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玉殒

洛筝还是被击中。无论有过多少心理准备都没用,那一线侥幸如岩石缝里的草,执着地探出头,现在,终于被连根拔除。

每天都有人死去,唯有失去曾在你心上停留过的人,才能体会生命本质上的残酷。

洛筝泣不成声。

冯少杉上前一步,想拥她入怀,给她安慰。洛筝摇着头往后退,他伸出去的手只能尴尬地缩回。心酸,也怅然,不忍看她伤心,然而她连伤心时都防备着自己。

他离开,留洛筝独自一人在房里,那啜泣声时断时续,走出去老远仿佛还在耳边。

那天晚上,冯少杉没有回家,担心洛筝,就在别院二楼的空房间将就了一夜,也没睡踏实,才闭上眼就看见羽田举枪对着洛筝,她微笑相迎,眼里含着挑衅。

他一下子惊醒。

天一亮就起了,赵妈服侍他漱口洗面,又将早点端上楼来,昨晚他是偷偷留下的,不许用人告诉洛筝。

正喝粥,湘琴急匆匆跑上来告诉他,洛筝要走了。

少杉一下子站起来,“去哪里?”

“小姐没说,她老早便起来了,一个人在房里收拾东西,说要离开这里。”

少杉跟她下楼。

洛筝已穿戴整齐,神色中饱含疲惫,行李箱就搁在门口。

冯少杉蹙眉,“多住几日吧,外面依然乱得很。”

洛筝只是摇头,“已经够麻烦你了,我不想……”

“我从来没觉得你是麻烦。你可以住到随便什么时候。”

“我总不能在你这儿躲一世。”

“只要你愿意。”

洛筝低首,半晌才道:“谢谢,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可她还是要走。

“为什么?”少杉追问,心里忽然有气。

洛筝不响。

“你怨我没救祁静?”

她摇头,“我知道你尽力了。”

“那是为什么?”

洛筝抬头,非要她说出来吗?

少杉还死死盯着她,洛筝视线往边上一滑,轻声说:“我答应过宋希文,会等他。”

“他的话,你也当真?”

“我相信他。”

冯少杉低着头思索片刻,忽然笑。

“他在外面胡七搅八,你愿意等他,我时时处处为你担心,替你着想,可你总想着怎么摆脱我,就是这里,若非指望我救祁静,你大约也不会肯来吧?”

洛筝沉默,脸上是倔强之色,令少杉心寒,失望转成了恨,他仍是笑着,笑声低沉,像盘桓在腹腔,始终无法飞扬。

“那么你须明白,踏出了这里的门,以后你是死是活,我也决计不会再管了。”

“我明白。”洛筝点头,拎起箱子。

他看着她走出去,再到院子,然后是大门,心忽然有撕裂般的痛。他追上去,厉声喝道:“萱萱!”

洛筝回头,仿佛劝他,又仿佛宣誓:“命是我的,不是你的。”

她眼神傲然,隐含挑衅,与梦中所见一模一样,令冯少杉心碎。

洛筝义无反顾地走了。她知道这样做对少杉不公平,可这世道又有何公平可言?他收起了保护伞,从此她是切实地踏足在尖刀之上了。

这样也好。

“命是我的,不是你的。”活得不痛快,死又何惧。就让她畅快地活,抑或畅快地死吧。

祁静的死亡彷佛有一半降临在了洛筝身上,她从未如此清晰地嗅到过那恶毒的气息。母亲过世时她也伤心,死亡既是沾着忧郁的灰霾,也是一种解脱——对母亲而言。不像祁静的死,凶狠如兽、如刀,她能听见撕咬、砍斫的声音,将鲜活的生命割裂。

冤魂嚣叫再度响起,与她一样愤怒。那是祁静的喊声,她一定没有屈服。这是唯一的安慰,她在洛筝心里更成了神,陪着她,在这不讲理的世界。死亡既是终极武器,也将是传达敬意的方式。

湘琴拼命摆手,不肯收冯少杉递过来的钱。

“二爷给湘琴的已经太多了,再说来陪小姐也是我的份内事。”

她眼圈红红的,刚才那一幕全看见了。

“二爷错怪小姐了,我本来不该说的.......阿芳小姐前天来过,问小姐以后究竟什么打算,还说二爷要和曾家联姻......”

冯少杉什么表情也没有,把钱放在桌上,拂了拂衣袖走出去,汽车已等在院子里。

湘琴哽咽,追上去问:“姑爷!你再也不管小姐了吗?”

少杉仿佛没听见,脚步不停,很快就到汽车旁,保镖给他开了门,他一头钻进去。

湘琴在台阶上望着,捂住嘴哭了。

洛筝先与廖太太清了帐,到旅店盘桓了几日,每天不干别的,就是去找房子。

还真让她找到了,弄堂里的亭子间,只一间几平米的房,卫生间和厨房都要与人合用。房租比之前便宜一半。

房子一定,洛筝就回去找张婶,把地址留给她,以备有人来找,除了宋希文,还能有谁呢?张婶也明白,一口答应了。

洛筝暂时失去了经济来源,处处都要俭省,用人也不请了,凡事都可将就,唯独三顿饭。

一到傍晚,家家户户都忙着开炉做饭,整条弄堂里炊烟袅袅。洛筝一狠心,买了煤炉打算自己做,别人可以,她为什么不行?

忙了半个傍晚,别人家的饭都做好了,她炉火都没生出来一星半点,脸比猫还花。又羞又气,第一次觉得自己笨。

邻居一户姓江人家的女人看不下去了,帮她生好炉子,勉强做成了一餐饭。

江家男人在外面拉车,女人叫彩珍,在家忙活几个孩子,她见洛筝穿着考究,又这么拙手笨脚,猜到是哪里落难来的小姐,便邀她在自己家开伙,象征性地收一点钱,洛筝很高兴,饭菜虽然粗糙,但三餐好歹解决了。

江家一共四个孩子,最大的男孩跟着亲戚学木工,吃住都在那边,偶尔才回来看看。第二个是女孩,10岁,彩珍留在身边使唤,家务多,总听见她“杏娣”“杏娣”地喊。第三个也是女孩,才四岁,叫小月,最小那个男孩还没断奶。

小月很是活泼好动,喜欢爬高就低,时不时掰倒了碗,打翻了酱油,把彩珍恨得一天到晚骂。小月对洛筝好奇,会忽然跑到她房间门口,不说话,也不进去,两只眼睛吧哒吧哒闪,盯着洛筝打量。洛筝招手叫她进来,她也不认生,东看西看,什么都觉得好玩。与洛筝熟了之后更是每天都去,彩珍也能稍稍喘口气。

“这个字念yang(二声)。”小月指着报纸告诉洛筝,“是太阳升起的意思。”

洛筝凑过去一看,还真是个“旸”字。

“你怎么知道的?”

“姨姨说的。”她管洛筝叫姨姨。

洛筝想了想,的确有这么回事,楼上阿婆有天让她给写个信封,儿子名叫顾旸,她赞过这个名字好,想不到小月都记得了。

以后洛筝常教她认字背诗,小月学得飞快。彩珍知道后笑说:“洛小姐你即便教了她也没用,小月进不了学堂,不多久全还给你了。”

洛筝道:“认字总比不认强。”

“是啊!”彩珍先点头,紧接着又说,“等她大了,没使唤两年就得嫁出去,女孩子终归是别人家的呀!”

洛筝恻然,有些人的命运大概一出生便注定了。不过小月再来时她还是教,做一点徒劳的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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