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嫌疑人 迈克尔·罗伯森 第1页,共2页

每个工作日早上,我都会穿过摄政公园,走路去上班。每年到了这个温度骤降的时令,我都会穿上防滑鞋,披上羊毛围巾,一副永远忧郁的表情。忘掉全球变暖吧。年纪越大,世界越冷。这是不争的事实。

太阳宛如一个淡黄色的球体,飘浮在灰暗的天空中。慢跑的人低着头,从我身边跑过,运动鞋在湿漉漉的柏油路面上留下印迹。春日将近,园丁们应该在种球茎,但他们的手推车里却装满了水。我看到他们在工具棚里抽烟、打牌。

我走上樱草山大桥,远眺运河河岸。一艘孤零零的窄船停泊在曳船道旁。水雾如烟,从河面上袅袅升起。

警察到底在找什么?他们找到了谁?

昨晚,我看了电视上的新闻,今天早上也听了收音机——没有任何消息。我知道,这只是病态的好奇心在做祟,但一部分的我却觉得,自己是这件事的目击者——哪怕不是案发时的目击者,也是事发后的目击者。就像你在《绳之以法》里看到的情节,警察请求知情者向他们提供信息。提供信息的人永远是别人,绝不会是我们认识的人。

我再次动身,一阵细雨飘落,沾湿了我的夹克。邮局大楼矗立在渐暗的天空下。这样的标志性建筑,往往可以让人们在城市中辨认方位。街道或许会通向死胡同,或者毫无理由地曲曲折折,但依靠高耸的大楼,人们便不至于在规划古怪的城市中迷路。

我爱伦敦的这片美景。它看起来壮丽依旧。只有细细观察,你才能看到腐败之处。不过,你或许可以说,这样的话放在我身上同样适用。

我的办公室在大波特兰街的一栋建筑里,这栋建筑看起来就像是一座用白色箱子堆出来的金字塔,建筑灵感来源于设计师的童年。举目仰视,这栋建筑似乎没有尽头,我总有点希望能看到一台起重机,吊几个箱子,把建筑的空隙填满。

我走上前门台阶,听到汽车鸣笛后转过身去。一辆鲜红的法拉利跑车停在人行道上。驾驶座上是芬威克·斯平德勒医生,他抬起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朝我挥了挥。芬威克看起来像是个律师,但其实他是伦敦大学医院精神病药物学部门的主管。他还开了一家带诊疗室的私人诊所,紧挨着我的诊所。

“早上好啊,老同学!”他喊道,就这么把车停在人行道中间,逼得行人从一旁绕行。

“你就不担心在这儿停车招来警察找你麻烦吗?”

“搞个这个。”他说着,指向贴在风挡玻璃上的医生标识,“就说出了紧急医疗事故,这样的借口再适合不过了。”

他跟着我走上台阶,推开玻璃门。“前几天晚上,我在电视上看到你了。真是精彩。那样的状况,我可撑不起来。”

“瞎说,你肯定可以——”

“我一定要跟你说说我周末干了什么。我去苏格兰打猎了,杀了头鹿。”

“鹿你都杀?”

“有什么不能杀的。”他轻蔑地挥了挥手,“一枪射穿了那个浑蛋的左眼。”

接待员按了一个开关,安全门打开,我们走进电梯。芬威克对着电梯镜子,仔细检查自己的仪表,拍掉肩部起褶的布料上的头屑,他身上的那件西装价格不菲。看到他量身定制的西装不合身,我就知道他的身材走样了。

“最近还跟妓女有来往吗?”他问。

“我开讲座。”

“还换了这么个名头啊?”他嘎嘎大笑,把手伸进裤兜,“那你怎么收费?”

如果我告诉他我不收费,他决不相信。“她们给我优惠券。以后我想找她们,就拿优惠券换。我现在有一整个抽屉的优惠券。”

他几乎被这句话呛到了,脸憋得通红。我强忍笑意。

芬威克虽然是个很成功的医生,但他和大多数人一样,竭尽全力想成为另一个人。这就是为什么他坐在跑车里的样子总让人隐隐觉得好笑。就像看到比尔·盖茨穿着沙滩裤,或看到乔治·w.布什在白宫。怎么看都不对劲。

“你那病,还好吗?”他问。

“还好。”

“我都注意不到了,老同学。对了,我突然想起来,辉瑞公司在测试一种新型混合药物。你随时过来,我给你看看数据……”

他和制药公司来往之密切向来闻名。他的办公室就是辉瑞、诺华和罗氏制药的神社;从钢笔到浓缩咖啡机,几乎每一样东西都是“进贡”的。他的社交生活也是如此——在考斯划船,在苏格兰钓鲑鱼,或者在诺森伯兰郡捕猎松鸡。

我们走到转角,他扫了一眼我的办公室。一位中年妇女正坐在候诊室里,紧紧地攥着一个橙色鱼雷状的救生圈。

“老同学,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芬威克喃喃道。

“做到什么?”

“听他们说话。”

“听他们说话,我才能知道他们的症结在哪里。”

“搞那么麻烦干什么?开些抗抑郁的药,把她打发回家就是了。”

芬威克不觉得心理疾病存在精神和社会因素。他断称那完全是生理性疾病,说白了,只要找对药物组合,这些病大可用药物治好。

每天早上(他下午不上班),病人一个接一个地走进他的诊室,他敷衍了事地回答几个问题,然后就递给他们一张药单,再开一张一百四十英镑的账单。如果病人想说说症状,他也不想听,只想推荐哪个药好。如果病人说吃了药有副作用,他就减轻剂量。

奇怪的是,他的病人很爱戴他。他们来看病,只想着开了药就好,也没想过别的。开的药越多越好。大概因为他们觉得,这样才叫物有所值。

如今,倾听病人的诉求已经落伍了。病人们都期待我能开张包治百病的神奇药方。当我告诉他们,我只是想聊聊时,他们失望透顶。

“玛格丽特,早上好。很高兴看到你成功做到了。”

她举了下游泳圈。

“你走了哪条路?”

“帕尼特大桥。”

“那是一座坚实可靠的桥,建成很多年了。”

她患有过桥恐惧症——她害怕过桥。更惨的是,她住在泰晤士河的南岸,每天送孩子上学都得过桥。她会随身带着一个游泳圈,以防万一,生怕桥突然坍塌,或者被浪潮卷走。我知道,这听起来毫无逻辑,但这就是普通恐惧症患者的症状。

“我应该搬去撒哈拉沙漠。”她并不完全是在开玩笑。

我告诉她,有种病叫沙漠恐惧症,患者怕沙子和沙漠。她觉得我是在瞎编。

三个月前,玛格丽特的恐惧症在送孩子上学的途中突然发作。一小时后才有人察觉到她的异常。她的孩子在大哭,紧紧地抓住她的手。而她整个人被恐惧攫住,害怕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也不会点头。路人以为她打算“跳桥”。但其实,当时的玛格丽特纯粹是在用意志力强忍大桥带来的恐惧。

自从那件事后,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每当她开始莫名感到恐惧,她脑海里的荒唐想法便跟着无限循环,我们想帮她打破这个循环。

“当你过桥的时候,你觉得会发生什么?”

“桥会塌。”

“为什么会塌?”

“我不知道。”

“桥是用什么造的?”

“钢铁、铆钉和水泥。”

“这座桥建成多久了?”

“好多年了。”

“这么多年来,桥塌过吗?”

“没有。”

每个病人的治疗时长是五十分钟,在下一个病人到来前,我还有十分钟的时间写笔记。我的秘书米娜,工作时精确得像一个原子钟,一分一毫都不差。

“光阴一去不复返啊!”她一边说,一边拍打别在胸前的时钟。

她是印度裔,但比草莓和奶油更具有英伦风情。她穿着及膝长裙、合脚的鞋子和羊毛衫。她让我想起以前上学时,那些爱读简·奥斯汀的小说、天天幻想着邂逅自己的达西先生的女孩。

不幸的是,她很快就要走了。她准备带着她的猫,去巴斯城开一家家庭旅馆。我几乎能想象出那地方的样子——每张花边桌布上都立着一个花瓶,每颗三分钟水煮蛋旁都整齐地摆放着猫咪雕像和黄油面包条。

米娜在给新的秘书准备面试。经过层层筛选,她已经列好了一份最终候选人的名单,但我知道,我肯定会难以抉择。我一直希望她能改变主意。如果我也能学猫那样,用柔和的呼噜声把她挽留下来就好了。

正午时分,我环顾了一周候诊室。“博比呢?”

“他还没来。”

“他打电话了吗?”

“没有。”她刻意避开我的视线。

“你能帮我找找他吗?他已经两周没露面了。”

我知道,她不想给博比打电话。她讨厌博比。一开始,我以为她讨厌他是因为他总是放我鸽子,后来我发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他的出现会令她坐立不安。或许是因为他的体格,或许是因为他糟糕的发型,又或许是因为他肩上的头屑。她并不了解他。但话说回来,又有谁能完全了解他人呢?

我话音刚落,博比便出现在了走廊门口,拖着两条不自在的腿走来,脸上紧张兮兮的。他身材高大,体重超标,顶着一头亚麻棕色的头发,戴着一副金属框眼镜,布丁般胖嘟嘟的身子几乎要将他身上的大衣撑破,大衣口袋鼓鼓囊囊的,显得难看至极。

“抱歉,我迟到了。出了些事。”他扫视了一周候诊室,仍然不确定要把脚放在哪里。

“你这事出得挺久啊,两周?”

他刚跟我眼神接触,便立刻别过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