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英曼和维齐经过一棵新锯下来的山核桃树,粗壮的树干跟道路平行,旁边放着一把长长的锯子,锯片上涂过油,没有丝毫生锈的痕迹,密密的锯齿刚磨过,闪闪发亮。
——看那里!维齐说,一把被遗弃的锯子,有人会花钱买的。
他走过去捡起锯子。英曼说,伐木工走开去吃午饭了,他们很快就会回来,把山核桃树劈开锯成段。
——我可不管这些事情,我只知道路边有把锯子,被我发现了。
维齐捡起锯子,扛在肩头继续上路,每走一步路,两头的木柄就弹跳一下,宽大的锯片振动着发出嗡鸣,就像单簧口琴一样。
——我会把这个卖给碰到的第一个人,他说。
——你真是自作主张,随便对待别人的财产。我倒想听听,你在布道的时候,怎么用经义为此开脱?英曼说。
——别搞错了,上帝对财产的问题可没那么计较。他视金钱如粪土,而且处处表现出这种偏见,在降天火和发洪水这些事情上尤其如此。你见他降下天灾时顾及过谁的财产吗?
——没有,我几乎没注意到。
——完全正确。我能说的就是,假如一个人打算遵照上帝的教义来生活,就不该太关心某把锯子属于谁,这样的琐事会影响远大的目标。
——远大的目标?英曼说。他看了看牧师结满痂的脑袋,有胖妓女在他眼睛底下割出的细伤疤,还有英曼在迪普河用枪打他留下的伤痕。你满口都是远大目标,身上倒是挨了不少鞭子,他说,你每一次挨打都是活该。
——我不是说自己不该挨打,维齐说,很多比我更好的人被打得更惨呢,但我不打算再轻易挨别人打了。
说到这里,维齐想起了自卫的问题,他说,让我看看你那支威力十足的枪。
——不行,英曼说。
——别这样,我不会弄坏的。
——不行。
——我只是觉得,拿来做枪手的武器挺合适的。
——太大太沉了,英曼说,你需要一把海军手枪,一支柯尔特或一支斯塔尔,重量又轻,拔枪又快。
——最起码,我想把自己的枪要回来。
——我放在身边,分开的时候再给你,英曼说。
——谁能预料到我们什么时候会分开,维齐说,那样的话,我就连武器也没有了。
——那样世界就清净了。
他们说话间走到一棵皂荚树下,遮天蔽日的枝丫斜伸到路面上。两人没什么东西可吃,弯腰捡起铁锈色的长豆荚装满口袋。他们继续上路,用大拇指的指甲剥开豆荚,牙齿刮着里面白色的甜浆。过了一会儿,他们看见下面坡上站着一个人,他似乎对眼前的景象陷入了沉思。景象的主体是一头巨大的黑牛,死在了溪水分岔的地方。那人看到他们经过,便打了声招呼,问他俩是否愿意从路上下来,帮忙搭把手。英曼爬下坡去,维齐把锯子放在路边,也跟着下去。
他们站在那人身边,看了看浮肿的公牛。溪水拍打着牛肚子,成群的苍蝇叮在牛的嘴巴和屁股上。他们全都抱着胳膊,眼睛朝下看,姿势就像工人盯着不情愿干的活。
那人不算老,但年纪也不轻了。他的腰身很粗,圆滚滚的,从猿到马的所有雄性哺乳动物,到了成年后期都是这样。他戴着一顶老掉牙的黑羊毛高顶圆帽,尽管天不算太冷,他还是把帽檐放下来裹紧耳朵,用一根剑麻绳系牢,像一顶软帽一样包住他的脑袋。他的下颌长着浓密的络腮胡,帽檐的阴影下,乌黑的眼睛向外瞟着,浮肿的眼睑半开半合,像一只猛禽。他有一张嘬起的小嘴,让英曼想起某种长吻巨鱼的鼻孔。战争初期他有一段短暂的时间在海边作战,曾见过这种鱼。
旁边一棵树上斜靠着一支十铅径的单管猎枪,枪管似乎锯短了,以获得更宽的散射面,但既不常见,也不实用。用来锯枪管的工具也很粗陋,因为断面参差不齐,还是斜着切割的,跟枪管不成直角。
——你打算怎么把它弄出来?维齐说。
那人回答前沉默片刻,先把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伸进裤子底下,摸索某个在腹股沟作祟的小生物。他捏紧手指凑到眼前,好像是用又厚又黄的指甲啪的掐死了什么东西。他的手掌很宽,皮肤粗糙,上面结了一层白色的皮屑。
他解释说,前几天这头公牛走丢了,不知怎么死了。他说,这条溪流是他们的水源,原本没有味道,现在有股酸臭,因此他沿岸走过来寻找原因。他身上有一根绳子,也许他们可以一起把牛从水里捞上来。
英曼看了看那人和维齐,然后看了看那头庞然大物般的公牛。他估计,起码需要一队驮马,才能把牛拉上来。
——我们可以试试把它拖上来,他说,但是这头牛很大,我们最好想想别的办法。
那人没理会他的话,用绳子捆住了牛脖子。三个人拉住绳子用力拽,但是牛的尸体纹丝不动。
——杠杆,那人说,假如我们能找到木棍,就能把它撬起来。
——用不着去找棍子,我们可以自己锯,维齐说,我有把好使的锯子,我们干完活,也许你会愿意买下来。他跑上岸去找那把横锯,兴奋得像个第一次跟大人一起干活的男孩。
英曼觉得这是个馊主意,他坐在一根倒下的木头上,饶有兴趣地看着两个人起劲地干活,但他们的热情显然用错了地方。他想起军队的工程师和他们手下的士兵,那帮人在建造桥梁或其他设施的时候也是劲头十足,但是,工程的实际价值跟这种热情完全不成比例,结果大量人力物力被浪费,最终只完成一件在英曼看来还不如不做的工作。
当英曼看着的时候,维齐跟那人已经锯好了三根粗棍子。转眼之间,他们已经站在齐小腿肚深的水里,把大石块垒起来当作支点,齐心协力打算把牛翻过身。但是无论他们怎样使劲,木棍只不过稍微让牛身动了几下。英曼下到水里,三个人一起压,这一回牛确实动了。但问题是,即便把木棍的一头压进水里,也只能把牛身抬高一英尺。然后,他们慢慢就使不出劲了,手一松,牛扑通一声掉回了水里。
——我知道了,维齐说,我们可以先把牛撬起来,然后用脚把石头踢到下面撑住,然后找个更高的支点,从那里再继续撬,再垫进去更多石块。我们一遍一遍重复,这样牛就能翻过身了。
英曼目测了一下牛到岸边的距离。
——我们就算把牛翻个身,它也还是在水里,他说。
——那么,我们让它翻两次身,维齐说。
——这样是能滚到岸边了,英曼说,但是,牛还是会腐烂,掉回水里。
——那就翻三次,维齐说。他已经完全被杠杆的神奇和工程作业的男子气概迷住了。
英曼想象得出,他们会在那里一直干到天黑,把牛撬起来、垫进石头,然后,再把牛撬起来,没完没了地重复。一小时又一小时,他们本来可以赶路和休息的大好光阴都流逝了。
英曼来到溪边,捡起维齐扔掉的锯子,回来把锯子架在牛脖子上。
——你们谁拿着另一头,他说。
维齐看上去很失望。那人抓住另一端的锯柄,两人几下就把牛头锯下来了。不一会儿,他们锯下了带着两条前腿的牛胸,接下去又把两条后腿从肚子那儿锯了下来。一大堆内脏和黑色的液体奔涌而出,释放出一股臭气。维齐看着,突然弯腰朝水里呕吐起来,一堆皂荚壳里的果肉泛着泡沫,顺水漂向下游。
那人看着维齐,咯咯笑着,仿佛看见了什么特别好笑的事情。胃太娇气了,他说。
——他是个传道士,英曼说,这活跟他的工作相差太远了。
他们把牛锯开后,小溪里到处都是牛的残肢,他们很快把它们拖到岸上,扔到很远的地方。溪水依然一片血红,英曼不由想起夏普斯堡的那条小溪。
——我几天内都不会喝这里的水,英曼说。
——不会的,那人说,我想也是。
那人和英曼在上游的清水里洗干净了双手和前臂。
——来跟我们一起吃饭吧,那人说,我们有个干草棚可以睡觉。
——假如你愿意要那把锯子的话,英曼对那人说。
——我开价两美元联邦币,或者五十块本州代币,维齐说,一下子兴奋起来。
——拿着,英曼说,免费的。
那人拿起锯子,正中间搭在肩头保持平衡,空着的手拿着那支锯得不成样子的猎枪。英曼和维齐跟着他走下坡,沿着溪流一路走去。那人清理了饮用水源之后,似乎心情很愉快,一路插科打诨。他们没走多远,他停了下来,用手摸了摸鼻子,使了个眼色,走到一棵大橡树旁边。树干齐眼睛的地方有个树洞,他抬起胳膊伸进去,拿出一个带瓶塞的棕色瓶子。
——我还秘藏了不少瓶这样的酒,以备不时之需,他说。
他们背靠着树干坐下,轮流传递着酒瓶。那人说他的名字叫朱尼尔,并讲起自己年轻时浪迹各地,靠斗鸡谋生的故事。他讲起一只特别出色的多米尼克大公鸡,它活着只为两件事:战斗和跟母鸡交配。一连几个月,它横扫眼前的一切对手,在史诗般的战斗中所向披靡,赢得了无数惊人的胜利。斗鸡在牲口棚里进行,每逢多米尼克鸡似乎要被击败了,它就一下子飞到棚顶的椽木上歇着,直到所有观看斗鸡的人开始冷嘲热讽,嘲笑声达到顶点时,它就像流星锤一样朝对手俯冲而下,只剩下泥里一摊鲜血和羽毛。
朱尼尔还说起旅途中,女人们纷纷投怀送抱,那劲头就像多米尼克鸡扑向对手一样。他记忆特别深的是个已婚女人,她丈夫邀请他在斗鸡的间歇到家中小住几天。她朝他暗送秋波,只要有机会就揩他的油。有一天,丈夫去耕地了,她去外面井里打水,弯下腰提水桶的时候,朱尼尔走到她身后,把她的裙子掀到背上。照他的说法,那女人裙子底下没有穿内裤,她踮起脚尖、撅起屁股,他就这么按住她,朝井口俯下身去……持续的时间,跟她摇上一桶水差不多,他说。他干完之后,便扬长而去,胳膊里抱着那只公鸡。他让英曼和维齐相信,他年轻时候的生活中充满了无数这样美妙的日子。我的艳遇可真是不少,他说。
维齐的胃里空空如也,喝下去的烈酒已经让他晕头转向。他认为这故事妙极了,听朱尼尔讲完后,他大声喝彩,接着喋喋不休地说,男子汉就应该这样生活。
——像斗鸡一样生活,那就是我的目标,他用充满渴望的嗓音说。
朱尼尔说流浪的生活确实妙不可言,他所有的烦恼都是从娶妻定居开始的。结婚三年以后,她居然给他生了个黑鬼孩子。更气人的是,她拒绝说出生父的名字,剥夺了朱尼尔正当复仇的权利。他打算跟老婆离婚,但是法官没有准许他的请求,理由是他结婚的时候就知道她是个荡妇。
后来,朱尼尔的老婆把两个姐妹带来一起住,她们在淫荡方面跟他老婆不相上下。其中一个生了一对双胞胎男孩,说不清是什么种族,现在长到好几岁了——朱尼尔不知道确切的年龄——但他们受到的教养,比野猪好不了多少。令人费解的是,双胞胎的母亲跟这家里的其他人一样,都嫌给他们起名字麻烦,提起他们中某一个的时候,就朝那男孩的方向伸出大拇指,说,那个小鬼!
朱尼尔说,婚姻的经历让他相信,他应该娶个十三岁的女孩,把她养大成人,以适应自己的需要。他度过了许多不眠之夜,觉得自己直到死去的每一刻都会活得很惨。他觉得自己唯一的解脱,就是趁她们睡着的时候,割断她们的喉咙,然后把枪口对准自己的脑袋,或者逃进树林里,直到最后被狗追赶上树,像浣熊一样被开枪打死。
这些话给维齐的兴奋浇了一盆冷水。过了一会儿,朱尼尔把酒瓶放回原处,又扛起了锯子,带着两人沿路转了一两道弯,到了他家的房子。朱尼尔家在路下方一片潮湿的洼地里,建筑面积很大,墙壁是木板条的。房子没有善加修葺,一面墙已经从河石垒的地基上脱落。因此,整个房子是倾斜的,仿佛正在向地心一头扎去。
院子里堆着锥形的斗鸡笼子,是把没有削皮的树枝用忍冬藤扎在一起做成的。鲜艳的斗鸡从笼子里往外瞪着,眼神冰冷而锐利,仿佛整个世界的存在,不过是为了给它们提供搏斗的机会。烟囱里升起稀薄的白烟,屋后什么地方,却冒出一股浓浓的黑烟,柱子一般冲向天空。
他们从路上下来,走到朱尼尔家的洼地,一只三条腿的癞皮小猎犬从门廊后面跑出来,贴着地面悄无声息地径直奔向英曼。比起狂吠的狗,英曼已经学会更加小心提防不叫的狗,没等它近身就踢过去,一脚踹到狗的下巴。那条狗立刻倒地,一动不动地躺在泥里。
英曼看着朱尼尔说,要不然,我该怎么办呢?
——狗咬的不都是贼,维齐说。
朱尼尔站住,只是看着。
最终,那条狗摇摇晃晃地爬起来,三条腿一瘸一拐地走回门廊下面。
——我很高兴它没有死,英曼说。
——我才不在乎它是死是活呢,朱尼尔说。他们来到房子前,走进厨房兼餐厅,朱尼尔马上从碗橱里拿出另一瓶酒和三个锡杯。屋里的地板就像个斜坡,英曼坐在桌边一把直背椅子上,不得不使劲用脚踩住地板,才不至于在重力作用下滑到矮墙那一头去。有烟囱的角落里放着一张床,英曼看到他们甚至懒得把床脚垫平,只是稍微调了一下方向,让床头朝着高的一边。
墙上挂着从书里和报纸上裁下的画片,有些跟倾斜的地板平行,有些不知道跟什么对齐,也许是用水平仪测过的。壁炉里的火闷烧着,几乎没有火焰,木炭上架着一口炖锅,正在焖煮的肉散发出一股臭味。灶台歪得厉害,冒出的烟直冲一边的墙壁,然后才沿着墙壁进入烟囱。
在这样的房间里,通常的重力线已经不起作用,从瓶里倒一点酒到杯子里都成了一个难题。英曼刚倒酒的时候,完全没倒进杯子里,还弄湿了鞋子;后来,他找到了正确的角度和方向,成功地倒满一杯,喝了一口,就把杯子放在餐桌上。他注意到桌子上到处都钉着桦树枝锯成的横档,这样杯盘才不会滑到地上去。
维齐看看四周,在屋里上坡下坡地走来走去,不时从杯子里啜一口。突然,他想到一个主意。
——我们可以在矮墙那头装上杠杆,很快就能把房子抬平,他说。
杠杆似乎在他的思维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他仿佛发现了可以解决一切难题的机械装置,任何事情出了差错,只要把杠杆插在底下,就可以把它纠正过来。
——我估计把房子撬起来没问题,朱尼尔说,但是,我们这样住了很久,已经适应了一切,要是住在没有坡度的房子里,我们反倒会觉得很别扭。
他们又喝了一会儿酒,英曼的酒劲冲上了头,昨天稀薄的晚餐之后,他除了豆荚什么都没有吃。维齐腹中空空如也,醉意来得更是猛烈,他脖子梗着坐在那里,朝下看着酒杯。
没过多久,一个八或十岁的女孩从前门进来。她身材瘦长,脚踝和肩膀的骨骼纤细,皮肤是深奶油色,棕色的鬈发垂到肩膀下面。英曼很少见到这么漂亮的孩子。
——你妈在家吗?朱尼尔问道。
——在,女孩说。
——她在哪里?朱尼尔问。
——从后面出去了,刚刚还在。
维齐的眼睛离开杯子,抬头仔细看着那孩子。他对朱尼尔说,哎呀,我见过有些白人孩子肤色比她更黑,你觉得她是只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还是更少?
——八分之一还是四分之一,没什么区别,我就知道她是黑鬼混血儿,朱尼尔说。
维齐突然站起来,歪歪扭扭走到床边,躺下昏睡过去。
——你叫什么名字?英曼问那女孩。
——卢拉,她说。
——不对,朱尼尔说,转头朝女孩瞪着眼,说你叫什么名字?
——妈妈说我叫卢拉,女孩说。
——你不叫这个名字,你妈就只会想出这种妓院里的诨名。你叫贞儿,得我说了算。
——我看,这两个名字都不错,英曼说。
——不行,朱尼尔说,我起的名字响亮得多,让人记住她母亲是个婊子。
他一口气喝干了杯子里的酒,说,跟我来吧。也不管英曼是否跟着,他就走了出去,坐进前门廊上的一把摇椅里。
英曼走到院子里,仰起头望着天空。日已西斜,暮色渐浓,东边的天空中,升起一弯月亮和闪亮的金星。空气干燥而凉爽,英曼深吸了一口气,那味道和感觉让他意识到:秋天已经来临。微凉的天气说明,岁月的车轮又向前滚动了一刻。
——莱拉,朱尼尔喊道。
不一会儿,一位年轻女人从房子的角落里走出来,在英曼和朱尼尔中间的门廊台阶上坐下。她的膝盖高高弯起,用挑剔的眼光审视着英曼。她的发色金黄,臀部丰满,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薄棉裙,透过羊皮纸色的布料,几乎可以看见她皮肤的质地。裙子上本来印着一行行碎花,但是颜色黯淡了,看上去更像是竖写的潦草模糊的字迹。
那姑娘全身的线条都是浑圆的。她的裙摆向后滑落,搭在台阶上,两条洁白的大腿完全暴露在外面。她的眼睛像是浅色的风信子花,头发没有梳,赤着的脚上被荆棘刮出伤痕。她身上有种奇异的气质,英曼不得不让头脑清醒一下,开始数她浑圆的脚上泥泞的趾头,想证实数量是否是神秘的五个。朱尼尔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玉米穗烟斗,烟嘴是陶土的,还拿出一个皱巴巴的大烟草袋。他装满了烟斗,塞进黑洞洞的嘴里,把烟草袋在英曼面前晃了晃给他看。
——公牛的阴囊,他说。人做烟草袋,不会比上帝做得更好。这类东西是上帝的考验,看我们是否会靠他创造的一切过日子,还是会避开他的全权统治,依靠我们自己设计的不堪一击的发明来改进生活。
然后他朝那个姑娘说,火!
她站起身来,裙裾摇曳之间,豁口洞开。她走进房子,拿回来一片燃烧的玉米壳,弯腰点燃烟斗,臀部正对着英曼。薄薄的裙子打着褶,挤在两瓣屁股的缝隙中间,把臀部裹得紧紧的,他能看见她紧绷的臀部两侧凹进去的地方,还有脊椎和髋骨之间肌肉的小坑。她裙底的风光一览无余,英曼仿佛面对一张陌生奇异的脸,它却并非完全不友好。
此时,姑娘突然扭动身体,像是被猫头鹰扑倒的野兔一般尖叫起来,英曼看见朱尼尔钳子般的手指从她胸口附近缩了回来。
——朱尼尔,该死的,她说。
莱拉回到台阶上坐下,一条手臂紧紧压在胸口。朱尼尔抽了一会儿烟,莱拉挪开胳膊,裙子的前襟上沾了一小块黑色的血迹。
朱尼尔说,让这些母狗给你弄些吃的吧,我要去下坡的草地上看看一匹母马。
他起身走到门廊边上,从裤裆里一掏,撒出一道粗粗的弧线,浇到一丛雪球花灌木上。他抖抖干净,系好裤子,出了院子沿着小路走去。路面渐渐变得昏暗,他一边叼着烟斗、吸着烟,一边哼出一支小曲。英曼听见歌词是:上帝向诺亚展示彩虹的奇迹,并非再也不发洪水,而是下次改用大火。
英曼跟着莱拉绕到屋后,外屋是烟熏屋、储菜屋、冷藏室、鸡舍和玉米仓库,围出一块夯实的空地,好像一个院子,中间大块木头烧着一堆火,蹿起的火舌高到莱拉的头顶,溅起的火花就更高了。夜色逐渐沉淀在远处黑黢黢的树林边缘,林子前头是长满杂草的园子,里面种着玉米和已经摘完的豆角。近处有个围着栅栏的菜园,木桩尖端刺着几只死乌鸦,软弱无力地戳在那里,正在不同阶段的腐烂中。黄色的火光映入黑暗的夜色,摇曳的影子投在没有刷漆的墙壁上。头顶的苍穹却仍然是一片银色,没有星星。
——嗨,莱拉喊道。
烟熏房里出来两个苍白的女人,显然是莱拉的姐妹,她们跟莱拉长得很像,完全有可能是三胞胎。随后,冷藏室里出来一对黑头发的小男孩。他们都聚在火堆边上,莱拉问,晚饭做好了?
没有人说话,姐妹中的一个伸出脏兮兮的食指,探进陶壶颈口处的挂绳,把陶壶从火边的地上提起来。她用臂弯抱住陶壶,咕咚咕咚地喝了一大口。她把陶壶传递下去,轮到英曼的时候,他本以为是某种难喝的家酿劣酒,但味道跟他喝过的任何酒都不一样。饮料有种肥沃土壤的味道,还有其他说不清的滋味,好像混合了树上的菌子和某种药性不明的动物腺体。陶壶在众人手中转了好几圈。
另一个女人倒退着走向火堆,撩起裙子下摆,弯腰撅起后臀。她盯着英曼,蓝眼睛里闪烁着快乐的光彩。她浑圆的乳房垂下来,仿佛要把紧身胸衣涨裂了。英曼疑惑,自己究竟闯进了什么样的淫窝。
第三个女人站了一会儿,一只搭在腹股沟上,目光越过玉米地,随后她走进烟熏房,拿回来一把木齿耙,在火堆边缘的灰烬里耙了几下,翻出几个烧焦的玉米壳包着的东西。两个男孩似乎一下子被吸引住了,他们在旁边看着,其中一个走到火堆旁,用单调的声音说,面团兵。
在英曼看来,除了会说这一句话,两个小孩痴头呆脑的。他们眼窝深陷,在火光照亮的院子里,沿着似乎确定的路线,一言不发地来回踱步。他们反复用脚摩擦地上的泥土,像鬼魂一样。英曼开口跟他们说话,他们既不回答,也不朝他的方向眨一下眼睛表示听见他的声音。他开始猜想,那男孩对着火堆说的话,即是他们懂的全部词汇。
姐妹几个剥开玉米壳,一股蒸汽散入冷冽的空气。她们剥出了六块黑面饼,每个都捏成脑袋奇大的矮人,连下腹的器官都一目了然。姑娘们把玉米壳扔进火堆,火光明亮起来,一瞬间就烧尽了。
——我们知道你会来的,莱拉说。
两姐妹给每个男孩一块面饼,他们撕成自己的拳头大小,一块块地塞进嘴里。他们吃完后,又开始沿着地上踏出来的模糊足迹,不停地走来走去。英曼在一旁看着,想搞清楚他们走的究竟是什么图案,也许是某种他不应该错过的天机。但过了一会儿他放弃了,地上的印迹毫无意义。
两个姑娘拿走了剩下的四块面饼,走到房子里面。莱拉走过来,站在英曼旁边,把手放在他肩上说,你可真健壮啊。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最后,他取下挎包,放在脚边的地上,钱和勒马特手枪都在里面。现在,夜色已经变得全黑了,他看见山坡上有一点黄光,似乎在树丛中摇曳地游移,忽而变成散漫的光晕,忽而变成明亮的光点。那光看上去很奇怪,让英曼怀疑没有什么外在的光源,而是他思维错乱产生的幻觉。
——那是什么?英曼问。
莱拉盯着光看了一会儿,说,那不算什么。今天晚上那光很小,它有时候跟天上多出一个月亮一样大。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朱尼尔在那座山上杀了一个人和他的狗,用板斧劈下他们的脑袋,一个挨着一个扎在山核桃树桩上。我们都跑去围观。那人的脸变得像黑鬼一样乌黑,眼神十分可笑。从此以后,某些夜晚,山里就能看见游荡的光。你现在就可以跑去看,什么都不会看见,但是,也许会有什么东西蹭你,感觉像晒干很久的小母牛皮。
——他为什么杀了那人?英曼问。
——他从来没说过。他脾气很暴躁,动不动就打人。他连自己的母亲都开枪打死了。照他的说法,她把围裙裹在身上,他就把她当成天鹅了。
——我在这个地方没有看见过天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