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故事

沈寻脸上的血色消失得干干净净,脸色惨白,拿着酒杯的手都在轻轻地颤抖。整个人如风中的残叶,破碎衰败。“你又何必揪着这件事情不放?”

“今天你穿得这么漂亮是要去勾引谁呢?是想去勾引徐总吗?”陆挽霜继续笑着,可是脸上的笑已经变了形,带着几分狠戾。

沈寻不断深呼吸,努力控制着情绪。“你别乱说话。”

“我说不说又有什么关系呢?有些东西是会遗传的,妈是什么样子,女儿就是什么样子。”

“我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你又何必总是针对我?”

陆挽霜冷哼一声,讽刺地说道:“对啊,你沈寻那么高傲善良,怎么可能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呢?”她一步一步靠近沈寻,假装脚下不稳,趔趄歪身,手中的酒“不小心”倒在沈寻的头上。“哎呀,真糟糕,真是对不起了。”虽然是道歉的话,却毫无道歉的语气,仍旧是嬉笑着。

沈寻的模样格外狼狈,头发全湿,裙子也很脏。她忍不住“噌”地站起来,眼睛盯着陆挽霜,一句话也没说,准备离开。谁知道陆挽霜抬脚绊倒了沈寻。沈寻的额头磕在桌子的边缘,尖锐的疼痛不断传来,让人忍不住抽冷气。而沈寻倒下的瞬间,反射性地想要抓住些什么,最终只抓住桌布。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打翻在地,甚至有些打翻的甜品、菜品撒在了沈寻的衣服上,古怪的气味弥漫。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沈寻的身上,议论纷纷。

“这是谁家的女儿,如此没有教养!”

“就是!她穿的鞋怎么那么土,还有那个包包,怎么那么破,一看就是地摊货!”

“我刚刚听那个谁说这个人是小三的女儿,还说要勾引徐总。”

“什么?就凭她这姿色还想要勾引徐总!”

后面的话越来越难听。沈寻皱着眉头,捂着潺潺流血的额头,艰难地站起来,却发现脚踝也在发疼。她一瘸一拐艰难地迈向陆挽霜,眼里带着某种坚定,仿佛听不到周围的声音。

原本在一旁抱臂看好戏的陆挽霜脸色渐渐变了。沈寻走近,挥起手臂,朝着陆挽霜的脸挥去,只听见“啪”的一声脆响,陆挽霜的脸上已经多了红红的巴掌印。

陆挽霜愣住,随即尖叫着去拉扯沈寻的头发,沈寻也不甘示弱,朝着对方的小腿狠狠踢了一脚。两个人你来我往,打得狼狈,也打得热闹。宴会现场乱成一团。见此情形,顾卿急忙叫人拉开两人。

气疯了的陆挽霜被强行拉到了一边,沈寻整理好原本已经乱了的妆容,将早已经准备好的画礼貌地递到顾老的面前,说道:“顾先生,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对不起,今天破坏了您的生日宴会。如果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尽我所能补偿您。”沈寻深深一鞠躬表示歉意,然后一瘸一拐地朝门口走去,不顾及众人呆滞的目光。

顾卿死死拉住徐瑞天的胳膊,笑着打圆场,打破了僵硬的气氛:“大家随我到后花园去吧,那里有更精彩的节目等着大家。”

大概谁也没想到那个狼狈的女子会突然有如此动作。

徐瑞天看着沈寻瘦弱的背影,嘴角微翘。

沈寻满身狼狈,额头沾血,脚下又是一瘸一拐,在路上的回头率是百分之三百。说不上来为什么非要打陆挽霜那一巴掌。原本也不欠她什么,可是为什么非要弄到大家都下不来台。沈寻不明白,为什么现在陆挽霜依然针对自己。或许曾经可以因为黎昕,可是现在,又是因为什么呢?

回到家里,沈寻脱下衣服,洗完澡,摸出徐瑞天买的消毒水,开始照着镜子清理伤口。额上的伤口不是很严重,只是脚踝高高肿起,像馒头一样,沈寻也并不打算去医院。今天徐瑞天并没有出面,沈寻说不上来究竟是开心还是难过。小说里,都流行英雄救美女,今天谁也没有出来帮忙。镜子里的人,眼睛里有种化不开的愁。

这条裙子已经不能穿了,沈寻没有将它丢掉,而是洗干净之后挂在衣橱里。这件衣服里有郑青秋的恩,也曾给过她瞬间的惊艳,她舍不得扔。

沈寻也是爱美的人,可是外在美是需要付出金钱的,她爱不起,索性安慰说人需要有内在美。但是,这个残酷的世界,某些人只看外在。这是个现实的社会。

周一,沈寻一瘸一拐地去上班。郑青秋看到沈寻的模样,有些无奈。“你确定你只是去参加了顾家的生日宴会而不是去打仗?”

沈寻坐在椅子上,长长地叹口气,低声说道:“我也很怀疑。”

“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沈寻迅速抬头,惊愕地问道:“郑姐,你要开除我吗?”

郑青秋“扑哧”笑出声。“我放你一周假,你好好回去休养。”

沈寻尴尬地笑着说道:“我还以为你要辞退我来着。而且,那件裙子还是被我弄坏了。”说到最后,她的声音低下去。接着,把宴会上发生的事情给郑青秋叙述了一遍。

郑青秋评论道:“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谁说不是呢?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郑青秋给沈寻放了假,沈寻一瘸一拐地准备打道回府。刚刚走出门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车缓缓停在面前。车窗摇下来,徐瑞天那张硬朗的脸就出现在眼前。

“徐先生,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

“你找我什么事情?”

“你先上车。”

沈寻踌躇再三,最终还是上车。

徐瑞天没说去哪儿,沈寻也没问,脑海里乱七八糟的,等到回神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来到了小洋房。沈寻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听见徐瑞天打了个电话,似乎是叫什么人来。半个小时过后,有人按门铃,来了一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

徐瑞天道:“你去看看她的脚。”

那个医生瞪着眼睛,惊愕地说道:“我堂堂一个教授,你叫我来居然是看扭伤。”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查看着脚踝,重新喷药包扎,开了消炎药,顺便也把额头的伤口重新处理。

沈寻微红着脸低声道:“医生,麻烦您了。”

医生头也不抬地说道:“你要多休息,别走动,别沾水。”

“谢谢。”

医生处理完,站起来,拍拍徐瑞天的肩膀,说道:“老徐啊,以后这种事情别找我了。杀鸡焉用牛刀!”

徐瑞天嘴角微翘:“改天请你喝酒。”

医生走以后,沈寻浑身不自在。她环视房间一周,奇怪地问道:“徐婉呢?”

“她终于肯去上学了。刚开学落下一段课程,我准备请个老师给她补课。”

“那我周末可以不用来了吧。”

“虽然她肯去上学,可是依旧郁郁寡欢。”

“嗯,那我周末再来。”

沈寻深深感觉到任重而道远。

3

过于迅速的成长必然伴随着不幸与惨痛,生离死别是人生的一个必要过程,谁也逃避不了。

徐婉的变化,沈寻清清楚楚。以前,那个小女孩总是张扬地笑着,现在却满眼沉郁。那双眸子被哀伤染成了墨色。她满身防备,谁靠近,就狠戾地发动进攻,最后两败俱伤。徐瑞天似乎开始忙碌,周末的时候,沈寻也见不到他人影。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沈寻遇见了老朋友。她按照约定时间来陪徐婉的时候,却发现徐婉还在补课。那个补课老师穿着时尚,看上去很年轻,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听起来温柔贤淑。而且那纤瘦的背影无比熟悉。

徐婉察觉到有人来,抬起头来,直勾勾地盯着沈寻。

补课老师也缓缓转过身来,一瞬间愣住了。

沈寻看到熟悉的面孔,也怔住,有些不知所措。回忆如滚滚的雷电,铺天盖地袭来。沈寻似乎看到了血,听到了责备和叫嚣,浑身冰冷。

眼前的人是何佳。

“沈……寻……”何佳起身,缓缓走过来,眼眶渐渐红了。

沈寻拔腿就跑,跌跌撞撞地逃出去,连带着弄翻椅子,打碎了桌子上的玻璃杯,稀里哗啦脆响,如同那颗惊惶的心。沈寻的脑海里反反复复回荡着凄厉的号叫:“沈寻,从此以后,你再也不准出现在我的视线!”何佳怨恨的眼、流血的额头,还有那种绝望的神情,依稀还在沈寻的眼前。

沈寻埋头逃跑,留下仓皇的背影。老友见面,她没有勇气去说一句“好久不见”。

高中有两个人是沈寻的心病:第一个是黎昕,第二个便是何佳。沈寻尽管成绩优秀,但是和谁也不交心,何佳是她唯一的朋友。何佳和沈寻是同班同学,还是沈寻的室友。何佳虽然家庭条件好,但是人有些骄傲,再加上生活技能差,在学校也没有什么朋友。何佳被宠坏了,桌子上的东西经常乱放成一团,从来不整理被子,从来不洗衣服。她的衣服经常是拿回家去洗,脏衣服堆满了靠椅。当然,也从来不打扫寝室。

沈寻默默地把寝室打扫干净,有时候会帮何佳收拾桌子,或者洗衣服,毫无怨言。何佳对沈寻也很仗义,不论什么东西总是买两份,要是沈寻不肯收,她能怄气一整晚。何佳是典型的白羊座,比较直接,脾气火爆,来得快也去得快,开心不开心全写在脸上。

两个人第一次搭话是因为星座。开学第一天的晚上,何佳在看一本星座书,一时兴起问了问沈寻是什么星座。

沈寻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有星座一说,于是摇头。

何佳问她哪天是生日,沈寻如实回答。

何佳眉开眼笑地说沈寻是金牛座,而且告诉她,金牛座的相邻星座是白羊座。何佳就是白羊座。那天何佳拉着沈寻,给她普及星座知识,说的时候还手舞足蹈,那种陌生感一下子就消失了。

女生的友谊通常开始于很小的事情,或许是因为借一支笔,或许是因为一件衣服。而沈寻和何佳的友谊则开始于分享秘密。高中禁止谈恋爱,所以那些暗恋、表白与情书、暧昧都是那么旖旎。花一样的年纪,正是感情懵懂的时候,越是神秘,越是渴望,也越是美丽。

何佳收到了一封情书,晚上的时候,她红着脸,支支吾吾地问沈寻应该怎么办。送情书的人叫周鹤轩。

虽然沈寻不太关心外界,但是对于周鹤轩她还是知道一点儿的。这个人和黎昕是完全不同的存在。周鹤轩长得好看,带着一种小痞子的味道,嘴角总是带着坏笑,一双灰棕色的眼睛总喜欢不停地乱放电,说话也总是油腔滑调的,尽讨女孩子喜欢。

对于何佳的问题,沈寻既没有建议她拒绝,也没有建议她答应,反而是让何佳再观察一段时间。谁也不能从表面上去判断一个人。沈寻也不敢肯定周鹤轩一定就是不靠谱的人,又或者是戴着重重的面具,其实内心很长情的人。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周鹤轩不像那种会写情书的人,若只是戏言一场,太过当真总会受伤。

何佳似懂非懂地点头,嬉笑着让沈寻讲一个最大的秘密,不然觉得内心不踏实。

沈寻犹豫良久,才老老实实回答道:“我的妈妈曾经做过别人的情人。”内心的伤疤就这样被撕开,让人观摩。

何佳瞪大眼睛,哑口无言。她从来没想过沈寻会如此认真地回答。就算沈寻随便说件事情敷衍,其实何佳也不会介意。

其实,能对别人说出秘密也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毕竟还有值得信赖的人。后来沈寻在想,为什么开始信任了,却没有信任到底。若是当初不那么冲动,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悲剧,说不定现在两个人还是最好的朋友。

这些是过去,却也是深困沈寻的梦魇。这五年来,一直如此。

何佳的再度出现,让沈寻不得不去重新面对过去。

进入秋季,马路两旁的榕树叶子渐渐发黄,风一吹纷纷掉落,一地残殇。沈寻刚准备下班,走进一位客人。沈寻习惯性地笑着喊“欢迎光临”,却发现来人竟然是何佳,脸上的笑瞬间凝固。何佳头发剪短了,也变瘦了,原本是圆圆的脸,现在下巴尖尖的,瘦得让人心痛。

何佳缓缓走过来,眉间带着稀疏的笑。“怎么?你不欢迎我吗?”

“你能来,我很开心。你先坐,我去给你泡杯咖啡。”

沈寻记得,何佳最爱喝焦糖玛奇朵。郑青秋也爱喝咖啡,所以,沈寻泡咖啡的技术倒是长进了不少。

咖啡端上桌,沈寻坐在何佳对面,低着头也不说话。

何佳抿了一口咖啡,淡淡地说道:“沈寻,好久不见。”

听到这句话沈寻鼻子一酸,低声叹道:“对啊,我们已经好几年没见了。”

“你和黎昕还有联系吗?”

沈寻轻轻摇头。“这些年,我和谁都没有联系。”

“沈寻,你比我狠心。”何佳淡淡地笑了,带着几分悲凉。“当初我转学,还以为你会不顾一切地想办法联系我……”

沈寻微怔,笑中带着苦涩。“我以为你真的不想再见到我,所以毅然决然地转学。”

“转学是个巧合,我那天说不想见你的重话只是气你不信我罢了。”何佳眼睛红红的。“你怎么就当真了呢?”

沈寻微微启唇,想说点儿什么,所有的话全部变成哽咽。沈寻很想说,其实曾经她无数次去何佳转学的学校里乱逛,企图偶遇。她也去过何佳的家门口,徘徊犹豫。只是后来她终于能鼓起勇气敲门时,却发现已经换了主人。高考之后也不知道在什么学校,就彻底断了联系。

何佳开始絮絮叨叨说了过去。“我记得你成绩比较好,笔记、作业都会给我抄,我不懂的地方你会给我讲。每次我出去玩儿,都会给你带很多礼物。但是你总嫌太贵,不肯收。那会儿,我还不高兴。你去打工赚钱,工作还是我找的,给邻家小弟补课,拿的钱够生活费……”

“对啊,而且工资有一半还是你补贴,要不是你,说不定我连高中都读不完。”

“这个你也知道?”

“你搬家后,我去那家打听你的去处,可是他们都不知道。”说到这里,沈寻早已经泪流满面。“小佳,你肯定不知道,这些年,我有多么愧疚,我有多么想你……”

“对不起……”何佳也不由得哭出了声。

曾经那么要好的朋友,却做了五年的陌生人,如今再度重逢,却早已经物是人非。沈寻多想问何佳还能不能做好朋友,可是她没脸问,只好问问近况。“这些年,你怎么过的?”

“高考之后,我读了师范学院,出来后,当了一名老师。我记得你说过,你想当一名老师的。那个时候我在想,若是我当了老师,是不是还能遇见你。”

沈寻当然记得曾经梦想着当一名老师,教书育人,有吃有穿,无病无灾,平平淡淡过一辈子。当初何佳还开心地说着一定要把儿子或女儿送去让沈寻培养。沈寻也记得,何佳的梦想是当服装设计师。可是,她亲手毁了何佳的梦想,所以选专业的时候选了服装设计,以此减轻内心的愧疚。

如今,两个人背负了对方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