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吻他,不是深深的那种,而是带点儿调笑的意思,反正他是这么想的。在最初那些日子里,他觉得,像她这样出身于体面人家的仿佛从神话里走来的姑娘,跟他混到一起,这样的机会也就那么一丁点儿——没过多久,机会就来了。不过,他以为她肯定不会跟他一道出门,到这段常有人涉足的河岸边来。
他将她拉近,直到鼻尖几乎碰到一起,他们的脸笼上了一层阴影。他说,“那你觉得那是一见钟情吗?”
他的口气轻描淡写,开玩笑似的,可她还是决定把他的话当真。要到很久以后,那些焦虑才会向她袭来,不过,时不时地,她也会怀疑自己究竟在往什么方向去。一个月前,他们相互吐露爱意,那一刻既让人激动不已,也在后来的某个晚上,弄得她辗转难眠,心里隐隐担忧着自己是不是太冲动了,是不是放走了某种至关重要的东西,是不是把某种其实不属于她的东西给出去了。可是这事儿太有意思了,太新鲜了,太讨人喜欢了,太让人心醉神驰了,根本无法抵挡,爱上一个人,再把这话说出来,真是一种解放啊,她只能让自己越陷越深。此刻,在这个夏季的某个日子里,在叫人昏昏欲睡的酷热中,她在河岸边一个劲地回想他在会议厅入口处驻足的那一刻,回想她往他那个方向张望时,究竟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
为了让自己回忆得更真切,她抽出身子,挺直腰杆,视线从他的脸上移向那慢慢流淌的浑浊的绿色河水。倏忽间,这河便不再平静。就在上游,他们刚才漂来的路上,出现了熟悉的一幕:两艘超载的平底船在侧转着绕过一处河湾时,互相垂直着卡在一起,撞得不可开交,随之而来的就是那些司空见惯的尖叫,像海盗一般的怒吼,四处飞溅的水花。大学生总是自以为是、疯疯癫癫,让她不由地想起,她是多么渴望能离开这地方。即便在念中学的时候,她和朋友们就觉得这些大学生是叫人尴尬的家伙,对他们的故乡而言,这是一伙稚气未脱的侵略者。
她努力让自己的精神更集中。他的衣服固然不寻常,但吸引她注意的还是他的脸——一个若有所思、精巧雅致的椭圆,高高的额头,黑黑的眉毛又长又弯,还有他那散漫地扫过宣传册、进而凝注在她身上的目光,沉静如许——仿佛他根本就没呆在房间里,而只是在凭空想象,仿佛她是他的梦中人。记忆毫无裨益地添上了一处她原本听不见的东西:他说话的时候略带点乡下腔调,跟当地的牛津口音差不了多少,有那么点西南部的味道。
她转回头对着他。“我对你挺好奇的。”
可是,实际情形要比“好奇”抽象得多。当时,她甚至并不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她没想到他们会相逢,也想不出她应该做点什么好让这事儿发生。就好比,她自己的好奇心跟她浑不相干——她其实并不在这个房间里似的。坠入爱河以后,她渐渐发觉自己有多么古怪,多么习惯于封锁在自己每天的思绪里。每当爱德华问她“你觉得怎样啊?”,或者,“你在想什么啊?”,她的答案总是傻头傻脑。难道非要过了这么久,她才能发觉自己缺少某种别人都有的简单的思维技巧吗?这玩意是那么稀松平常,以至于别人压根儿就不提,无非是与凡人俗事亲近热络,与自己的需求和欲望息息相通罢了。这些年来,她既封闭在自我中独处,又匪夷所思地隔绝于自我之外,从来都既不想、也不敢回头看一眼。就在那间有石砌的地面、有沉重而低矮的房梁,还响着回声的大厅里,就在她和爱德华邂逅的头几秒,在他们四目相接的一瞬间,他们之间的问题,已经存在。
他生于一九四〇年七月,就是不列颠之战sup[15]/sup开打的那个礼拜。后来,他父亲莱昂奈尔会跟他讲,就在那两个月的夏日时光里,历史屏住了呼吸,须臾间便定下了日后德语会不会成为爱德华的母语。直到十岁生日时,他才发觉这种说法也只能姑妄听之——举个例子,在被敌军侵占的法国各地,孩子们还是照样说法语。“特维尔荒原”连一个小村子都算不上,更像是一小片农舍,零星分布在树林里,分布在特维尔村高处那道宽阔山岭上的一块公用地上。时至三十年代末,切尔顿山东北角,连同三十英里之外的伦敦一角,都被四处蔓延的城市风貌所侵占,已俨然成了一处郊外天堂。然而,在西南角,在比肯山南部(有朝一日,此地将会出现一条滚滚奔驰着汽车和卡车的高速公路,陡然向下,穿过一条白垩土近道,径直通往伯明翰),彼时大体上还是一成不变。
就在梅休家的农舍附近,沿着一条印着车辙的陡峭的倾斜弯道穿过一片山毛榉林,再经过斯皮内农场,就到了沃姆斯利山谷,这山谷宛若一个穷乡僻壤里的美人儿——有位从此地路过的作家写道——被一户姓费恩的农家掌管了数百年。一九四〇年,梅休家的农舍仍然从一口井里汲水,然后一路提到阁楼上,倒进一个储水池里。家族传奇里有一节如是说:正当举国准备面对希特勒的入侵时,爱德华降生,当地的权威人士将此事当作一个紧急情况,一场卫生危机。那年九月,正当伦敦闪电战打响的当口,抄起锄头、拎着铲子的男人们来了——都是些颇为年长的男人,他们在北角村的路上挖沟开渠,将农场的水直接引到了房子里。
莱昂奈尔·梅休是汉雷一所小学的校长。每天清晨,他骑车五英里赶去上班,晚上将他的自行车推上长长的陡坡,走回特维尔荒原,前把手上挂着的柳条篮里堆满了作业和文稿。双胞胎姐妹出生在一九四五年,就在那年,他到“圣诞公共村”,花了十一英镑,从一个在大西洋护卫舰上失踪的海军军官的遗孀手里买下了一辆二手车。在那些狭窄的白垩土道上,一辆汽车从拉犁马和拉犁车身边挤过,这样的画面还是难得一见的。然而,有好些日子汽油是配给供应的,莱昂奈尔迫于无奈,只能回过头来骑自行车了。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早期,他回家以后的那套程序几乎与一个职业男性的典型模式毫不相干。他会带着他的文稿直接从前门走进小客厅——他把那里当成自己的办公室,然后将文稿一丝不苟地摊开。这里是整幢房子唯一还算整洁的房间,在他看来,让自己的职业生涯免受家庭环境的侵扰是至关重要的。接着,他会将孩子们巡视一遍——爱德华、安妮和哈丽特挨个上了北角村的学校,都是自己步行回家的。他会花几分钟跟玛约蕾单独待一会儿,然后走进厨房,一边准备茶点,一边收拾早饭留下的残局。
也只有等到晚饭做好以后,家务活才算大功告成。等孩子们刚刚长到可以干活的年纪,就纷纷来帮忙,却收效甚微。只有那些没被垃圾盖没的地面才有人扫,只有那些第二天急等着用的东西——多半是衣服和书——才有人整理。床从来不铺,床单基本不换,狭小而冰冷的浴室里,洗手盆从来就没人洗——你可以用一枚指甲在硬邦邦的灰色积垢上刻你的名字。要跟上迫在眉睫的需求可真够艰难的——厨房的炉子里得添煤,冬天起居室的壁炉得一直生着火,还得替孩子们备好大体干净的校服。衣服都要到周日下午洗,需要在铜制的煮衣锅下面生火。碰上雨天,一屋子的家具上都摊满了等着阴干的衣服。熨烫的活儿莱昂奈尔可干不了——每件衣服都是用一只手撸平,然后叠好的。间或有个把邻居到家里来搭把手,可是谁也不会呆很久。这些活儿委实太繁重了,这些本地的女士自己也有一大家子要张罗。
梅休一家围在一张松木折叠桌边吃晚饭,身边紧挨着乱哄哄的厨房。洗碗的活儿通常都要拖到很晚才干。等大家谢过玛约蕾操持的晚餐之后,她就信步走开,去忙她自己的“事业”了,与此同时,孩子们先收拾完餐具,然后就把自己的书拿到桌上来做功课。莱昂奈尔到他的书房里批改作业,处置管理事务,一边抽烟斗一边听无线电。一个半小时以后,他会出来检查孩子们的作业,然后打发他们上床睡觉。他总是会给他们念书,爱德华和两个女孩子听的是不一样的故事。他们常常是伴着他在楼下洗碟子的声音入睡的。
他是个温和的男人,身材矮胖,活像农场里的工人,乳蓝色眼睛,沙黄色头发,短短的“军人胡”。当时他已经过了应征入伍的年纪——爱德华出生那年他已经三十八岁了。莱昂奈尔很少提高嗓门,也不会像大多数父亲那样扇孩子耳光,或者用皮带抽打他们。他希望孩子们能听话,或许是因为感觉到他肩负的责任吧,孩子们也确实顺从他。自然而然地,他们觉得呆在这样的环境里是理所应当,尽管他们已经看够了朋友们的家——那些和蔼可亲、系着围裙的母亲,呆在她们秩序井然的领地上。爱德华也好,安妮和哈丽特也好,从来都没有明显感觉到自己不如哪个朋友幸运。扛下那副重担的只有莱昂奈尔一个人。
直到十四岁,爱德华才彻底明白,自己的母亲有点毛病,具体时间他记不清了,反正是他五岁生日前后,她突然就变了。和两个妹妹一样,对于她神经失常的表现,他早已习以为常。她是个幽灵一样的人,一个憔悴而温和的精灵,乱糟糟的棕色头发,终日在屋子里游来荡去,恍恍惚惚地从他们的童年里穿行而过,有时候她也挺乐意说话,甚至算得上和蔼可亲,其余的时候她拒人于千里之外,一门心思沉溺在自己的爱好和“事业”里。每天的任何一个钟点——哪怕是半夜,都能听见她抖抖索索地弹着相同的简简单单的钢琴曲,总是绊在相同的地方。花园正中那块狭窄的草坪上,她“铺”了一张无形的床,她常常呆在那里无所事事。平日里闹出来的那些乱子,多半就是因为她画画,尤其是水彩画(远山与教堂尖顶的画面,由前景的树木勾勒而成)。她向来既不洗画刷,也不把果酱罐子里盛的绿兮兮的水倒掉,不整理颜料和抹布,不把她笔下各种各样的尝试收集起来——大部分都没画完。她会一连几天都穿着画画用的工作服,尽管那股子作画的冲动早已偃旗息鼓。另一项活动——一度它或许被视为某种“职业疗法”——是将杂志上的图片剪下来粘在剪贴簿上。她“工作”的时候喜欢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把剪下来的纸扔得脚底下到处都是,于是纸片给踩进光秃秃的地板上积起的灰尘里。她把敞开的糨糊罐扔在椅子上、窗台上,搁在里头的糨糊刷子渐渐发硬。
玛约蕾的其他爱好包括坐在起居室的窗边看鸟,编织及刺绣,伺弄花草,对这些,她一律怀着同样迷糊、同样紊乱的热情。她多半时间都一言不发,可是有时候,碰上一桩繁难的活儿,会听见她轻声自语,“那里……那里……那里。”
爱德华从来没想过该问问自己,她到底开不开心。当然啦,有时候她会躁动不安、惊慌失措,呼吸一阵紧一阵松,瘦瘦的胳膊在身体两侧时而抬起,时而放下,所有的注意力突然都集中到孩子身上,集中到某个她觉得必须马上满足的需求上。什么爱德华的指甲太长啦,她得将某件上衣的洞补好啦,得替双胞胎洗个澡啦。她会在他们身边坐下来,毫无用处地大惊小怪一番,责骂两句,要不就把他们揽到怀里,亲亲他们的脸,或者突然就干起活来,想弥补失去的时光。那感觉几乎就是爱了,而他们也乐滋滋地顺着她。不过,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家里的现状是严酷的——指甲钳也好,相配的线也好,都是找不到的,把水烧热洗个澡也需要好几个钟头准备。不一会儿母亲就会飘走,回到她自己的世界去。
这一阵一阵的发作,或许是她过去的自我冒出了一星半点,努力想控制局面,她多少有点意识到了自身状况的实质,也隐约回忆起昔日的生活,而且,突然间,令人恐惧的是,她瞥见自己蒙受了多么巨大的损失。不过在大部分时间里,玛约蕾都怡然自得地陶醉在那个概念——其实是一个精致的神话里,即:她是个热诚虔敬的贤妻良母,一大家子得以自如运转乃拜其工作所赐,而且,既然已恪尽职守,就理该享有一点自己的时间。为了让难熬的时刻尽可能减少,莱昂奈尔和孩子们合起伙来制造骗局。开饭时她会先对丈夫的种种努力深思熟虑一番,然后扬起脸,一边将脸上散乱的头发拂开,一边甜甜地说,“我真希望你们能喜欢。我想试点新花样。”
向来就没什么新花样,因为莱昂奈尔的保留节目极为有限,可是谁也不会顶撞她,而且每餐结束时孩子和父亲还会像履行仪式那样感谢她。这是一种能让大家都感到宽慰的骗局。当玛约蕾宣告她正在拟一份到沃灵顿市场购物的清单,或者她有不计其数的床单得熨烫时,整个家庭里就出现了另一个并行不悖的、既光明又正常的世界。可是,只有对这场梦幻讳莫如深,它才不会破灭。他们就在这梦幻里长大成人,麻木地栖居在种种怪诞的现象里,因为谁也没定义过这些现象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管怎么说,他们护着她,不让那些他们带到家里来的朋友惊扰她,与此同时,他们也在护着那些朋友,不让她惊扰他们。根据当地众所周知的论调——或者说,他们听到的也只有这一种论调——梅休太太是个附庸风雅、生性古怪且魅力十足的人,没准是个天才。孩子们听着母亲跟他们说这说那,明知道那不可能是真的,也并不觉得尴尬。她眼前并没有什么“忙碌的一天”,她也不会真的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做什么黑莓酱。这些都是胡言乱语,是对他们那个“真正的母亲”的形容,他们一定得保护她——默默地保护她。
然后便是那值得铭记的几分钟,当时爱德华十四岁,跟父亲单独呆在花园里,平生头一回听到了母亲的脑部是怎么受的伤。这个词儿是一种侮辱,是一份亵渎神明的请柬,诱导他大逆不道。脑部——受伤。她的脑子有问题。但凡换了旁人对他母亲说出这等话来,爱德华就得义不容辞地打上一架,把那家伙狠揍一通。然而,虽说他听着这句诽谤的时候满怀敌意、沉默不语,却也觉得卸下了一个负担。毫无疑问,这是真的,他总不能跟真相打架吧。随即,他就开始说服自己,这事儿他向来都知道。
时值五月末某个既炎热又潮湿的日子,他和父亲站在大榆树底下。之前一连下过几天的雨,空气里充满了初夏时节的丰饶——鸟儿和虫子的絮絮叨叨,农舍前那片绿地上成排成排刚刚割下的草散发的阵阵香气,花园里那些生气勃勃、如饥似渴的植物,几乎与尖桩篱栅外的林地边缘连成一片,花粉给父子俩带来了这个季节头一波花粉病的危险,而在他们脚下的草坪上,微风徐来,光斑与阴影在花砖上随风摇曳。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爱德华一边听着父亲诉说,一边极力想象一九四四年十二月某个冰冷刺骨的冬日,魏考姆忙碌的火车月台上,他的母亲严严实实地裹在她的厚大衣里,手里提着的购物袋中装着可怜巴巴的战争时期的圣诞礼物。她正在往前走,等候马利尔布恩站开来的火车,打算搭车去普林西斯—瑞斯伯劳,再从那里去沃林顿与莱昂奈尔会合。而在家里照看爱德华的,是一位邻居的十几岁的女儿。
有那么一种自信的旅客,喜欢赶在火车停稳之前打开车厢门,好一个箭步蹿到月台上。或许,他是想在火车开到终点之前就离开它,藉此宣告自己独立了——他不再是一堆被动的货物了。或许,他激活了关于青春岁月的回忆,也可能只是为了赶时间,每一秒钟都至关重要。火车刹停,可能力道比平时略大些,门从这位旅客手里甩了出去。沉重的金属边缘砸在玛约蕾·梅休的额头上,那股力量足以令其颅骨骨折,刹那之间,便将她的性情、智慧和回忆搅作一团。她昏迷了将近一周。至于那位旅客(据目击者描述,此人是个年逾六旬、相貌出众的本城绅士,头戴礼帽,手持卷好的长柄伞和报纸),一溜烟就从现场逃走了——此时,那个腹中怀着双胞胎的年轻女子,正摊手摊脚地躺在地上,身边撒着几件玩具——然后钻进魏考姆的大街小巷,自此销踪匿影,他的罪孽无人知晓,反正莱昂奈尔说但愿如此。
花园里这诡异的一刻——那是爱德华一生的转折点——将关于他父亲的一段特别的记忆定格在他脑海里。他手里攥着一只烟斗,直到把故事讲完才点燃。他故意把烟斗握成那种样子:弯起食指勾住斗部,杆子则悬在离嘴角大约一英寸的地方。那是个礼拜天,所以他没有刮过脸——莱昂奈尔并没有什么宗教信仰,尽管他在学校里也得敷衍其事。他喜欢把每个礼拜的这个早晨留给自己。对于处在他这个地位的男人而言,礼拜天早上不刮脸实为古怪之举,他藉此刻意将自己排除在任何形式的公众交际之外。那天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无领白衬衫,居然都没用手抹平过。他说话的口气小心翼翼,多少有点冷漠——这段对话,他肯定在脑子里排练过。他说话的时候,有时候会将视线从儿子的脸上移到房子里,仿佛这样就能把玛约蕾的情形回忆得更真切,或者就是留神看着不让两个女孩子发现。末了,他把一只手搁在爱德华肩上,做了个非同寻常的手势,然后跟他一起走完花园末段的最后几步路,在那里,摇摇晃晃的木篱笆在向远处延伸的矮树丛下渐渐消失。再过去有五英亩地,上面并没有一头羊,倒是移植了两排宽阔的、彼此分岔的毛茛,像两条路。
他们肩并肩站着,莱昂奈尔终于点燃了烟斗,凭着多年来练就的适应能力,爱德华继续默默地把震惊转化为认知。毫无疑问,这事儿他一向都清楚。对她的情形从来就没什么词儿可以形容,因此他一直得以维持某种单纯无知的状态。他甚至连想都没想过她会有什么问题,同时也一向承认她就是与众不同。如今,一次简单的命名就让悖论迎刃而解,几个字眼的威力就让原本看不见的东西昭然现世。脑部——受损。这条术语溶解了亲情,用一条人人都能理解的公共准则冷冷地衡量了他的母亲。刹那间,不仅仅在爱德华和他母亲之间,而且在他自己和周遭的环境之间,一道鸿沟赫然拉开,他觉得他的自我,那深埋于心的、他之前从未在意的内核,突然长出了坚硬的边边角角,横空出世了,那是一枚熠熠闪光的针尖,他不想让任何人知晓。她的脑部受了伤,而他没有。他并不等于他的母亲,他也不等于他的家庭,终有一天他会离开,再回来时就只是一个客人。他想象,现在他就已经成了一个客人,出国多年后,陪着他的父亲一起向外眺望,目光穿过田野,望见那两条宽阔的毛茛道,它们恰巧在地势沿缓坡下降、进而向树林延伸的地方分成岔路。此刻他体验到的是一种孤独的情绪,为此他颇感内疚,但其中勇往无前的意味又让他兴奋不已。
对于儿子默不作声的神游天外,莱昂奈尔似乎能理解。他告诉爱德华,他在母亲跟前表现得很出色,态度温和,又能帮得上忙,眼下的这段对话并不会改变什么。那只不过是承认他已经长大成人,可以知道真相了。此时,双胞胎跑进花园来找哥哥,莱昂奈尔只来得及重复一句“我说的话并不会改变什么,什么也改变不了,”两个女孩子就吵吵嚷嚷地挤进来,拽着哥哥往屋子里跑,要他评论一下她们俩刚做的一件玩意儿好不好。
然而,那段时间,还有好多别的变化在等着他。他在汉雷文法学校里念书,已经开始听到不少老师念叨没准他是个“上大学的料”。他那个在北角的朋友西蒙,还有平时跟他玩儿的村里的男孩子都上了现代中学sup[16]/sup,而且马上就要去学一门生意,或者在农场上谋一份职,然后应征入伍。爱德华希望自己的未来能不一样。如今他跟他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不管是他们这边,还是他自己这边,都已经感觉到了某种无形的拘束。作业堆积如山——莱昂奈尔虽然百般温顺,在这件事上却是个暴君——爱德华放学后再也不能跟伙伴们一起在林子里闲逛了,再也不能安营扎寨、挖个陷阱什么的,把沃姆斯雷庄园或者斯透纳庄园的猎场看守人惹得火冒三丈了。汉雷那样的小镇子喜欢装出大城市的派头,他正在学着如何不让别人知道他认识那些蝴蝶和小鸟的名字,认识那些在紧挨着农舍的山谷里,费恩家的土地上生长的野花——风铃草,菊苣,轮峰菊,十种红门兰和火烧兰,还有颇为少见的六月雪。若是在学校里提起这些知识,那就等于给他自己贴上了乡巴佬的标签。
从表面上看,得知母亲出事经过的那一天,什么也没有改变,然而,他平生所有的细小转变,所有的微弱调整,都似乎在这新的认识中结晶成型了。他对她和和气气、关怀备至,他继续坚持编织小说情节:整个房子都是她操持的,她说的字字句句都是真的,不过如今他是在清醒地扮演一个角色,并藉此强化那个刚刚发现的、微小而强硬的自我的核心。十六岁那年,他开始喜欢上久久地、忧伤地四处乱走。到房子外头去,能让他的脑子清醒点。他常常沿着荷兰巷走——那是一条凹陷的白垩道,悬置在摇摇欲坠、生满青苔的河岸边,而河岸径直向下,直抵特维尔,然后,他再顺着汉布尔登山谷走到泰晤士河,穿过汉雷,进入伯克郡的丘陵地。彼时“三九少年”sup[17]/sup这个词儿刚出现不久,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所体会到的那种既教他痛苦又让他陶醉的疏离感,能与别的什么人共同分担。
他没问他的父亲,连说一声都没有,就在某个周末一路搭便车赶到伦敦,参加特拉法加广场上举行的一场集会,抗议入侵苏伊士运河。在广场上,他一时兴起,决心违背莱昂奈尔和所有老师的意愿,不报考牛津大学。他对牛津城实在太熟悉了,它跟汉雷之间的区别不够大。他要到这里来,这里的人们看上去个子更大,嗓门更响,性情更难捉摸,而那些赫赫有名的街道似乎对自己的重要性不屑一顾。这个计划他是偷偷实施的——他可不想在一开始就招来反对。他还打算逃掉兵役,而莱昂奈尔却认定服兵役对他有好处。这些私密方案将他隐藏自己的感觉进一步精炼提纯,敏感、渴望与棱角坚硬的自我意识,彼此紧紧联结在一起。他可不像学校里某些男孩子那样讨厌自己的家,讨厌家里人。这些小小的房间以及房间里脏乱不堪的景象,他都觉得理所当然,他也始终没因为母亲的关系觉得难堪。他只是迫不及待地想让自己的生活,让真正的传奇早日开始,让那些按部就班的安排早点完结——这只有等到他通过考试以后才做得到。于是他拼命用功,交出漂亮的作文,尤其是交到他的历史老师跟前。他对妹妹和父母和和气气,同时继续梦想着有朝一日能离开特维尔荒原的农舍。不过,在某种程度上,他已经离开了。
[1]牛津的传统仪式,每年五月一日举行,从清晨开始持续数小时,其中包括唱诗、舞会等,甚至还有牛津学生从马格达雷那桥上跳水的危险节目。
[2]牛津最古老的酒吧。
[3]联系上下文,此处应该指上世纪六十年代风靡全球、出身于利物浦的“披头士乐队”的音乐。所谓的“三分钟歌厅小调”,原文是three-minutemusic-hallditties,专指结构极其简单、缺乏感染力的无聊小曲。在英国,musichall常用来指歌舞杂耍剧场,与汉语中的“歌厅”相近,可能正是上述这种说法的源头。从原文得知,主人公的感情倾向明显而强烈,因此译者将此词处理成略含贬义的“三分钟歌厅小调”。
[4]一百俱乐部(hundredclub),欧洲最著名的现场流行音乐表演场所。
[5]杰奎琳·杜普雷(1945—1987),英国人,二十世纪最杰出的大提琴演奏家之一,五岁即展现国人天赋,十六岁开始职业演奏生涯,后因罹患多发性硬化症而英年早逝。
[6]本杰明·布里顿(1913—1976),英国著名作曲家、钢琴家、指挥家,代表作包括《弗兰克·布里奇主题变奏曲》和歌剧《彼得·格赖姆斯》等。
[7]彼得·佩尔斯(1910—1986),英国著名男高音歌唱家,是布里顿事业上和感情上的终身伴侣,两人在音乐界的合作催生了大量优秀作品,成就一段乐坛佳话。
[8]海德公园内的一面大湖。
[9]据说这是巴赫的第二任妻子安娜·玛格达莱娜所记录并改编的她所钟爱的巴赫作品,也可能包含与其同时代的其他人的作品。
[10]该书的副标题是“中世纪与宗教改革时期欧洲的革命乌托邦主义及其对现代极权主义运动的影响”,是二战后英国著名的史学著作。
[11]弗洛伦斯所在的皇家音乐学院的主建筑位于伦敦南肯辛顿。
[12]苏泽(1854—1932),美国作曲家,改良大号为苏萨号,作有进行曲一百余首。
[13]所谓的“棕榈院”(palmcourt)一般指高级饭店内的酒廊区域。大饭店内常驻的三重奏组合(小提琴,大提琴、钢琴)或管弦乐团通常在该区域为下午茶、正餐或餐后舞蹈提供伴奏。由此引伸,常把此类较为通俗、旨在取悦客人、配合气氛的舞曲和轻音乐称为“棕榈院”风格。
[14]英格兰东南部城市,属于大伦敦郡南部。相对于伦敦市中心,此地当然较为贫穷、混乱。
[15]二战中著名战役,系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空战,英军在极其危难的情况下取得对德军的胜利,从而扭转了二战的整体态势。
[16]英格兰及威尔士的中等学校,入学对象为考不进文法学校或技术学校、没有进大学深造打算的学生。
[17]teenager,专指十三至十九岁的青少年,其作为一个特定名词在英语国家获得普遍使用,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才开始的。战后,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和文化的影响渐成气候,逐渐成为一个显著的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