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今天,总是一个人……在这里。”他自然地说出来,突然一惊。
这个女子有一种奇怪的令人蛊惑的魔力,她教了他儿子一句魔法口诀,也许她就是一个魔女。
“想着……一个人。”
七年前。
宁信紧紧拉着衣锦的手,不敢放她走。
她就像一个脆弱而美丽的精灵,他怕一放手,她就会飞走。
他们相识于一条偶然的短信,然后他爱上她,不曾谋面。
她坚决不予他照片,不告诉他她家地址,而他亦爱到不敢查那手机号码来处,怕亵渎了心里的彼岸之城。
没有父亲,母亲疯癫,十九岁的她脆弱如萍,敏感如兔,他伸手去捧,亦怕融化。
位高权重的父亲知道原委,直斥荒唐,然而爱情来时谁会怀疑真假?
他一遍一遍地说,衣锦,你信我,见我,我会给你一个童话,我会让你相信童话。
她于一年后来到这座小城,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他阳光英俊,她柔弱美丽,他的右手牵住她的左手,再也不放。
那是童话中的五天四夜。
他做到了。
七年前的四月,小城里芙蓉花的香气,幸福清甜。
“可是,她一定要独自先回去,她说三个月之后,在她的城市等我到来,那么倔强的女孩,我竟然拗不过她。”咖啡厅里的男人宁信嘴角含笑,衣锦仿佛能看见他正慢慢走回他那满是碎片的记忆山坡,他赤足流血,而她无能为力。
“她走了,开始还好好的,我们保持着联系。我每天每天地想念她,一遍一遍地告诉父亲我定要娶她。可是一个月后,她就那样消失了。”
他疯了一样赶到她的城市,在每一条街每一个角落寻找。
“可是那座城市没有我们共同牵手走过的路,我像一只失败的猎狗,彻底失去了她的消息。”
“一段只有五天四夜的爱情。”衣锦轻轻地说,“你或者不再记得她的模样。”
“那么用力刻在心上的人,是永远不会忘记的,那天你看到我的妻子了吗?她们长得很像。”他轻轻地叹气,像刀割一样划过她平静的眼底。
她猛地抬起头来。
05
这个故事还有一个关于衣锦的版本。
那个女孩子,曾经有一个生活在城市底层的父亲,有一个柔弱善良的母亲。
她的生活很苦,但这并不妨碍她像花朵一样生长。
直到有一天,早起去摆摊的父亲因为城管的粗暴执法,负伤在家,最后郁郁而终,而母亲一夜之间竟然半疯。
十六岁的她从学校消失,白天给服装店打工,晚上批发一些廉价衣服去摆摊。
有一阵那条街上的城管都有点儿怕这个眼神凶狠看起来仿佛随时要拼命的摆摊女孩。
直到宁信的那条错发的短信。
他爱她,甚至不曾谋面,就敢许她一个童话。
也许是她还不够坚决,不够强大,她拒绝着,却分明被深深诱惑。
她在十九岁那年,去了他的城市。
那城市美丽得令她害怕,她已经很久没有抬头看天,看云朵,看阳光,看满树的花。可是这里,都有。
还有宁信。
他像个无理的小孩一样死死地牵着她的手,五天四夜不放。
“衣锦,这世界上是有童话的,我不会松开你,我要证明给你。”
无理的小孩,没有改变世界的力量,却让她彻底融化。
就是那几个日夜,她重新爱上看天,爱上看云,爱上粉色的花朵,爱上笑的感觉。
那就是爱。
回去的时候,她带着一个秘密,她曾经对自己说,这是对他的最后一个秘密。
三年来她四处打工摆摊,已经攒了一小笔钱,她想用这笔钱在城里租一处小店,给她和妈妈安个小家,然后微笑地、快乐地等着宁信来看她。
她要忘记那三年里充满恨的她,让自己变得很空很空,然后等宁信用爱来填满她。
可是苦之愈苦,甜之愈甜。
她看到了来处,却看不到归途。
那一年,衣锦的城市出了一件轰动全国的大事。
因为又一起城管野蛮执法事件,导致一锅滚油将小摊贩夫妻严重烫伤,并伤及一旁的可怜路人甲。
这在全国上下掀起了一片声讨的热浪。
然而只有衣锦知道,她不是可怜路人甲。
她是主动冲上去的,就在那滚油被那恶人一脚踹翻飞向那摊主夫妻的一刻,她冲上去,试图挡开他们。
她怎能忘记,她那老实憨厚一辈子却在床上郁郁而终的父亲?
在剧痛来临的那一刻,她脑海里模糊地闪过一个念头,也许从父亲闭眼的一刻起,这就是宿命,降临于她身上,不可逃避,终有这么一天。
社会各界给予了她极大的同情与救助,母亲由福利机构暂代照顾,而她从此辗转于各大医院,对大面积溃烂的皮肤和容貌进行一次又一次修复。
这就是衣锦消失的秘密,因为那次事件后,所有媒体都是报道的她的本名,田小桃。
三年后她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她想,那是自己吗?那是三年前见到宁信时的衣锦吗?
她不知道。
因为自从母亲疯后,某天就一把火烧掉了她从小到大所有的照片,而她和宁信,在那抵死痴缠的五天四夜里,竟然连手机照都不曾拍过一张。
他曾经那么笃定,只要他坚持,就会拥有永远。
一张脸就这样消失了,而容貌如果不在,还有没有人能够认出曾经的灵魂?
她不知道。
她和他,都不是那么坚决的人,也许很爱很爱,但也只是很爱很爱。
如果这是宿命,他们自会在时间的暗河里慢慢沉默,渐渐接受。
06
离开的那一天,天终于完全放晴。
已经是满满的春天的景象,小街口亦有芙蓉花盛开,华美如裙,是城市的新衣。
今年的春天来得稍晚,也许是在家精心装扮。
可是,它总会来的。
无论是含着泪,还是舞步姗姗。
衣锦拉着行李箱,慢慢走出盛世芙蓉酒店。
顶层的咖啡厅某桌上,放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人背影,似乎浮在云中,不能醒来。
远处的男人将他那好看的儿子抱进银色小车里,顺手关门,从另一边上车。
半分钟后车子绝尘而去。
宁信最终没有认出衣锦,也许无数次的整容修复,衣锦的脸确已不是多年前的脸。
也许,那五天四夜,宁信曾经痴痴相望,意欲刻入脑海一生一世的脸,已经在这无情的时间里,一点点磨去,他却浑然不觉。
他的妻子,那个他认为酷似记忆里的衣锦的小女人,在真正的衣锦眼里,却找不出半点相似之处。
她不知道是她的记忆模糊,还是宁信的记忆模糊。
又或许,他们记住的,都不是十九岁的衣锦。
时间不可重来。
她想起宁信的儿子跟着她稚气地念: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
他有一天会知道,这句魔法口诀,就是她的祝福吗?
平淡的幸福,幸福的童话。
有时候很容易,有时候却那么难,那么难。
“宁信,谢谢你,让我相信了童话的存在。可是一个童话结束了,后面是什么?是另一个童话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