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一朵本能地希望这一天能忙碌一些,当她看见影视公司李副总定的地方竟然是繁苍楼的时候,不由地苦笑。
提前了半个钟头就已经正襟危坐于繁苍楼的叶一朵,百无聊赖地翻看着繁苍楼自有杂志,杂志中会有一些名人推荐、小品文、新品介绍等,这一期的杂志专题是圣诞特辑,选择的图片则是去年某位美食节目的女主持人的来访,这位女主持人倒是十分眼熟,叶一朵很快就想了起来,正是去年和易晓生用餐的时候遇到的那位,当时还想采访易晓生来着,这张图片是她握着话筒,站在餐桌旁采访的剪影,她不由自主地多看了两眼,却发现那个剪影的背景,竟然是她和易晓生这一桌,当时易晓生正在俯身向前为她抹去鼻尖上的巧克力粉。叶一朵看着这样的瞬间,记忆如同潮水,汹涌而至,易晓生的那一句“真笨”犹在耳畔,她蓦地想从前有一天,她在易晓生家里教易晓生如何应对女孩子鼻尖上异物的情形,她下意识摸了摸鼻尖,有些酸涩地笑了笑。现在的易晓生会用她教的方法去对待王晓鸥吧?她看着倒影灯光的落地玻璃,对着玻璃中自己的影子,情不自禁地抬起了右手,用手背缓缓地蹭了蹭自己的下巴,直到她放回右手,倏地想起这是易晓生最常做的动作,赶紧抬起手将下巴使劲抹了抹,一边心里想着自己是不是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症,竟然会怀念被易晓生毒舌过的日子。
李副总翩然而至,衣着考究,是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但应该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他和叶一朵握了握手,道了一句“久仰”,入座后,服务员过来点单。服务员看见叶一朵便认了出来,礼貌地招呼“叶小姐好久没有来了,上次见您还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叶一朵心里想着这员工的素质也太高了,记忆力这么好,笑着点头。点了单,服务员好心提醒道:“叶小姐,你最喜欢吃的提拉米苏,用不用点?”
李副总听闻此言,笑着道:“可以。”随后将菜单递还给服务员,对叶一朵道,“叶作家的女主角身上,果然有着作者本人很多的影子。”
叶一朵自然而然地想起她和易晓生四处找提拉米苏吃的日子,她笑道:“我哪里是什么家,叫我小叶就好。”
李副总也不客气:“我比你年长一些,小叶还是叫得起的。我这次见你,主要想和你聊一聊关于你的作品,改编成电影的事情。”
叶一朵谦逊道:“有什么是我能做的?”
李副总有些惊诧地感慨道:“说句题外话,如果你做了编剧,家里人会为此自豪吧?”
说到这里,叶一朵发自内心地摇了摇头:“恰恰相反,他们会说——哦,你终于做了点事情了。”她想起那次在易晓生家里,又道:“我出了第一本书的时候,送给我一个……算是家人的好朋友,他还问我‘现在的图书编辑不要业绩了吗’?”
说到这里,叶一朵也情不自禁地笑了笑,“所以,编剧,也不过是三百六十行的其中一种罢了,任何一行做好了,都应该自豪。”
李副总被叶一朵的话逗乐了,点头称是:“我是在你的作品里,见到了男女主角常常会来这家‘繁苍楼’用餐,在网上搜了搜,没想到真的有这家店。你从前也经常来这家店吗?”
叶一朵环视了一周,目光最终落在手边的杂志上,她多想和易晓生的关系就定格在照片里的时候,那个时候,她是他最好的朋友,有着无数种可能,而非现在,连见面的勇气都没有。最终叶一朵还是点了点头,道:“是啊,从前很喜欢这家店,常和朋友光顾。”
李副总停下手中的筷子,自然而然地问道:“男朋友?”
叶一朵本能地摇头解释道:“不不,他是一个男的,但不是我的男朋友,他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是那种……学霸,哦,或许叫学神?”说罢她又想起从前易晓生总是能易如反掌地解决那些难题的样子,有些人生来就是注定要当……学霸的。“我和他,有着云泥之别,当然,他是云,我是……总之不是和他同类。”叶一朵有些语无伦次,从小到大的潜移默化中,她就将易晓生划分在父母姐姐那种学霸的一类人里,因此她只有她自己的小世界,并且在那里自得其乐,偶尔打开这扇世界的小窗,和易晓生说上几句,但是这个世界里,是不可能留下易晓生的。就像晏子使楚里说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一朵深信不疑自己就是淮北的水土。
李副总似乎对她的回答有些兴趣,吃了两口菜,问道:“别把事情想得太绝对,你看你书里写的,男女主角相差那么多,还不是走到一起了,我看你和你那个朋友挺合适。”
叶一朵连忙摇头否认:“我是个编故事的,肯定要分清现实和小说,否则就成盗梦空间了。”她从来没有想过和易晓生能成为男女朋友的关系,她想起易晓生与自己的种种过往,想起现在短短一年里的物是人非,却有些踏实,因为叶一朵发自内心地觉得,易晓生迟早会离开自己的世界,到他的世界里去,找一个足以与他相配的女人,譬如王晓鸥,他们很般配,只是,她还没有做好准备。
那一顿饭叶一朵吃得很好,谈吐得体、落落大方,她站在微微飘雨的淮海路街头,被人潮推挤,她回头看繁苍楼的方向,想起一年前她落荒而逃的狼狈,释然地笑了笑,五年的感情,她以为会痛心疾首久久不能自拔,到头来都化作一声叹息,她的心情不好,却不是因为程然,不是因为那五年消逝的感情,这一刻她终于明白,对于一段感情最好的告别,不是忘记、不是记恨,而是平静地回忆、平和地面对,但是她为什么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呢?
平安夜的雨下得大了起来,叶一朵打不到车,便顶着包包一路小跑到地铁。从地铁出来的时候,见没有出租,正要冲进雨里往家回,一辆黑车摩托小伙子吆喝道:“姑娘去哪儿?”
听见叶一朵报出小区的名字,道:“十块!”
于是叶一朵顶着包包坐在摩的后头,一路风驰电掣,她想风里来雨里去也是这种滋味吧?便笑了起来。到了小区门口,她下车时,鞋子不小心落了下来,那小哥收了钱对她道:“姑娘你鞋子掉了。”
叶一朵脚上已经湿了,甩了甩赶紧穿上,她突然想起了一年前的这一天,她赤着脚站在易晓生的玄关处,他帮自己穿上了鞋子,那个总是信奉“凉从脚上生”的易晓生,总是不让她光着脚,就像……她曾经因为生理期痛得死去活来,被易晓生无意中撞见后,就不再允许她碰任何凉的东西。叶一朵环视了一下四周,最终看着小区门口的那间便利店,透过橱窗可以看见花花绿绿的货架物品,她又想起易晓生喜欢在这里买买杂志饮料什么的,但是如今只剩下她一人在这里想念他。雨水越来越大,她顶着包站在雨里竟毫无知觉,她想,如果易晓生从这里推门而出,她一定会冲过去,告诉他她很想念他,她一直将他当作最好的朋友,无人可以取代的那种朋友。
便利店的感应门发出了一声“谢谢光临”,移动的玻璃门内走出一个左手握着杂志,右手握着直柄伞的男人,他穿着亚麻色的粗线羊角系扣毛衣,他抬头看了看屋檐低落的雨帘,然后低头撑开伞,就在他抬起的视线里,站着一个已经淋成落汤鸡顶着包呆呆站在雨里的叶一朵。
近在咫尺,他晓得靠得这么近,迟早会遇到她,但还是万万没想到,她真是狼狈得一如既往,他笑了起来,觉得这样才是他认识的那个叶一朵,站在雨里呆若木鸡的样子,蠢得让人不忍直视,他想冲她招招手,就像从前上学时候,她忘记带伞,每次要往雨里冲,他都会淡定地撑起伞,一脸嫌弃地对她招招手,便会迎来她欢天喜地地钻在伞下的情形。
叶一朵的眼前被雨打湿,发梢上有水滴不断地滑落,鼻尖上的冰凉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在家门口遇见他,本是稀松平常事,此刻却有着巨大的欢喜。她想给了他一个发自内心大大的笑容,却因为冻僵了,表情变化着实不大,她的脚有些冷得发麻,抬了起来想向他走去,却看见了从店内里走出来靠近他的王晓鸥,她拎着便利袋,嘴里在说着什么,自然而然地好像生活在一起很久的老夫妻。叶一朵突然觉得自己很狼狈,又丢脸又可笑,她从前在易晓生面前犯的二可以说不计其数,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妥,但是这一次,她迫切地想要离开,她觉得自己真是……蠢透了!
易晓生在看见叶一朵的一瞬间就已经忘记了王晓鸥的存在,当然他也并不觉得她的存在有什么特殊,所以看见叶一朵僵在脸上的笑容以及转身的背景时,他跨下台阶,莫名地想要和她解释。
一辆车停在了叶一朵的身旁,副驾驶上冯露白抱着孩子对叶一朵说了什么,随后孩子咿咿学语的声音传了出来,易晓生收住了步伐,他这才想起,眼前的姑娘已是人妇,再也不是他的小姑娘了,不,她从来不是他的,但是却霸占着他心上所有的地方,赶不走、忘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