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开一枪!”我大口喘着气喊道。利夫又开了枪,连续朝它的头部射了三发子弹。它踉跄了几步,抽搐着身体。虽然缰绳已被挣断,但它既没有倒下,也没有逃跑。它瞪着我们,不敢相信我们会对它下如此毒手,它的脸上满是没有流血的枪口。我立即意识到我们的决定是错误的,了结它的生命或许没有错,但决定自己动手杀它真的是大错特错了。我应该坚持让艾迪动手,或者花钱雇个兽医来家里。射杀动物与我的想象偏差太大了,什么一枪毙命,根本没有这样的事儿。

“开枪!开枪呀!”我大声哀号。这样的号叫,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自己发出。

“我没有子弹了!”利夫大喊。

“小姐!”我撕心裂肺地尖叫着。保罗紧抓住我的双肩,想要把我按住,但我用力把他的双手推开。我喘着粗气,不住地抽泣着,仿佛有谁正在往死里揍我似的。

“小姐”颤巍巍地迈了一步,前膝跪地瘫软下来。它的身体像一艘巨大的沉船没入海中一般向前倾斜着,让人不忍直视。它的头摆了一摆,然后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呻吟。霎时间,鲜血从它柔软的鼻孔中倾泻而出,这如柱而发烫的鲜血喷入雪中,发出滋滋的声响。它一阵阵地咳嗽着,大股大股的鲜血随之喷涌而出,它的后腿在身下令人揪心地缓缓蜷了起来。它就这样停在那里,使尽全力保持着这怪异的站姿。终于,它侧身倒在了雪中,在地上踢腾摆动着四肢,扭曲着脖子,挣扎着想要重新站起来。

“小姐!”我哭号着,“小姐!”

利夫抓住我喊道:“往别处看。”我俩把脸转向了一边。

“往别处看!”他向保罗喝道。保罗顺从地扭过了头。

“让它瞑目吧!”利夫祈祷着,脸上已是涕泪横流,“让它瞑目吧!让它瞑目吧!让它瞑目吧!”

我把头转过来时,“小姐”终于把头沉在了地上,但它的身体仍有起伏,四肢仍然抽动着。我们踉踉跄跄地向它靠近,又一次踏穿了冰面,在及膝的雪中吃力地挪动着。只见它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终于,它长叹了一口气,身体一动也不动了。

母亲的马,我们的“小姐”,斯通沃尔·海兰德·南希,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了。

整个过程到底持续了5分钟还是一小时,我并不知道。我的帽子和手套掉在了地上,但我却没有力气去捡。我的睫毛上结了冰,被风刮到我涕泪交垂的脸上的发丝也已结成冰柱,随着我的动作而叮当作响。我呆滞地把发丝撩开,对酷寒早已失去了知觉。我跪在“小姐”的腹前,最后一次用手抚摩着它血迹斑斑的躯体。它的身上还有余温,而我没能赶得及在临终时陪在身旁的母亲躺在病床上的躯体,也带着同样的余温。我把目光投向了利夫,不知他的心头是否也泛起了同样的回忆。我爬到它的头旁,抚着它那如天鹅绒般柔软的冰凉的耳朵,又把手放在它前额的白星上那黑洞洞的弹孔上。它的鲜血在周围的雪中浇注出来的深洞,现在已经开始冻结了。

我和保罗看着利夫拿出刀子,从“小姐”身上割下几缕火红的鬃毛和尾毛,把其中一绺递给我。

“妈妈现在可以放心地到另一边去了。”他盯着我的双眼,仿佛世界上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印度人有一种信仰,伟大的战士们死后,人们必须把他们的战马也杀死,这样他们才能跨过河到另一个世界去。这是一种对已经作古的人表示敬意的方法。也许妈妈现在就能骑着马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吧。”

我脑海中浮现出母亲骑在“小姐”健美的后背上跨过一条壮美的大河的情景,差不多三年了,她终于可以瞑目,可以离开我们了。我多希望这是真的啊,如果我能许一个愿,这就是我想要实现的愿望。我不奢望母亲能够骑着“小姐”回到我的身边——当然,真要这样该有多好啊——我只求她能骑着“小姐”去往另一方净土。这样一来,我便不必再背负刽子手的自责,只要舔舐自己的伤口、挺过这最难熬的一关就行了。

在白马野营地外的树林中,我终于进入了梦乡。梦中,我看到了雪,这雪并不是我和弟弟杀死“小姐”时看到的雪,而是我刚才在上山途中遇到的雪。对这积雪的回忆要比真正置身其中的体验更加令人畏惧。整整一夜,那些可能发生但没有发生的危险在梦中搅扰着我。我梦到自己一个脚下不稳,顺着身边一道陡坡滑了下去,跌下峭壁,摔在了山下的岩石上;我还梦见自己走啊走啊,却怎么也找不到来时的那条越野车道,像只无头苍蝇一般四处徘徊,饿得前胸贴后背。

第二天清晨,我一边吃早餐一边翻看着旅行手册。如果我按照原计划往山上的步道走,那么我铁定会遇到更多的积雪。想到这儿,我心中不禁打起鼓来。我仔细盯着地图,突然发现这不是唯一可行的方案。我可以走回白马野营地,然后往西走到巴克斯湖。从那儿,我可以沿着一条北向的越野车道走,然后在一个叫斯里莱克斯的地方爬上太平洋屋脊步道。直接走太平洋屋脊步道和这条路线的路程差不多都是25英里,但后者的海拔较低,所以沿途可能没有积雪。我把东西收拾好,顺着昨夜上山的步道原路返回,以目空一切的姿态从白马野营地大摇大摆地走过。

我朝西向巴克斯湖走了一个上午,然后向北走了一段距离,又沿着湖岸向西前进,终于来到通往太平洋屋脊步道的那条坑洼不平的越野车道上。我想起了在贝尔登镇等我去取的装备补给箱,让我魂牵梦萦的并不是箱子,而是箱子中那张20美元的钞票,或者说,是那张钞票可以换来的食物和饮料。我做了整整半个小时的白日梦,时而欣喜若狂、时而饱受煎熬地幻想着蛋糕、奶酪汉堡、巧克力、香蕉、苹果、蔬菜沙拉,而最让我神魂颠倒的,要数斯纳普柠檬汁了。个中缘由我百思不得其解,在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之前,我只喝过几次斯纳普的软饮,这饮料的确不错,但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我从没有把这饮料奉为自己的至爱,但现在,它却在我的脑中挥之不去:我不在乎喝到的是粉色的还是橙色的那款,只是每天都忍不住想象着手握斯纳普、把它送到嘴边的情景。有的时候,为了不致患上妄想症,我不得不硬逼着自己停止这个念头。

通往斯里莱克斯的道路上的积雪刚刚消融不久,路上绽开了一道道裂缝,融化的雪水沿着路两边宽宽的沟渠流下去。沿着一个人影也没有的路,我走到了一片浓荫蔽日的树林中。下午,我的肚子出现了一股似曾相识的不适感,我意识到,自己来月经了。这是我上路后第一次来月经,我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有月经来潮的功能。开始徒步旅行后,我对自己的身体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但从前对身体的知觉却随之渐渐迟钝了。我失掉了对体重细微变化的敏锐感知,也不再讲究发型是好是坏。由于不停折磨着身体的剧痛,我对体内发生的微妙变化全然不觉。我的双脚、双肩以及后背上部的肌肉时而麻木、时而火辣辣地作痛,让我不得不每小时都停脚活动几次,以求把这折磨减轻片刻。我卸下背包,在急救箱里翻了一阵,找出一大块边缘参差不齐的天然海绵。这块海绵是我在上路之前装在一只小自封袋里带来的,在此之前,我只是试验性地用过几次。在明尼阿波利斯打包时,我觉得在步道上用海绵处理月经不失为明智的决定。但现在,手拿海绵我却有些不知所措。我用水瓶里的水洗了洗手,然后把海绵浸湿,再把水挤出来。我脱下短裤在路上蹲下身来,尽可能深地把海绵推进阴道里,一直抵到了子宫颈上。

我穿上短裤,听到一辆重型车朝我驶近的声音。不一会儿,一辆带超大驾驶室和超大号轮胎的红色皮卡车转过弯道向我靠近,看到我后,司机吃了一惊,匆忙刹车。我虽然也被他吓了一跳,但同时也暗自庆幸没有让他看到我赤裸着下身蹲在路边的窘态。我朝卡车紧张地招招手,卡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您好!”司机说着,从打开的窗户中伸出一只手。我和他握了握手,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手刚在阴道里转悠过。卡车里还坐着两个男人,一个人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另一个在后座上和两个小男孩儿坐在一起。两个人看上去都是30多岁的样子,两个男孩子有8岁。

“你是要去斯里莱克斯吗?”开车的男人问我。

“是的。”

他是个面部轮廓分明的俊朗男人,身边坐着的男人和车后的两个男孩儿也是类似的长相。后座的男子是拉美人,蓄着长发,大腹便便。

“我们正要去那儿钓鱼呢。我们很想载你一程,但是车后已经堆满了。”他说着,向卡车的车斗指了指。果然,车斗被一辆露营车占得满满的。

“没关系,我喜欢走路。”

“好吧,我们今晚要喝夏威夷螺丝刀,欢迎你也来参加。”

“谢谢你。”说完,我目送着几个人开车离去。

几个人走后,我整整一个下午一直在想着夏威夷螺丝刀。我并不知道这是种什么样的鸡尾酒,但在我看来,它和斯纳普柠檬汁一样充满了诱惑。我走到道路的最高处,在斯里莱克斯西侧的湖岸上看到了那辆红色皮卡车和几个人的营地。远处,便是太平洋屋脊步道了。我顺着一条狭窄的小径沿着湖岸向东走了一段距离,从遍布湖边的大块卵石中找到了一处僻静的地点,在这里扎起了帐篷。然后,我一头钻进林中,把海绵中的血挤出来,又塞回原处。之后,我走下湖中取水,用饮水过滤器滤干净,又用湖水把手和脸洗净。我本想下湖洗个澡,但湖水如冰一般刺骨,加之我早已因山中的习习凉气而直打寒战,于是只得作罢。开始旅行之前,我本以为自己会在湖泊溪流中随心所欲地沐浴,但当真上了步道之后,我却几乎没在水中畅快地洗过澡。一天终了之时,我往往不是精疲力竭、浑身作痛,就是浑身出冷汗像发烧似的瑟瑟发抖。因此,我大多只是往脸上撩点儿水,然后脱下被汗浸透的t恤和短裤,穿上羊毛衫和裤袜,凑合着过夜。

我脱下靴子,把胶带和疤痕修复贴从脚上揭下来,然后把双脚浸在冰凉的水中。我揉搓双脚时,一片发黑的指甲随着我的手掉了下来。这是我在步道上失掉的第二片指甲了。这片澄澈的湖泊水波不兴,湖边生长着参天的树木,卵石之中点缀着葱翠的灌木。我在泥土中看到了一只浅绿色的蜥蜴,它先是纹丝不动地停了片刻,然后闪电一般地爬走了。几个人扎营的地点在湖岸边离我不远的地方,但他们还没有看到我。在去赴约之前,我刷了刷牙,涂上润唇膏,又用梳子在头上划拉了几下。

“她来了!”看到我朝他们走近,刚才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人叫了一声,“赶早不如赶巧。”

他递给我一只装满黄色液体的红色塑料杯,估计这就是所谓的夏威夷螺丝刀吧。这鸡尾酒是由伏特加和菠萝汁加冰块混成的,我啜饮了一口,差点儿昏厥过去——不是因为被酒精冲昏了头,而是因为尝到了这糖水加酒精的琼浆玉露而陶醉了。

两个白人男子都是消防员。拉美男子是木工,利用业余时间作画。他本名叫弗朗西斯科,但大家都叫他帕科。他是其中一个白人的表亲,从墨西哥城回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探亲。三个人小时候是在萨克拉门托的一条巷子里一起长大的发小,两个消防员现在还住在那里,而帕科在十年前去墨西哥城探望曾祖母时爱上了当地的一个墨西哥姑娘,于是在那里定居了下来。篝火圈中的原木还没有点燃,我们围着火圈坐了下来。消防员的一双儿子正在玩打仗游戏,在我们的身边跑来跳去。他俩时而尖声叫喊,时而大口喘着粗气,以大卵石作掩护,用塑料枪相互射击,发出“砰砰”的开枪声。

我向消防员说明了我的来意,把只剩下八个脚指甲的伤痕累累的双脚给他们看。“你在开玩笑吧!你在开玩笑吧!”他俩你一言我一语地惊呼着。两人一边一个劲儿地为我添酒和玉米片,一边连珠炮似的向我发问,被我的回话惊得瞠目结舌、连连摇头。

“最‘爷们儿’的其实非女人莫属。”帕科边说,边做了一碗鳄梨沙拉酱,“我们男人总以为自己才是爷们儿,但自古巾帼不让须眉啊。”他的长发从上至下扎着浅色的橡皮筋,粗粗的辫子活像一条蛇一般垂在后背上。几个人把篝火点燃,我们一起吃了他们在湖中捕到的鳟鱼,又吃了用去年冬天射杀的鹿做成的炖肉。饭后,两个消防员回到帐篷里给各自的儿子读书去了,篝火旁,只剩下我和帕科。

“你想不想和我一起抽一支?”帕科从衬衣口袋中掏出一支大麻烟问我。他把烟点燃,吸了一口,然后把烟递给我,“原来这里就是内华达山脉啊。”说完,他望向漆黑一片的湖水,“我从小在这附近长大,却从没来过这里。”

“光之山脉,”我边说边把烟递给他,“这是约翰·缪尔给这山取的名字。我能理解他的意思,这里的光真是世间难觅的。山峦中日出日落的这种场景,我还是头一次看到。”

“这算不算是你的精神之旅?”帕科望着篝火问。

“不知道,”我回答说,“可以这么说吧。”

“那么说来,这就是你的精神之旅了。”他紧紧地盯着我说,“我有件东西要送给你。”说完,他站起身,在卡车的车斗里取来一件t恤递给我。我把t恤举起来,正面是一幅巨大的鲍勃·马利画像,他的长发四周,满是电音吉他以及前哥伦布时期诸神的侧面画像。t恤的背面是一幅被拉斯塔法里教徒奉为神灵化身的海尔·塞拉西的画像,画像的周围,是红绿以及金色的旋涡。我借着篝火的火光仔细地打量着t恤,帕科说:“这件t恤是有神喻的,我想把它送给你,因为我从你的步态看出,你的身上带着动物和天地的灵气。”

我默默地点点头,心头百感交集。虽然我已经被酒精和大麻麻痹得晕晕乎乎,但我坚信不疑,这件t恤的确是神圣之物。“谢谢你。”我对帕科说道。

回帐篷的路上,我手拿t恤驻足仰望了一会儿天上的繁星,然后钻回了帐篷中。离开了帕科,被凉气沁醒之后,我思忖着帕科所说的我与万物灵气同行的话。他是什么意思呢?我的脚步中真的带着万物灵气吗?母亲也能吗?死后的她到哪里去了呢?“小姐”到哪里去了呢?他们真的一起跨过大河,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吗?理智告诉我,死亡就是死亡。尽管,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我的梦中。有关“小姐”的梦和有关母亲的梦截然相反,在梦中,母亲总是逼着我把她一次又一次地杀死,而梦到“小姐”时,我不用对谁下毒手。它用柔软的嘴巴衔着一大束五彩斑斓的鲜花,用鼻子不住地轻轻抵着我,让我接受它的鲜花。看到它的礼物,我明白它已经原谅了我。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梦中出现的,究竟是它的灵魂,还是只是我的潜意识导演的一出戏?

第二天早晨,我穿上帕科送我的t恤回到了太平洋屋脊步道,沿着步道继续往贝尔登镇步行。途中,拉森火山的身影时隐时现。这是一座海拔高达10457英尺的积雪火山,屹立于我的北方大约50英里处。从贝尔登镇向北走一小段路,我就要登上这座火山了。拉森火山可谓我旅途中的一座里程碑,不仅因为它千岩万壑的壮美,还因为这是我在喀斯喀特山脉中攀登的第一座山峰。从拉森火山往北走,喀斯喀特的群山与其他山脉的几百座低矮些的山峰参差不齐地连成一排,这些,都是我在接下来的几周中要挑战的目标。在我的脑海中,这一座座山峰就像我儿时爬过的猴架,每爬过一根杆儿,都需要努力去够才能抓到下一根杆儿。从拉森火山到沙斯塔山(mountshasta),从麦克劳克林山(mountmchoughin)到蒂尔森山(mountthielsen),从三姐妹峰(threesisters)的南、中、北三座山峰到华盛顿山(mountwashington),从三指杰克峰(threefingeredjack)到杰斐逊山(mountjefferson),最后在胡德山(mounthood)穿越50英里的距离,才能到达“众神之桥”。这些山峰都属于火山,海拔从8000英尺到14000英尺不等,它们组成了环太平洋火山带的一小部分。环太平洋火山带由一系列的火山和海沟构成,呈马蹄形沿着太平洋绵延25000英里,以智利为起点,沿着中美和北美的西部延伸至俄罗斯和日本,又向南连接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一直蜿蜒至南极地区。

下山,下山,在内华达山上度过的最后一整天,我走的几乎都是下山路。从贝尔登镇到斯里莱克斯虽然只有7英里的距离,但步道竟在其中5英里的跨度中无情地下降了4000英尺的高度。到达贝尔登镇之后,我的双脚已饱受折磨。这次负伤的方式是我从未遇到过的,因为下山时每走一步我的脚趾都会向前滑动,抵在靴子的前端,因而这次磨出水疱的地方转移到了脚趾尖上。我本以为这一天的行程会是小菜一碟,但到达贝尔登镇时,我却已经因剧痛而一瘸一拐、步履艰难了。我发现,这里其实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镇子,而是沿着铁道建成的一组布局凌乱的建筑群。这里有一家酒馆,一家兼做邮局的狭小的商店,一家小型自助洗衣店,以及一家澡堂。我在商店的门廊上脱下靴子,换上运动凉鞋,然后一跛一跛地进店去取我的箱子。不一会儿,我便拿到了那只装着20美元钞票的信封。看到这信封,我如释重负,连脚趾的疼痛都暂时忘却了。我买了两瓶斯纳普柠檬汁,回到门廊上,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t恤蛮好看的啊。”一位留着灰白打卷儿短发的女士对我说,她的手中牵着一只大白狗,“这是欧丁。”她弯下身去挠了挠狗的脖子,然后直起腰,把圆圆的小眼镜在鼻子上扶正,用好奇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我,“你不会是去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的吧?”

这位女士名叫特里娜,来自科罗拉多州,50岁,是位中学英语教师,几天前刚刚开始徒步旅行。她离开贝尔登镇,朝北向太平洋屋脊步道出发,但却被道上的积雪挡住了去路,只得原路返回镇里。听到她的话,我顿时觉得心灰意冷,真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摆脱这积雪。我俩正闲聊着,另一位女徒步者朝我们走了过来。来人名叫斯泰茜,前一天刚刚上路,也是从我去往三湖(threelakes)的那条道走过来的。

终于在步道上遇到女同胞了!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彼此的背景:特里娜酷爱利用周末时间进行背包旅行;斯泰茜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徒步旅行者,去年夏天,她和一位朋友一起从墨西哥沿着步道走到了贝尔登镇。斯泰茜和我聊着步道上我们两人都走过的沿途景点,聊到了她去年夏天在肯尼迪草原遇到过的埃德,以及她在南加州沙漠中一座小镇上的生活。她在镇上为父亲的公司管账,利用暑假进行徒步旅行。她30岁,皮肤白皙,容貌姣好,留着一头黑发,出身一个爱尔兰大家族。

特里娜提议道:“我们今晚在一起露营吧,正好制订一个计划。那边的草地上有个扎营点。”顺着她手指的地方看去,果然有一处扎营点。我们走到那里,把帐篷支好。之后,特里娜和斯泰茜坐在草地上闲聊,我则把装备补给箱里的东西取出来。每拿出一样东西,我都会禁不住地凑上去闻一闻,心中涌起阵阵喜悦。做晚餐用的立顿袋装面条、脱水豆子、米饭和包装袋闪闪发亮的有机能量棒,以及用一尘不染的自封袋装好的干果和坚果……我虽然早已吃腻了这些东西,但看到它们可爱的包装,我身体中的某种东西被唤醒了。箱子里还有一件崭新的t恤,但现在我身上有那件鲍勃·马利t恤,因而暂时还不需要换。另外,箱子里还有两双崭新的羊毛袜、一本玛格丽特·德雷伯尔的《夏日鸟笼》,但我暂时没有时间读这本书,因为当天早晨我刚刚才把《一本小说》撕下一半丢进帕科升起的篝火里,还剩下一半左右没有读完。当然,箱子里还装有几份第二代疤痕修复贴,这自然是不可或缺的。

我脱下靴子,坐下来处理我惨不忍睹的双脚。突然,特里娜的狗叫了起来,我抬起头,看到一个金发蓝眼、身材瘦长的年轻男人。从他拖沓的步态,我马上就看出他也是位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者。他自报家门,说自己名叫布伦特,虽然与他只是陌路相逢,但我马上像见到老友一样问候了他。在肯尼迪草原时,我曾对他有过耳闻。格雷格、艾伯特和马特告诉我,他是在蒙大拿州的一个小镇上长大的。有一次,他沿着步道到了南加州一个小镇的饭馆里,点了一份夹着两磅烤牛肉的三明治,六大口就全部解决掉了。听到我提起这件事,布伦特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他取下背包,蹲下来检查我的双脚。

“你的靴子太小了。”他说的和格雷格在塞拉城告诉我的一模一样,我茫然地看着他,心中暗语:要真是这样我可就麻烦大了,这可是我仅有的靴子啊。

我说:“我的脚可能只是因为从三湖走下山路才磨成这样的吧。”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布伦特回答说,“如果靴子合脚的话,即使走下山路也不至于把脚搞成这个样子。靴子不就是这个功能吗?不就是协助你下山的吗?”

我想起了rei商店热心的导购们,想起了那个让我在店里一个小型木头坡道上下走动的男店员。他之所以让我这么做,就是为了确保我的脚趾不会在下坡时撞到靴尖处,且脚跟不会在上坡时抵在靴子的跟部。在店里试穿时好像并没有什么问题,但现在事实就摆在眼前,也许试穿时我没有试出靴子的问题,也许我的双脚在途中肿大了。不用说,只要穿着这双靴子,我就躲不开这炼狱般的煎熬。

但我又能怎么办呢?我身上根本没有钱买新靴子,即使有钱,这里也没有卖靴子的地方。我穿上运动凉鞋走回了商店,花1美元洗了澡。然后,我穿上一身雨衣,把换下的衣服带到只有两台洗衣机的洗衣店里清洗干净,又趁着这个空当给丽莎打了电话。听到她拿起听筒,我高兴极了。我们聊了聊她的近况,然后,我把旅途中的趣事讲给她听,之后又和她过了一遍我的行程计划。挂上电话后,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者登记簿上签了名,然后翻找着格雷格的名字,想看看他是何时从这里经过的。然而,他的名字不在登记簿上。真是怪事,他怎么会落在我的后面呢?

我穿着洗干净的衣服回到营地,问布伦特:“你有没有格雷格的消息?”

“他因为积雪中途放弃了。”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你确定吗?”

“这是两个澳大利亚人告诉我的。你见过他们吗?”

我摇了摇头。

“他们是一对新婚夫妇,来这儿度蜜月的。他们决定先放弃太平洋屋脊步道,转战阿巴拉契亚步道了。”

在决心进行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后,我才对阿巴拉契亚步道有了些许了解。与太平洋屋脊步道相比,这条步道要成熟许多,人气也要高出一大截。这两条步道都于1968年被指定为美国国家景观步道,阿巴拉契亚步道长为2175英里,比太平洋屋脊步道要短500英里左右,步道沿着阿巴拉契亚山脉逶迤而行,南起佐治亚州,北至缅因州。

我大声问:“格雷格是不是也去阿巴拉契亚步道啦?”

“没有,他绕的道太多了,好多该看该走的地方都错过了,所以他准备明年再来一次。反正那对澳大利亚夫妇是这么告诉我的。”

“天哪。”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与格雷格相遇的那天,我正准备半途而废,从那时起,格雷格就成了我的精神支柱。他相信,如果他能做到的,我也一定能够做到。但如今,他却选择了放弃。那对澳大利亚新婚夫妇也知难而退了,虽然我与他们未曾谋面,但我的脑海中却立刻浮现出两个人的模样:他俩的皮肤是浅棕色的,身材高大,健壮的身体让我这样的人望尘莫及,严苛的户外环境对他俩而言完全不在话下。我心中有些担心布伦特也有放弃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想法,于是问他:“你怎么不也到阿巴拉契亚步道上去呢?”

他思忖了一会儿,说:“人太多了。”

说完,他的目光并没有从我身上移开,而是盯着我胸口那个大大的鲍勃·马利肖像,仿佛言犹未尽:“对了,你的t恤挺酷的。”

我从未踏上过阿巴拉契亚步道,但在肯尼迪草原听格雷格他们提起过。阿巴拉契亚步道和太平洋屋脊步道是一对“兄弟”,但同时也在许多方面截然相反。每年夏天,准备走完阿巴拉契亚步道全程的徒步者多达2000人,但只有几百人坚持到最后。即便如此,这也要比每年来挑战太平洋屋脊步道的100余人多得多。阿巴拉契亚步道上的徒步者夜间多在沿着步道开设的集体住处及周边扎营;步道上的装备补给站也更加紧凑,在这些站点中,有不少都是像样的城镇,而太平洋屋脊步道上的补给站往往只是由一家邮局、一家酒馆或小杂货店构成的。我想象着那对澳大利亚新婚夫妇在阿巴拉契亚步道上的情景,他们吃着干酪汉堡,在离步道几英里的酒吧里痛饮啤酒,夜里在木制屋顶的庇护下安然入眠。他们的旅友说不定已经给两人取好了绰号,在阿巴拉契亚步道上,旅途中用代号相称的做法要比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风靡得多。但我们这些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者也喜欢这样做。虽然布伦特只比我小几岁,但提到布伦特的时候,格雷格、马特和艾伯特有时会叫他“小孩儿”。人们偶尔会叫格雷格“统计员”,一是因为他是个会计,二是因为他对步道的数据和资料如数家珍。马特和艾伯特的绰号是“雄鹰童子军”,道格和汤姆是“私立学校公子哥儿”。不知我是不是也被冠了什么绰号,但觉得他们不会给我取什么好名字,觉得还是不要知道比较好。

特里娜、斯泰茜、布伦特和我在与贝尔登镇杂货店毗邻的酒馆里吃了晚饭。在付了洗澡、洗衣、斯纳普柠檬汁、小零食的钱和一些杂费之后,我还剩下大约14美元。我点了一盘田园沙拉和一碟炸薯条,这两道菜一道清爽、一道油腻,既实惠又能满足我最迫切的口腹之欲。两道菜一共是5美元,在拿到下一个补给箱之前,我得靠着这剩下的9美元过活了。下一个站点在距离我134英里的麦克阿瑟–伯尼瀑布州立公园,公园里有一家特许经营店,兼做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者的装备补给站。其他几个人小口喝着啤酒,而我只有往嘴里灌冰水的份儿。我们边吃边探讨下一段旅程的计划,根据我们搜集的信息,前方有很长一段路都被厚厚的积雪覆盖。一位帅气的服务生不经意听到了我们的谈话,走过来告诉我们,他听说拉森火山国家公园的积雪足有17英尺深,有关人员正在公路上除雪,好让公路赶在今年旅游旺季结束之前开通一小段时间。

“你要喝点儿什么?”服务生与我对视了一下,他感觉到我有些犹豫,于是补充道,“我请你。”

他端出一只玻璃杯,里面满满地盛着沁凉的灰皮诺葡萄酒。我小口地抿着酒,顿时被冲上心头的满足感搅得晕晕乎乎,就像前一晚喝到夏威夷螺丝刀时的感觉一般。结账时,我们决定明早离开贝尔登镇后先沿着几条海拔较低的越野车道走一段距离,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继续前进50英里左右,然后搭便车绕过步道在拉森火山国家公园被积雪封住的路段,再从一处名叫老站(oldstation)的地方重回太平洋屋脊步道。

回到营地后,我从日记本上撕下一张纸,坐在椅子上给乔写了一封信。他的生日快要到了,刚才的酒让我想起了与他共度的日子。我想起一年前的一个夜晚,我与他一起漫步,然后在公园里一处僻静的小树林中靠着墙和他做爱的情景,想起了每每与他一起注射海洛因后那股令我眩晕的冲动,也想起了他头上的染发剂在我的枕头上留下的蓝色渍迹。我没有在信中把这些细节写下来,只是手握着钢笔坐在椅子上,静静由这些往事和我想要告诉他的旅途经历在脑中掠过。从在波特兰与他分别至今的一个月中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而我又如何能够将这一切对他说清道明呢?去年夏天的回忆于我来说显得恍若隔世,而这个夏天发生的点滴对他而言估计也与天方夜谭无异。因此,我只是在信中向他提了一长串的问题:不知他过得怎么样,在做些什么,身旁有谁在陪伴他,也不知他是否像那张寄到肯尼迪草原的明信片中说的一样,已经脱离了毒品的泥沼。但愿如此,但愿让他戒毒的原因是他自己,而与我无关。我把信叠起来,装在特里娜给我的信封里,从草地上采摘了几朵野花,把花装在信封里压平,然后封上了封口。

“我去把这封信寄出去。”我对其他几个人说完,借着头灯的光走过草地,沿着一条沙土路来到已经打烊的商店外的邮箱前。

把信投进邮箱里,我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冲我喊道:“喂,美女。”在漆黑一片的门廊上,我只能看到一支燃着的烟头。

“你好。”我试探着回答道。

“是我啊,酒吧的服务生。”男人说着,走进昏暗的灯光中,好让我看清楚他的脸。“刚才的酒你还满意吧?”他问道。

“哦,是你啊。酒很好,谢谢你了。”

“我还在上班呢。”说完,他把烟灰在花盆中弹了弹,接着说,“但我马上就能下班了。我的房车就在那边,你不是喜欢灰皮诺葡萄酒吗?你要是想过来坐一坐的话,我可以带一整瓶回去。”

“谢谢。”我回答说,“但是明天我还得早起上路呢。”

他又吸了一口烟,烟头燃起了亮光。刚才他在酒吧里把酒端出来后,我打量了他一下,我猜他有30岁的样子,穿牛仔裤的样子挺潇洒。我该不该和他一起回去呢?

他对我说:“你还有时间考虑,现在不用作决定。”

我回答说:“我明天还得走19英里的路呢。”对他来说,这些数字估计没有什么意义。

“你可以在我那儿睡一夜。”他说,“要是愿意的话,你睡床铺,我睡沙发就行了。在地上睡了那么久,在床上睡一宿肯定很舒服。”

“我已经在那儿扎好帐篷了。”我朝草地的另一边指了指。

我六神无主地朝着营地往回走。他对我表现的兴趣既让我受宠若惊,也让我有些措手不及,一股难抑的欲望穿透了全身。回到营地时,几个女旅伴已经拉上了帐篷门,但布伦特还没有睡。他站在黑暗之中,仰头凝视着繁星。

“多美啊。”我也抬起头,和他一起仰望着星空。突然,我意识到自从踏上步道后,我还一次也没有哭过。这怎么可能呢?曾经那么爱哭的我怎么会这么久都没有掉过一次泪呢?但事实就摆在眼前,没有什么好质疑的。想到这儿,我差点儿眼泪决堤,但最终还是没有哭出来,反而哑然失笑了。

“有什么好玩儿的事情吗?”布伦特问道。

“没有什么。”我看了看手表:10点15分。“平常这个时候我正酣睡着呢。”

布伦特回话说:“我也是。”

“但今天晚上我到现在还这么亢奋。”

“可能是因为我们好不容易进了次城吧。”他说。

我俩都笑了。整整一天,我都享受着和几个女伴在一起的时光,自从上了太平洋屋脊步道之后,我很少有机会像今天一样与人聊天。但奇怪的是,让我觉得距离最近的人,却是布伦特。或许这只是因为我对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吧。站在他的身旁,我发现他让我想起了我的弟弟。虽然远隔千山万水,但最让我牵肠挂肚的,非我的弟弟莫属了。

“我们该许个愿。”我对布伦特提议。

“不是要等到有流星的时候才能许愿吗?”他问我。

我说:“按惯例来说的确是的,但我们不用因循守旧啊。我想要一双不伤脚的靴子。”

这一下把布伦特激怒了,他说:“许的愿望是不能说出来的!这和吹生日蜡烛是一样的,你不能把自己的愿望告诉别人。说出来的愿望就不能成真了。你的脚要被磨惨了!”

“那可不一定!”我虽然不服气地反驳着,但想到他的确言之有理,心中不禁后悔起来。

“好了,我的愿望许好了,该你了。”他说。

我目光呆滞地望着满天星斗,但心中却不平静:“你明天几点钟上路啊?”

“天一亮我就走。”

“我也是。”话虽如此,但我并不想明天一早就和他道别。特里娜、斯泰茜和我约好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结伴而行,但布伦特要比我们走得快,也就是说,他要独自上路了。

“你的愿望许好了吗?”他问道。

“我还在想呢。”

“现在许愿时机正好!”他说,“这是我们在内华达山上的最后一晚了。”

“再见了,光之山脉。”我对头顶的长空说道。

布伦特提议说:“你可以许愿要一匹马,这样你就不用为脚犯愁了。”

我在一团漆黑中看着他。他是对的,徒步者和驮畜都可以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但我至今还没有在道上碰到一个骑马的旅行者。我把目光重新投向夜空,说:“我以前有过一匹马。老实说,是两匹马。”

“是吗?那你可真幸运。”他回话说,“不是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马的。”

话音落下,我们双双沉默了下来。

在这静谧之中,我许了一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