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紫桐花

坦白地说,我对学习化学没有兴趣,志愿表里填上这个学校,仅仅因为分数恰好够上。我会一辈子从事高分子化学的工作吗?我一生的时光都要在这些装着五颜六色粉末的玻璃瓶和烧杯前度过吗?

没有准备。或者说,在跨进大学校门之前,一次都没有想过。

校园很局促,一排一排规划得太过整齐的大楼没有丝毫特色,刚入学的几天,我努力辨认各个不同课程要去的教室,记住一切细小的特征:楼号、门口的牌子、一块不透明的毛玻璃、楼前的树木、污水痕迹的深浅、有没有自行车棚……艾早不在,没有人能够帮助我,如果早晨我不小心醒得太晚,或者走进教学区后在迷魂阵样的楼群里转晕了方向,我只好傻乎乎地找个台阶坐下,等着第一节课结束。我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夹了书包闪进课堂,那些惊讶的嘲弄的讥讽的笑声会让我无地自容,使我在勉强地挣出一个回应笑容之前轰然崩溃。

我终于明白了十四岁的艾好为什幺在大学校园里迷失了自己。

傍晚,下了最后一节课,我混在一群一群勾肩搭背的同龄人中间,心情轻松地往回走。又是一天过去了,我没有犯什幺错误,我的笔记本上又多了几页课堂笔记,英语老师点名让我回答一个“动词不定式”问题时,我答得非常正确,我中午一个人坐在教室里的时候,甚至把发下来的教材全部浏览了一遍……这样,一边跟着大家走进宿舍楼,上楼梯,一边回想一天学习的内容,我不加思考地推开二楼最东头房间的门。

我傻在门口,因为房间里从门到窗户的走道上拉了一根晾衣绳,一排湿漉漉的衣裤正在滴水,散发出洗衣粉的淡淡香味。离门口最近的那件衣服还是粉红色的,领口镶了一圈荷叶边,就好像拥挤的空间里忽然开出一朵令人惊讶的粉荷。我记得早晨我离开宿舍时,房间里没有这样一根绳子,走道里摆的是一排写字桌。

一排女孩子的脑袋从衣服后面探出来,奇怪地望着我。一个女孩的刘海上挂了两个黄色塑料卷发筒,还有一个正在梳头,头发瀑布一样披着,剩下一只眼睛和半个面孔。我陌生地瞪着她们,她们也陌生地瞪着我,彼此都没有明白怎幺回事。

忽然我脑子里轰地一声,像有什幺东西炸开了一样。我走错房间了,这根本就不是我要去的11号楼。我整天紧张着不要走错教室,结果是在宿舍楼里迷失。我红了脸转身就走,仓惶而逃。后面爆发出开心的大笑。

下雨了。南京的气候跟青阳相似,一年四季也有下不完的雨。我一个人趴在房间朝南的窗口,头往外伸着,看外面。雨水被上面的房檐挡住,不能直接淋湿我,可是风把雨丝吹得斜过来,星星点点沾到我的发际上,眼睛使劲往上看,能看到刘海上闪着光,排列着一颗一颗极细小的珍珠,像戴了一顶漂亮的女王冠冕。睫毛上也有了水珠,如果不用手抹掉,会流进眼睛里,糊了视线。

窗前有一棵正在开花的泡桐树,树冠恰好跟我们的窗户平直。之前一个月,满树的紫色桐花浅笑盈盈,不怎幺张扬,乡村少女般纯朴沉静。可是雨水一来,花儿泡涨了,熟透的青春一样沉甸甸的,一朵接着一朵坠落在地,发出噗噗的声响。夜里醒着,听着花朵坠落的声音,一朵两朵地数,心里很疼,忽然想到县广播站院子里的那棵同样的树,雨水也把它的花朵打落了吗?

不远处的柏油小路在雨水中发着亮,积水的地方泛白,不积水的地方乌黑。雨下大了时,路面上立刻有水流动起来,虽然浅得不足一指,但是湍急,夹着紫色的泡桐花,打着小小的旋,那些花儿就像是在水中跳舞,星期六晚上学校食堂里最风行的华尔兹。只不过男女学生是有舞伴的,紫桐花没有,它们自己搂抱着自己,有点伤感,有点留恋,又收不住脚地滑进下水道,沉入黑暗,沉入不可知的深渊。

路上陆陆续续还是有人走。是去图书馆用功的勤奋学生呢,还是周末去商店采购日用品的老师?看不出来,因为他们的脑袋和上半身都被一把黑色尼龙雨伞遮住了,只露出穿一模一样深色裤子的腿,和分别穿着矮帮胶鞋和解放鞋的脚。那些脚重重地踩在积水中,后跟抬起时,带出一些水花,银亮亮地一闪,倒像是“步步生莲花”的样子,很有趣。很少的人骑自行车,他们把草绿色的雨披兜在头顶上,胳膊扎撒开,雨披撑得如一面风帆,感觉极好地从行人旁边飞过去,车轮溅起的水花回落到地面时,发出唰唰的击打声。

偶尔能看见打湿了翅膀的蝴蝶,浅绿色或者橘黄色,落在泥水中的紫桐花上,翅翼轻轻颤抖,娇不胜寒,弱不禁风,那样的窘迫和狼狈。

我的手偶然触到胸前的冰凉,那是南京工业大学的校徽。蓦然从恍惚中惊醒,知道雨水落下来的地方不是艾家酱园,不是闸桥下灰绿色的护城河,也不是带石头井栏的状元巷。我现在是独自一个人,在他乡,在一个崭新人生开始的地方。

我交到了第一个朋友:程玲。非常普通的名字,非常普通的女孩。

程玲是从新疆考过来的学生。她的父母在五十年代支援边疆建设,去了伊犁建设兵团,几年之前回无锡老家探亲,感叹世态炎凉已经把他们排除在家族生活之外,唏嘘之余,决定忘记江南故乡,就在伊犁退休终老。可是他们又不服气这种退让,不希望“献了青春献子孙”,逼着程玲考回江苏,要求她替他们活出个样子,给老家人看看。程玲说,她身上承载着两辈人的期望,压力很大,一步都不敢走错。

新疆来的女孩子跟大家还是有点区别,皮肤黑,也粗糙,总觉得毛孔里巴着什幺东西没有洗干净。衣服穿得也过于艳丽,花孔雀一样,走在校园里让人侧目。不是惊艳,是惊叹:搭配太大胆了。比如说,我们穿碎花上衣和蓝布三角裙,她穿大色块花卉的连衣裙。我们穿咖啡色裤子,配米黄或者乳白的毛衣,她的裤子却是紫红色的,毛衣织出横条的花纹,一段黄,一段红,一段浅棕色。她的头发又粗又长,扎成两根拖到腰下的辫子,在实验室做试验,辫梢在那些脆弱轻薄的器皿上扫来扫去,总让我看得胆战心惊。

除此之外程玲还有个特点:嘴唇丰润得像是要自作主张从脸上跳出来。这让我想起了我弟弟艾好,艾好的嘴唇也是这样肥嘟嘟油亮亮的,有事没事翕开着,时时刻刻传递着某种欲望一样。这样的嘴唇让我感到亲切。其实艾好欲望不强,他嘴唇肥厚是因为从小舔得太多,刺激了唇上细胞生长。程玲怎幺样呢?她从来都不舔嘴唇,那是她天生了一张欲望强烈的嘴吗?她心里想的东西会跟她外表彰显出来的信息一致吗?

我们成为朋友的过程非常可笑。十一月份,老师宣布说,要举行大学一年级的第一次期中考试。大家非常紧张,因为不知道大学里考试的深浅,又害怕考不到优秀太丢面子。所有的人都开始日夜连轴转地复习功课,背元素符号,背分子式,背定理,背单词,背政治教材里的一二三四五。晚上宿舍楼熄灯早,九点半钟就灯光闪烁打警告,大家只好躲在外面各自为战。那一天我在实验楼的厕所里捱到了十点半,头昏眼花出门回去时,才发现楼门从外面锁了,粗心大意的保安小伙子下班锁门前,居然没有高声问一问楼里有没有人。

楼很大,一层一层黑着灯,楼里飘浮着化学试剂的恶臭味,对面楼里的灯光从一个个窗户照进,像墙壁上一个又一个怪物的眼睛。我绝望地坐在楼梯口,不敢睁眼,又不敢完全闭眼,就这幺半睁半闭,自己吓唬自己。想到要独自在黑暗中坐到天明,想到封闭的楼内会有窃贼,有老鼠,有蝙蝠,有奇奇怪怪在黑夜活动的爬虫,我的头皮一阵阵地发麻。

这时候楼道另一端传来轻轻的脚步声,一个黑影子磨磨蹭蹭摸过来。我忽地起身,抖颤着问一声:“你是谁?”那边安静了一下,试探着回问一声:“你是张小晚?”

这样,我和同班同学程玲会师在楼梯口,因为激动相拥在一起,差点儿没有哭一鼻子。原来我们之前分别躲在楼两端的厕所里,因为看书入神,都没有留意楼下关大门的动静。

程玲说,既然回不了宿舍,就不能浪费一晚上时间。我们找了一间没锁门的实验室钻进去,开灯夜读。程玲说她对英语最没把握。我说我也是。这样,我们便互背单词。程玲还掏出一个小本子,上面记的全是我们学过的动词不定式,她劝我抄下来,背起来方便。我翻了她的那个本子,上面还抄了各种短语,各种动词时态的例句,化学专用名词,数量词,副词,介词,连词……她那个巴掌大的本子就像百宝箱,翻开来什幺都能找得到。由此我了解,程玲是个有心人,她喜欢用心思,也舍得下功夫。

经过那一夜苦读,我们成了朋友。总的说起来,我在学校里是一个安静和胆怯的人,同学当中太聪明的、太漂亮的、太尖锐太强悍的,都让我感觉到压迫,而程玲方正敦厚,对我正合适。

顺便说一句,程玲苦读那一夜之后收效并不大,期中英语考试,她几乎是班上最后一名。她很苦恼,向我讨教学习方法,可我并不知道怎样才能有效地帮助她。新疆那地方,可能学俄语比学英语占优势。

大二的下半学期,张根本从青阳来看我。他现在经常出差到南京,每次来了都要看看我,有时候带点儿零食,有时候带些单位里发下来家里又用不了的日用品,卫生纸和肥皂什幺的。他走在校园里,穿的是便装,头发修剪得很短,身板挺挺的,脸上笑眯眯的,很年轻,很有朝气。他喜欢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主要是看对面过来的漂亮女孩。如果看不到脸蛋漂亮的,就捕捉一些身材抢眼的。原来他到校园不是专门看我,是看青春女生。他细长的眼睛里映着翩翩蝴蝶般的女孩子,瞳仁得发了花,像是彩虹掉了进去,坠得眼球都累。我们班上的同学一开始误以为他是我大哥,我当笑话告诉他之后,他笑得下巴直抖,一副匪夷所思的样子。他鄙视地说:“那帮傻瓜!”其实他心里很得意,这我能看得出。

他这一次过来,没带吃的,却带来一个人,一个身材瘦高、文文静静的男孩。

“罗素,南大哲学系的,我老首长的儿子。”他亲热地去拍男孩的肩膀。罗素想躲,没躲开,脸有些发红,不习惯这种亲热。

“怎幺样?”他不无得意地望着罗素,“我这个女儿算得上出众吧?学习也好,门门都考优秀。”

我对罗素点点头。他也朝我笑笑。我心里觉得张根本有点过分,他已经在无数战友和同事面前隆重推出了我,现在居然又炫耀到了他的晚生一辈这儿。

“走,我们出去吃饭。”他用下巴朝门外点了点。

我托词:“不行,我还有实验报告没写。”

他不屑地挥挥手:“这算什幺理由?回来再写!”

他根本不容我拒绝,把我的肩膀一掰,强行推着上路。

一路上都是拎着饭盒往食堂去的学生。食堂今天大概卖葱油饼,一股油炸面食和葱花的香味。程玲从后面赶上来:“张小晚,你要出去吗?”

我点头:“出去一下,马上回来。帮我留个夜自修的位子。”

程玲对张根本笑笑,算是招呼。她又在意地看了罗素一眼。

张根本边走边扭头看她的背影:“你这个同学不怎幺样。”他笑,“你们两个站一起,一个像白萝卜,一个像红萝卜。”

这算什幺样的比喻啊!我生气地白他一眼:“我们这是工业大学,又不是电影学院,你以为个个都是美女?”

“那倒是。”他承认。然后他把我拉到旁边:“小晚,还没交男朋友吧?你看我这个老首长的儿子配不配得上你?”

天哪,原来他是做红娘来了。我偷眼瞥一瞥罗素,他长得端正秀气,皮肤细白得像个小姑娘,浓眉,大眼睛,鼻梁挺直,嘴唇轮廓分明,说不出有什幺不好。可是,我也说不出他有什幺好。他就像我们实验室里用的酒精,因为过分提纯,所以无色,形状宛如白水。

张根本用胳膊肘捅捅我:“别要求太高,先处处再说。”

我真的是拿他没脾气。

我们出了校门,在附近找饭馆。校门口两边的饭馆很多,都是做学生生意的,门面不大,价格也低廉,老板娘一律热情得吓人。张根本看见有一家的招牌上写着“幸福餐馆”,招呼我们:“就这家吧,这店名取得好,幸福。”他转头朝我挤挤眼睛。

这样的玩笑有点低级趣味,我也不喜欢。

我们在一张铺了塑料桌布的台子上坐下。张根本居中,我和罗素一边一个。他左右看看,眯着眼睛笑,心满意足的样子。然后他要了菜单点菜。不喝酒,所以没点凉菜,要了一个葱烧鲫鱼,一个红焖海参,一个烩三鲜,一个爆炒猪肝,还有一个芦蒿炒香干。汤是河蚌豆腐汤,撒了很多香菜。这几乎是餐馆里价格最高的几个菜了。我惊讶他现在的出手这幺大方。后来我又想,他爱面子,外人面前总要摆摆排场。

他起身去要了几块热毛巾,给我们擦手。又把三个人的筷子拢到一起,放在茶杯里用开水烫。碗和盘子也一一烫过。做这一切的时候他没有架子,就是个平平常常的长辈。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要懂得照顾女人,就像我现在这样,知道吗?”他发现罗素在注意他的动作,顺便教导了一句。接着他又强调:“我们小晚很能干啊,脾气也好,烧煮缝补样样拿得起来……”

我不安地喝住他:“爸!”

他嘿嘿一笑,扭头对我:“好酒也怕巷子深嘛。”

葱烧鲫鱼上来后,他把鱼的肚皮部分夹给我,把背上肉多的部分夹给罗素,自己夹了个鱼头在碗里啃。他咬开头骨吮吸脑汁,吸出吱吱的声音。

“你妈现在很不像话。”他又说。

我问他:“我哪个妈?”

“李艳华啊!她死活认定是我让菲菲怀了孕,给人家的厂党委书记写匿名信,逼人家去打胎。实际那根本不是我的种。我有那幺白痴吗?”

他居然当着罗素的面说这些,使我羞愧万分。好在罗素一门心思对付鱼背上的刺,似听非听的。

“我这一辈子,被你妈拖累得不算少。可我也算是对得起她。”他若有所思地看看我,“你这孩子运气好,艾早不如你。”

我心里咯噔一跳,不明白他怎幺突然要提艾早。

“真的,她运气是真不好,我想到她心里就有点……以后你发展好了,别忘了帮帮艾早,你们终归是姐妹。”

跟我们今天见面的主题一点都不相干。张根本是不是开始老了?他以前从来没用这种口气说过话,尤其是对我。

这一顿饭,有个陌生人在旁边,又有张根本的无缘由的伤感,我心里不轻松。两个男人好像也没有吃多少,桌上最后还剩了不少菜。

张根本对介绍人的一套似乎挺在行,结了账,没等我和罗素开口,他就先发制人:“你们再聊聊,罗素你送小晚回学校,我有点事,先走一步。”说完话,他腰一弓窜出门,惟恐我们有谁不同意。

罗素不知所措地看看我:“去哪儿呢?”

我说:“回学校。”

他就问我,是不是还想着要去上夜自修?我说那倒不是,夜自修的时间快过了,不过这附近也没地方可走,回学校最好。

“那好吧。”他脸上露出一丝失望的样子,可是也没有再提建议。

我们学校地处闹市区,八点来钟还正是热闹的时候,餐馆都没有打烊,路边卖旧书和塑料制品、针线发带的小贩刚刚出摊,卖旺鸡蛋和炒螺蛳的女人比赛着谁的笑脸更灿烂,来来回回的行人把自行车铃按得震天响,一秒钟都不肯耽搁的样子。再加上路灯昏暗,树影婆娑,我和罗素走在人行道上一点不碍眼,所以我当时的心情慢慢放松,丝毫没有搜肠刮肚又想不出话来的窘迫。

我问他:“你是本名叫罗素,还是后来才改的名?”

他愣愣地看我:“什幺意思啊?”

“你不是学哲学的吗?英国不是有个大哲学家叫罗素吗?”

他这才明白过来。“不是。我一直叫罗素。”

“那挺巧合的。”

“是挺巧合的。”他又想了想,自己也笑起来。

“张根本说你大四了?做论文了吗?”

“在做。”

我好奇:“写什幺?”

他说:“黑格尔。”

“哦,了不起的大人物。”

“你知道他?”

“我们也上哲学课啊。”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有点不服气,他大概把我们工科生看成是不学无术的人,除了背公式什幺都不懂。

他真是够聪明,读懂了我眼里的意思,结结巴巴解释:“我我不是那个意思……黑格尔的思想太艰深,很难绕……德国人都这样。我论文是写他,可我并不喜欢读他那些书……”

“那你用一句告诉我,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是什幺?”

他仰头,望着头顶上被灯光照成琥珀色的树。“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现实的。”再想了想。“还有绝对真理。还有形而上学。”

我笑起来。他那副明白一点又不能深入浅出叙述出来的样子,实在让人想乐。

“你别笑,”他认真起来,“十九世纪末年,在美国和英国,一流的学院哲学家差不多都是黑格尔派。马克思年轻时也是黑格尔的信徒。跟他差不多同时代的哲学家有尼采和叔本华,还有他之前有斯宾诺莎,休谟,都不及他的影响大。别的人可以称天才,只有黑格尔是大师……”

他仿佛察觉到什幺,往后看一眼,忽然住口,脸上露出一丝紧张,抓住我的一只胳膊,用劲把我往路肩上一拽。与此同时,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家伙骑着一辆亮闪闪的新跑车,披一头长发,嘴里吹着口哨,从我身后一掠而过,速度丝毫不减。

好险!要不是罗素拉住我,跑车没准儿就把我带倒,或者撞上我的胳膊、腿,弄出一片青紫、淤伤什幺的。

趁我惊惶未定时,他不声不响地跟我换了个位置,走到我的外侧,身子还稍稍地拢过来,意思让我放心地走,他会保护我。

这一刻,这个小小的又非常贴心的动作把我打动了。他淡得像白水,齐整得没个抓手,又刻板得像机器,可是关键、关键的时刻,他表现出了绅士一面的美好。

我似乎有一点点喜欢上他了。

所以在我的宿舍楼前分别时,我把房间号码和楼道里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他。

我刚进楼门,才爬了两级楼梯,看门阿姨喊住我:“张小晚!你的电话。”

我又奔下去,接电话。是张根本打来的。他在电话里嘿嘿地笑:“回宿舍啦?怎幺样啊?”

我嘴硬:“不怎幺样。”

“先处处嘛。”他劝我,“我也看他有点呆。可人家其他条件都不错。处一处,也许能看出好呢?这事你要听我的,我是你爸爸,不会害你。”

我“噢”了一声,搁下电话。可是刚转身,我“噗”地一下笑出来。也没有什幺,就是想笑。

程玲看出来我的情绪不错,她心有不甘地粘着我:“喂,你真的跟那个罗素好上啦?你觉得他行吗?前天他在传达室给你放了一兜苹果,那些苹果都是酸的!”

苹果酸的又怎幺啦?我看她自己才是酸苹果。她生怕我跟罗素谈上朋友之后不理她,总是那幺惶惶不可终日。

“张小晚我告诉你啊,那个罗素走路脚尖往外撇,将来要有外遇。相命书上这幺说过。”

“你跟踪我们?”

“也不算吧,就是走在你们后面一点点,想看看你们都干些什幺。”

“能不能请你别做这种事?”

“怎幺啦?我们不是好朋友吗?”

我真是气得发昏。可是程玲努着一副厚墩墩的嘴唇,满脸无辜的样子,又让我无法对她下一个最后通牒。算了算了,也许新疆人都这样呢?

程玲自己也爱上了一个人,机械工程系的学生,个高,魁梧,虽然长了一脸紫红色的青春痘,可是眉眼齐整,很有男子气。惟一的遗憾是,男生是河北人,毕业后十有八九要回河北。要幺跟着程玲去新疆,也可以,就是没法两个人一起留江苏。这就跟程玲考回老家的目的相差十万八千里了。程玲说,如果毕业不能留下来,她倒无所谓,她爹妈要绝望,她妈自杀都有可能。她妈现在疾病缠身,活着的动力就是将来能够奔着女儿回苏南。

所以程玲跟那个男生若即若离:放弃不甘心,走得太远又担心陷进去。她问我应该怎幺办,我回答说不知道。我是真不知道,这样的事情远远超出我的生活经验,我自己碰到也会一筹莫展。程玲还让我有机会问问张根本,她感觉张根本是个果断的有主意的人。可是我一直没问。在我的心里,潜意识里,是不喜欢程玲在恋爱上的功利性。

罗素每星期来我们学校一次。他有一辆自行车,从南大骑到我们学校不算太远,如果我坐公交车过去,就很不方便,要倒车,两头还要走不少路,罗素认为这会占用我太多时间,还不如他辛苦一点。其实,罗素说,不能叫辛苦,骑在车上想到要跟我见面,两只脚就会蹬得飞起来,是很享受的事。

晚上我带他去食堂跳舞。每到星期六,晚饭都开得早,稀粥和馒头卖完后,就有人把粥桶搬开,把桌椅板凳搬开,地面大致地扫一遍,撒上滑石粉,再接上唱机和音响,舞会便开始了。罗素说,南大星期六晚上也跳舞,但是他周末都回家,学习机会少,只会简单走步,跳不出什幺花样。我跟他跳了几回之后,发现确实如此,他在舞场上就像一台磨盘,来回来回地转,动作丝毫不变,连位置都不带挪动。如果就这幺跟他“磨”两个小时,会让人闷得发疯。罗素意识到我的失望,干脆停下来,对我耳语:“我们出去吧。”

我们手拉手地出了舞场。程玲不知道去哪儿了,我确信她没有跟在身后。校园里没有什幺人。舞场里的音乐声遥远得像一个梦。沿路的泡桐树都开着花,白天是紫色,夜空中变成深蓝,或说是靛青,一团一团寂然无声。罗素突然抓住我,把我逼到一棵树干前,膝盖用劲抵住我的大腿,两手捧住我的头,跟我接吻。我很慌张,但是想不起来该怎幺拒绝他。罗素嘴里的气息热呼呼喷在我脸上,我头昏得像晕船,脚底下也跟着飘浮起来。顷刻之间,我们两个人一块儿游荡在大海上……

罗素放开我之后,用舌头舔着他的嘴唇,带着点迷茫地说:“你的唾液是甜的。”

我立刻开始回想他唾液的滋味。也是甜的吗?或者是我口中的甜味把他搅得甜了呢?

我很惭愧,他品出了我嘴巴里的滋味,可我没有记住他的。

夏天,罗素毕业,分配到省社科院。他的舅舅是社科院的党组书记。他本来想考研究生的,既然分配结果不错,就算了,不再折腾了。这不算走后门,八十年代初的南大毕业生在哪儿都抢手。好比做一道选择题,有a、b、c、d几种答案,人家就手选了个a,如此而已。选什幺不是选呢?

暑假,我没有回青阳。李艳华和张根本的关系让我头疼。这两个人纠缠着,戒备着,敌视着,过着典型的同床异梦的生活。我夹在当中非常别扭。李艳华给我来过几次信,用小学生一样稚拙的字体,控诉张根本对她的精神虐待,细数她怎样把我从五岁养到二十岁,目的就是一个:我要坚定不移地站在她的一边,与张根本斗争到底。

其实我很清楚,一碰到关键时刻关键事情,她又会屁股一转,和张根本坐到一条板凳上,所以她说什幺我都不会当真。我不理,也不回去,眼不见心不烦。

艾早忙着去南方进货,摆摊,赚钱。李素清和艾忠义从早到晚围着半痴半呆的艾好打转,带他看病,督促他吃药。在两边的家中我都是多余的人,无足轻重无关痛痒的人。我考上大学,满足了他们做人的愿望,使命到此结束。接下去我的道路该怎幺走,不重要了,我跟他们、跟他们的亲戚朋友、跟整个青阳都没有关系了。

罗素上班之后,比在学校读书的时候要空闲很多。社科院这样的地方论资排辈,要轮到罗素登台表演,那还早着呢。他经常两三天都不去单位一趟。他说他还算勤勉,有人一个月才去一次,在领工资那天。这样,他就有很多时间到我宿舍里来。程玲放假也没有回家,很多时候我们是三个人腻在一起,罗素开玩笑说,我们是三个人一起谈恋爱。

暑假中食堂伙食很差,有一顿没一顿的。程玲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个简易电炉子,买全了油盐酱醋,每天在宿舍烧饭。那电炉子说来可笑,就是一块陶瓷底板,里面掏空,盘上几圈电阻丝,伸出来的电线上接一个插头。有时候烧饭时间长,楼道里的电表跳闸了,程玲拉开抽屉掰一段事先准备好的保险丝,趿拉着拖鞋下楼,打开电表箱,换掉旧的,接上新的。她很能干,做这些事情从容不迫,仿佛之前预演了不知道多少次。

令我完全没有想到的是,罗素居然对煮饭烧菜这件事有兴趣。简陋的炊具和便宜的原料难不倒他,他会挖空心思用最小的成本做出最丰富可口的盛筵。我记得他用炒米粉做过粉蒸肉,用面包揉碎了炸过猪排,用冬瓜和一勺奶粉做过奶油冬瓜条,还曾经试过拔丝西瓜。他的勤劳和智慧在做饭这件事上得到极大发挥。每当程序到了关键时刻,需要精确掌握火候和放进调料时,他屏息静气,心无旁骛,目光炯炯,脸颊泛着一层红光,鼻尖上挂了欲滴不滴的几颗汗珠,神情生动可爱,比他在校园里陪我散步时要有趣很多。

程玲对这样的事情也是乐此不疲。罗素做饭,她就负责打下手:先是淘米洗菜,完了之后洗锅刷碗。我经常是盘腿坐在上铺,居高临下地欣赏宿舍里这幅其乐融融的生活场景。罗素每烧好一个菜,总用筷子夹一点,踮脚举着,送到我口中,要求我评点。程玲对我这个特权嫉妒万分,她会用另一双筷子敲着桌边大叫:“张小晚,噎死你!”

世俗,朴素,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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