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观苦品第十二(十偈)
有人说曰
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
如是说诸苦于果则不然
有人言。苦恼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无因作。于果皆不然。于果皆不然者。众生以众缘致苦。厌苦欲求灭。不知苦恼实因缘有四种谬。是故说于果皆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陰故而有彼陰生
若苦自作。则不从众缘生。自名从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陰有后五陰生。是故苦不得自作。问曰。若言此五陰作彼五陰者。则是他作。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谓此五陰异彼五陰者
如是则应言从他而作苦
若此五陰与彼五陰异。彼五陰与此五陰异者。应从他作。如缕与布异者。应离缕有布。若离缕无布者。则布不异缕。如是彼五陰异此五陰者。则应离此五陰有彼五陰。若离此五陰无彼五陰者。则此五陰不异彼五陰。是故不应言苦从他作。问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答曰
若人自作苦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而能自作苦
若谓人自作苦者。离五陰苦。何处别有人。而能自作苦。应说是人。而不可说。是故苦非人自作。若谓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与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何有此人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