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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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两者结合的反复而产生的,此其二;这种反复在对象方面。。。

既毫无所揭露,也毫无所引起,却靠它所显示的常例转变只对心灵发生影响,此其三;所以这种常例转变与灵魂因而感。。。

觉到、但在外界从物体却感知不到的力量和必然性是同一个东西。“

通常人指责休谟抱有一种过分原子论式的知觉观,但是他倒也承认某种关系是能感知的。

他说:“我们不可把我们所作关于同一性,关于时间与地点的关系的观察的任何部分理。。。。。。。

解成推理;因为在这些观察中,心灵都不能超越过直接呈现于感官的东西。“

他说,因果关系的不同处在于它使我们超越感觉印象以外,告诉我们未感知的存在。这话作为一个论点来说,似乎欠妥。我们相信有许多我们不能感知的时间和地点的关系:例如我们认为时间向前和向后延展,空间延展到居室的四壁以外。休谟的真正论点是,虽然我们有时感知到时间和地点的关系,我们却从来没感知因果关系,所以即使承认因果关系,它也必是从能感知的各种关系推断出的。于是论争便化成一个关于经验事实的论争:我们是否有时感知到一种能称作因果关系的关系呢?

休谟说“否”

,他的敌手们说“是”

,不容易理解双方任何一方怎样能提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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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卷三近代哲学

我想休谟一方的最有力的论据或许从物理学中因果律的性质可以得到。好像,“因为甲,结果乙”这种形式的单纯定则,在科学中除当作初期阶段的不成熟提法而外,是决不会容许的。在很发达的科学里,代替了这种单纯定则的因果律十分复杂,谁也无法认为它是在知觉中产生的;这些因果律显然都是从观察到的自然趋势作出的细密推论。我还没算上现代量子论,现代量子论更进一步印证以上结论。就自然科学来讲,休谟完全正确:“因为甲,结果乙”这类的说法是决。。

不会被认可的,我们所以有认可它的倾向,可以由习惯律和联想律去解释。这两个定律本身按严密形式来讲,便是关于神经组织——首先关于它的生理、其次关于它的化学、最终关于它的物理——的细腻说法。

不过休谟的反对者,纵然全部承认以上关于自然科学所讲的话,也许仍不承认自己被彻底驳倒。他也许说,在心理学内不乏因果关系能够被感知的事例。整个原因概念多半是从意志作用来的,可以说在某个意志作用和随之而起的行动之间,我们能够感知一种超乎一定的先后顺序以上的关系。

突然的疼痛和叫喊之间的关系也不妨说如此。不过,这种意见据生理学看来就成了很难说得过去的意见。在要动胳臂的意志和随之而起的动作之间,有一连长串由神经和肌肉内的种种作用构成的因果中介。我们只感知到这过程的两末端,即意志作用和动作,假若我们以为自己看出这两个末端间的直接因果关连,那就错了。这套道理虽然对当前的一般问题不是能作出最后定论的,但是也说明了:我们若以为感知到因果关系便料想真感知到,那是轻率的。所以,权衡双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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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从文艺复兴到休谟532

谟所持的在因果当中除一定的先后继起而外没有别的这种见。。

解占优势。不过证据并不如休谟所想的那么确凿。

休谟不满足于把因果关连的证据还原成对事件的屡次连结的经验;他进而主张这种经验并不能成为预料将来会有类似连结的理由。例如,(重提以前的一个实例)当我看见苹果的时候,过去的经验使我预料它尝起来味道像苹果,不像烤牛肉;但是这个预料并没有理性上的理由。假使真有这种理由,它就得是从以下原理出发的:“我们向来没有经验的那些事例跟我们已有经验的那些事例类似。”

这个原理从逻辑上讲不是必然的,因为我们至少能设想自然进程会起变化。

所以,它应当是一条有盖然性的原理。但是一切盖然的议论都先假定这条原理,因此它本身便不能借任何盖然的议论来证明,任何这种议论甚至不能使它带有盖然真确性。

“未来和过去类似。。。。。。。

这个假定,不以任何种的论据为基础,完全是由习惯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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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是一个彻底怀疑主义的结论:“一切盖然的推理无非是感觉作用的一种。

不独在诗和音乐中我们必须遵循自己的趣味和感情,在哲学里也一样。我如果确信一个什么原理,那不过是一个观念,比较强力地印在我的心上。我如果认为这套议论比那套议论可取,这只是我由个人对于这套议论的感染力优越所持的感情作出决定而已。诸对象没有可以发现的一体关连;而且我们从一个对象出现对另一个对象存在所以能得出任何推论,根据的也不是

1第一卷,第三编,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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