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无数时间线,无数可能性,终于交织向你。/i
尽管只是出门买了个饮料,但是耽搁的时间却比预料中要多得多,等到林枕书和谌珂回到静吧时,骆铭已经醉倒在沙发上,不省人事。
沈淼托着腮看着眼前的傻小子,眸中荡漾着浓烈的情绪。
林枕书被吓了一跳,伸手戳了戳骆铭的肩膀,对方却动也不动,睡得死死的。
她奇怪:“我们这才走了半个小时,怎么就醉成这个样子了?”
沈淼摊手:“他酒量不行,还非要一口闷,拦也拦不住。”
是了,这的确是骆铭做得出的事情。
“那你们……谈得怎么样了?”林枕书小心翼翼地问。
提起这件事,沈淼还要跟他们算账呢。难得约她出来聊天,却是为了给这个小崽子做人情,实在枉费她多年的苦心。
“真是长大了翅膀硬了,还管上你姐姐我了。”沈淼不怒自威,凌厉的眼神看过去,吓得林枕书立马抱紧谌珂的胳膊。
她委屈道:“我只是不希望你再四处漂泊了,如果能在渝大安定下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你们这些小孩子,还是先管好自己吧。”沈淼十分不屑,她拎起包就要离开。
昏睡中的骆铭却似乎是觉察到了什么,似梦非梦地呢喃了几声,在场的人却都听得清清楚楚。
“师父,师父别走……收我为徒吧……”
沈淼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
“留下来……我会陪,陪着你的……你就不是一个,一个人了……”
酒精作祟,他说得颠三倒四,却难得地鼓足了勇气,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只敢说给梦中的那个人听。
沈淼的脚步僵了一下,指甲在皮质挎包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刮痕。
林枕书和谌珂对视一眼,大气也不敢出,仿佛无意中戳破窗户纸,得知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师父……师父啊……”
骆铭还在不停地唤着,一声又一声,连喝醉了也不让她安生。
沈淼回首看了他一眼,那个男孩年轻又活泼,但凡是想要的东西便牢牢抓在手中,死也不放手。就如同过去的她一样。
可现在的她已经不再年轻。而骆铭,却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终究,沈淼还是收回了目光,踩着黑色的高跟鞋,渐行渐远。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骆铭都没再出现,听说是复习备考去了。林枕书一直都不知道,那天晚上他到底和沈淼说了些什么,就好像突然想通了一般,连沈淼那里,他也不再打扰。
大约是在十一月的下旬,一直忙于满城跑活动的陶薇突然歇了下来,神神秘秘地找到林枕书,将一个牛皮纸信封塞到了她的手里。
陶薇四处张望,生怕被人瞧见一样,压低了声音说:“这个给你,一定要收好了,别让其他人看见。”
“这是什么?”林枕书打开信封,四张门票滑了出来。
“这可是流浪玫瑰的演唱会门票!我特地让我爸给我搞来的,千万低调,不能炫富。”她赶紧将门票塞了回去。
听见“流浪玫瑰”四个字,林枕书还有些恍惚,呆了好久才回过神来:“流浪玫瑰回归了吗?”
“什么回归啊。他们要解散了。这是告别演唱会。”陶薇叹气,“我高中的时候天天听他们的歌呢。”
“流浪玫瑰”是一支风靡全国的摇滚乐队,成员一共四个人,平均每两年出一张专辑、开一次巡演。林枕书还在上高中时,正值这支乐队的巅峰时期,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而她毕业才不过一年多的时间,昔日的偶像们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却走向了解散的边缘。
林枕书第一次意识到,时间是漫长而残忍的东西。
陶薇说:“我有媒体票,用不到这个,就送给你和谌珂去看吧。”
“不过。”林枕书疑惑,“还有两张票是留给谁的?”
一个星期后的晚上,渝城的奥林匹克体育场外人山人海。
检票口外,林枕书笑着将两张连座的票交到了另外两个人的手上:“你们两个能一起来,我还真是没想到呢。”
乔松挠了挠头,眼神往上看,说得轻飘飘:“我高中那么喜欢他们的歌,怎么也得来看一看。”
虽极力装作不在意,但是看向身旁人时,却还是紧张到耳根泛红,流连花丛的大少爷一朝变回了纯情少年。
苏晓冉穿着米白色的大衣,微笑着从他手里接过了门票。
当林枕书从陶薇那里得知,另外两张票是为了乔松和陶薇准备时,她还很担心这两个人不会同时到场。直到亲眼见到了,她才真的松了口气。
大概,在机场的那一天,即将登上飞机的乔松最终还是选择了回头,哪怕再摔一次也无所谓,他只想让她看见自己,让她知道自己是为谁而来。
时间悄然而逝,他们再次相遇时,已从夏末来到了初冬。
再次重逢,苏晓冉心中颇多不安,本来就是很安静的性格,因为紧张而更加一言不发,沉默地站在离他们两步开外的地方,保持距离。
林枕书不是没眼力见儿的人,她主动拉开站在中间位置的谌珂:“谌珂你渴不渴啊,我们去买饮料吧。”
“我不渴啊。你不是刚喝完一杯奶……欸,慢点走,等等我……”
诚实的谌珂话没说完,已经在茫然中被强行给拉走了。
两个电灯泡走开后,尴尬的气氛才算稍稍缓和了些。
乔松用手抠着牛仔裤上的破洞,咳嗽了两声,问:“你学校离这里远吗?演唱会结束的时候可能就没地铁了。”
“还好,不算太远。”苏晓冉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你呢……你是特意从建陵来的吗?”
他点点头,说得风轻云淡:“这不正好周末吗,顺便来渝城玩玩。”
渝城和建陵,一个在长江头,一个在长江尾,隔着大半个中国,一点也不正好。
苏晓冉心如明镜,但话到嘴边,却只说了一句:“其实建陵也挺好的,我还没去过建陵呢。”
“有啥好的,我还是更喜欢渝城。”
“为什么?”
乔松望向天边:“因为你在渝城。”
谌珂一手握着两瓶饮料,陪着林枕书窝在角落里偷听墙脚。
他们在乔松的后侧,隔得不算太远,能清晰地看见对方的一举一动,也能注意到这两个人越靠越近的小细节。
林枕书忍不住问:“你觉得,他们两个能复合吗?”
谌珂摇了摇头。
她叹气:“是吧,我也不知道,总觉得心里没底。”
“我是说,我觉得他们不会重新在一起。”谌珂解释了一遍方才被误会的动作。
“你怎么这么肯定?”她没料到对方这么坚决地否定。
“因为他们之间的障碍还是没有解决。”
“什么障碍?”
“他们的家庭。”
晚上七点半,演唱会准时开演。
流浪玫瑰的四名成员站在炫目的舞台上,黑色的皮衣、红色的乐器,巨大的屏幕投射他们的脸庞—披肩的长发、烟熏的眼影,他们嚣张叛逆,逆流而行。
无数追光灯像缠绕的枝蔓,绚烂夺目的舞美效果将全场染成一片红色的玫瑰海洋。
贝斯手率先发声,电波般的金属音效与人的心跳声共鸣,吉他手六弦齐扫,迅速变换和弦,屏幕上是他修长手指的特写。鼓手由慢到快击打鼓点,节奏与律动共振,到了音乐的最高点猛然砸下鼓槌,在同一秒,全场灯光大亮,主唱怀抱着立麦,高亢而浑厚的声音唱出第一句—
世神在上。
全场观众在这一刻同时引爆。
离舞台最近的内场瞬间变成了蹦迪舞池,从第一排开始,所有观众统统站了起来,他们挥舞着手中红色的荧光棒,一面歌唱一面跳动,人潮如海浪般起伏澎湃。
林枕书已经完全忘记淑女为何物,她唱的所有歌都不在音调上,每一句歌词之后都附带着尖叫呐喊,长发都随她的蹦跶变得凌乱,兴奋地拽着身边的人一起跃动。
谌珂个头很高,越过前排无数人的脑袋,看向舞台毫无遮挡,视角绝佳。他不太习惯这样闹腾而刺目的环境,加上周围又聚集了许多的陌生人,强烈的音响震得他有些心跳失常。
下意识地,谌珂就拽住了林枕书的衣角。
这是一个很细微的动作,带着三分小心翼翼、三分彷徨,和百分百的信任感,大拇指和食指相叠,牵住了女孩白色短袖的一角,再用温柔的力度小幅度地拉住。
林枕书抬起头看向身旁高瘦的少年,他的目光不停地在四周流转,脚下却动了动,朝着自己的方向又靠近了一点点。
就好像是一只小猫往你的怀里蹭了蹭。
她记得,过去的谌珂患有人群恐惧症,惧怕密集的人群。即便他脱胎换骨,但是在演唱会这样的环境里,难免会生出不安。
他总是将自己的情绪隐藏起来,藏在没有表情的皮囊之下。
可是人的眼睛是不会骗人的。
林枕书抬头看向谌珂,他眼中的湖泊波澜不惊、竹影摇曳,只是因为不想麻烦别人,而刻意伪装成风平浪静。
“喂。”
林枕书喊了他一声,抬高了手臂扣住对方的手腕。
“要像我这样摇动荧光棒才行。”
歌声在这一刻转换,热闹的摇滚乐变成了温情的抒情曲,主唱的歌喉沙哑又迷人。
谌珂注视着身旁的女孩,不知道到底从何时开始,从前需要他仰望的人现在一低头就可以看到了。
她掌心的温度是炽热的红色,贴上他的皮肤,在他的五脏六腑内燃烧起来。
林枕书故作淡定,随着音乐的律动拉着身旁的人一起有节奏地挥动手臂。
而谌珂那颗漂泊的星球在这一刻不再流浪。
几首歌结束后,音乐暂时停了下来。
舞台上,乐队主唱握着麦克风,伴随着隐隐的喘气声,向全场的观众致谢。
“谢谢大家来到我们的演唱会现场。因为你们,音乐才能够永生。
“无论你是一个人,还是和朋友、家人一起来到这里,希望今晚,能够成为你们一生中美好的记忆。”
“世神赐予我们双手,是为了拥抱爱的人。我们将会用音乐,去拥抱你们。”
谌珂听不懂他们的音乐,可是至少能听懂他们所说的话。
世神赐予我们双手是为了拥抱爱人。
他看着自己的手腕—林枕书仍没有放开自己的手。
“要勇敢地热爱梦想、热爱音乐,热爱你们所爱的人。”
当残酷现实禁锢了这所城市、这个世界,仍有一枝燃烧着爱与梦想的玫瑰,在这颗孤独的星球上热烈地绽放。
多年后,林枕书在法国街头再次遇见了这支乐队的主唱,那个名为redmayne的男人,她那时才忽然明白,少年时崇拜的人即使再遥远,也会在无形中融入你的血脉,与心脏一同跳动。
生生不息。
在最后一首歌的音乐中,台上的成员们相互拥抱,用最后的歌声为彼此饯行。
而在舞台之下,似乎所有的观众都与他们产生了共鸣,牢记着主唱的那句话,拥抱住了身边的人,无论那是爱人,抑或只是素不相识的路人。
林枕书朝着心上人张开双臂:“要抱抱。”
谌珂俯下身子,将她揽入怀中,胸膛紧贴着胸膛,似乎连心跳声也在这一刻变得同步。
乔松和苏晓冉略显尴尬地看着彼此,本不想参与这场互动,但随着周围的人一个又一个地相拥,落单的他们俩显得格外惹眼。
最终,乔松咳嗽了一声,笨拙地朝她伸出手:“那什么,他们是不是说要抱一下才行啊……”
话音刚落,那个白色的身影已一下扑进他的怀抱,乔松愣愣地伸出手抚摸她的后背,却触及一个轻微颤动的身躯。
幸运的是,音响的效果声够大,乔松才没听见她突如其来的哭泣声。
沉浸在音乐中的时光总是流逝得那样快。
整整三个小时的演唱会,在无数工作人员的鞠躬和漫天飘散的彩带中谢幕了,就好像一场绚烂的南柯梦,再不甘心,也要醒来。
林枕书原本以为自己过了真情实感追星的阶段,可到了最后的谢幕时,她还是忍不住哭得一塌糊涂,眼妆全花了,就着谌珂的衣服就往上抹。
然而还没多愁善感太久,喝了太多饮料的林枕书再也忍不住了,一散场就立马把荧光棒塞给了谌珂,丢下一句“我去上厕所,你们先走”,便飞也似的消失在了人群里。
女厕所的人总是特别的多,林枕书排了好久的队伍才轮到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耽搁了多少时间,走出场馆时才想起来没有约定好地点,在上万观众中,根本找不到自己的同伴。
乔松这时候打了个电话过来告知,他已经上了出租车,送苏晓冉回学校去了。
而问到谌珂的情况时,重色轻友的他毫不在意地说:“你老不出来,谌珂就回去找你了。你没看见他吗?”
林枕书暗叫不妙,挂断乔松的电话,又慌忙拨给谌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