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得让她数落刚来不久就要把金武堂给吃垮。
今夜三更,他更显得挨饿,受不了了,他决定潜至厨房偷点东西吃。
反正不远,他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倒是落落大方绕过两落厢房,亲临厨房。
这里全是佣丁混居处,并不重要,根本毫无守卫,他得以免询问而靠近。
但进入厨房之后,他得小心了,说不定就有人睡在此,若发出声音,难免会惹来麻烦。
他小心翼翼潜了进去,黑暗中,并无动静。里头传来应有的腥刺味。还带着炉火将熄未熄的熏烟味、他搓搓鼻子,然后已发现淡红炭顶上吊着一长串烤鸭,正接受烟熏,一横排、少说也有上百只。
这可好了,如此多,偷它一只谁又知道?而且还是现成的,他当机立断,很快潜去,摘下一只,溜身即走。
进着黑暗,他溜到角落,着看四周。该是柴房,他推开木门里头没人,干脆躲了进去,狠狠地啃食起来。
“不错,味道上乘,让人吃了还想吃!”
毛盾满嘴赞不绝口,吃的比什么都过瘾,啃完大腿啃翅膀,再啃胸肉,一只快吞光,肚子胀得很,干脆躺靠柴堆,舒舒服服啃个爽。
然则就在他躺下,舒服啃两口肉的同时,他眼睛余光已发现柴堆上头也有一对眼睛往下瞧,青青地,他以为是猫,再想瞪眼,以表现人类威力将猫逼走,谁知青球变成酒红眼,还有酒糟鼻,还有散乱灰发,竟然是一个糟老头。
毛盾眼睛扭伤了,僵在那里不能动,一大口香肉也忘了嚼,做贼披逮的窘困让他一时难以自处。
那糟老头已露出邪恶般挑弄怪笑,嘴巴一张,两颗大门牙不见,瞧来甚是滑稽,声音有些漏风而带酒味:“好小子,偷吃腥偷到厨房来了?”
“我……只是捡他们不要的而已……”毛盾尴尬回答。
“这么好吃的肉会有人不要?”
“对啊,否则怎会挂在竹竿上任由火烤熏?”
“有道理,可是竟然有人把这么可口的香肉丢掉?实在让人猜不透……”
“其实……也不用太伤脑筋,你看我也可以不要,给你如何?
毛盾反正吃饱了,手中还有鸭头及脖子,干脆送给老头他吃了,有罪也能大家担。
老头果然禁不起诱惑,立即伸手枪过鸭头,放入嘴巴,配一坛不知什么酒猛啃起来。
毛盾直皱眉头,这老头少了大门牙还那么厉害,竟然连鸭头一同啃入腹中,一直叫好吃好吃。
“还有没有?”啃光的老头仍一副馋样。
“就剩我吃过的骨头了……”
“没大没小!”老头白蹬一眼:“你不是说厨房有很多没人要的?再去给老夫拿两只过来。”
“这……”
“犹豫什么?”糟老头故意提高声音,大有喊抓贼之势。
毛盾瞧他连骨头都吃光了,想来个同流合污罪名都说不着,一时紧张连连叫好:“小声点,要吃肉也得偷愉地吃,要是引来一群野狗,到时想吃都吃不者。”
“有道理,快去快去!”
毛盾没办法,只好再潜回厨房,又偷了两只烤鸭回来、那糟老头一时心花怒放,频频点头:“有你的,老头我混在此处一阵子,今天吃的最爽快!”他接过烤鸭,又推出酒坛:“来,你孝敬老人家香肉,我孝敬你陈年老酒。”
毛盾对酒似乎也有偏好,这全由于道士做久了,三两天总要开坛祭神,酒是祭上台,神没喝着,全落进了他和毛头肚子,久而久之也练得一个好酒量,更对美酒颇有心得。他接过手,刚喝了一口已啧啧叫奇:“陈年女儿红,不只二十年啦,还是刚从泥封倒出来的,香气未散呢!”
“内行,内行,佩服,佩服,小鬼你混那里的?”
“呃……呃……以前混店小二的,偶尔也……偷喝一点……
是那种客官不要的酒……“
“说的好,咱们是同行啊,我可是店小二之王,足足混了五十年,道行够不够?”
“够,够,太够了,足可当我师父的师父!”
糟老头笑的颇为得意,抢回酒坛又灌,又啃几口烤鸭,才又说道:“其实这酒也是人家不要的,把它埋在地下安葬,多可惜,老头我不忍美酒糟蹋,就把它挖出来,让它找个知己啊!”
原来这老头也是前来偷酒喝,如此一来毛盾心情为之笃定,不过他倒对老头有了好感——同好品酒的好感,随即说道:“挖个酒岂不大动干戈,你行吗?”
“怎么不行!老头我自有妙计!”糟老头颇为得意:“传授你一点秘招,挖酒是笨蛋行径我只要找支细如筷子的空竹管往地下一插然后这么一吸,什么美酒也都像泉水般冒出来,等抽光后,要加入二锅头,太白酒或让它空着都自由自在,最后再塞个饭粒封住泥口,神不知鬼不觉任谁也甭想找出毛病,二十年来从未失败,不像你……”
糟老头捉笑的可以。
毛盾不甘示弱:“我更简单了,手到肉来,要吃多少有多少,一切烦恼都没有。”
“烦恼才开始呢!”糟老头讪笑不已:“那串烤鸭正好一百只,现在少了三只,明天保准大大轰动,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让它保持一百只不动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