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往事重提

i把仰头月色化为潇洒的释然,把漫长故事变得短暂。/i

今年的国庆假期,林枕书仍旧留在学校度过。大部分学生或回家或旅游,渝大的校园空荡荡的,回到宿舍时一片黑暗,一个人也没有。

林枕书靠着在咖啡厅打工混完了两天的假期,第三天的下午,乔松一通电话打了过来,劈头盖脸地说:“快,去你们学校附近最好的饭店订一间包厢,哥哥我来渝城了。”

电话里的杂音很多,林枕书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那是机场的嘈杂声。

乔松和林枕书相识已久,她并不愿意用青梅竹马这四个字来形容他们的关系,尽管他们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就已经在一起闯祸了。

乔家和林家从上一辈开始就是至交好友,听说当年乔父真的为这一对小儿女定过娃娃亲,但是林父走得早,林家从此败落,这件事也就再没人提了。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渝大附近的火锅店里,乔松包下了一个十人的包厢,点了满桌子的菜和全店最贵的酒,乐得服务员频频献殷勤,恨不得把菜烫好了喂到他们嘴里。

他今天特地梳了个大背头,发胶抹得油光锃亮,从头到脚一身名牌,手腕戴着上万的名牌表,乍一看还以为是从外地来的暴发户。

高考那年,乔松挂在了一本的尾巴上,高不成低不就,又死活不肯出国留学。听说陶薇和林枕书都报考了渝大后,乔松也闹着要来渝城,但是老家襄津和渝城隔着大半个中国,他妈妈死活不同意,一哭二闹三上吊,逼着儿子报考了本省的大学。

说来也惭愧,乔松作为一个实打实的富二代,在大学交了一堆狐朋狗友,但正经想找个人说话的时候,却只能飞来渝城找这两个姐妹。

这大好的假期,乔松不留着跟女朋友享受享受,偏偏独自跑来渝城吃火锅,林枕书明白他肯定是出了什么事儿。

陶薇回襄津陪父母去了,今天只能由林枕书来扮演知心大姐姐的角色。

林枕书给他倒了杯酒:“说吧,你又出什么事儿了?”

火辣辣的油锅咕嘟嘟地煮着,乔松却没有任何的食欲,他举起酒杯一口干了,郁闷的五官都拧到了一起。

“你说你们女人都什么毛病啊?”几杯酒下肚后,乔松终于开了口,“本来说好了我昨天陪她回家的,但这不赶巧了,正好最新款的球鞋也是在昨天抽,那我肯定是要去抽鞋的啊。”

林枕书听到最后才明白,那个“她”指的是乔松的现任女友。

乔松越说越生气,脸都涨红了:“结果,她就非缠着我闹,问我鞋重要还是她重要。”

“你怎么回答的?”

“这不废话吗?当然是鞋重要啊!”乔松猛拍大腿,“她不过是我第十一任女朋友,那鞋可是联名的限量款欸!”

“就为了这点破事,她就要跟我分手。”

你活该!

林枕书翻了个白眼,一脚踩在他最新款的联名限量球鞋上。

乔松把感情当儿戏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这种破事儿听多了,林枕书也变得淡定多了。

她将肥牛下锅,淡定地问:“你都分了十一个女朋友了,不至于特地为了这点事儿跑来渝城吧?还有什么事情,你别藏着掖着了。”

刚才还拍着桌子大喊大叫的乔松瞬间安静了下来,支支吾吾了半天,吐出一段不太连贯的话来:“苏晓冉……听说……来渝城了……”

停顿了半分钟后,林枕书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乔松说的那个名字,的的确确是苏晓冉—他的初恋。

她当即就冷笑了一声,讽刺地说:“大哥你没毛病吧?这都快三年前的事情了吧,你还真是够长情啊。”

“这不才三年嘛!”乔松啐她,“那人家谌珂不也来找你了吗?你以为个个都跟你一样冷血啊?”

蓦地听到谌珂的名字,林枕书拿筷子的手顿了一下,煮熟的肥牛滑了出去,又消失在了红油锅底里。

乔松还在叨叨个不休:“你说人家谌珂当年对你不挺好的。我就记得那年你被我妈给骂了,不都是人家帮了你吗?”

林枕书抬眼看他,一双眼睛似是被辣椒熏红了一般,她冷哼:“哟,您还记得啊,那年要不是你,我至于被你妈骂个狗血淋头吗?”

若非要旧事重提,当年那件事,的确都是乔松的错。

那时的乔松不知道抽了什么邪风,不仅帮林枕书带了一周的早饭,每日下午还准时备上冰镇可乐,任打任骂没有一句怨言。

林枕书原本以为他抄了自己好久的作业感到良心不安,没把他当回事。

直到那个周末,林枕书被乔松约出来吃什么下午茶,这才发现,这小子又在坑她。

乔松约的地点在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馆,林枕书走到门口时看着招牌上认不出的法文字母,一时感到奇怪,毕竟按照乔松的脾性,半夜约出来吃路边烧烤才更符合他的品位。

林枕书满腹疑虑地走到了咖啡厅的二楼,在靠窗的卡座上发现了乔松。

乔松难得地换下了运动服,穿上了白衬衫和西装裤,头发竟然还用发胶仔细打理过了,看起来人模狗样的。

他的对面坐着一个穿着白色小洋装的女孩,女孩瞧着十七八岁的模样,但是和普通校园里素面朝天的高中生不同,她长发微卷,化着精致的桃花妆,指甲也是新做的。

这两位正在聊天,表面上瞧起来也还算投机。

“喂。”林枕书走到乔松面前,敲了一下桌面,“你这什么情况?已经约了别人?”

乔松听见声音,立马感到救星降世,眼睛发着光朝林枕书看去:“枕书!”

下一秒,他却又立马变出嫌弃脸:“你这穿的什么东西?”

乔松邀约的信息上特地附了一句话—务必穿上你最贵的衣服来!

但是很显然,林枕书根本当作耳旁风了。

她穿着去年打折买的白色t恤衫搭牛仔裙,脚上一双小白鞋,扎了个丸子头,素面朝天。她浑身上下加起来都没有乔松这一顿下午茶花的钱多。

林枕书不耐烦地翻白眼:“你搞什么幺蛾子?”

然而下一秒,乔松已经迅速调整了作战方针,拽住她的胳膊,单膝跪地:“枕书,你听我解释啊枕书!不是你想的这个样子!”

正在喝咖啡的“小洋装”手抖了一下。

乔松拍着胸口深情地说:“枕书,我也不想这样的,但是我妈非逼我和她见面,我也没办法啊!我妈要是把我的卡给停了,我拿什么给你买衣服啊?你看看你今天穿的这个样子,真是让我心痛啊!”

林枕书龇牙:“心痛什么!还嫌姐姐我给你丢人了是不是!”

她甩手就要走,却又一把被乔松拽了回来,看起来仿佛真的是一对小情侣在闹矛盾。

乔松抹了抹根本不存在的眼泪,痛心疾首地对“小洋装”说:“莉莉,对不起,但是你也看到了,我不能失去枕书。咱俩这事儿,你还是跟叔叔说算了吧。”

林枕书明白过来了,乔松怕是又被他亲妈逼着来“联姻”,迫不得已,就把她给叫过来当挡箭牌了。

“小洋装”冷哼了一声,保持着淑女的风度懒得跟这两个神经病计较,掉价!她拎着粉色小包包,踩着高跟鞋嗒嗒嗒地走下楼了。

“演完了吧?演完我可以留下来好好吃顿下午茶了吧?”

林枕书虽然也想拂袖而去,但是还是舍不得这满桌子的精致甜点。

乔松拍了拍膝盖上的灰,点头哈腰:“吃吃吃,不够再点!随便吃!”

他还没从半跪着的状态站起来,一个身影一阵风似的冲了过来,一把推在了林枕书的肩膀上。

乔松抬眼,眼前站着的这个穿着黑色长裙、体态丰腴的妇人,正是他本应该在家里撸猫喝茶却坐在一旁观看了全程的亲妈。

乔母满脸怒火,气得脖子通红,她叉腰瞪着林枕书,怒不可遏地吼道:“怎么又是你!你们林家人怎么阴魂不散的!”

林枕书抹了抹满脸的吐沫星子,实在是没搞明白这算是个什么反转。她不就想蹭个下午茶吗,怎么这对母子挨个来给她洒狗血呢?

沉默显然并不能让乔母熄火,她接着骂道:“你妈是个戏子,你姐姐是个残废,没想到你小小年纪,也学会勾搭别人的儿子了!我可警告你,现在的乔家不是你们攀得起的!别以为你用点手段就能进我们乔家的门了!做梦!”

“这位阿姨,你搞清楚状况!”林枕书用尽毕生修养忍住没有骂脏话,“你儿子跟我半点关系都没有,请你说话尊重一点。”

愣在一边的乔松立马站了起来,他使劲儿把自己亲妈拉到一边,慌张地解释:“妈你听我说,枕书就是来帮我演戏的。我只是不喜欢那个莉莉而已!我俩真没有什么!”

乔母甩开他的手:“你不喜欢莉莉?人家莉莉有家世有修养你不喜欢?那你喜欢什么?喜欢这种贱货吗?”

那时的林枕书不过是一个高中生,她忍无可忍,却只会嘶吼:“你凭什么这么骂人啊!”

“就凭没有乔家,你们家那个废物早就死了!”

乔母愤怒地抓起桌上的杯子,想也不想就往林枕书的脚下摔去。玻璃杯子瞬间四分五裂,飞溅的碎片划破她的小腿,几道划痕迅速渗出了鲜血。

刺痛感令林枕书顿时清醒了。

咖啡厅的二楼一片死寂,服务员和围观群众沉默地看着这场闹剧,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阻止。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的身上,鄙夷、讽刺、嘲笑,无孔不入。

乔松奋力将失控的母亲控制住,他愧疚又后悔,万万没想到母亲会藏在角落里监督这场商业“联姻”,更不知道她会如此迁怒于林枕书。

不,与其说是迁怒,不如说是积怨已久。

林枕书本应该拔腿就走,但她好似呆住了一样,被腿上的疼痛和尖厉的言语伤得体无完肤。她每动一下,玻璃扎进皮肉的痛苦就数十倍、数百倍地被放大。

她没期望过任何人会来帮她。

可没料想过那个人会是他。

“你受伤了。”

熟悉的声音响在耳畔,谌珂不知为何出现在了这里。

他仍是穿着很随意的白色外套加牛仔裤,但是识货的人则会知道这身瞧着普普通通的衣裳其实是某个品牌的联名款,脚上的帆布鞋更是新出的限量款。

谌珂无论出现在哪里都无比泰然,仿佛是自家的场子。他根本不在意现场混乱的状况,只顾着蹲下查看着林枕书腿上的伤口。

“附近有药店,我带你去处理一下吧。”谌珂皱了皱眉,拉住了她的手腕。

乔母瞧着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帮手,心中更为光火,抬起手就想挥下一个巴掌。

谌珂眼疾手快,当即挡在了林枕书的身前。他个头很高,站在矮胖的妇人面前很具威慑力。

乔母当即怔住了,她抬起头瞪着这个毛头小子,准备连他也一起骂。可刚张了张嘴,上方一道冷冽的视线扫下来,她竟不自主地哆嗦了一下。

饶是身经百战的乔母,也从没见过这样不带丝毫情感的一双眼睛,冰冷如浮尸遍野的枯河。

就像是死人或毒蛇。

谌珂并不知晓此刻自己的可怕,更没意识到他本就不多的人情味早已被强烈的敌意所包裹,没有人敢随意靠近他。

趁着对方发愣的片刻,谌珂护着林枕书,先一步离开了现场。

林枕书失魂落魄,她麻木地看向身边的人,任由谌珂搀扶着自己一步一步地走下楼。

她的大脑像是被冻住了一样,一切的感知能力都被抽空了。只有小腿的疼痛提醒着自己还活着。

她在那一刻忽然就明白了谌珂,明白了他为什么想要将自己封闭起来不去感知他人的情绪。

因为太难受了,他人带来的伤害,实在是太难受了。

林枕书坚持不肯去医院,只好在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坐下,谌珂跑去药店买了双氧水和创可贴来。

她的伤口不算太严重,只是有一两片玻璃碴扎进了肉里,清理起来很困难,消毒时更是如撕扯皮肉般痛苦。

可能因为一直质疑谌珂的智商,看到对方虽然笨手笨脚但是好歹能完好地处理完伤口,横七竖八地贴了五六个创可贴时,林枕书竟然有一种欣慰的感觉,显然忘记了这次智商测试的小白鼠是她自己。

伤口处理完后,两个人看着对方,大眼瞪小眼,一时无话。

林枕书已经从突发状况中回过神来,她寻思着自己不开口的话,谌珂估计是不会找话讲的,便主动问了句:“你为什么会在那里?”

谌珂:“这是我妈妈开的店。”

林枕书敲了敲自己的头。

她那时还不知道,谌珂的妈妈是专门搞餐饮的,全襄津市不少的饭店餐馆都有她的投资。

“刚才的事情……”林枕书欲言又止。

在人家的店里被人指着鼻子骂了一通,说她不尴尬肯定是假的,虽然她不是太在意别人看法的人,但是连着全家都被泼了这样的脏水,怎么可能毫无知觉。

不过,如果是谌珂的话,也许情况会大不相同。

果然,谌珂想了想,皱着眉评论道:“那个阿姨太过分了,那个杯子很贵的。”

林枕书目瞪口呆。

“还有……”谌珂很小声地说,“你受伤了,这很不好。”

林乔两家那些鸡零狗碎的事情他根本不在意,别人的世界光怪陆离,在他黑白一片的世界里,只有林枕书一个人是彩色的。

那些心灵的伤口他看不见,但是至少,身体的伤口,他明白那会很痛。

林枕书从未觉得如此安心。能遇上这样一个人可真好,用不着费力解释,也不需要装作若无其事。他只在乎你,而不是其他。

“不过,你竟然能学会处理伤口了,进步很大啊。”她想起之前不懂冰敷的谌珂,觉得很惊讶。

谌珂将剩余的双氧水仔细收好,解释:“之前你告诉我要用冰敷之后,我就仔细查阅了一下不同伤口处理的资料。之前没有人告诉过我这些,我不太懂,但是你提醒我之后,我才意识到要了解一下才行。”

林枕书根本没留意他的良苦用心,她的关注点在于:“哇,你一次说了好多话啊。”

谌珂挠头:“我以前说话很少吗?”

“没听你一次讲过这么多话啊。”

“那我以后多说一点好了。”他暗自握拳。

“噗……”林枕书被他逗乐了,“不是说你一定要多讲点话。你想说多少就说多少,无所谓的。”

谌珂看着她,思索了很久:“可是以前从没人这么跟我讲过。”

他们都说,谌珂,你应该多笑一笑,你应该对同学友好一点,你应该学会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你应该……

可是和大部分人一样的生活,就是正常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