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什么坏事啊。”她回答说,“宇宙虚无是万物生发的地方,是万物的开端。想想看,黑洞吸收能量,然后再把能量以一种有生命的新形式重新释放出去。”她停顿了一下,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的双眼,神秘兮兮的语调稍微缓了一些,“我的前男友是个鸟类学家,专门研究乌鸦学。他的毕业论文写的是渡鸦,因为我是英语文学硕士,所以无奈地把他的烂稿子读了差不多10遍,从里边学到了一堆没用的知识。”她照照镜子,把头发往后抹了抹说,“你是不是要去参加‘彩虹聚会’?”

“不是的,我……”

“你也一起来吧,这个聚会可棒了,今年在沙斯塔三一国家森林(shasta-trinitynationalforest)举办,就在蛤蟆湖湖边。”

“去年聚会是在怀俄明州举办的,我参加了。”我回答道。

“对——对——”她说“对”的时候,和不少人一样喜欢拖着长音,“祝你徒步旅行愉快啊。”她一边说,一边伸手捏了一下我的胳膊,然后向我和我的羽毛翘了翘大拇指,兴奋地大吼了一声,“乌鸦学!”说完,她朝门外走去。

我和格雷格8点就到了特拉基,而直到11点,我俩仍没打到一辆去塞拉城的车,只得站在灼人的公路旁干等。

一辆大众巴士从身边呼啸而过,我朝着车屁股大喊一声:“喂——”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已经至少有六辆大众巴士对我们视而不见地开走了。连开大众巴士的人都不伸手相助一下,我难抑胸中的怨气,对格雷格说:“可恶的嬉皮士!”

格雷格道:“我还以为你也是嬉皮士呢。”

“是吧,只能算是吧。”我坐在路肩的碎石上,重系了一下靴子的鞋带,但系完后却站不起来了。原来,我已经有一天半没有合眼,早就累得头昏眼花了。

“要不你往前走点儿,然后自己招手搭车吧。”格雷格说,“要是你独自一人的话,早就搭上车了。我能理解。”

“不。”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明白他的意思:一个单身女性要比一男一女看上去可靠许多。单身女性比较容易博取他人的帮助——当然,不排除那些图谋不轨的人。但不管怎么说,格雷格毕竟是我的同伴。因此,我俩又一起等了一个小时。终于,一辆汽车停了下来,我们手脚并用地爬上车,往塞拉城赶去。塞拉城位于海拔4200英尺的山上,城中景致宜人,分布着少量的木质建筑。这座城市的南边是尤巴河北支流,城的北边,布特山那棕土色的峰尖笔直地插入蔚蓝的晴空之中。

我们在城市中心的便利店下了车。店门口游人如织,这些人多是赶在国庆节前出游的游客。人们坐在刷着彩漆的门廊上,吃着手中的冰激凌。

“你吃不吃蛋筒冰激凌?”格雷格掏出几美元,问道。

“不用了,一会儿再说吧。”我压低了声音,想要掩盖住自己的渴望。我当然想吃蛋筒冰激凌,我只是怕交不起旅馆的房费,因而舍不得买。走进人头攒动的商店,我尽量不让自己的眼睛往食品那边看,只是站在收银台旁边,一边等着格雷格,一边翻看观光手册。

格雷格买完东西走了过来,我一边拿着亮光纸印刷的小册子扇风,一边对他说:“1852年布特山上的积雪崩塌,把这整个城市都给埋了。”格雷格一面好像早有耳闻似的点点头,一面舔着他的蛋筒冰激凌。看着他的吃相,我的心中挺不是滋味,于是把脸转到了一边,说:“希望你别介意,我得找个便宜点儿的旅馆住,我是指今天晚上。”其实对我来说,找个免费的扎营处才是正道,但我已是又困又累,实在不想再在外露营了。上一次睡觉,还是我在塞拉高地时的事情。

“这里怎么样?”格雷格边说边指了指对面的一栋木制小楼。

小楼的楼下是酒吧兼饭店,楼上是带公共卫生间的出租房。虽然才刚到一点半,但酒吧里的女工作人员还是让我们提前入住。交完房费后,我只剩下了13美元。

我们来到各自的房间,在相邻的两扇门前站定。格雷格问:“今晚要不要一起去楼下吃饭?”

“好吧。”我的脸微微有些红晕。我虽然对他没有兴趣,但还是不由自主地希望他能对我感兴趣——这很荒唐,这一点我自己也清楚。我的安全套说不定就是他拿的,想到这里,我的全身似有兴奋的电流通过。

我们好像是目前为止整层仅有的住户。格雷格指了指走廊尽头供整层使用的卫生间,说:“你要是需要的话,可以先进去。”

“谢啦。”说完,我打开自己的房门走了进去。屋里的一堵墙边靠着一台老旧的木制古董梳妆台,台上带着一面圆形的镜子。另一堵墙边摆着一个双人床,床边是一台摇摇晃晃的床头柜和一把椅子。天花板的正中,垂下来一只没有灯罩的灯泡。我把“怪兽”放下,坐在了床上。床发出了刺耳的咯吱声,随着我的体重往下一沉,不安稳地摇晃着。只是坐在床上,我就几乎要因这舒适的快感而飘飘欲仙了,真好像从炼狱之火中解脱出来一般。我用来兼做睡床用的野营椅上没有软垫,步道徒步的途中,我虽然每夜都能熟睡,但这不是因为床很舒服,而是因为我累得顾不上挑剔了。

我虽然困乏,但四肢满是泥土,浑身恶臭,这副模样上床简直是天理难容。自从两周前在里奇克雷斯特的旅馆里住过一夜,我再也没正经洗过澡。我穿过走廊来到卫生间,发现里面没有淋浴,只有一只大大的瓷质四爪浴缸,以及一个堆着许多毛巾的架子。我取下一条毛巾,嗅了嗅毛巾上那沁人心脾的香皂的芬芳,然后宽衣解带,站在全身镜前打量着自己。

我被自己的样子惊呆了。

与其说我像一个在野外背包旅行了三周的女人,还不如说我是一场离奇的暴力事件的受害者。我的四肢、后背和臀部布满了颜色由黄渐黑的累累伤痕,好像有谁用棍子把我狠狠揍了一顿似的。我的髋部和双肩上满是水疱和红疹,被背包磨破的地方鼓着肿包,留着深色的血痂。在瘀青、伤口和泥土之下,新长出的肌肉若隐若现,身体上不久前还松垮的部分,如今已经变得紧致结实。

我把浴缸蓄满水,然后用搓澡布和肥皂搓洗全身。不到几分钟的时间,缸里的水被我全身洗下的泥土和血染成了黑色。我把水放掉,又重新接了一缸。

泡在第二遍水中,我把身体往后靠在缸壁上,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感激之情。过了一会儿,我仔细地检查了一下我的双脚,只见脚上满是水疱和伤口,几个脚趾的指甲已经完全变黑了。我摸了摸一个指甲,发现这指甲已经几乎与脚趾完全脱离了。最近几天,这个脚趾一直让我疼痛难忍,越肿越大,好像要把我的指甲从上面顶下来似的。但现在,剧痛已经基本消失。我拔了拔那片指甲,随着钻心一痛,指甲掉了下来。指甲原来生长的地方,是一层不像指甲也不像皮肤的东西,呈半透明状,还带有些光泽,好像一小片保鲜膜似的。

吃晚餐时,我对格雷格说:“我掉了一个脚指甲。”

“你的脚指甲掉啦?”格雷格问道。

我嘟嘟囔囔地说:“只掉了一个。”我意识到其他的脚指甲也有脱落的危险,更觉得自己又蠢又可笑了。

服务生端着两盘意面和一篮子蒜蓉面包朝我们走来。格雷格对我说:“可能是因为你的靴子太小了。”

吃晚餐之前,我跟着格雷格一起去了洗衣店,又花去了50美分,所以我更需要在点餐时节省一些了。但自从我俩在桌旁坐下,我就不由自主地点了和格雷格一样的菜品,既点了餐前的朗姆可乐,又对蒜蓉面包来者不拒。吃饭时我极力掩饰,不想让格雷格看出我脑子里正在一个劲儿地计算着餐费。格雷格已经知道我这次旅行的准备有多么仓促了,我不想再在他面前露怯了。

但我就是个名副其实的大蠢瓜。等到我俩拿到账单、加上小费,然后aa制各自付了钱之后,我只剩下65美分了。

饭后我回到房间里,打开我的《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册》,想读一读下一段路程的情况。下一站是贝尔登镇,到了那儿,我就能领到我那装着20美元现金的装备补给箱了。靠着65美分支撑到贝尔登镇应该没问题,对吧?再怎么说,我也是刚从荒野里摸爬滚打出来的,况且我也没有其他花钱的地方了。我虽然找到了让自己宽心的理由,但仍然心慌意乱。我给丽莎写了一封信,让她用我寄给她的那一点钱去买一本《俄勒冈境内的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册》寄给我,还把她需要在加州余下的路途中寄给我的箱子重新排了序。我再三检查了补给箱的邮寄清单,把里程和日期地点一一对照,确保万无一失。

关上灯,我躺在咯吱作响的床上准备睡觉。我听到隔壁房间的格雷格也在吱呀作响的床上辗转着,感到他是如此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听着他的响动,我一时间孤独难抑,几乎要痛苦地哀号出来。这扰人的孤寂从何而来,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我并不想和格雷格有什么瓜葛,但同时,我又想占有他的全部。如果我起身去敲他的门,他会是何反应呢?如果他开门让我进屋,我又会做出什么来呢?

我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来,这已不是我的第一次了。

“我对待性,挺像个男人的。”一年前,我曾这样告诉一个与我有几面之缘的心理治疗师。他叫文斯,在明尼阿波利斯的市中心一家社区诊所工作。在这个诊所,像我这样的病人只用花上10美元,就能接受像他一样的医生的治疗。

“男人是怎么对待性的?”他问道。

“不带什么感情,”我回答说,“或者说,很多男人都是如此。我也是这样,在性上不投入什么感情。”我看了看文斯,他40岁的样子,深色的头发从中间分开,两鬓的头发就像脸两旁的两只小小的黑色翅膀。我对他没什么兴趣,但如果他站起身吻我,我也会回吻他。我什么都做得出来。

但他并没有起身,只是缄口不言地点点头,那沉默之中既有怀疑也有相信。终于,他开口问道:“有谁在感情上抛弃你了?”

“我不知道。”我一边说一边别扭地笑笑。我的目光没有落在他的身上,而是盯着他身后挂着的一张带框的海报。海报的背景是黑色的,上面有一个白色的旋涡,想必是银河吧。正对着旋涡的正中有一个箭头,箭头上方写着“你在这里”。这是一幅在t恤和海报上随处可见的画,我一直不太喜欢,不知道这画的基调是喜还是忧,也不知道它到底意味着我们的生命是重如泰山还是轻若鸿毛。

“如果你指的是我的感情生活,我可以告诉你,”我说,“从没有人跟我提过分手,每次分开都是我提出来的。”我的脸霎时火辣辣的,我发现此时自己的双臂交叠在一起,双腿也相互缠绕在一起。这是瑜伽中的鹰式,是个特别拧巴的姿势。我试着放松下来用正常的姿势坐正,但还是浑身紧紧的。我不大情愿地和他交换了一下目光,强装笑脸地问,“我是不是该把我父亲的事儿说出来了?”

母亲一直是我生命的重心。但与文斯一同坐在这间屋里,一提到父亲,我顿时感到心里堵得慌。十几岁时,我把“我恨他”挂在嘴边,但现在,我连自己也说不清对他究竟是什么感情。他就像我脑中播放的一段家庭录像,录像的旁白断断续续、模糊不清。录像中既有戏剧性的“大场面”,也有被打乱顺序、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场景,这可能是因为我对他的大部分印象都是我7岁之前发生的事情吧。我记得父亲曾怒不可遏地把装满食物的盘子摔在墙上,还记得他骑在母亲的胸口掐她的脖子、把她的头往墙上撞的场景。5岁时的一个深夜,他把我和姐姐从床上抱起来,问我们愿不愿意和他一起永远离开这个家,而母亲则站在一旁,身上淌着血,把熟睡中的弟弟紧抱在胸前求他停下来。我和姐姐没有回答,只是一个劲儿地哭着。他双膝跪在地上,用额头抵着地板,撕心裂肺地大喊着。那绝望,让我以为世界末日就要到了。

有一次,父亲大发雷霆,扬言要把母亲和她的孩子剥光衣服扔到大街上,好像我们几个孩子不是他的亲骨肉似的。那是一个冬日,当时我们住在明尼苏达,我还在把任何话都完全当真的年纪,所以认为他定会说到做到。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我们四个人赤裸着身体、一边尖叫一边在冰冷的雪地上奔跑的场景。我们搬到宾夕法尼亚州后,母亲因为要去上班,所以让父亲在家里照看过我们几次。他看管得不耐烦后,就命令利夫、卡伦和我到后院去,把我们关在房子外面。我和姐姐站在外面,握着刚开始蹒跚学步的弟弟黏糊糊的小手。我们在草地上一边走一边哭,等到把伤心事儿忘到九霄云外后,就玩一会儿过家家或者扮演一会儿马术比赛的主持人。玩厌了之后,我们就走回房后,一面敲后门一面气愤地大叫。我清晰地记得那扇后门以及通向后门的三阶混凝土台阶,我站在台阶顶上踮起脚尖往窗户里张望的情景,也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

我脑中的录像没有多少愉快的记忆,不足以组成影像。愉快的记忆像是一首诗,也只是一首短诗。我记得,父亲酷爱约翰尼·卡什和艾弗利兄弟二重唱,记得他从工作的杂货店里给我们带回家的巧克力棒,记得他怀揣的那些远大理想,以及他对那些遥不可及的理想赤裸裸的热盼,让年幼无知的我也不禁跟着他一同感伤。他爱唱查理·里奇的一首歌《喂,你有没有见过这世上最美的女孩儿?》,他说这歌唱的就是我、姐姐和母亲,说我们是这世上最美的女孩儿。但这段回忆也被溅上了污点,因为他只有在想把母亲哄回来时才会说这样的话。他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向母亲发誓,说自己绝不再重蹈覆辙了。

但他却一次又一次地重走老路。他是个花言巧语的骗子,是个践踏人心的畜生。

母亲一次次地出走,又一次次地重回他的身边。我们从来不走远,因为我们无处投奔。亲戚不在身边,母亲也不愿家丑外扬。美国第一家为受虐妇女开设的庇护所直到1974年才投入使用,而母亲直到那一年才下决心与父亲一了百了。在此之前,母亲只能带着我们连夜开着车在路上跑,我和姐姐睡在后座,看着仪表盘上幽幽的绿光,睡一会儿醒一会儿。利夫则和母亲一起坐在车的前排。

早晨,我们又回到了家里。父亲的酒醒了,一边做炒鸡蛋,一边又哼起了查理·里奇的那首歌。

我5岁时,我们全家从宾夕法尼亚搬到了明尼苏达。一年后,当母亲终于决意与父亲断绝关系时,我边哭边恳求她不要这么做。在我看来,离婚是天底下最糟糕的事情。不论怎么说,我还是爱父亲的。我也知道,母亲一旦和他离婚,我就会失去他。事实果然如此,他俩一刀两断之后,我们姐弟三人和母亲留在明尼苏达,父亲则回到了宾夕法尼亚,只是偶尔与我们有点联系。每年我们都会收到一两封寄给卡伦、利夫和我的信,我们欢天喜地地把信拆开,但信上却满是对母亲的谩骂,说她是个荡妇,是个靠政府救济过日子的婊子。父亲发誓说他终有一天会找到我们,让我们把欠他的债还清。

“但父亲并没有报复我们。他俩离婚后,我意识到父亲不在身边虽然很不幸,但其实却是件好事,因为从那以后我们家再也不会发生家暴了。想想看,抚养我的人如果是父亲,那我的生活真不知会是什么样呢。”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接受文斯的心理辅导时,我这样告诉他。又一次见到文斯时,他解释说他要离职了,还给了我另一位心理治疗师的名字和电话。

文斯反驳道:“想想看,你要是像正常人一样有一个爱你的慈父,那你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呢?”

我苦思冥想,却一无所获。我不能把父爱简单地列成一张清单,也从中体会不到爱、安全感、信赖感或归属感。父亲并没能给我们应有的父爱,他就像文斯背后那张写着“你在这里”的海报上的白色旋涡一样,蕴含着万千细节,却令人捉摸不透。而我从未从这白色的旋涡中得到些什么,因而恐怕也无法在其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了。

文斯又问:“你的继父呢?”说完,他低头看着腿上放着的记事本,读着自己在上面写的笔记。那笔记十有八九是关于我的。

“你说艾迪呀,他也离我而去了。”我轻描淡写地回答道,一副完全不以为意的样子,仿佛这是件可乐的事情。“这事儿说来话长了,”写着“你在这里”的海报旁边挂着一只时钟,我面对着钟说,“时间快到了。”

“这下课铃打得多及时啊。”文斯说完,我俩都笑了。

塞拉城昏暗的灯光透过窗棂洒进屋里,“怪兽”的轮廓影影绰绰,道格送我的羽毛就插在“怪兽”的支架上。我想起了乌鸦学,不知这羽毛真的是虚无的象征,抑或只是一件我一路带在身上的普通物件。我既是个信仰者,也是个怀疑者,既想要找一个心灵的依托,又对这所谓的依托半信半疑。我不知道该信仰什么,不知道这信仰到底是否存在,甚至对这扑朔迷离的“信仰”一词的含义也是一知半解。在我看来,万事万物都是虚实难辨的。母亲在她弥留于世的最后一周,曾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对我说:“你是个爱探索的人,和我一样。”但我并不知道母亲想要探索的是什么,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吗?这个问题我从未问过母亲,即便她亲口告诉我,我也会将信将疑地逼着她从精神层面上解释清楚,非要让她拿出可以说明问题的证据不可。但即便是证据充足的事情,其实也不能让我信服。母亲离开后,每个人都劝我:“你该找个心理治疗师看看。”在徒步旅行前那段最黑暗的日子里,我终于听从了众人的劝告。但我并没有把这太当真,我没有联系文斯推荐给我的另一位心理治疗师。我的问题是心理治疗师无力化解的,一个坐在四壁之中的人,又怎能抚平我的创伤呢?

我从床上起身,在赤裸的身体上裹了一块毛巾,赤着脚走到了走廊上。我经过格雷格的房门,走到了浴室里,把身后的门关上,拧开水龙头,钻进了浴缸。热腾腾的水仿佛充满了魔力,哗哗的水声如雷鸣般充斥着整个房间。我关上水,被一片前所未有的寂静吞噬其中。我把背靠在坡度正合适的浴缸壁上,双眼盯着墙。突然,我听到外头有人敲门。

“谁呀?”我喊道,但门外的人没有应声。我听到脚步声在走廊上越走越远,又喊了一声:“里面有人。”但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浴室里的确有人,这个人就是我,是我在这里。我生出了一种许久没有过的感觉,我觉得我身体中住着的那个自己,在深不可测的银河系中占据了我的位子。

虽然我浑身已经很干净了,但我还是从浴缸旁的架子上取下一条毛巾,在身上搓了起来。我把脸、脖子、喉咙、胸口、肚子、后背、臀部、双臂、双腿和双脚全部搓了个遍。

“你们出生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你们浑身上下亲了个遍。”母亲曾经这样对我们姐弟几个说,“我数着你们的每根手指、每根脚趾、每根睫毛,还用手勾勒出你们的手的轮廓。”

这些事情虽然我自己不记得,但母亲的话却永世无法磨灭。这些话和父亲威胁说要把我从窗户扔出去一样,深深烙在我的心里,甚至印得更深。

我靠着浴缸壁闭上了双眼,把头慢慢沉入水中。小时候我也曾这样做过,那时的感觉又一次回到了我的身体里,仿佛一沉入这水中,这浴室中的现实世界便消失不见,变成了一个陌生而神秘的异界。在这里,现实的声音和触感都变得模糊不清,既遥远又缥缈,而平时很少听到的声音和很少感到的触觉,却悄然出现。

我只是刚刚上路而已。虽然只在步道上待了三周,但我的一切仿佛都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我躺在水中,尽量把气憋得长一些。我独自一人置身于这新的世界中,而周围的现实世界则在我身边滚滚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