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新年烟火

i你说,要忘却所有不愉快的片段,把美好事物纯真地走完。/i

高热量食品总是那么可口。

林枕书在肯德基狼吞虎咽吃着汉堡喝着可乐时,不禁这样想到。

见她连外套都没穿,谌珂从隔壁的商场里随手买了件纯白色的大衣,回到餐厅时她正开始吃第二个奥尔良烤鸡腿堡,是真的饿得不轻。

他把衣服递给她:“试试看,合不合身。”

林枕书嘴里叼着食物,擦了擦手把衣服给穿上,刚刚好,合身又保暖。她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大号的衣服?”

“目测就可以估计出来。”谌珂说得淡然,“你身高164cm,正常来讲应该穿165cm的衣服,但是这家店的尺码都偏大,这件衣服虽是160cm的码数,但是衣长103cm,应该比较适合你。”

林枕书张大了嘴听他说出几个数字,汉堡差点掉在地上,但她还是忍不住反驳:“我不是想怀疑你目测的能力,但是我身高165cm不是164cm,你不能把我说矮了。”

谌珂问:“我说的164cm是加上鞋跟后的高度。你如果不相信……隔壁有药店,去测一测?”

她仔细琢磨了一下,又抓起了鸡翅:“算了,一厘米罢了。”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随她去了。

过了片刻,谌珂看了看手表,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探头朝门口瞧了瞧,像是在等什么人一样。

林枕书还没来得及问出口,就看见刘琦火急火燎地从外面走来。

不是吧?

她瞪大了眼睛看向谌珂,忽然感到自己被他背叛了。

谌珂拍了拍她的肩膀,宽慰道:“是我告诉阿姨的。你就这么跑出来,她肯定很担心。”

“可是我现在不想看见她。”林枕书愤怒地放下了鸡翅,忽然就没了胃口。

此时,刘琦已经看见了他们,走到了餐桌边。她看着女儿和谌珂,自己心中也有愧,双手不住地攥着挎包的肩带,咬着下嘴唇,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谌珂主动打破了沉默的局面,他说:“其实,我八年前,曾经听我妈说起过一件事情。”

听到“八年前”这三个字,在场的两个女士都不由得看向了他。

“那时候,我哥哥手术途中大出血,但是正巧医院用血紧张,又来不及从别处调血来。只能临时找人输血。当时有一名女士,自己的女儿也在紧张的手术中,却主动为我哥哥献血。原本说好只输200cc,但是因为根本止不住血,又连抽了300cc。尽管最后我哥还是离开了,但是我们家一直都很感谢这名女士。”

谌珂看向刘琦,起身深鞠一躬,恭敬地说:“阿姨,我代表我哥哥,代表我的家人,向您说一声谢谢。”

林枕书愣住了。

她从不知道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她从前厌恶刘琦,厌恶得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只因为刘琦是一个不负责的母亲、自私自利的女人。也只有这样,她才不会为自己对于母亲的厌恶感到羞愧。

可现在,谌珂却说,他十分感谢刘琦。

其实连刘琦都快忘记了。

那时她坐在手术室外,六月暑热难耐,她却手脚冰凉、浑身发抖。林丹青的状况很糟糕,可是身为她的母亲,刘琦却什么也帮不了。

护士冲出手术室问谁是b型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回应她。那个男孩子的家属不停哭喊着,可是直系亲属不能输血,他们也只能干着急—就像现在的刘琦一样。

同病相怜最容易彼此理解,或许是因为这个,b型血的刘琦站了出来。

都说善有善报,她不求别的,只求老天爷也能善待她的女儿。

即使到了今天,刘琦再回忆起那一幕,她也并不觉得自己是伟大的。

“我只是……做了我能做的事情。”她淡淡地说。

而林枕书看向自己母亲的眼光,却渐渐变得不一样了。

她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早该明白世间从没有绝对的善与恶,她责怪母亲对待谌珂的傲慢,却不知自己也因对母亲的偏见而固执地将对方勾勒成了一个罪大恶极之人。

唯有谌珂,自始至终宽厚而冷静地对待他人。

刘琦见女儿长久不语,只当她还不愿意原谅自己,也不再报什么希望,深深地叹了口气,挪了挪脚准备离开。

“等一下!”林枕书却突然叫住了她,“我……我把吃的打包一下带回去……”

后半句话说得像蚊子哼一样,但却是个难得的握手言和的信号。

刘琦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心中喜悦,反而有些不知所措,磕磕巴巴地说:“好,好。我,我等你,打包吧,多吃点。”

谌珂看着这对母女,心中总算松了口气,他也微笑道:“那我等会儿送你们回去。”

刘琦看向他:“麻烦你了。”

剩下的一句“谢谢”到了嘴边,犹豫了许久还是没说出口。

林枕书那一晚冻得不轻,一回家就发起了烧,在家躺了好几天。

而就在她被关在家里调养休息的这段时间,她的两个朋友却发生了很多的事情。

乔松约林枕书吃下午茶那天天气极好,风里都裹挟着暖意,她戴上围巾和毛线帽,裹成一个粽子出了门。

尽管知道今天是乔松请客,选的餐厅不会太差,但是翻开菜单看到价值三位数的甜点时,林枕书也不禁吓了一跳。

她合上菜单,谨慎地问:“你……中彩票了?”

乔松翻了个白眼:“你认识我这么多年,怎么还记不得?我,乔松,钱多。明白了吗?”

林枕书举手招呼服务员:“您好!这边点菜。把你们家所有的甜品各来一份!”

“钱多也不是都给你花的!”乔松立马抢过菜单,“服务员,先来两杯柠檬水。”

她凶巴巴地瞪过去,问:“你今天到底找我来干吗?约我喝不要钱的柠檬水吗?”

提起这事儿,乔松突然傻笑了起来,光顾着咯咯咯笑出鹅叫声,露出了满口的小白牙,却一句实话也不讲。

林枕书冷漠地看着这个傻子,抬脚就要走。

“我和晓冉在一起啦!”他突然抬高了音量大吼了一声,恨不得全餐厅的人都能听见这个好消息。

林枕书猛地摔回了凳子上。

“什么时候的事儿?”她一脸茫然,“放假前你俩不还尴尬得要死吗?”

“嘻嘻嘻……”他乐了,“同学会那天我俩不是没去吗?其实是我在门口把她拦下来,约她去单独吃饭了,嘿嘿嘿。”

“我警告你啊。”她做严肃状,“苏晓冉可跟你那些前女友不一样,你别把那些花花肠子用在她身上。”

乔松斜眼看她:“我关心她都来不及呢!这次我肯定不会跟她分手了!”

服务员把两杯柠檬水送了过来,林枕书摇了摇杯子,既没泼冷水也没附和他。

演唱会那天谌珂说的话,她仍记忆犹新,可仍不知该如何跟这个正在兴奋劲儿上的人说起。

她正犹豫着,乔松指着窗外,问:“外面那人……是陶薇?”

林枕书看过去,餐厅外的马路边,陶薇正从一辆黑色的宝马汽车副驾驶的位置上走下来,她冲着车内的人说了两句话又挥了挥手,汽车走远之后,她仍望着车离去的方向,发了好久的呆。

陶薇走进餐厅,不好意思地说:“抱歉啊,中午跟朋友吃饭来着,来晚了。”

林枕书和乔松两只老狐狸一人手上握着一只叉子,眯着眼,目光不善地看着她。

今天的陶薇打扮得格外少女,粉色的毛绒大衣配上白色的纱裙,露出半截修长的小腿,梳得精致的麻花辫,衬得她格外甜美动人。她疑惑地问:“你俩,干吗呢?”

林枕书伸出叉子指着她:“坦白从宽。”

乔松举起餐刀:“抗拒从严。”

“那男的是谁?”他俩异口同声地发问。

尽管刚才只有几秒钟,但他们都同时看见了那辆黑色宝马里坐着的人是一个梳着三七分的年轻男士,这无疑就是那个中午和陶薇一同吃饭的“朋友”。

陶薇咳嗽了两声:“就……高中同学嘛。”

林枕书挑眉:“哪位高中同学值得我们陶姐打扮得这么粉嫩?你竟然还特地用了粉色的眼影!绝对有事儿!”

“这个眼影就是我上次跟你推荐的那一款,质感特别好,特别服帖,再搭配南瓜色和金色亮片,真的是绝了!”陶薇突然开始美妆推荐。

林枕书凑近了瞧一瞧:“真的欸!你今天这个眼妆好好看啊!学的哪个教程啊,跟我分享一下!”

“就是我一直关注的那个美妆博主呀,你等等啊,我现在把视频发给你。”陶薇坐到了她身边,两个人开始交流眼妆心得。

直男乔松满头问号:“喂,你们是不是跑题了?”

“我在干吗?”林枕书猛地一拍自己的脑袋,这才想起来主题是什么,“先别跟我分享眼妆,告诉我那个男的到底是谁?”

陶薇左顾右盼,估摸着这事儿肯定瞒不住,低下了头扭扭捏捏地说:“是……齐城。”

乔松拍桌:“什么脐橙?我还苹果呢!”

“高中时的学生会主席齐城!”林枕书瞪他,“虽然这个名字真的很像水果。”

陶薇愤怒了:“能不能稍微尊重一下我的男神?”

两个捣蛋鬼终于安静了下来,认真听她讲述了这几天的情况。

齐城高他们一届,算是学长,陶薇是加入学生会以后认识的他。前几天学生会也举办了同学聚会,他们两个作为前几届的骨干自然都来参加了。陶薇在聚会上听说,齐城现在在一家银行做实习生,隔天立马找借口拉着她妈去那家银行办手续,果真遇见了对方。为了见齐城,她和她妈办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卡和银行业务,一来二去地,倒也果真和齐城重新联络了起来。

乔松问:“所以,最近银行有什么低风险的投资项目推荐推荐吗?”

陶薇瞪他:“这是重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