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她爸爸罗先平是1953年自然灾害时逃荒到嵩山岭的,那时候罗玉娟才3岁,在逃荒的路上,她妈又累又饿,死在了路上。

罗先平连拖带抱捱到了嵩山岭,当时的村长是金先生的父亲,见他们实在可怜,就收留了他们。

那时嵩山岭处在“免粮三年”的安抚政策的最后一年,虽然收成也不好,但前二年不用交粮,余了不少,也还不至于挨饿,加上罗先平正当壮年,又吃得苦,做的工分足够换父女两人的口粮了。

当时的会计兼保管员是向新国的爸爸向泰平。

按规矩,除了每个月的口粮,所有工分都得年底结算后再分配。

但罗先平每次领粮的时候都没有领足过,该当30斤米他只领到20斤——向泰平不让他领齐,说是怕年底影响大家分红。

这自然是句借口。

罗先平原本是逃荒被收留的,哪好分辩?

只得忍气吞声,但小孩子哪懂得这许多?

不够吃就哭。

罗先平每天干的是力气活,能省的也有限,眼望女儿饿得哭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把小嘴巴嘴一张一合的,罗先平心如刀绞,只好行险——晚上去仓库偷。

前几次平安无事,第四次被向泰平逮了个正着。

那时候民风端正偷窃的事极少发生,偷窃当然被看作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阶级问题。

罗先平被揪了出来,成了新的阶级敌人。

在嵩山岭“斗争”完后,向泰平坚持要将罗先平送到镇里审判。

罗先平也不辩解,任由处置。

那个时候,罗先平就住爸爸的妈妈家隔壁,爸爸妈将一切都看在眼里。

晚上悄悄将向泰平克扣口粮的事告诉了金先生的爸爸,金先生父亲知道后大怒,心想你自己不也是避祸来的吗?

找到向泰来旁敲侧击地说了一下口粮的事。

向泰来不敢再坚持送罗先平到镇上。

并将以前的口粮补足了。

以后,罗先平的口粮也如数称给,只是神态冰冷,怀恨在心。

知道是爸爸的妈妈告的密后,连她也恨上了。

1958年,全国困难时期,粮食非常紧张,嵩山岭也吃起了大锅饭。

突然有一天,还是保管员的向泰平报告说少了上百斤粮,全村哗然。

大家一致把目光投向罗先平并将他关起来严刑逼供,罗先平被逼不过,只得承认偷过,但只承认偷过十来斤。

再逼,也还是说十来斤。

大家自然不相信。

那个时期,一个壮年劳力每天的口粮也只三两米,100斤粮实在不是小数目,等于是一个壮年劳力几乎一年的口粮。

这可是大家的吊命粮啊!

罗先平的行为惹起了众怒。

又正值困难时期,阶级气氛风声鹤唳的,非常紧张。

罗先平最终被判了10年,解往县城。

罗玉娟那时已经8岁,举目无亲的,罗先平也知道自己这一走,势必饿死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