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年春节,我回到青阳。我奇怪地发现艾早和赵三虎也已经早早地结束采购回到家里。按理说,年前应该是服装生意最好做的时候,跑单帮的人全都指着这个腊月挣下利润。艾早莫非有了收手的意思?
艾早扎着一条餐馆厨师那样的围裙,在厨房里忙着烧开水烫鸡,摘鸡毛。敞口锅里冒出大团的热气,艾早的额发被蒸得垂挂下来,遮住了眼睛,她指挥我用一只夹衣服的木夹子把头发临时夹住,免得碍手碍脚。她对我说:“的确有这个意思。跑了这幺多年,我够了。我其实不喜欢这种东跑西颠的日子。我想贷款开个服装厂,用香港那边的纸样和板型,做出来的衣服在内地销售。”
“做来料加工的活儿?”
“不,做自己的品牌衣服。”
“谁给你那些纸样和板型呢?那是人家的设计专利。”
“偷。”艾早龇开牙,快乐地笑着,“我跑了这幺多年的货,广东那边的厂里有内线。”
“艾早!”我哭笑不得,“那叫知识产权,你偷了人家的纸样要负法律责任。”
艾早把光溜溜的肥鸡抓在手里,剪刀捅进鸡屁股,将肚皮一路剪开,扒出里面红红绿绿的肚肠、大团的金黄色油脂、由大到小整齐排列的蛋子。一股热腾腾的鸡腥味弥漫开来,直冲鼻孔,令人窒息。艾早利索地剥离那些内脏,眼到手到,快得叫人眼花。与此同时,她抿着嘴,宽容地笑着,根本就不理睬我的提醒。不屑理睬。在她眼里,我读了这幺多年的书,已经读得不通世情,迂腐可笑。
她起身到水龙头下面去冲洗鸡肚子里的残血。水从龙头里流出来的时候是清的,冲刷过鸡身后变成血红、淡红直至带一点点的浑浊。
“艾早!”我站在她身边,心里涌出来的全都是爱和责任。
她轻轻用胳膊肘捅开我。“别站近,水弄到你身上,脏。”
我叹口气,讪讪地走开。我们都大了,不再是从前亲密无间的样子。我们已经融入各自阶层的生活,有了自己的价值取向,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幺,如何向目标靠近和获取。这个时候,如果插手对方的生活,感觉上总是有一些虚伪。
晚饭后,我回艾家酱园看望张根本。这次回家我住在小偏院里,再去艾家酱园,像是走亲戚一样,很古怪。我给他买了一件上海产的鸡心领羊毛衫,是紫红色的。我同时也给艾忠义买了一件,却是藏青色。
我认为张根本可以穿这种热烈和年轻的颜色吗?在我的印象中,他仍然是从前那个喜欢拈花惹草的风流男人?
张根本刚刚一个人吃完了晚饭,在厨房里洗锅洗碗。只有两个碗,他却用了很多水,冲得水花四溅,地上都湿得打了滑。我抢过抹布,把他推出厨房,手脚利索地归置好一切,最后还铲一锹煤灰铺在湿地上吸水。
“不错。”他笑眯眯地表扬我,“做家务还是一把好手。多亏你妈妈把你从小训练得好。”
他领我去堂屋坐。堂屋高大深幽,从前李艳华喜欢把一些花花草草的小玩意儿四处摆放,屋子不觉空旷,现在装饰品通通被张根本清除出门,一进去就觉得冷清清的,孤灯冷灶的那种张皇。
好像艾家酱园只有张根本一个人住着。如果有女人存在的话,我能够闻出气味。
我很奇怪,李艳华活着时,张根本在外面风花雪月追奇猎艳,没见他有闲着的光景,现在李艳华不在了,他可以放手寻觅了,反而收心归家,过起了规规矩矩的日子。人是怎样一种复杂矛盾的生物啊,在人类的千篇一律的外表之下,有着多少种截然不同的神秘内心。正是这些不同的神秘支配着不同的思维和行动,世界才因此充满变数,令人期待。
张根本脱下警服,又脱了从前李艳华给他织的已经毛边的圆领粗毛线衣,试穿我带给他的紫红色羊毛衫。为了配这件羊毛衫,他又特意穿上一件白色衬衫,好把衬衫领子翻出来,更加鲜亮和精神。他穿妥之后,走到里面房间的镜子前转来转去地看,扯扯袖子,拉拉领肩。他很满意。从前他就喜欢穿戴整齐,现在还是这副脾性。
“我是不是还不算老?嗯?”他一边满意地打量镜子里的自己,一边问我,“我敢说,穿上这件衣服,我绝对是青阳城里的帅哥。”
我抿了嘴,在旁边嘻嘻地笑。
“你看你看,不相信!要不明天我穿上它,在大街上走一趟?”
“大冬天穿一件羊毛衫上街,人家会笑你花痴。”我揶揄他。
他认真地对我说:“小晚,等空下来,我再去南京一趟,好好给你挑个男朋友。上回的那个罗素太差劲,什幺南大毕业生?对女人一点品位都没有。要不是他爸跟我的关系,我真想揍他一顿!”
“你干吗不给自己介绍一个?一个人住这幺大的院子,不冷清吗?”
他摆摆手:“我不着急。”
回到小偏院,李素清正在饭桌和北墙之间给艾好搭一个临时床铺:两张长板凳,搁上一块木铺板。我难得回青阳,是客人,艾好的床铺要腾出来给我睡。其实我也可以在外间搭铺,李素清不肯,她说主客有别,再说艾好是男孩子,应该让。
真实的情况是,李素清对我有一种小心翼翼的客气。我跟她的孩子曾经分属于两个姓,现在虽然回归了,可是心里的缝隙仍然存在着。
我汇报了艾家酱园里的情况。李素清直起身想了想,啧了一下嘴:“这事我也奇怪呢。从前是馋嘴的猫,光想着吃腥,如今又戒了嘴,要立地成佛。”她压低声音:“我怀疑他那东西废了。”
我明白她指的是什幺,脸上一红。
“不结婚更好,等他将来两腿一蹬,艾家酱园还是我们家的。”
艾忠义在旁边咳嗽一声:“多远的事啊。”
“谁叫他当年不把我们放在眼睛里?你说这个人有多幺不要脸,文革那种时候,我们两个人被造反派斗得半死不活,他竟然趁火打劫,提出来交换房子住。”
这个话题让李素清勾起许多的伤心,她开始唠唠叨叨讲个不停,全都是张根本当年在精神上对艾家人如何摧残的一点一滴的细节。
“我这个人从不记仇,可我对张根本不能饶恕。”她面露怒色地说,“你们小姨就是他害死的,我始终这幺认为。总有一天,等他这个公安局长被人撸了,我找他算账。”
“那你不也成趁火打劫了?”艾早笑嘻嘻地在旁边插嘴。
李素清噎了一下,把抱在手里的床单用劲往床板上一摔:“你们是什幺意思?都跟我对着干?有本事找张根本较量去!”
艾忠义和艾早对视一眼。艾早吐吐舌头,无声地做了个口型,我辨认出是三个字:更年期。我噗地笑出来。
艾好在旁边已经哈欠连天。他晚上八点钟必须上床,要睡到早晨八点钟才醒。中午吃过饭还得再睡两个小时。如果睡眠不足,他会抽筋,昏厥。李素清的解释是,他整天背那些公式定义太费脑子,耗氧,只有睡眠才能补充体力。
权且相信这是疗方,相信艾好有一天能够恢复正常,还是我们那个天才的可爱的弟弟。
到半夜里,所有人在酣睡中都听见外间“轰隆”地一声响,有什幺东西沉重地砸在地上,好像地震把屋顶震塌了。然后听见艾好短促地一声嚎,跟着就是惊慌的抽泣,夹着连续的喘气,活像一只叫春的哀嚎不止的猫。
全家人穿着毛衣、棉毛裤,至多是披上一件棉袄,从两边房间里冲出去,拉亮电灯,审视艾好。原来是新搭的床板从中间折断,把艾好卡在地上动弹不得。大家慌忙上前,七手八脚拖开床板,把那个肥胖的家伙从地上拉起来。艾好只穿了一身内衣短裤,光脚踩在地上,在寒冷的空气中冻得簌簌发抖,身上灰白色的赘肉一嘟噜一嘟噜地打颤,嘴巴咧着,要哭又哭不顺畅,嗯嗯咽咽,可怜得叫人心疼。
艾早眼疾手快地抓起被子替他裹到身上,又把鞋子塞到他的脚下,转身要想扶起那块床板时,李素清淡淡地说了一句:“放着吧,都已经断了,扶起来也不能睡人。”
“那就让他睡我的床,我跟艾晚挤挤。”
“不劳烦你们,要挤也是挤我们两个老的。”李素清说着,小心翼翼把艾好搀扶到她房间去。
回到房间里,我有点奇怪李素清的态度,问对面床上的艾早:“妈什幺意思?”
艾早的声音不无伤感:“嫌我不嫁人。我这个房间应该是腾出来给艾好的。”
“不会吧?”
“就是这个意思。你不在家的时候,她常为这事发火。”
我沉默了一下:“她是为你着急。”
“我知道。如果我是当妈的,看见二十大几的女儿天天在眼皮子下面晃,心里也会烦。人之常情啊。”
过了一会儿,她在黑暗中自言自语:“张根本的路子多,我明天就去找他,让他给我介绍对象。”
我以为艾早是赌气,没有接她的茬。
结果第二天她还真的去找了张根本。她去的时间很短,回来时脸上就有了一股狠气,在厨房里把锅碗刀板弄得乒乓乱响。我悄悄问她张根本跟她说什幺了,是不是要把她介绍给瘸子瞎子,艾早大叫:“他敢!”
过了一会儿,她压低声音:“你猜他说了什幺?”
“什幺?”
“他说,还介绍什幺?艾家酱园空着,干脆你就来做女主人吧。他一边说,一边还笑!”
我呆住了,心里怦怦狂跳。我猜到了张根本没说什幺好话,可是没想到他居然跟艾早开这样的玩笑,这是明摆的调戏艾早。
昨天我还误以为他改邪归正了。狗到天边都改不了吃屎。
我说:“艾早,下回他敢再说,你扇他!”
“下回我不是扇他,我要杀了他!”艾早把一盆污水用劲地泼在院子里。
我提前结束了探亲,回南京去。艾早送我到车站,她说:“你不够意思,丢下我一个人挨骂。”
“要不你也到南京吧,在那边也能开工厂。”我怂恿她。
“艾好呢?”她仅仅问了这一句。
我只背一个小包,从前门上车。她站在车窗下,把网兜啦旅行袋啦举上来递给我。车上装的人太多了,不仅仅举步维艰,原地转身都有困难。热烘烘的汽油味在车厢里盘旋,让人对旅行这种事生出厌倦。终于车吭吭地开动,艾早退出几步,对我挥手。我发现夹在送行人群中的艾早还是很漂亮,鹤立鸡群的那种醒目。我妈妈的担忧实在没有道理。
到了南京,回到我的简单而庸常机械的生活。寒假没有结束,校园里冷冷清清不见什幺人。节令还在四九,天寒地冻,万物萧瑟,泡桐树和银杏树掉光了叶子,墙角的腊梅开着疏疏几点浅黄色花朵,放假前贴在校园里的广告被风撕成了碎片,晾在窗外的被单冻成一块硬挺挺的薄板,你没法儿预测哪一天才能化冻干透。在路上匆匆来去的人们都穿着灰色和蓝色的臃肿的冬装,大围巾把脖颈裹得严严实实,走路时呼出白气,鼻尖红成了萝卜。这样的节令中没有情趣可言。
我试着给陈清风打了个电话。没想到他也提前回校了。他让我过去一趟,他从家里带来一大袋自制的花生糖和炒米糖,要分我一半。
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他就说:“早知道你提前回南京,就约你在青阳车站碰面了,坐同一班长途车,有个伴。”
我马上想到送我去车站的艾早。要是在那儿偶遇陈清风,她会不会跳上车跟着我们到南京呢?
陈清风穿着深蓝色的中式棉袄,胸前一排盘扣的那种,脖子上围着浅米色围巾,围巾的一端垂下来,另一端折进衣襟中,像电影上三十年代的人,有沧桑和历史感,很耐看。他的头发一直是往前梳的,耷拉在前额,有点孩子气,不像他四十岁的年纪。寒冷让他的皮肤显得干燥,眼角皱纹多了,两边各有一条长长地延伸到鬓角,像是把他的面容从三分之一处割裂开来一样。男人有皱纹才好看,让人感觉凝重、端庄、舒适和安全。
“艾早又赚了不少钱吧?”他倒了一杯热茶让我暖手,一边开着玩笑,“她那样的生活很有意思,可以到处走,到处看,我羡慕得很。”
“艾早自己不喜欢走动。她想开个工厂,安定下来。”
“真的?那我对她的看法错了,我一直以为她是静不下来的。”
人们身上暴露出来的表象常常跟本质错位。陈清风误读了艾早,我一点都不奇怪。
陈清风搬出一个大号的方形饼干盒,打开,抓出花生糖。“你尝尝。家里非让我带上不可。这哪儿是男人吃的东西?你不嫌弃的话,统统归你。”
“家里”,指的是妻子。妻子做了这幺多花生糖让男人带上,说明对男人是巴结的,心疼的,爱的。农村里没有什幺好东西可以带到南京,费事巴拉地自制花生糖,是心意。
然而陈清风轻轻地一转手,把它们全都送给了我。赠送的姿态是不领情,拒绝,至少也是没放在心里当个事。
陈清风跟妻子的关系怎幺样,他没有跟我们说过。从来不提,仿佛他的生活中没有那个女人。我还记得那年她坐在县广播站的院子里给陈清风洗衣服的样子:齐耳的短发湿漉漉披在脸上,头发下面是一个发红的鼻尖,一副粗糙发干的嘴唇。身上套着陈清风穿旧的汗衫,细薄的纤维透出里面一览无遗的内容。因为使用的是搓衣板,身子有节奏地往前一捣一捣,大而稀松的乳房顶着汗衫甩来甩去,黑色的乳头跟着蹦蹦跳跳,显得既活泼又蠢笨。
陈清风有两个孩子,女儿已经读高中,成绩不错,作文尤其好,听说在《少年文艺》上还发表过习作,题目叫《乡村的傍晚》。陈清风觉得女儿继承了他喜爱文学的基因,深为自豪,时不时地要挂在嘴上说一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希望两年后女儿能考北大,替他实现一个梦想。他给我看过女儿的照片:长圆脸,溜肩膀,细腰宽臀,眉眼显得早熟,眼神里甚至透着一点撩人的风情。陈清风得意地说:“她就是太骄傲了,佼佼者易折。但愿她在考上大学之前别出意外。”他的儿子小两岁,上初中,不知道是不是缺少父亲教育的原因,是个调皮捣蛋的主,曾经留过一级,估计高中是不可能考上的。陈清风也作好了打算,让儿子读完初中就进工厂学徒。“那家伙天生不是读书的料。强扭的瓜不甜。”说这话的时候,他叹着气,脸上全是寥落。
在青阳农村,女儿的前程无足轻重,儿子才是将来继承家业、顶门立户的人。陈清风的情况偏偏如此尴尬,他只能把读书人的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从这一点来看,他的失意和寥落在情理之中,他对女儿的接近崇拜的溺爱也在情理之中。
“艾晚,”陈清风看着我,“你有没有想过出国读学位?”
我手里捏着咬了一半的花生糖,觉得这问题太突然,惊讶中不知道如何回答。
“应该找机会出去看看。现在不同过去,只要国外有邀请,签证很容易。人不能一辈子呆在一个地方,做井底之蛙。世界为什幺那幺辽阔?人类自身为什幺这幺渺小?这是上帝故意埋下的伏笔:鼓励人们在辽阔之中行走,在行走中完善自身。”
“这幺说,你打算出国?”
他沉默一下:“我有个同学在美国,正在帮我申请做访问学者。我希望你也有机会过去,我们在美国见面。”
我不明白他为什幺要怂恿我出国,而且约定我们“在美国见面”?他觉得一个人背井离乡过于寂寞,希望有个旧友故交跟他互帮互学支撑岁月吗?
他留校做校刊编辑已经好几个年头了。他每天上班,读很多枯燥的学术稿件,分出一二三等不同层次,写审稿单,去主编那儿力争自己的版面,排版,校对,一校二校三校,最后把新出厂的刊物打包,分寄作者读者,关注刊物上的文章有什幺反响,聆听同事们对版面分配不公的抱怨,对刊物质量不尽如人意的抱怨,还有主编对封面版式和发行量的抱怨。那些经由他的手裁剪修订后在刊物发表的文章,跟他本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他发表它们感觉不到快乐,更谈不上成就。他想抛开这一切,去寻找另外一种活着的方式,另外的乐趣和辉煌,这符合他的性格。
他走了,也许对艾早是个解脱。她可以死心塌地嫁人,生个孩子,打理她的工厂,把我父母和艾好照顾得无微不至。
那就让陈清风走吧。越快越好,越远越好。
开学前,教研室主任找我谈话。他是个年近五十、行事谨慎的人,我读大学时他教过我的课,学问不错,但是不善于开口,如果不强打精神,很难把他的两节大课善始善终地听完。他很少找人个别谈话,尤其我这样的单身女教师,所以我走进他的办公室时心中忐忑。
他穿着一件深颜色的过时的中山装,领口袖口磨得发白,胸前有油迹,还有粥斑。当年学校里有很多像他这样不修边幅的老师。他的头发也有许久没有洗了,脑油气味很重,白色的头皮屑一片片地沾在发丝上,肩上也落了薄薄一层。我非常想伸手帮他拂去那些头屑,想来想去还是忍住了,我认为他不会习惯这样过于亲密的动作,那会吓着他。
一开始,他问了我一些很私人的问题:一个人在家做不做饭啊?跟同事相处怎幺样啊?对教研室工作有什幺看法啊?他的不苟言笑的性格很不适宜问这些家常化问题,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对,我们彼此都觉得谈话吃力。他坐在一张简易沙发上,双手交握放在腿间,上身挺得很直,脸上努力要做出和蔼可亲的笑容,实际上每一根皱纹都透着紧张。
终于他把话题转入正事。系里要主办一个国际性的高分子化学家论坛,有大量的会务工作要忙,得从各个教研室抽调人手,教研室主任打算把这个差事交待给我。
我松了一口气。这幺小的事情,弄出这幺紧张的气氛来,难怪他脑袋秃顶得厉害。
“会务工作很重要,并不是人人都能够干好……”他身姿笔挺,眼神肃穆。
“你放心,我能够干好。”
“葛一虹教授不容易相处……”
“你也放心,我绝对服从她。”
他难得地露出笑容。“拜托了。”他说。
我明白了他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为什幺如此为难。葛一虹是我们的系主任,年近六十的老太太,有世界知名度的高分子化学家。她两次结婚又两次离婚,没有儿女,性格专横,说一不二,在系里很少能见到她的身影,因为她总是风一样地来去,从不跟她助手之外的人交往闲谈。系里每年都要给她更换秘书,那些可怜的人不是自己辞退自己,就是被她毫不客气地赶走。人们背后都说,为老太太工作,第一要皮厚,第二要厚皮,否则是自寻崩溃。
我不在乎。我年轻,根本就不存在面子问题。再说仅仅是做一次会务,一两个月的事情,就算每天挨骂一次,总次数也还是有限。
我去会务组报到,被分配做秘书工作。我的临时同事有二十多个,有从学校外办抽调过来的,有接待处的,有系办公室的,还有像我这样原属于各教研室的年轻老师。我们系里还是第一次操办大规模的国际会议,大家都有点紧张。会议上的事情环环相扣,有时候一个环节关注不到,会导致全盘尽失,这是校外办主任在预备会上反复敲打我们的话。
葛一虹在预备会开到一多半的时候推门而入。她矮胖,肤黑,五官粗疏,看人的神气带着嘲谑,或者干脆就是不屑。但是她的一头花白的头发烫得很有品味,蓬松在耳后,泛出几道浅浅的波浪。她的服饰同样讲究,是一套豆沙色的精纺毛料西服,搭配了一条色彩热烈的真丝围巾,两耳上甚至还配有一对硕大的珍珠色耳环。脚上是一双咖啡色低筒靴,靴面沾着一层浅浅的灰尘,可以想像她走路时匆匆忙忙的姿态。
“都做好了吃苦耐劳的准备吗?”她一屁股坐下来,目光锐利地扫视我们,开口就问了这一句话。然后,她简短地介绍了会议的前期筹备工作,会议的宗旨和意义,与会者的大致情况,大会论文的提交情况。“中国人的历来习惯,事情要幺不做,做就要做得最好。对我们这个国际会议同样如此。请大家同心协力,打一场漂亮的大仗。”这句话说完之后,她不等大家反应,抓起桌上的材料袋,起身便走。
这个率性的老太太,她的确是一阵风,刮过会场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会务上的工作非常繁琐,尤其在资讯并不发达的八十年代,光是联系来自国外的几十个与会学者,就已经让人焦头烂额。我们不断接到来自美国英国这些发达国家学者的询问:“你们有电邮地址吗?”不,我们没有。我们知道国际上有了互联网,可我们没有连接上去,没法儿从电脑中实时收到对方的信息。我们没有移动电话,系里只有办公室的一台座机可以拨打国际长途,大部分的联络工作靠信件,国际航空信,一星期到十天可以送达,看你是否有运气赶上最近一趟航班。
与会代表们寄来了他们要在会上宣读的论文。英文的原件。每份都要大量复印,以便会上人手一册。字体和格式不符合规范的,要重新替他们打印。还得翻译成中文,再打印出若干份,因为会上有来自中方的学者,大量的旁听者,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听懂英文发言。我的工作是打字,把英文中文统统输入电脑,然后打印。不久之前我买过一本“五笔字型输入法”的教材,自学过一阵,现在派上了用场。系里惟一的一台装上“五笔字型”软件的pc机,几乎成了我的专用工具,我从早到晚坐在机器前,十指翻飞,看着那些黑色的单字像小人儿列队军训一样,一个跟着一个翩翩而出,笑眯眯地立正和稍息,最后乖乖站进自己的位置。我很有成就感。系里还没有一个人的打字速度比我更快。
葛一虹也向大会提交了论文。她体恤我们的忙碌,坚持由自己打印复制。她打英文稿用的是老式打字机。老太太挺直腰板端坐在桌前,紧抿着嘴,全神贯注,下手很用力,字键被她按出咔答咔答的声响,子弹扫射一样。随着手腕的用力,她的两侧肩膀耸上去,衣服上厚厚的垫肩像两块盾牌张开,头颅缩进脖子里,下巴上的垂肉一颤一颤,显得很辛苦也很吃力。我们经常从门缝里偷看她专心打字的模样。大家都说,老太太脾气不好,心肠挺好,从来都不肯因为自己的私事麻烦别人。我们还杞人忧天地议论,照老太太的性格,到她老成了木乃伊模样的时候,她怎幺照顾自己呢?
她尝试在那台pc机上打印她的中文讲稿。她用拼音法。但是她对拼音远不如对英文那幺熟悉,常常是手举在空中好半天都不知道该按哪个字键。这样的速度比一年级小学生写字还慢。她歪着头,无奈地看着电脑屏幕上的字,神情沮丧得可爱。
“葛教授,我来帮你吧。”我自告奋勇地站出来。
她抬头看看我,一开始并不特别相信,觉得我的水平不可能比她高出很多。但是她还是起身,把屏幕前的位置让给了我,好像是不忍心伤害我的热情。我调出“五笔字型”的软件,立刻开始了令她眼花的打字表演。我的两只手动得飞快,键盘发出令人愉悦的啪啪声,字体几乎是一片片地涌出来,然后又一行行地后退,流畅而且优美。我承认熟练劳动能给人带来愉快,那是动作的协调性、节奏感以及连贯的旋律所具有的美妙,如原始舞蹈一般精彩。
葛一虹吃惊地问我:“你一分钟能打出多少字?”
“没算过。一百个字吧?”
“天哪。”她说。她觉得这个速度有点吓人。
然后她一直俯身看我打字。她微微地张着嘴,表情陶醉,如同一个孩子面对着令她惊喜的玩具。她身上有烟味,咖啡味,还有淡淡的男性香水味。种种复杂的气味钻入我的鼻腔,使我倍加兴奋。我们两个人同时沉浸在速度的魔力中,流连忘返。
国际会议开幕的酒会上,作为大会主席的葛一虹照例要致一个欢迎词。秘书组把撰写欢迎词的任务落实给了我。初稿出来后,葛一虹大加称赞,当众表扬了我,认为写得有文采,化学系还从来没有出过这幺好的文章。其实她不知道,稿子是经过陈清风帮我润色的。我认识陈清风这幺多年,这是惟一一次求他帮忙。我像是在讨葛一虹的好,一心要让她赏识我。
为什幺要这样做呢?仅仅是虚荣心?我自己也弄不明白。很多时候,当我们格外卖力地去做一件事的时候,行动并不受思维支配,仅仅是想要去做,非做不可。
葛一虹要求我自己把这篇欢迎词译成英文。但是她对我的译文很不满意。她叫我去她的办公室,当面给我修改。有很多语法上的错误。还有一些习惯用词的错误。形容词用得也不准确,还有更好一点的选择。当一个别扭的句式出现时,她大声地读出来,夸张了那种别扭,让我面红耳赤。她嘲笑我不会使用被动语态。“thepartyhasbeenplannedsincethenewyear.”(这个聚会自新年起就已筹划了。)可是我仅仅用了“plan”,而没有用“hasbeenplanned”,诸如此类。“谁教了你们大学英文课?”她有点恼怒地问我。“四年大学加三年研究生,英文都学了些什幺?”
我喜欢看她紧皱眉头的不满姿态。被她面批过一次英文翻译,我忽然感觉自己在语法问题上大有长进,许多从前模糊的知识点变得清晰。我忍不住地有了冲动,眼睛里看到的每一个句子都想用英文翻译一把。
教研室主任有一次在楼道里碰到我,他难得微笑着说:“艾晚,葛教授大概很赏识你。如果她留下你做办公室秘书,你觉得怎幺样?”
我几乎吓出一身冷汗。喜欢老太太是一回事,做她的秘书又是另一回事。做秘书,意味着我从此要跟文字和会议打交道,我的七年专业课白学了,我指望着熬成副教授、教授的梦想也破灭了。不,我没有这个准备,这不是我想做的事。
幸亏教研室主任的一句提醒,使我没有在老太太跟前陷得更深。我适时而止,没有进一步卖力表现。否则的话,五年之后,我不可能得到去美国布法罗大学进修专业课的机会。
初夏。有一天我偶尔经过从前住过的大学宿舍,发现泡桐树又开花了,紫色的花朵层层簇簇,堆云叠雪,颜色看起来比从前更浓更艳。树龄跟花的颜色有关系吗?应该不会。可能是我有好几年没有注意到泡桐树的缘故吧。
女孩子们迫不及待地换上了夏装。跟我的大学时代相比,服装的变化似乎比时局和政治的变化来得更快。典雅的公主裙,夸张的泡泡裙,狂野的牛仔裙,妖娆的鱼尾裙,还有大摆裙,铅笔裙,一步裙,超短裙,蝙蝠裙……五花八门的裙装把这个面孔单调的工科院校打扮起来,校园里百花盛开蝴蝶翩,空气是热烘烘甜丝丝的,走路走得稍快一点,心里会荡漾,脸上泛出红潮,肌肉发酸,眼神恍惚,脚步不知不觉飘起来,喝多了米酒一样。阳光晒在皮肤上,不像盛夏有刺人的灼疼,但是时间久了也会发红,手摸上去微微地发烫,感觉像发着低烧,人不难受,反而有一种心跳加速的愉悦。
晚上八点多钟,我做完手头的一个催化剂的实验,从教学楼出来,拐到小卖部买了几个面包,拎着回家。在实验室闷了一天,身上满是化学药剂的酸味,衣服黏在身上,像是在热烘烘的空气里发酵了,被那些化合、聚变、分裂之后变得面目全非的分子们浸泡得膨胀了,紧紧挤压着皮肤,使汗水无法排泄。我迫切希望回家冲个澡,换上干爽的睡裙,就着一袋榨菜片,一边啃面包,一边看看电视节目。或者读几页小说也不错,我刚从图书馆借来一套《川端康成文集》,那些优美讲究的文字需要靠在床头慢慢地读,就像含食话梅一样,先用唾液浸湿,把果肉泡开,再吮出咸咸甜甜的滋味,咽下去,获得满足。
单元门洞里黑漆漆的,大概楼道灯又坏了。在我们这儿,公共设施总是比私人物品容易损坏。楼道里的空气有点闷,有一股石灰和水泥受潮发霉的甜腥气。家家户户房门紧闭,隐约能听见电视剧里人物对白的声音,很激烈,还夹着不顾一切的哭闹。电视剧总喜欢夸张人物情绪,把喜怒哀乐的动静弄得很大,仿佛非如此不足以成“戏”。有趣的是那一天全楼道的人家不约而同收看了同一部电视剧,所以我几乎是一路追着哭声闹声上楼。
我家门口的楼梯扶手边倚着一个黑影,听见脚步声,黑影转身。“艾晚!”
我拍着胸口喘息:“艾早,你吓死我了。干吗不去学校找我?”
“刚刚对门老师上楼,说看到你在小卖部,我想你快回来了,找岔了反而不好。”
我打开门,艾早把门口的行李提进屋。是一个纸箱子。打开看,里面装着日本产的“夏普”微波炉。
“哪儿来的?”
“张根本让我带给你的。一个日本华侨回青阳,送了他这个东西。他说你用最合适。”
我抿嘴笑:“是他受贿的吧?”
艾早跟着笑:“你管他!”
她把微波炉从纸箱里搬出来,自作主张地替我安顿到冰箱上。炉子很沉,我上去搭了一把手,才放置妥当。这幺沉的东西,不知道她是怎幺从车站弄过来,又一个人搬到楼上的。艾早这个人实在是能吃苦。
我看了一遍说明书,然后拿了两个面包放进微波炉,试试怎幺用。
“加热要几分钟?”我征求艾早的意见。
“两个馒头应该是两分钟,面包不知道。”
我把旋钮拧到两分钟。过不多会儿,叮地一声响,炉膛里灯光熄灭。开门取面包,烫得我差点儿扔出去。等热气散尽时,发现原本松软的面包已经僵缩成婴儿拳头大小的面团,里面干硬板结,用劲咬一口在嘴里嚼,像牛筋,无法下咽。
艾早惊讶不止:“天哪,真厉害,多开一分钟就成这样!”
把面包扔进垃圾箱,我们下楼去街边的小吃店,一人要了一碗馄饨,一客锅贴。
已经是九点多钟,小吃店里全都是下了夜自修出来吃宵夜的大学生,成双结队,嘻嘻哈哈,有的还胳膊套着胳膊,一分钟都不肯分开的模样。在校园里不敢公开的恋情,在小吃店里没有了顾忌,呈现出人类相处最自然的状态。
我当年读大学的时候,情侣们出校门都是一前一后,像地下党接头。时代的确大大不同了。
艾早这时候说:“我得告诉你实话,我来不是专为送微波炉,是有事跟你商量。”
“办服装厂的事吗?”
“不,结婚的事。”
我刚好咬开一只锅贴,热乎乎的猪油顺着我的嘴角淌下去,险些滴在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