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翡翠玉坠

i只要握紧双手就能心安,无妨濡沫比生死更难。/i

襄津的冬日湿冷异常,没有太阳的天气里如有无数根银针钻入人的毛孔,防不胜防。林枕书刚下了出租车,车内的温暖乍然抽身,她不禁裹紧了灰色的围巾。

结完账后,司机立马关紧车门,逃也似的离开了这个地方,只留下一阵难闻的尾气。也不怪他觉得怪异,这个时节来墓园扫墓的人本就不多,更何况还是孤身一人的年轻姑娘。

自从上大学后,林枕书很少回襄津,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来看望姐姐了。

林丹青,就葬在这片墓园。冰冷坚硬的大理石墓碑,封印着她永恒的二十四岁。

林枕书捧着鲜花找到姐姐的墓碑时,有一个人早已经立在那里许久。

沈淼穿着黑色皮衣,手里一枝鲜红的玫瑰花,背影单薄又坚韧,像是一位从远方赶来的骑士。

和林枕书不同,她连林丹青的葬礼都没资格出席,每次来祭拜,都要躲着林丹青的家人。

“什么时候回来的?”林枕书问。

“半个月前就回来了。”

“最近在干吗?”

“在思考。”

林枕书疑惑地望着她:“思考什么?”

沈淼耸耸肩:“思考我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去思考。”顿了一声,又说,“有个人不围着我问东问西了,我竟然会觉得冷清。”

“那你想把那个人找回来吗?”林枕书想起骆铭,却不明说。

“我不知道。”她的短发被吹得凌乱,“所以想来问问你姐姐。”

“问她干吗,你应该问你自己。”

沈淼微微侧身,却问:“那你为什么又来这里呢?”

林枕书一时无言。

“我记得,你高中的志向是成为一名医生。”她将碎发别在耳后,又问,“那你为什么最后又选择了法语系呢?”

当年的林丹青正是法语系的研究生,母校也是渝城大学。

他们这群人兜兜转转都在同一个地方相遇,并不仅仅是巧合。

林枕书垂下头,蹲下身将香槟玫瑰仔细地摆放在墓碑前,墓碑上的黑白照片,林丹青的笑容仍旧那么明媚。

她也歪头笑了起来:“但是姐姐是不可替代的,我们谁也没成功。”

天边的雾霭渐渐消散,冬日暖阳照在墓前的玫瑰花上,人工栽培的鲜嫩的花瓣绽放着刹那而耀阳的光辉,连风尘也为它柔和。

沈淼将红玫瑰插进花束中,在明丽的黄色中如一抹血一般赤红,不知是谁脖间一点朱砂痣。

她什么也没说,好似全部的话语已在漫长的沉默中倾诉给了另一个世界的人聆听,她从口袋里抽出墨镜戴上,遮住逐渐放晴的天光和泛红的双眼。

转身离开,皮靴踩在地上,嗒嗒作响。

沈淼走后,林枕书又往前走了一圈,来到了父亲的墓碑前。

她席地而坐,从口袋里拿出一罐啤酒,当着黑白相片的面打开易拉罐,泡沫咕噜噜从罐口喷了出来,啤酒的香气顿时弥漫开来。

“爸,敬你一杯。”她喝了一口,将剩余的酒倒在了旁边灌木的根部,顿了一下,思考道,“这树不会被我浇死吧……算了,不管了。”

小时候,亲戚们总说,林家两个女儿,大女儿像妈妈,美丽端庄;小女儿像爸爸,机灵活泼。林枕书那时候总不服气,也想要成为最美丽的那一个,直到越长越大,她果真继承了父亲的乐观天性,父亲却没机会亲眼看见了。

父亲也常调侃她:“究竟是哪家的臭小子这么没福气,把你这么个讨厌鬼娶回家呀?他要是敢退货,我就揍死他。”

可他没能兑现承诺。

“爸,我现在有男朋友了。”林枕书朝着父亲的相片微笑,“你还得接着保佑我发大财哟。”

即便父亲在天上,大概也会气急败坏地说一声:“死丫头!”

走出墓园时,气温有所回升,阳光普照。

林枕书将空的易拉罐扔进垃圾箱,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听见身后依稀有脚步声,她下意识地侧过头看去,却吓得她脚下踉跄,差点栽进垃圾箱里。

谌珂赶忙上前扶住她,将林枕书从垃圾箱的边缘拉了回来。

他奇怪:“你翻垃圾箱干吗?”

林枕书拍了拍自己的大衣:“我没翻。”

“那你刚才差点栽进去?”

“我……”她不知如何解释,后退一步选择人身攻击,“对,我去垃圾箱里翻一翻你是不是把脑子掉进去了。”

谌珂严肃地说:“大脑是中枢神经中最大和最复杂的结构,是不可能在垃圾桶里的。”

她叹了口气,转移话题:“那什么,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来看看我哥哥。”这似乎是他第一次提到自己还有个哥哥。

“你哥哥……”她思考了一下,问,“是陵园的主管?”

“我哥哥早就去世了。”谌珂被她逗乐了,反倒不觉得悲伤,“我陪我妈来祭拜他。”

林枕书的眼皮跳了一下:“你……妈?”

下一秒,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珂珂啊,我洗完手了,我们走……吧?”

穿着白色大衣的中年女人走了过来,却蓦地发现儿子身边多了一个人,目光都被林枕书给吸引了去。

“儿子啊,这个漂亮小姑娘是……”她问道。

林枕书听到“漂亮小姑娘”这五个字很是开心,主动地打招呼:“阿姨好!我是林枕书,是谌珂的……学姐!”

谌珂妈妈狐疑地看向儿子,问:“是你学姐?”

不顾林枕书拼命地朝自己使眼色,谌珂故意不配合她的演出,一把揽过对方的肩膀,说:“不—她是我女朋友。”

上了车之后,对于方才谌珂的言行,林枕书仍旧耿耿于怀,怀疑他是不是反射弧太长,大学了才开始进入叛逆期。

而谌珂的妈妈郑海女士显然比她还激动,将开车的任务交给了夏天刚刚拿到驾照的谌珂,坐在后座拉着林枕书的手亲切地与她交谈。

郑海满脸慈祥地说:“你就是林枕书呀,珂珂高中的时候就经常提到你的名字呢!”

林枕书问:“他都提到我什么了?”

“他说班上有个漂亮小姑娘,成绩很好但是脾气很大,经常上课吃东西。每次逃课都得靠他帮忙。”

她想也不想就立马否认,说得特真诚:“阿姨你肯定记错了,我高中三年都是三好学生从来不逃课。”

“年轻人嘛!阿姨懂的呀!”郑海毫不在意,笑眯眯地说,“珂珂还说过有个姑娘强行亲了他一口,那应该是你吧?”

“刺啦—”

开着车的谌珂脚下打滑,差点撞上路边的花圃,连忙踩下刹车,轮胎和水泥地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

谌珂生怕自己亲妈把他老底都给揭了,制止道:“妈,别说了。”

郑海理都不理:“开你的车!我讲我的关你什么事呀!”

林枕书捂着嘴幸灾乐祸地偷笑,她主动问:“谌珂小时候干过什么蠢事吗?阿姨,讲给我听听吧。”

郑海不顾亲儿子阻拦,彻底敞开了话匣子。

“有一次啊,他好像是替你投什么票,花了一个晚上把你投到了第一名,结果发现第一名的奖励是什么男明星的签名照,他就突然不开心了,又花了一个晚上把别的人给投到第一。”

林枕书回忆了几秒,想起了这件事,又气又好笑:“我还奇怪呢,怎么突然别人的票数这么高?原来是你故意不想让我赢流浪玫瑰的签名照!”

谌珂尴尬地咳嗽了两声,打开音响,放起了音乐。

郑海笑着笑着,又似乎想到什么,突然叹了口气,说:“不过,珂珂从前问过我一句话,我现在还记得。”

“什么?”

“他问我,为什么所有说喜欢他的人,最后都会离他而去。”

两年前,林枕书不告而别,他在她的家门口等了三天三夜,却等不到任何回应。

他淋着大雨回到家里时,几乎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问:“妈,为什么他们都说是喜欢我的,可是最后,还是都离开了我?哥哥是这样,她也是这样。”

郑海实在太过热情,由不得林枕书拒绝,直接命令谌珂将她载回了家里,忙前忙后,亲自准备了一桌子的饭菜。

林枕书认识谌珂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来他的家里。

谌珂的家境比她预料中的还要好,不仅住在市中心的高档别墅区,家里还有专门的司机和几个保姆阿姨。林枕书刚进门,两只活泼的柴狗就朝她扑了过来,不停地嗅着这个陌生人的气息,围着她转圈圈,很是可爱。

看到这样的家庭环境后,她总算知道,为什么谌珂受病痛折磨这么多年,却仍旧比常人还要坚强和纯粹。

郑海是投资餐饮业的,自己的手艺也很好,亲自煎牛排、煮奶油蘑菇汤,还备上了昨天刚做的甜点,饭菜口味与谌珂的爱好都基本一致。

郑海虽然是快五十岁的人了,但是心态年轻又热情开朗,林枕书和她相处起来一点都不费劲,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叫她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家里哪里不对劲。

“先生,您回来了。”

晚上七点,当他们开始享用饭后甜点时,家里的阿姨开门迎接,林枕书终于意识到—她自始至终都没有看见谌珂的父亲。

听见谌珂父亲回来的声音,谌珂和郑海都同时放下了餐具,郑海收起了笑容,站了起来。

林枕书嘴里塞满了香甜的冰激凌蛋糕,一脸茫然地坐在椅子上,顺着他们的目光,看见了一身笔挺西装的谌珂的父亲,谌崖。

谌崖看起来比郑海要年老十岁,虽然头发染成了乌黑,但是脸上沟壑纵横,松弛的皮肤藏不住岁月的苍老。从走进家门开始,他便是一副极严肃的表情,初次见到他的林枕书不禁在心中生出畏惧感来。

郑海迎了上去,替他接过公文包,问:“不是说今天要开会,很晚才回来吗?”

“会议临时取消。”谌崖说得极简洁,他很快便注意到了家里多出的一个陌生人,看了一眼林枕书,问,“有客人?”

“那是珂珂的……”郑海犹豫地朝他们看过去。

“是我的女朋友。”谌珂站了起来,直视着父亲凛冽的目光。

谌崖沉默了几秒,打量着这个呆呆地握着勺子的小姑娘。片刻后丢下一句话,径直走向了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