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不生法亦不生非法
从非法不生法及于非法
从法不生法者。若失若至二俱不然。从法生法。若至若失是则无因。无因则堕断常。若已至从法生法。是法至已而名为生。则为是常。又生已更生。又亦无因生。是事不然。若已失从法生法者。是则失因。生者无因。是故从失亦不生法。从法不生非法者。非法名无所有。法名有。云何从有相生无相。是故从法不生非法。从非法不生法者。非法名为无。无云何生有。若从无生有者。是则无因。无因则有大过。是故不从非法生法。不从非法生非法者。非法名无所有。云何从无所有生无所有。如兔角不生龟毛。是故不从非法生非法。问曰。法非法虽种种分别故无生。但法应生法。答曰
法不从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从自他生云何而有生
法未生时无所有故。又即自不生故。是故法不自生。若法未生则亦无他。无他故不得言从他生。又未生则无自。无自亦无他。共亦不生。若三种不生。云何从法有法生。复次
若有所受法即堕于断常
当知所受法为常为无常
受法者。分别是善是不善常无常等。是人必堕若常见若断见。何以故。所受法应有二种。若常若无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常即堕常边。若无常即堕断边。问曰
所有受法者不堕于断常
因果相续故不断亦不常
有人虽信受分别说诸法。而不堕断常。如经说五陰无常苦空无我。而不断灭。虽说罪福无量劫数不失。而不是常。何以故。是法因果常生灭相续故往来不绝。生灭故不常。相续故不断。答曰
若因果生灭相续而不断
灭更不生故因即为断灭
若汝说诸法因果相续故不断不常。若灭法已灭更不复生。是则因断。若因断云何有相续。已灭不生故。复次
法住于自性不应有有无
涅槃灭相续则堕于断灭
法决定在有相中。尔时无无相。如瓶定在瓶相。尔时无失坏相。随有瓶时无失坏相。无瓶时亦无失坏相。何以故。若无瓶则无所破。以是义故灭不可得。离灭故亦无生。何以故。生灭相因待故。又有常等过故。是故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又汝先说因果生灭相续故。虽受诸法不堕断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汝说因果相续故有三有相续。灭相续名涅槃。若尔者。涅槃时应堕断灭。以灭三有相续故。复次
若初有灭者则无有后有
初有若不灭亦无有后有
初有名今世有。后有名来世有。若初有灭次有后有。是即无因。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初有灭有后有。若初有不灭。亦不应有后有。何以故。若初有未灭而有后有者。是则一时有二有。是事不然。是故初有不灭无有后有。问曰。后有不以初有灭生。不以不灭生。但灭时生。答曰
若初有灭时而后有生者
灭时是一有生时是一有
若初有灭时。后有生者。即二有一时俱。一有是灭时。一有是生时。问曰。灭时生时二有俱者则不然。但现见初有灭时后有生。答曰
若言于生灭而谓一时者
则于此陰死即于此陰生
若生时灭时一时无二有。而谓初有灭时后有生者。今应随在何陰中死。即于此陰生。不应余陰中生。何以故。死者即是生者。如是死生相违法。不应一时一处。是故汝先说灭时生时一时无二有。但现见初有灭时后有生者。是事不然。复次
三世中求有相续不可得
若三世中无何有有相续
三有名欲有色有无色有。无始生死中不得实智故。常有三有相续。今于三世中谛求不可得。若三世中无有。当于何处有有相续。当知有有相续。皆从愚痴颠倒故有。实中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