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爱你。”
八月初,特维尔荒原的一位邻居病了,因此爱德华打到了一份临时工,在特维尔板球俱乐部里当球场管理员。他每周要在那里干足十二个钟头,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他喜欢在清晨,甚至赶在父亲醒来之前就离开农舍,在鸟鸣啁啾中,沿着栽了欧椴树的林荫道漫步,仿佛他是这里的主人。头一个星期,他忙着准备场地,迎接主场与斯托纳队的德比战。他又是割草,又是拖滚筒,还帮着一位从汉布尔登跑来的木匠做好一块崭新的助视屏sup[14]/sup,再刷上油漆。但凡他没有什么活儿干,家里也没什么需要他帮忙的,他就直奔牛津,倒不单单是因为他渴望见到弗洛伦斯,而且他也要防着她一根筋,非要上他家去看看不可。他不知道她和他母亲会怎么看待对方,弗洛伦斯一旦看到农舍里脏兮兮、乱糟糟的样子,又会作何反应。他觉得,他需要时间,好让这两个女人都有思想准备,不过,后来发现,这么做压根就没必要;在某个礼拜五,炎热的午后,他穿过球场,赫然发现弗洛伦斯就在凉亭的阴影里等他。她知道他的作息时间,就搭了一列早班车,再从汉雷走到斯托纳山谷,手里攥着一张“一英寸比一英里”的地图和几只装在帆布包里的橘子。她已经守了半个小时,看他画远处的边界线。她在远远地爱他,他们亲吻时,她这样说。
在他们刚刚相爱的那段日子里,那是最美妙的时刻之一,当时他们胳膊挽着胳膊,沿着那条灿烂的林荫道回家去,他们走在大路正中,好将它完全据为己有。既然已无可逃遁,那么,不管是她与他母亲的相见,还是那间农舍,都显得不再重要了。欧椴树投下的影子是如此浓重,在明丽的日光下,看起来黑中发蓝,荒原上长满了新鲜的野草闲花。他趁机炫耀了一把,对这些花花草草的俗名如数家珍,而且,说来走运,他居然在路边找到了一丛切尔顿龙胆。他们只采了一朵。他们看见一只黄鹉,一只金翅鸟,接着,有一只雀鹰倏然飞来,以一个窄窄的角度绕过一棵黑刺李。她就连这些常见鸟类的名字也不知道,可她说她一定要学。她兴高采烈,因为一路走来,风光秀丽,她选的路线很聪明:离开斯托纳山谷以后,就沿着窄窄的农场小径步入罕有人迹的比克斯伯顿,经过破败荒疏、覆满了常春藤的圣詹姆斯教堂,沿着林木繁茂的斜坡走到“处女林”的公地上,她在那里看到了大片大片的野花,然后,她穿过山毛榉林,来到皮斯山河岸,那里有一座砖石教堂,它的庭院无比优雅地傍山而居。她将每处景致细细道来——而这些地方他是那么熟悉——他便想象着她置身于其中,独自一人,徒步几个小时,向他走来,只间或停下脚步,对着她的地图皱皱眉头。都是为了他。多好的礼物啊!他还从来没见过她这么快乐,这么漂亮。她用一块黑天鹅绒将头发挽到脑后,穿黑色牛仔裤、胶底帆布鞋,还在白衬衫的一只扣眼上系了一枝俏皮的蒲公英。在他们去往农舍的路上,她一个劲地拽他粘着杂草的胳膊,要他再亲一下——虽然是最浅的那种吻,也只有在这一次,他才欣然地,或者至少是平静地接受,他们不能再前进一步了。还剩下一只橘子,她剥掉皮,在路上分着吃,他再攥她的手,就觉得黏糊糊的。为了她灵光一闪而创造的惊喜,他们沉浸在纯净的兴奋中,看起来,他们的人生既幸福又自由,整个周末就铺展在他们眼前。
如今,一年之后,在他的新婚之夜,半明半昧中,当爱德华从床上起来时,那段从板球场踱到农舍的路在嘲弄着他。他感觉到种种矛盾的情感在相互拉扯,他得竭力抓牢他对她所有最美好、最善意的关切,要不然,他觉得自己会垮掉的。他会干脆放弃。当他穿过房间、从地板上捡回自己的内裤时,双腿如同灌了液体一般沉重。他穿上内裤,再拾起长裤,任裤腿从手上垂下来左摇右摆,他兀自站了好一会儿,凝视窗外被风吹皱的树,此时天色已黑,那些树看上去成了一团团彼此连缀、半灰不绿的色块。一弯朦胧半月高挂空中,实在发不出什么光芒。海浪每隔一会儿就在岸上撞碎,那声音总是冲乱他的思路,就好像一按某个开关,他心里便满怀厌倦;自然世界的那些无情的法则和过程,什么月亮啦潮汐啦——对此他通常漠不关心——不曾因为他的境况而发生一丁点儿改变。这显而易见的事实真是太残酷了。如此形影相吊,孤立无援,他该怎么捱过去呢?他该怎么下楼去,跑到海滩上——他猜她一定在那里——面对她呢?长裤抓在他手里,显得又重又滑稽,两条一模一样的棉布管子各自有一头接到一起,这种样式已经独领风骚了好几个世纪。在他看来,只要穿上它,他就得回到社交界,重新面对他的义务,重新感受到他的耻辱确实达到了何种程度。一俟穿戴齐整,他就只能动身去找她了。所以,他在磨蹭。
与许多栩栩如生的回忆一样,他在追思那段与弗洛伦斯一起走向特维尔荒原的经历时,也在回忆周围镶上了一轮遗忘的暗影。他们走到农舍时,肯定是发现家里只有母亲一个人——父亲和妹妹应该已经到学校去了。玛约蕾·梅休但凡撞到一张陌生面孔,通常都会乱作一团,可是爱德华一点儿都不记得到底怎么介绍弗洛伦斯的,也不记得,当她看到那些拥挤而肮脏的房间,闻到从厨房下水道里飘来的恶臭——在夏天总是最严重——时,又有什么反应。关于那个下午,他只抓得住某些记忆的碎片,某些画面,像几张旧明信片。有一幅是透过起居室那扇沾着污迹的格子窗,看见弗洛伦斯和他母亲坐在花园尽头的长椅上,每人手里拿着一把剪刀和几本《生活》杂志,一边剪,一边闲聊。妹妹放学之后,肯定拉着弗洛伦斯去看了一位邻居家新产下的小驴崽,因为在另一幅画面上,她们仨互相挽着胳膊,穿过草地回家来。第三幅是弗洛伦斯拿着一托盘茶点从屋里出来,走到花园里端给他父亲。哦,没错,他不应该怀疑的,她是个好人,大好人,那年夏天,梅休一家都爱上了弗洛伦斯。双胞胎妹妹还跟着他去了牛津,同弗洛伦斯姐妹俩一起在河上玩了一天。玛约蕾总是会问起弗洛伦斯,尽管她从来记不住她的名字,至于莱昂奈尔·梅休,倾其毕生在人情世故上的心得,建议儿子务必赶在“那姑娘”逃走之前娶她。
他重温去年记忆——农舍“明信片”,欧椴树下的漫步,牛津夏日,并不是出于某种多愁善感的渴望,并不是要在他的忧伤里添什么佐料,或者任其泛滥,而是要将忧伤驱散,让自己感觉到爱情,不让某种他起初并不愿意承认的成分自由发展,进而掐断种种不妙的苗头:情绪愈来愈阴暗,一种比情绪更阴暗的猜测,一丝毒药的痕迹——即便此时此刻,这痕迹仍在他体内蔓延。愤怒。这个魔鬼先前被他镇压过,当时他觉得自己的耐心眼看着就要爆炸了。多想向它屈服啊,反正此刻只有他一个人,完全可以让它烧得如火如荼。在经过如此这般的羞辱之后,他的自尊需要这样的燃烧。单单是转一转念头又能带来什么伤害呢?最好还是趁现在,趁他站在这里,半裸着身子陷在新婚之夜的一片狼藉中时,把怒火发泄掉吧。随着欲望的骤然消失,他清醒了,推着他向愤怒妥协。既然欲望已经无法将思维弄得绵软而模糊,他就能够拿出在法庭上辩论的客观立场,将一场羞辱铭记在心。这是一次怎样的羞辱啊,当她满怀厌恶地大喊大叫,拿起枕头大惊小怪的时候,她对他是何等轻蔑啊,至于她一言不发地从房间里跑出去,撇下他,带着那教人作呕的斑斑点点的耻辱,承担着所有失败的重负,这样做,岂不是将解剖刀又狠狠地转了一圈吗?她反正已经尽其所能,将事情搞得雪上加霜、难以挽回了。她看不起他,她想惩罚他,想扔下他,让他一个人反刍自己的过失,却不许他琢磨她那边的责任。毫无疑问,是她手上的动作,她的手指,才让他失控的。一想到她的摩挲,那种甜美的感觉,那新鲜而锐利的觉醒,就让他心猿意马,几乎要将他从这些愈来愈冷酷的想法中勾引出来,诱惑他开始原谅她。但是他抵挡住了。他已经找到了他的主题,他在向前推进。他先是感觉到前方有个分量更重的东西,而此刻它已近在眼前,他终于碰到了,于是他猛地闯进去,就像一个矿工闯进了更宽广的隧道,这条昏暗的通路够轩敞,足够装下他越积越多的怒火。
它清晰地展现在他眼前,他真是个白痴啊,以前居然视而不见。整整一年光景,他都在被动地饱受折磨,想她想得身心痛楚,怀抱着一些微不足道的要求,那都是些可怜巴巴、天真无邪的事儿,好比想要一个真正的、尽兴的吻啦,想让她碰碰他,也让他碰碰她啦。惟有想到婚约,他才能松一口气。而她,剥夺了他们俩多少乐趣啊。即便他们非得等到婚后才能做爱,也没必要搞得那么委婉曲折,承受苦苦压抑的痛楚吧。他一直挺耐心,从不怨天尤人——真是一个恪守礼教的傻瓜啊。换了别的男人,不是百般索求,便是扬长而去了。而且,既然这一年来他因为苦苦禁欲已成强弩之末,那么到头来他没能控制好,在紧要时刻溃不成军,也就怪不得他啦。就是这么回事。他扔掉了这份羞辱,他不承认。明明是她的错,可她居然失望地扯开嗓子嚷嚷,居然从屋里跳起来逃走,真是够可恶的。他应该接受这个事实,她不喜欢接吻,不喜欢抚摸,她不喜欢肌肤相亲,她对他没兴趣。她不解风情,一点儿欲望都没有。她永远都无法体会他的感受。爱德华以下的几步推理,草率得致命:这一切她都知道——她怎么会不知道呢?——她欺骗了他。她想找个丈夫是为了赢得别人的尊重,或是为了取悦父母,再不就是为了随大流。也可能她以为这是个绝妙的游戏。她不爱他,她无法投入男女之情,而且她知道这一点,故意瞒着他。她撒谎。
在光着脚、只穿一条短裤的时候求索如此严酷的真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一边套上长裤,伸手摸索鞋袜,一边前前后后又想了一遍,顺便铲平毛毛糙糙的边边角角和磕磕绊绊的迁移转换——这些过渡段落,都是从他本人的犹豫中挣脱出来的,这样一来,他就将自己的案例打磨得完美无瑕了,而与此同时,他的火气又上来了。这事儿眼看着就要到紧要关头了,如果还是缄默不语,就毫无意义了。一切都将水落石出。她必须知道他的想法和感受——他必须告诉她,指给她看。他从椅子上抓起上衣,从屋里直冲出去。
[1]《洛布古典丛书》是西方闻名遐迩的一套大型文献资料丛书,合英美古典学者之力翻译编纂而成。这套丛书专门收录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文献典籍,几乎涵盖了全部古希腊文和拉丁文典籍,时间跨度达1400年。比起另两套同类典籍——《图柏勒古典丛书》和《牛津古典文献》,《洛布古典丛书》的最大特点是更兼顾学术性和可读性,附有译文对照,但在学术圈中其地位似与前两套有微妙差距。作者在此处安排女主人公家中出现这套书,似可视为点明人物身份与趣味的重要细节。
[2]公元前一世纪时的希腊斯多噶派哲学家、教师。
[3](前63?—前21?),古希腊地理学家。
[4]gin,又译作杜松子酒。后文中“调上一杯”,就是调俗称“金汤尼”的鸡尾酒。
[5]指不同工会对于某项工作究竟该由哪个工会的会员承担所引发的争端。英国的工会问题旷日持久,彼此错杂纠缠,是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
[6]木材的小材层积单位,一般为128立方英尺,约作3.6246立方米。
[7]这里涉及的千禧年主义(教派),属于基督教神学末世论。千禧年教义明载于《启示录》的第20章:千禧年时基督再度降临,撒旦被打入地狱,而殉道者复活并与基督共同统治千年。而到了这千年的末期,撒旦会再度作乱,但最后终归彻底失败。然后所有死者都将聚集起来,接受最后审判。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教派,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各有差异。本书第二章中曾谈及爱德华对中世纪狂热的千禧年信徒的态度。
[8]黑铁时代指希腊神话中以邪恶、自私、堕落为其特点的世界的最终和最恶的时期。
[9]均为哲学术语。“单子”指莱布尼兹学说中构成物质世界存在的最基本的、不可分的单位,“绝对命令”则是康德的伦理学用语。
[10]伊丽莎白·大卫(1913—1992),英国当代最著名的烹饪及美食作家,因其博采法式菜、意式菜等其他菜式之所长,锐意改革英国烹饪观念,被誉为“拯救了二战之后的英国的厨房”。
[11]以上三位均为彼时风头正健的作家。纳博科夫(1899—1977)系美籍俄裔作家,以《洛丽塔》等闻名世界,而默多克(1919—1999)和威尔逊(1913—1991)系英国本土作家,前者常年在牛津居住。
[12]即莫扎特交响曲第三十五号。
[13]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开始成名的一位黑人摇滚艺术家,是当时吉他乐的灵魂人物之一。
[14]为了让板球运动员容易看清球,板球场两端设有大型活动白色墙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