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最后,我们的士兵没有找到他;尽管最后,他还是被剑刺伤;尽管最后,在主人环绕中,他恍若主人那样对奴隶大谈信仰;尽管最后,卡菲尔人残害他,身受奴役之苦和掠夺者之迫害;尽管最后,黑暗降临他身上;他始终呼唤真主阿拉,宣誓至死不渝。
——克孜巴什
“实在不好意思,赫尔达先生,只是——只是真的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吗?”比顿先生问道。
“是的!”又是一个早晨,迪克醒来了,感觉无比空虚绝望,脾气也变得暴躁起来。
“当然,这本来不关我的事,先生。我的意思是说我理解‘管好你自己的事情,让其他人也管好自己就好了’。可是,托尔潘纳先生在走之前有跟我提过,你有可能会搬家,住到自己的屋子里去。也就是说,你要住那种居家型有楼上楼下居室的房子,这样你就可以得到更好的照顾。不过我其实一直都是对我的房客照顾周到的,不是吗?”
“啊!那一定是间疯人院。不过我还不用麻烦您把我带到那里去。请把我的早餐拿过来,然后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但愿我没有把什么事情搞砸,先生。不过,您是知道的,只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我都尽可能满足这里所有房客的要求,尤其是那些生活有困难的人士,比如说像赫尔达先生您这样的。先生,你喜欢吃肉质细嫩的软籽熏鲱鱼,对吧?软籽熏鲱鱼比硬籽熏鲱鱼难弄得多。不过,正如我常说的那样,要努力让房客满意,不要怕麻烦。”
说完,比顿就离开了。迪克独自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托尔潘纳已经离开很久了,整栋单人套间里再也不像以前那般热热闹闹的了,迪克也终于慢慢适应了他的新生活。他的身体越来越差,恨不得早点死去。一个人无法分清当下是白天还是黑夜,只能够在黑暗中孤零零地生活是非常艰难的。因为每天午间时分他就觉得劳累不堪,就赶紧上床睡觉,然后凌晨寒气袭人的时候却又早早醒来。起初,迪克只要醒来,就会沿着房间的走廊摸索着走来走去。直到听到隔壁邻舍传来他人的如雷鼾声他才会意识到:原来天还未亮。于是,他又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自己的卧室继续睡觉。
后来,他学会了一直赖在床上,赖到整个公寓房间里有声音或动静的时候,赖到比顿先生来叫他,他才会起床。以前是托尔潘纳帮他穿衣服的,现在托尔潘纳走了。对迪克来说,穿衣可就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了。因为那些衣服啊、领带啊等等的衣物似乎都躲到了屋子的角落里,要一件件地找出来。这可就意味着要经历无数次的撞上椅子啊、衣柜啊等等,碰得个鼻青脸肿的。好不容易穿好衣服了,除了在发呆静坐、冥思苦想中等待一日三餐,也无事可做。吃完早餐等午餐,吃完午餐等晚餐。一餐一餐之间的时间仿佛隔着几百年,每天都在不停地等待,度日如年。每天他都在不停地祈祷,祈祷了上百年,祈祷上帝把他的思想拿掉,不要让他再想了。可是,上帝似乎根本听不到。相反,他满脑子胡思乱想,各种各样的想法纷纷涌入,循环旋转、相互压迫、相互折磨,仿佛没有谷物碾磨却又一直不断地运转着的磨盘。整个大脑仿佛不知疲乏地转个不停,根本不给他片刻的休息。
就这样,一直想,一直想,伴随着一张张的图画映像,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回忆联想。他想起了梅茜,想起了过去的种种辉煌,想起了他那些勇往直前的漂洋过海,想起了成就事业的荣耀以及因此获得的种种甜美感受,想着要是他的眼睛没有问题,一切可能发生的种种。一直想到自己筋疲力尽,想到自己疲倦不堪,想到自己思绪停驻。然而恐惧却又如漫无目的的浪潮一波紧接着一波,铺天盖地地涌上心头:担心自己会长期饥饿;害怕看不见的天花板会塌下来砸死自己;害怕房间突然着火,而自己像一只虱子一样烧死在红色的火焰中;越来越恐惧所有一切比死亡更可怕的痛苦;等等。这些想法常常压得迪克垂头丧气,冷汗淋漓,双手情不自禁地紧抓椅子,直到盘子叮叮当当的响声传来,才知道吃的东西又已经摆放到了自己的面前。
有空的时候,比顿先生会亲自给迪克送饭。迪克也学会了耐心倾听比顿的唠唠叨叨。听他唠叨那些装不好的煤气气塞,那些年久失修的排污管,那些把图钉钉在墙上的小伎俩,以及那些清洁女工或女佣的种种罪过。在无所事事的日子里,就算是聊聊佣人的八卦也会变得非常有趣,即使是洗衣机水龙头的开关问题这样一件琐事都可以聊上好几天。
每周有那么一到两次,上午的时候,比顿先生会带上迪克一起出去采购物资,采购鱼啊、灯芯啊、芥末啊、木薯啊等东西。一路上比顿先生跟小贩们讨价还价的时候,迪克就会站在旁边,漫无目的地摆弄着柜台上的易拉罐或者串串球,他会一直站着,这边脚站累了就换另一边脚。偶尔他们会路遇比顿的某位朋友,这时候迪克就会安安静静地在旁边发呆,等比顿先生跟朋友寒暄完了,才又继续前进。
这样的生活并没有增强迪克的自尊心。相反,他现在不再剃胡须了,因为对于一个失明的人来说,剃须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然而他又不愿意到理发店去剃胡须,因为到那里就意味着把自己的弱点完全暴露了。失明让他无法看清楚自己的衣服是否洗干净了,反正他从来就不是很关心个人外表的人,渐渐地他就成了众人皆知的邋遢鬼。一个失明的人要花上好几个月的时间去适应习惯黑暗的生活,之后才能考虑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的问题。他需要有人服侍,如果没有人来,他就会很生气。但是他必须得坚持自己的立场,只好直挺挺地站着。可是,因为他是一个盲人,他根本看不见,就算是最卑微的仆人,也不会把他当回事。那些精明的人就会眼睛盯着地板,坐在那儿一动不动,根本不理他。
百无聊赖的时候,他会用钳子从煤筐中把煤一块块地夹出来,然后在炉围中将它们垒成小堆一块块数着,堆完后又必须将这些煤一块接一块小心翼翼地放回煤筐。有时候他会自己给自己出些计算题来解答。他也常常会自说自话,或跟那只猫聊个不停,当然是猫咪来到他跟前的时候。有时候想到他的艺术家手艺的时候,他就会用食指在空中勾画,只是他作画的样子太像是闭着眼睛去画一头猪。有时候他会到他的书架前转一转,数数他的书,再按书本的大小将它们排列整理好。有时候,他也会走到衣橱那里,去一件一件地数着那里的衬衣,然后根据衣服是否袖口磨损或者是纽扣丢失而把它们分类叠好,一堆一堆地摆在床上。
但是就算是这些事情,随着日子的一天天过去,也会渐渐令人生厌的。之后的日子就越来越长了,很长,很长。
这天,比顿先生让迪克去整理一个工具箱,箱子里放着锤子、丝锥、螺母、几节煤气管道、油瓶还有细绳等。
比顿先生说:“如果我不知道这些小东西具体放在哪儿,那么我真正需要它们时就找不到了。先生,您不可能会知道,这公寓里的这些房子究竟要用多少这些小东西。”
说着他走到门口,手握着门把儿支支吾吾地说:“这对您太难了,先生,我着实认为,这对您太难了。您不想做其他事吗,先生?”
“我会付房租的,还会把房间整理好的。这还不够吗?”
“先生,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您支付房租的能力。不过,正如我经常跟我妻子说的那样,‘这对他打击很大,因为他并不是一位老人,甚至还不是一位中年人,而是一位相当年轻的绅士’。这就是我觉得你很难的原因。”
“我也这么认为。”迪克心不在焉地回应道,长期遭受沉重打击的神经已经麻木到没有什么感觉了。
比顿先生一副就要走开的样子,继续说道:“我在想你有没有兴趣,晚上有空的时候,听我儿子阿尔夫给你读点什么东西消遣一下?他读书读得很好,虽然才九岁。”
“非常感激!”迪克说道,“条件是我得付钱给他,是吧?”
“我们没这么想,当然这得由你自己决定。不过,你要是想听歌的话,你可能只能听阿尔夫唱‘男孩最好的朋友是——妈妈’这种儿歌。哈哈!”
“那我也听听他唱歌,让他今晚带着报纸过来吧。”
事实上,阿尔夫并不是一个乖巧的孩子。学校委员会给他颁发的各式各样的表现优秀证书,再加上对自己歌声的过分骄傲,使他很是骄傲自大。
晚上,比顿先生把儿子带到迪克房间,笑眯眯地看着儿子阿尔夫用稚嫩的伦敦腔引吭高歌一曲八节八行儿歌。一番表扬之后,比顿就让他一个人为迪克读外国电报,自己离开了。十分钟后,阿尔夫回到父母身边,脸色苍白,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
阿尔夫解释道:“他说他再也无法忍受了。”
“他没有说你读得不好吧,阿尔夫?”比顿夫人问道。
“不,他说我读得很好,他说从来没有听过有人读得像我这么好,只是他说不想再听到报纸上的内容了。”
“或许是他在炒股的时候赔了一些钱吧。阿尔夫,你是不是给他念了有关于股票的新闻呀?”
“没有啊。我念的都是些关于国外战斗的新闻,就是那些士兵出征的战场的新闻。那篇文章很长很长,密密麻麻的都挤在一起,里面还有好多很难读的字。迪克叔叔给了我五先令,说我读得很好。他还说,下次要是他想听什么新闻的时候,他会叫人来找我的。”
“这真是太好了。不过,阿尔夫,我觉得你应该把这五先令存到你的驴子储蓄罐里去。你要好好干哦。他应该以后还会让你去给他读新闻的。嗯,他可能还没有开始体会到你读得有多好!”
“现在最好是先不要去打扰他吧。绅士们心情不好的时候都是这样的。”比顿先生说道。
对托尔潘纳独特的来信,尽管阿尔夫的阅读理解能力极其有限,可还是唤醒了沉寂在迪克内心骚动不安的魔鬼。听着阿尔夫吭哧吭哧地哼唱,他仿佛听到萨瓦金城外士兵身后广场上骆驼正在打鼾的声音,听到士兵们在炊具面前嬉笑怒骂的声音,甚至可以闻到沙漠之风吹来之前飘荡在营地上方的炊烟的阵阵刺鼻味道。
当天晚上,迪克虔诚地向上帝祈祷,祈祷上帝能够听到他的心声,祈求上帝能够看在他就算遭遇人生挫折也没有用枪结束自己生命的分上,再给他一次机会重见光明,重回战场。可是,他的祷告并没有得到回应。事实上,潜意识里迪克显然清楚地知道,自己活着不过是一个笑话,事实上他也没有做过什么高尚的事情能够让自己坦然活着。可是,如果现在自杀的话,后果肯定是很严重的,而且明显是一种对恐惧的屈服和耻辱,他一直是这样说服自己的。
“那只是为了好玩而已,”他自言自语地对着那只取代了宾奇地位的猫咪说道,“我不过是想知道这场战争究竟会持续多久,我现在还可以靠特博给我准备好的一百英镑过一年。在银行我一定至少还有两三千英镑,也就是说,我还可以用这些钱活上个二三十年。之后,我一年就可以用120英镑了,因为到那时,钱应该会更多了。我得好好考虑考虑。
“我现在二十五岁,等到了三十五岁,那时正是男人的黄金时期。大伙都说,‘男人到了中年,四十五岁的时候正是步入政坛的时机,然后到五十五岁……’报纸上常常这样报道说,‘五十五岁过世还算是英年早逝。’我呸!这些基督徒还真是怕死!然后就到六十五岁,那时我们就老了。那么我就有可能活到七十五岁了!天啊,我的猫猫啊!那就意味着我还有五十多年的时间要在这黑暗之中孤零零地生存,嗷,我的地狱啊!你会死去,比顿会死去,特博也会死去,还有卡麦——所有的人都会死。偏偏就我还活着,无所事事地活着。我为我自己感到很抱歉。我也好想有人会为我难过。显然,我不会马上死去,会清清醒醒地活着,只是痛苦永远存在,一如往昔。我的猫猫啊,有一天你会被活生生地解剖的,你会被绑在一张小桌子上,他们会一刀一刀地将你切开!不过,不用怕。他们肯定会很小心很小心地进行的,绝对不会让你死去的。你会活着,你会后悔当初你没有替我难过的。也许特博会回来,或者……我,我希望自己可以去找特博和奈尔海,尽管我会给他们添麻烦。”
猫猫走了,迪克还在滔滔不绝地说个没完。阿尔夫进来的时候,看到的情况是迪克正对着壁炉边空空如也的地毯自说自话。
阿尔夫开口道:“先生,这里有您一封信,要不要我念给你听?”
“先把它给我再说。”
迪克伸出去拿信的手微微地颤抖着,说话的声音也不是很平稳。这不太可能是梅茜的来信——不可能是她的来信。梅茜寄来的那三封信件他依然没有打开,信件的重量他最清楚不过了。他竟然还会奢望梅茜给他写信!内心深处他还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无法弥补的错误,不管犯错误的人如何涕泪满面,可怜兮兮,也不管深爱无悔的自己如何努力修复,这都是一个愚蠢的奢望。最好的办法是把所有的这一切统统抛诸脑后,不要管究竟谁对谁错。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一切都已经覆水难收。
“好吧,给我念念吧。”迪克说道。阿尔夫就以他寄宿学校的阅读方式开始朗读起来——“你可能永远也想不到,我本来可以给予你至高无上的爱,给予你至高无上的忠诚。你觉得我会在乎你是什么样的人吗?但是你却风轻云淡地把一切事物都化为乌有。我对你的所作所为的唯一理解就是:你太年轻了。”“我读完了。”说完,阿尔夫把信件还给了迪克,那封最终被扔进火里的信。
“信里写的是什么?”阿尔夫回到屋里,比顿夫人好奇地问道。
“我也不清楚。我觉得那是一则通告,或者是宣传单,告诫人们年轻的时候不要对什么事情都自吹自擂。”
“我肯定是在以前四处漂泊的时候做了什么错事,现在终于报应到我身上来了。老天爷啊,这是什么状况啊——不会是一个恶作剧吧。可是,我实在想不起有谁会这么无聊地对我恶作剧。什么爱啊和忠诚啊不过都是过眼云烟,这听起来可真够让人浮想联翩的。等等,我不会是真的忘了些什么吧?”
迪克苦思冥想了好久好久,却依然无法想起来究竟他什么时候做过什么事情,能够让一个女人如此地牵肠挂肚、念叨不已。
然而,这封信还是触及到了他不愿意深思的事情。这深深刺痛了他,让他一整天都十分暴躁。内心深处无法承受的绝望让他越来越放纵身心的沉沦,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无尽地痛苦煎熬。
随之而来的是对黑暗的无限恐惧和对光明的迫切奢求。然而光明终究没有重见。求而不得的苦楚让他汗流浃背,几近窒息。心情再一次跌落谷底,再一次经历跟刚开始失明时一样的无尽痛苦、无尽绝望。就这样辗转反侧才终于昏昏入睡几分钟。梦中,他没有失明。他梦到的整个梦境无限循环地重复着,直到他完全筋疲力尽,可是脑海里却一直是那永远挥之不去的对梅茜的牵挂和那些期待发生的美好事情。
最后,比顿先生走进他的房间,主动搀扶他出去走走。“今天我们不去市场采购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就去公园走走吧。”
“我要是乐意去公园的话,那才是见鬼了!”迪克说道,“我们就到街上去走走,我喜欢听到身边有人来人往的声音。”
其实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因为刚失明的人是不喜欢人们在他们身边不需要任何搀扶就可以自由自在地走来走去的——但是,迪克的的确确是完全没有去公园的欲望的。曾经有那么一次,也仅仅那么一次他去过公园。那时梅茜刚刚拒绝了他,他是在阿尔夫的照看下去的。到了公园,阿尔夫只顾着和几个同伴在九曲湖边钓鱼,完全把迪克抛诸脑后,晾一边去了。迪克在那里苦苦地等待了半个小时,又急又气,几乎都要崩溃大哭了。幸亏路遇一个好心路人,路人把他交给一位友善的警察。是警察把他带到了阿尔伯特大厅对面的一辆四轮马车那里,他才得以回到公寓。但是,他从来没有和比顿先生说过阿尔夫差点把他给弄丢这件事,然而……以前,他去公园的时候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那么,你想去哪条街上走走?”比顿先生很是同情地问道。尽管在他自己看来,一个真正的快乐假日就应该是和家人们一起坐在格林公园的草坪上,享受大袋大袋的美食。
“到河边走走吧。”迪克说。于是,他们就往河边走去。走到了黑修道士桥边的时候,远远就可以听到河水急速湍流的声音,这个声音一直到了滑铁卢路才又渐渐消逝。比顿先生一边走一边向他描述路边见到的美景。
“走在马路对面的那个人,”他说,“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就是那个来你房间做模特的那个年轻女子。我对人的长相,那可是过目不忘。名字嘛,我就不记得了,当然,如果他/她是我的房客的话,我肯定是记得的!”
“拦住她,”迪克说,“她是贝茜·布洛克,你去告诉她,我想和她谈一谈,快去!”
闻言,比顿先生马上穿过了马路上来来往往的公交汽车,一把抓住正在往北边走去的贝茜。她立马认出了眼前这位有权有势的先生,以前她走过迪克房前的楼梯时,这位先生总是盯着她看。现在她被一把抓住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快跑。
“你是赫尔达先生的模特吗?”比顿先生拦住她气喘吁吁地问道,“你应该是。赫尔达先生现在在马路对面,他想见一见你。”
“为什么啊?”贝茜很是心虚,怕怕地问道。因为她还清楚地记得——或者应该说是从来没有忘记过——发生在那幅新作上的事情。
“因为是他让我这么做的。他现在已经几乎是什么也看不见了。”
“是因为他喝醉了吗?”
“不,是失明了。他什么都看不见了。看,他就在那边。”
顺着比顿先生手指的方向看,迪克正倚在大桥的栏杆边上——只见他驼背腰弯,胡子拉碴,身着一件皱巴巴的外套,脖子上围着一条脏兮兮的红色围巾。迪克这样的一个形象让贝茜满心的恐惧荡然无存。贝茜想,就算他要追打她,他也追不上。她穿过了马路,走到迪克面前。听到她的到来,迪克立刻面露喜色。毕竟好长一段时间以来,几乎没有任何女性愿意与他交谈了。
“您还好吗,赫尔达先生?”贝茜带着少许疑问关切地问道。比顿先生一副邦交大使的模样,尽心尽责相伴在一旁。
“事实上,我很好。哦,天啊!我很高兴能再见到你——哦,不,贝茜,我意思是,很高兴能再次听到你说话的声音。自从上次你拿钱离开之后,我都没有想过我们还能有缘再次见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还能见面。你刚才是想去哪儿吗?”
“我只是打算随便走走,散散步。”贝茜说。
“哦?不是重操旧业吗?”迪克低声问道。
“主啊,当然不是!我现在已经升级了。”——贝茜很是骄傲地使用“升级”这个词——“我现在是一个酒吧服务员了,包住宿的那种。住在酒吧里,工作也在酒吧里,相当体面的那种。这就是我现在的工作。”
比顿从来不是注重个人品性高雅情操的那种人,因此他悄无声息地走开,连一句抱歉也没有。贝茜很是不安地看着他悄然离去;但是,既然迪克对这样的失礼行为一副根本无所谓的样子,那么她也就没有必要指出……
“帮客人打啤酒其实是很辛苦的,”她继续说道,“客人们在自动贩卖机那里交一便士就可以拿一份。所以,如果当天工作结束的时候,你少算了一便士的话,那天的工作就白干了——因此,我常常觉得那机器是不对的。您觉得呢?”
“我只见过贩卖机是怎么运作的,对吧,比顿。”
“他早就走了。”
“那么,恐怕我只能麻烦你送我回家了。当然我会付你钱的。好吗?”迪克转过来看着贝茜,贝茜看见了迪克那双空洞无神的双眼。
他又有些踌躇:“不过,跟你不是同一个方向的,会不会太麻烦你了?如果很麻烦的话,我可以请求警察来帮忙的。”
“没关系,我7点出门,4点之前回去就可以了,时间很充裕。”
“太好了——我可一直都无所事事,真希望自己也能有点事做。贝茜,我们回去吧。”
他转过身,突然跟人行道上的一个男子撞了个满怀。男子骂骂咧咧地绕过他走开。贝茜一言不发地挽起了他的手臂——就好像当模特让迪克画画时他让她把脸更多地转向光亮处一样。她沉默照做。就这样两人一路默默无言地走着,贝茜熟练敏捷地牵着迪克在人群中穿行。
“托尔潘纳先生,他——他去哪儿了?”最终她还是忍不住打破了沉默。
“他到沙漠那里去了。”
“去哪儿了?”
迪克伸出手,指着右边说,“东边——一直往河口处向东走,然后往西边一直走,然后再往南边走,最后再转向东边,就这样一直绕着欧洲的外围走,然后再往南走。天知道到底有多远呢。”迪克的一番解释让贝茜云里雾里,完全无法理解,但是她还是很好地克制了自己继续询问的欲望。她欲言又止,一路上小心翼翼地照顾着迪克,直到他们安全到达迪克的公寓。
“我们一起喝一些茶吃一些松饼吧,”他愉悦地邀约道,“贝茜,你知道吗,能够再次见到你真是让我太开心了。你那时为什么要离开得那么仓促呢?”
“我以为,你不再需要我了。”发现迪克对她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的这个事实让贝茜变得大胆了起来。
“不,我需要你。实际上——你走之后——无论如何都很高兴你又回来了。你还记得楼梯在哪儿吧?”
于是,贝茜领着迪克回到了他的房里——这里不受任何人打扰——因为她掩上了工作室的门。
“真是太乱了!”贝茜一开口就说,“这里究竟有多少个月没打扫过了?”
“还好吧,也就几个星期罢了。你别指望有人来帮忙打理了。”
“我知道你不会指望谁来帮你打理。但是,他们至少应该知道你是付了钱的吧。看看这些灰尘,实在是太可怕了。画架上全都布满了灰尘。”
“因为我现在也不常用到它了。”
“到处都是灰尘,那些画架上、地板上,甚至是你的外套上,到处都是灰尘。我要去和女仆们说一下。”
“按铃叫她们顺便准备茶。”迪克说着,熟门熟路地摸索着坐到他常坐的椅子上。
贝茜看到了他的动作,内心感慨万千,最后流露出来的是一种新滋生的优越感。这种突然而至的高人一等的感觉在她开口说话的时候尤为明显。
“你这个样子究竟有多久了?”她愤怒地问道,仿佛迪克的失明是因为女仆们造成的一样。
“什么样子?”
“就是你现在失明这个样子啊。”
“就在你带着支票离开的第二天,也就是我的画作差不多完成的时候;我几乎没有看到我画中的她呢。”
“从那时候开始,她们就一直欺骗你了吧。肯定是这样。我对她们这些小把戏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一个女人会全心全意地爱上一个男人,同时会看不上另一个男人。但按大多数女人的行事风格来看,她会竭尽所能去拯救那个她看不上的男人,不让他被蒙骗。因为她全身心爱护的那个人可以自己照顾好他自己,但是,她看不上的那个男人,显然是一个傻瓜,是需要保护的。
“可是,我觉得比顿先生不至于欺骗我很多。”迪克说。贝茜突然站起身提着裙子就走下了楼梯。清晰地感觉到她轻盈步伐间裙摆的摆动,迪克心底的愉悦感油然而生。
她按了按铃铛叫仆人,等到女仆来了之后,就简洁明了地说道,“给我们上一些茶和松饼,要两茶匙的量,一茶匙放到茶壶里。不要用我以前在的时候用过的那个旧茶壶。那个已经倒不出茶了,去取个新的来。”
女仆听完,很是愤慨地退下,迪克在一旁轻声地笑了起来。贝茜开始打扫起工作室,一时间灰尘四起,迪克不由得咳嗽起来。
“你在做什么?”
“收拾房间。这个看起来就像什么都没有的住所一样,你怎么能让房间变成这个样子呢?”
“我又能怎么样呢?打扫卫生?!”
比顿夫人走进房间的时候,贝茜正在用力地打扫着灰尘,房间里一片狼藉。因为比顿先生回家的时候跟她说过一下当时的情况,结束的时候还用了一句异常贴切的谚语告诫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她才会在贝茜要松饼和一个完好茶壶的时候,亲自上门服务。尽管事实上贝茜根本没有在公寓里任意索要东西的权利。
“松饼准备好了吗?”贝茜一边打扫一边问道。多亏了迪克当时给她的支票,她不再是一个娼妓,而且她现在靠自己努力做上了酒吧侍女的工作。所以,一身大方得体黑色衣着的贝茜大大方方地面对比顿夫人,毫无惧色。当着迪克的面,两个女人彬彬有礼地相互问候,让迪克很是欣慰。然而迪克看不到的是两人眼中的相互较量。贝茜最终赢了,比顿夫人悻悻转身去厨房烤松饼,同时向比顿先生毫不留情地大肆批判那些模特啊、荡妇啊、妓女啊等等。
“干涉他的事情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的,莉萨。”他说,“阿尔夫,你到街上去玩耍吧。平日里只要你不惹他,他对人都是很善良很友好的。可要是你惹到了他,他可是会变得很恶魔很可怕的。自从他失明再没有往日精明以后,我们就从他那里拿走了很多小东西。当然,这些对于一个盲人来说是小东西,但是,一旦我们被告上法庭,那我们可就完蛋了。没错,是我给他介绍这个女孩的,因为从一个男人角度来说,我觉得他需要。”
“是啊,的确非常需要!”比顿夫人把松饼狠狠地丢到了碟子里,突然想起了以前被解雇了的那些漂亮女佣。当时解雇她们的原因只是因为怀疑而已。
“我没有什么感到不好意思的。因为,只要他能支付并且按时支付我们足够的房租,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去对他评头论足。我知道怎么应付这些年轻人,而你又擅长给他们做吃的。我想说的是,让每个人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这样就不会有任何麻烦了。所以说,莉萨,给他们端松饼吧,你也要保证,不要和那个女人争吵。他的人生已经够残酷的了,如果惹怒他的话,我敢保证那后果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这就好多了,”贝茜一边说,一边坐下来喝茶。“没什么事了,比顿夫人,谢谢你了。”
“我发誓,刚才我并不是故意那么说话的。”
对此,贝茜并未作声。她深知,这就是那些真正的贵族淑女击溃她们敌人的方法。只要是在顶级酒吧里做过女招待的,都会很快学会如何做一个真正的淑女。
她很是诧异和难过地看着坐在对面的迪克。只见他胸前大衣上到处是食物掉落玷污的痕迹;稀疏蓬乱的胡须下是紧闭下垂的嘴角,一副阴沉严肃的样子;额头上皱纹遍布,消瘦的两鬓是土灰色或者说是灰白色的头发,根本搞不清楚本来就是灰色的,还是因为脏了才变成灰色的。眼前这位郁郁寡欢、完全自暴自弃的落魄男士让她着迷。同时在她内心深处却又因此产生了一种邪恶的快感。毕竟这个以前看不起自己的人,现在也这么卑微,甚至是落魄到了尘埃里。
“哦!能听到你走来走去的声音,真是太好了。”迪克紧张地搓摩着双手说道。
“贝茜,说说你在酒吧工作的那些成功经验吧,还有你现在的生活情况。”
“过奖了。我现在过得相当不错,正如你现在在我身上看到的一样。不过,你看起来似乎过得不是很好,为什么你会突然失明?又为什么没有人照顾你呢?”
迪克太欣喜于聆听她的声音,内心感激不尽,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她说话的语气。
“很久以前,我的头动过手术。这就是我突然失明的原因。我也没有指望过谁能够来照顾我。而且他们为什么要来照顾我呢?——比顿先生他们已经能够满足我的各种需求了。”
“你眼睛还没失明的时候,不是还认识很多朋友吗?”
“是有一些。不过,我并不希望他们来照顾我。”
“我想,这就是你为什么蓄起了胡子吧。把胡子剃了吧,这不适合你。”
“天啊,孩子,你以为这些日子我还在乎我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吗?”
“你应该在乎的。下次我来的时候,我希望你已经把胡子剃掉。我想我可以下次再过来吧,可以吗?”
“如果你还能过来的话那是再好不过了。我知道自己以前对你不是很好,那时我常常惹你生气。”
“那时我非常生气。你的确是那样的。”
“我真的是非常抱歉了。以后有空欢迎你过来看我,最好是常常过来。知道吗?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你和比顿先生,就没有人愿意接过照顾我的这个烂摊子了。”
她突然间抬起头说:“比顿先生和他的夫人同样也给你带来了许多的麻烦。他们让你随心所欲,随便你干什么都好。他们根本没有为你考虑,为你做任何事情。我看到的就是这些,我对这样的事情也非常了解。我会再次来访的,我也很乐意过来。但是,你必须去把胡子给剃了,而且你必须去买一些衣服——你现在的这些衣服不太合适你了。”
他很是无奈地说:“我已经有很多衣服了。”
“我知道你有很多衣服。你告诉比顿先生,让他给你一套新的套装,我会帮你刷好它,打理干净。赫尔达先生,你虽然双目失明,但是并不意味着你得看起来像个乞丐。”
“我真的看起来像个乞丐吗?”
“啊,我真替你难过,我真的好替你难过啊!”她握着迪克的双手,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闻言,他神情呆滞地缓缓低下了头,仿佛要俯身亲吻她一样——她是唯一一个同情自己的女人。现在就算是一点点的同情就已经让他感激不已。说完,她站起身,准备离开。
“再也不要这个样子了,你要看起来更像个绅士才行。要做到这一点很简单,你剃干净胡子,换身衣裳就可以了。”
他可以很清晰地听见贝茜穿戴手套的声音,然后她站起来跟他道别。她走过他身后,大胆地从背后亲吻他的脖子,接着就轻快地跑开,就像那天摧毁他的画作《米兰可利亚》后跑开时一样迅速。
“我竟然亲吻了赫尔达先生,”她自言自语道,“他曾经那样对我,那样!好吧,我为他感到难过。如果他能够把胡子剃掉,其实他看起来也没有那么糟糕。但是——哼,比顿夫妇,他们竟然这样对待他,真是可耻!我认出今天比顿先生身上穿的衬衫就是迪克以前的衣服,毕竟我以前晾晒过那件衬衫的。明天,我倒要看看……我很想知道他究竟还有什么是他自己的。这可比我在酒吧里累死累活地干好多了——毕竟我其实根本不用做什么工作——如果没有人知道的话,也一样是非常体面的工作。”
贝茜临别时那匆匆一吻让迪克备受煎熬。整个晚上他脑袋里想的都是那个印在他脖子上的吻。而且相比起其他事情,这个吻让他确信刮胡子是明智的。
第二天早上他就按照贝茜的要求刮了胡子,而且感觉非常良好。他换上一套白色亚麻质地的新衣服,而且知道这个世界上依然有人说她希望他仪表堂堂的感觉让他精神振奋不已,因为他脑袋里偶尔会想起梅茜,她要是看他穿成那个样子,肯定不愿意吻他,更别提更多的吻了。
午饭后,他心想道,“我得好好想想。我不能再想那个女孩了,她会不会再来还是个问题。不过,要是能花钱让她来照顾我的话,那我一定愿意花这个钱。这世上没有人会愿意照顾我这个大麻烦,如果她愿意,我不会亏待她。她家境贫寒,地位低下,在社会上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酒吧女佣而已。如果她回来跟我说她愿意来照看我,那么我就会让她心想事成。”他搓了搓刚刚剃掉胡须的下巴,开始满脑子都在想她究竟会不会来。“我想,我那时的确看起来像个乞丐吧。”他继续道,“我肯定看起来就是那个样子了。我知道有东西掉在我衣服上,只是我那时觉得根本没有关系。她要是不来,那对我来说,真是太残忍了。她必须得来。梅茜来过一次,对她来说,一次足矣。她是对的,她有事情要忙。而贝茜只用打啤酒而已,她没有什么事情要忙的,除非她妄想某些年轻男人一直陪伴着她。
想想自己就这样被一个卖啤酒的给花言巧语地哄骗了,迪克心里就难过得不得了。
一时间迪克感觉内心深处的自己正在号啕大哭——毕竟这比以往任何事情都让他更伤心难过。这种痛苦反反复复地出现,无时无刻地浮现脑海,让人浮想联翩,又让人万分焦虑,最终让人陷入崩溃。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迪克绝望地紧握双手大声喊道,“可是,老天啊!难道我这个可怜的瞎子就只能是一日三餐,一衣蔽体地过日子?!求求你,让她回来吧!”
终于,有天下午,她早早就来了。那是因为她这段时间恰好没有遇到其他年轻男人,而且她看中了来迪克这里可以得到的那些能够让她享用余生的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