叫作“马克金皇后”。买下“小姐”的疯狂决定,是母亲在终于与父亲一了百了后的那个严冬做出的。她在做招待的餐厅碰到了一对夫妇,他俩想要把自家一匹12岁的纯种母马贱价卖掉。虽然这所谓的“贱价”对于母亲而言仍是一笔不菲的开支,但她还是去看了马,并同意在接下来的六七个月里分期支付给这对夫妇300美元。之后,她又与一对在附近拥有一处马厩的夫妇达成了协议:她出劳力,作为回报,“小姐”可以住在马厩里。

“它可真是个绝色美人啊。”母亲每每提到“小姐”时都会这么说。“小姐”的确是个尤物,身材精瘦,四肢修长,姿态挺拔,活像女王一般雍容高贵。它的前额上有一簇呈星星状的白毛,除此之外,浑身的毛色都如我在雪中见到的那只狐狸一样呈漂亮的栗红色。

我6岁时,母亲把“小姐”买回了家。当时,我们一起住在“巴巴利小丘”公寓的地下室。那是母亲和父亲决裂后不久,我们的钱拿来基本度日都捉襟见肘,但母亲买马的决心不容动摇。虽然尚且年幼,但直觉告诉我,是“小姐”救了母亲的命。它不仅给了母亲离开父亲的动力,更支撑着她面对接下来的生活。马是母亲的信仰,当年幼的她在周日被逼着穿上正装去做弥撒时,她的心里真正渴望的,是能和马匹待在一起。从她口中说出的有关马的故事,与她讲述自己在天主教家庭中的成长经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了骑马,她什么都肯做。她用耙清理过马厩,擦洗过鞍辔,拖运过草料,也铺撒过麦秆。只要是能到手的工作,她都来者不拒地接手,为的就是在附近的马厩里多待一待,骑一骑别人的马。

我偶尔会想象一下母亲曾经的牛仔生活,这些场景是一帧一帧的定格画面,像一张张书页般清晰呈现:她与外祖父在新墨西哥州的乡下彻夜骑马的情景,以及她与闺密们一起苦练马术、共同表演的情景……16岁的时候,母亲得到了一匹属于自己的马。这是匹巴洛米诺马,名叫“伙计”。她骑着“伙计”,在科罗拉多参加了各种各样的马术表演和马术比赛。直到离世时,她还保留着参加活动时得到的缎带。我把这些缎带装进箱子中,存放在丽莎在波特兰家中的地下室里。黄色的缎带是她在绕桶赛上获得第三名时颁发的,粉红色的缎带是漫步、快跑、慢跑比赛第五名的奖励,绿色的缎带是获得选手参与奖时发的。还有一条蓝色的缎带,是奖励她在一条满是逼仄的转角、泥坑、大笑的小丑和震耳的号声的赛道上,一面稳稳当当地骑着“伙计”完成了所有的步法,一面手握一只银勺托着鸡蛋坚持了最长的时间。

在“小姐”刚成为我家的一员时居住的马厩里,母亲重拾了她儿时的活计:她擦洗马厩,铺撒草料,用独轮车拉着东西进进出出。她常常把卡伦、利夫和我带在身边,趁她干活儿的空当,我们三人就在畜棚里嬉戏。活儿干完后,我们便看着母亲骑着“小姐”在骑马场上遛圈,等她骑完后,我们三人便轮流骑马玩。搬到明尼苏达州北部的农场上住时,我们家又添了第二匹马。这是一匹名叫罗杰的阉割过的混种马,我对这匹马一见倾心,而它的主人也恰巧愿意用很低的价钱把它出手,就这样,母亲把它买了下来。我们借来一辆拖车,把两匹马运到了我们的农场上,又从40英亩的农场隔出四分之一,用作它俩的牧场。

母亲离世差不多三年后的一个12月初,我回家探望艾迪。看到“小姐”孱弱枯槁的模样,我就像遭了当头一棒。它已经31岁了,在马中算是高龄了,即便通过精心护理能让它恢复健康,家中也没人有这个时间和精力。艾迪和他的女朋友时而在我长大的那幢房子里住,时而住在双城外一个小镇里的一辆房车里。母亲去世时留下的两条狗、两只猫和四只母鸡死的死,送人的送人。留下来的,只有罗杰和“小姐”这两匹马了。艾迪常常找一位邻居负责照顾它们,但邻居所谓的照顾只是敷衍了事罢了。

回老家的那个12月初,我和艾迪探讨了一下“小姐”的问题。刚开始,艾迪的怨气很重,抱怨说凭什么要让他来承担照顾两匹马的重担。他是我母亲生前的丈夫,这个理由还不足以让他照顾母亲的马吗?但我不想和他争执,于是我只谈“小姐”的事,坚持要和他一起找出一个解决的办法来。过了一会儿,他的语气缓和了下来。我们最终达成协议,决定是时候让“小姐”离开人世了。它已垂垂老矣,不仅身体瘦削,眼中曾经的光彩也暗淡了。我告诉艾迪,我已经咨询了兽医,我们可以让他来家中给“小姐”注射安乐死,或者,我们也可以选择自己亲手把它射杀。

艾迪觉得我们应该选择后者。我俩都是囊空如洗,再加上射杀是世代流传下来的老方法,因此,虽然看似难以接受,但我们都觉得后者是比较人道的方法:让“小姐”在自己信赖和熟悉的人手中死去,要好过让它死在陌生人的手中。保罗和我要在几周后回家过圣诞节,艾迪说他会在此之前把事情办妥。我和保罗回家并不是为了举家团圆,到了圣诞节,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而已。艾迪要在女友的家中和她的孩子们一起过节,卡伦和利夫也各有各的打算:利夫计划在圣保罗和女朋友及她的家人一起团聚;而卡伦在年初遇到了一个男人,两人几周后便闪婚了,那年的圣诞节,她准备和丈夫一起度过。

几周后圣诞节前的下午,我和保罗开车回了家。车子在车道上停下,我的心中回肠九转。罗杰孤零零地站在牧场上的情景,我已在脑中重复了千万次,但当我下车后,却发现“小姐”竟然还在。它站在马厩中,浑身冻得瑟瑟发抖,身体形销骨立,真是令人痛心的一幕。天气已进入严冬,最低气温破纪录地降到了零下25华氏度,加上寒风凛冽,更是让人感到寒冷难耐。

我没有打电话问艾迪为何没有遵守我俩的协议,而是给住在亚拉巴马的外祖父打电话,和他聊了一个小时有关“小姐”的情况。做了一辈子骑手的他向我问了一连串的问题,谈话终了时,他很肯定地告诉我,“小姐”非离开人世不可了。我表示先睡一夜再决定,第二天刚刚破晓,电话铃便响了起来。

打电话的人是外祖父,他不是祝我圣诞快乐的,而是催促我及早动手的。他坚持说,让“小姐”自然死亡是残酷冷血的选择,我心中明白,他的话是对的。我也明白,了结“小姐”生命的任务落在了我的头上。我没有钱请兽医给它进行注射,即使我筹到了这笔钱,兽医估计也不会在圣诞节赶过来。外祖父为我详尽地解释了射杀马的方法,我说我下不了手,他安慰我,说这是经年传下的方法。另外,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小姐”的尸体,土地已被冻得板结了,我们没法埋葬尸体。

“把尸体丢在那儿别管了,”外祖父告诉我,“鬣狗会把尸体拖走的。”

“我该怎么办?”放下电话后,我向保罗求救。当时我们并不知道,那是我俩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圣诞节了。几个月之后,我把自己出轨的事情向他和盘托出,他从家里搬了出去。下一个圣诞节来临时,我俩已经把离婚摆上了桌面。

“做你认为对的事情。”保罗告诉我。那是圣诞节的清晨,我俩坐在餐桌旁,桌上的每一道裂缝和每一条纹理都是如此熟悉。但与此同时,我却感觉自己离家很远,仿佛正在一大片浮冰上,孤零零地漂荡着。

“我不知道什么才是对的。”话虽如此,我的心中其实早已有了数。我清清楚楚地明白我该做的事情。这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两难窘境我早已司空见惯,但我没法亲手了结“小姐”的生命,只有求弟弟帮忙。去年冬天,利夫曾教过我和保罗射击,但我俩的技术都不熟练。利夫虽然不热衷于打猎,但他起码有足够的经验。我打电话找到他,他同意当天晚上开车回家来。

第二天清晨,我们讨论了具体流程。我把外祖父告诉我的话一字一句地转达给了他。

“明白了。”他说,“把它牵出来吧。”

屋外阳光明媚,天空泛着宝石般的湛蓝。11点,气温升至零下17华氏度,我们裹上了厚实的衣服。屋外的严寒把树木都冻裂了。昨天晚上在床上辗转反侧时,我听到了树木冻裂开来的巨响。

我把“小姐”的笼头取下来,一边在它耳边轻声对它述说着我对它的爱,一边把它领出了马厩。保罗在身后把马厩的门关上,不让罗杰跟着过来。我带着“小姐”走过冰冻的积雪,扭过头来,最后一次凝视着它行走的身姿。它的步态仍然优雅矫健,像从前一样跨着贵族般的步子。那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步子,曾让母亲叹赏不已。

我把它领到昨晚和保罗挑好的桦树边,把它用缰绳拴在树上。这棵桦树长在牧场的边缘,树后的林子层层密密,加之这里离房子有一定的距离,因而鬣狗应该会在当晚把它的尸体叼走。我对它低语了几句,用手抚过它栗色的皮毛,低声细语地表达着我的歉疚,恳请它能够理解和宽恕我的决定。

我抬眼时,弟弟已经手持来复枪站在一旁了。

保罗抓着我的胳膊,带着我一起跌跌撞撞地在雪中走到利夫的身后。我们离“小姐”只有几步的距离,它的呵气就如轻柔的云雾。积雪冰冻的表面支撑着我们三个人的体重,然后突然坍塌下去,我们便跟着陷入及膝深的积雪中。

“射它两眼的正中。”我把外祖父的话对利夫又重复了一遍。外祖父打包票说,如果照他的话去做,我们一枪就能让“小姐”毙命。

利夫蹲了下来,单膝跪在地上。“小姐”腾跳了一下,在冰上蹭了蹭马蹄,然后低下头看着我们。我倒吸了一口气,利夫扣动了扳机。子弹射中了“小姐”两眼正中的那颗白星,不偏不倚。它猛抽了一下,把皮革制的笼头顶得七零八落地从脸上掉了下来。然后,它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满脸惊愕地看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