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空荡的家庭里,又只剩下她一个人。
这就是,她人生第一次的告白。掏心掏肺,却以这样惨淡的方式草草收场。
两年之后,她仍旧困在那一日的泥淖里,将自己搞得满身污渍,自私又懦弱。
即使那双手再次伸向她,她又怎知那是要帮她逃脱束缚,还是将她推进更深的深渊?
林枕书重新抬起头,雨后天霁,越来越多的乘客涌入了机场。
服务生来到跟前收拾了餐盘和空杯,店内也排起了长队。没有消费而霸占了座位的她有些许窘迫,匆匆拎起包离开了休息区。
她大概是要回去的,这里没有她的归途,也等不到她的归人。只是刚刚踏入人潮之中她便彷徨了起来,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要去的地方,只有她逡巡不前。
一个旅行团在这时从面前经过。
大概有不到二十个人,不论男女老少都戴着旅行团统一发放的明黄色的鸭舌帽,举着小小三角旗的导游站在他们的最前方领路,麦克风的小喇叭别在腰间,导游被放大的声音在嘈杂的环境中仍那么鲜明。
“今天是我们渝城之行的最后一天了,很高兴这几天能与大家友好相处,希望你们回去之后还能够记得这几天的美妙旅程。”客套的导游词由她说出来却是那样真诚,“大家托运完行李之后就可以去安检了,回去的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
林枕书被人群裹挟着,几个小孩一蹦一跳地从她身边走过,口中甜甜地喊着“导游姐姐,导游姐姐”。
她转身看去,被孩子们包围住的那个亲切温柔的女导游,仍留着高中时的齐肩短发,她瘦了不少,娇小的身形和甜美的笑容透着自然而然的亲和力。
苏晓冉真的在渝城,林枕书这才对这个消息产生了真实感。
她很想要大喊一声对方的名字,却不知道在这样的公共场合下是否合适。仔细考虑了一番,她意识到自己绝不是那个合适的人。
林枕书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距离方才乔松的离开不到半个小时—或许他还没登机。
电话打过去,乔松很快就接通了,他嚷嚷着:“干吗呢,我这刚上廊桥。你有什么话赶紧说,我等会上了飞机就得关……”
“苏晓冉在这里。”她打断他叨叨的废话,开门见山地问,“你要不要过来?”
乔松一下子就蔫了:“我去干吗,我去了她也不见得想理我,我去……”
“你就打算一辈子都倒在同一个地方吗?”林枕书问。
之前乔松说的话刻薄却精准。他们曾经都摔得血肉模糊,好了伤疤也忘不了疼,所以再没有勇气站起来,再也不敢往前。
可是—
“反正已经摔进谷底了,就算再糟糕也不会糟糕到哪里去了—这一次,你要不要站起来?”
她在问乔松,也在问自己。
旅行团的游客们拖着箱子去托运行李了,只留下几个小孩子依依不舍地对苏晓冉说再见,她半蹲着身子,嘱咐了他们几句话,也使劲儿地朝他们挥手,用笑容来结束这段偶然相逢的际遇。
说什么只求曾经拥有的话都是骗人骗己,人们总是习惯把悲伤粉饰得冠冕堂皇。
可是曾经有一个人真诚地告诉她,如果见不到你的话,我会很难过、很难过。这种情绪,人们称之为什么呢?
是不舍,是想念,也是我喜欢你。
林枕书没有去听乔松又说了什么,她果断地挂掉了电话。
既然已经在谷底了,既然不会有更糟糕的境地,那么就算再挣扎一下又如何呢?
她想要拥有同谌珂一般的勇气,重新站起来,去迎接他的归来。
晴岚透过明净的玻璃窗,大理石瓷砖的地面泛着点点金光。机场的广播越发繁忙,甜美的女声提醒乘客尽快登机。人们操着各地乡音,结伴走在宽阔的大厅,喧闹而富有活力。
裂开了一道缝隙的冰山,离崩塌只差一阵风。她身体里的某根神经在沉睡多时后渐渐苏醒,贪婪地汲取着外界的色声香味触。
仿佛这一刻才意识到自己是活着的。
谌珂的睡眠时间一向很少。
即使每晚按时服用助眠的药物,也要到凌晨时才能入眠,而到了清晨六七点时,楼外的轻微声音就会将他惊醒。
他总是会做很多混乱而糟糕的梦,刚醒来时总会保持着梦中消极负面的情绪,但却记不太清具体的内容。
但是这天,也许是身旁有人作陪,也许是药物作用使然,谌珂难得睡得安稳而绵长。一觉醒来,没有丝毫挣扎的痕迹。
他醒来时,身旁的人已不知道身处何方,连她的余温也被空气稀释干净。如果不是床头柜上那写着“按时吃药”的便利贴,他大概会以为昨晚的一切是一场梦。
而事实上,谌珂的确做了一个好梦,与往日截然不同的梦。
梦里,谌珂似乎还是当年的那个高中生,坐在那个没有空调的闷热的老教学楼里上着枯燥的课。
这旧时光的开头很是混乱,充满着交织变换的光与影,犹如一场刻意追求艺术感的眼花缭乱的朦胧电影。
他隐约记得,周围的环境很嘈杂,教室内、走廊上,充满活力的高中生们嬉笑打闹,吵嚷着欢笑着,青春的模样比阳光还耀眼。
谌珂仍坐在教室角落的位置里,桌上摆着课本,视线却总是不经意地朝着前方飘去—整个上午,林枕书都无力地伏在课桌上,很是没有精神。
他很想去问问她到底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可是踌躇许久,书本的页角被他揉搓了一遍又一遍,却仍旧鼓不起勇气走上前。
下了课的乔松实在无聊,站在林枕书的桌边,跟狗皮膏药似的,反复地问着“我怎么跟苏晓冉告白比较好”“她是不是下个月过生日啊”“你们女孩子一般都喜欢什么……哦,对了,你不是女孩子”。
被乔松搞得实在不耐烦了,林枕书猛地拍了下桌子,想把对方给吓走。可刚直起身子来,腹部却突然针扎般刺痛,疼得她下意识地抽了口凉气。
乔松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见她的右手一直捂着肚子,调侃一般地问:“咋了?痛经还是胃痛?”
林枕书甩开他的手:“不关你的事。”
嘴上虽然强硬,但是腹部的疼痛一阵强过一阵,她皱紧了眉头,脸色也渐渐泛白了。
“你今天吃早饭了吗?”乔松见她不像是假装,反倒真的担心起来。
“吃不吃关你屁事!”她啐了一声。
其实就是没吃。
别说今天了,整个一周她都没怎么按时吃过饭。
乔松看林枕书这么糟糕的状态,差不多也猜到了几分。他问:“你带药了没有?”
林枕书沉默不语,隔了几秒后摇了摇头。
“那咋整啊?你如果不吃药的话怎么解决啊?”他天生是个少爷,根本不会照顾人,手足无措地来回走动。
刚才听见了乔松的话,谌珂知道林枕书这是犯胃病了,他这次终于忍耐不住了,三两步就走了过来,一把拽住慌张的乔松。
谌珂有条有理地说:“乔松,我去打水和买吃的。胃药我不清楚要买哪种,就麻烦你跑一趟药店吧。辛苦你了。”
乔松愣了一下,一是没想到这个人会突然站出来,二是被他拜托的语气给惊住了。
怎么搞得,好像他才是照顾林枕书的那一个?
来不及想那么多,乔松只能点了点头,往教室外跑去。
谌珂弯下腰蹲在林枕书身边,轻声地说了一句:“你等一会儿,我很快就来。”
他是那个时候第一次知道林枕书患有胃病。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病,但是一旦饮食不调、吃了生冷辛辣就容易发作,很是恼人。
因为无法看懂小说,谌珂这段时间阅读的书籍全都是科学性的,其中不乏关于医学基本知识的讲解和阐述。他只能记住生硬学术语的好记性,在这一刻派上了用场。
谌珂用自己的玻璃杯子灌满了热水,给林枕书焐在肚子上,又去小卖部买来了热牛奶,喝完暖一暖胃,她脸上的气色明显就好多了。
这时候,体育课已经开始了,教室里的人基本上都去了操场,只留下林枕书和谌珂两个人在教室里。
林枕书坐在椅子上,整个人蜷缩成了小小的一团,她饿得不轻,大口大口地吃着食物。
谌珂蹲在她的面前,因为本就个头比较高,即使蹲下来,也和此时的林枕书在一个水平线上。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认真地看着面前的女生。他如同质地柔软的绸缎一般,即使脸上没什么表情,仍然细腻而温和。
林枕书吃完东西后,才发现对方的目光一直注视着自己,忍不住尴尬地咳了两声。
谌珂不懂她的意思,反而担忧地问:“你还感冒了吗?怎么又咳嗽了?”
她一口牛奶差点呛死自己。
“不是……你……这么盯着我看,不太合适。”林枕书伸出手遮挡他的眼睛。
谌珂歪着脑袋,不明就里:“为什么不合适?我不能看你?”
“也不是这个意思……”
“不看着你的话,我就没办法知道你气色有没有变好。”
“原来你是在看这个啊……”
林枕书更加尴尬了。
“不过你长得很好看,所以也想要看着你。”他诚实作答。
“咳咳咳!”
没想到他会突然这么直白地说话,林枕书又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谌珂慌忙拍了拍她的后背,担心道:“你没事吧?”
“看看看你个头!你动物园看大猩猩呢?”
林枕书啐了他一口,眼神却闪躲不安。
谌珂注视着她表情的每一个细节,奇怪道:“你怎么脸上有点红?发烧了吗?要不我还是带你去医务室吧。”
“滚滚滚!”
高中生谌珂有很多事情无法理解,为什么女孩子会脸红,为什么林枕书总喜欢摸自己的脑袋,为什么他的心跳会在某刻漏拍……
这些情愫他全然不懂,可这并不妨碍彼时彼刻,他那样真切地在乎着一个女孩。
大学生谌珂躺在床上,双眼看着白色的天花板,记起了方才的梦境。
这不是一次虚构的梦境,而是某段记忆的倒放。就好像再次聆听一首耳熟能详的老歌,总是能后知后觉地品味出过去所不懂得的味道来。
心理医生曾经为难地劝导谌珂,要勇敢地去面对那些过往,哪怕是可怕的和残忍的。医生用最极端的手段去刺激、逼迫他,却总是收获甚微。
因为医生从最开始就搞错了,那不是一段可怕和残忍的过往。
相反,谌珂是因为那段过去,才苦苦支撑着孱弱的身躯,毅然地走到了今天。
吃完药后,谌珂坐在客厅里发了好一会儿的呆,昏昏沉沉的脑袋才逐渐清醒了过来。
搬进这套公寓的时候,他没有添置太多的家具,之后也很少待在家里,白天都在学校,晚上也要留在实验室,只有深夜才会回来睡一觉。
前一个月的生活他当作寻常,直到现在,环顾着被冷色调包围的客厅,谌珂才忽觉清冷寂寥,竟感到了些许落寞。
门口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快大门被打开,提着一个纸袋的林枕书走进了玄关。
“谌珂,起床了吗,我买了早饭回来!”
她喊了一声,换上了拖鞋走了几步,才发现谌珂正端坐在沙发上。
“你傻坐在这儿干吗?”林枕书奇怪地看着他,提起袋子,问,“饿不饿?我特地打包了小面回来。”
谌珂看着她,愣怔了很久,几乎分不清这是幻境还是真实。
他以为她不会回来了,就像他未曾料想她昨日会突然出现。他以为这个冷清的房间里又只会剩下他一个人,就如一觉醒来枕边人不在般失落。
林枕书没有意识到他的不对劲,还在热情地介绍着:“渝城的小面特别好吃,你吃过没有?特别是这家店,味道可正宗了!整个西南找不出第二家来。你等着啊,我给你拿筷……”
还没来得及迈出脚去厨房,谌珂忽然站起来,握住了她的手腕。
林枕书眨巴眨巴眼睛,茫然地看着他。
昨天他被各种巧合与意外所耽误,准备了满腹的话,一个字也没能说出口。直到以为自己真的等不到了,以为她真的离开了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有多迫切地想要告诉她—那些未完待续的心事。
“我……我喜欢你。”
毫无预兆地,谌珂望着她,脱口告白。
这不是最好的时机,甚至不是对的地点和对的方式。这只不过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上午,没有任何浪漫的铺垫和深情的说辞,他却在此刻对她告白。
谌珂又重复了一遍:“我喜欢你。”
这一次,他说得更加笃定有力,每一个音节都铿锵饱满,短短的四个字,却如宣誓一般郑重而不可亵渎。
他不在乎形式和时机,曾经有无数个好的氛围和最好的年纪,只怪他年少愚钝,才姗姗来迟。
林枕书只觉得鼻尖泛酸,刹那间就红了眼眶。
原来她一直等待的,如何也割舍不下的,不过就是这一刻罢了。
她心中百转千回,无数的话语在脑海中翻滚,一个“也”字根本不足以诠释她此刻的心情。
最后,她这样说。
“你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