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写生之岛

呆毛早上把她从梦里拍醒叫她上班,晚上对她大叫要她快去铲屎,很自来熟地,就和漂泊在外的异乡姑娘成了吉祥的一家。

就在大家习惯了她天天在朋友圈里秀她和呆毛的亲密照片时,呆毛瞅个空子溜出了门,走丢了。

那时距离她领养了呆毛才一个月,她哭得昏天暗地,大家都想大概哭完就算了,反正时间也不长,猫是不会回家的。

这世上哪有什么不能遗忘,何况只是一只喂了一个月的猫。

那时还有另一个姑娘莲果也很伤心。

她曾经有过一段很美的很短的爱情,虽然很短,却美得刻骨铭心。

相恋五天男人急事回家乡,一去不返,后朋友传来消息得知车祸身亡。

莲果从此五年不曾恋爱,五天的恋情封闭了五年的世界,爱情在最灿烂的时刻终结,于是像命运落了把大锁让她走不出困境夜夜以泪洗面。

五年后她去异地出差,在机场偶遇已经“死掉”的男人,男人抱着三四岁的孩子,身后跟着妻。

飒飒每晚每晚在楼下附近寻找呆毛,冬天的长沙又冷又暗,她租住的房子周围是拆迁区,原住民风格彪悍,嫌她张贴的寻猫启事碍眼,一把撕下就冲她吼起来。

平时说话温柔秀气的飒飒疯狂回击,引来无数围观群众,室友吓得连拉带扯把她提回家。

一个月过去了,她还是提起呆毛就哭,还偷偷去楼下放猫粮,大家都有点感叹。

莲果觉得自己五年的眼泪都成了笑话,她闹也不是,招呼也不是,耍赖也不是,质问也不是。

怎么一段凄美的童话就成了骗人的笑话。

她只能在家里疯狂砸东西,然后拼命买醉。

朋友都气得要死,组团想去揍那个男人,但人家山高水远,到底也未能成行。

生活中总有这样那样的悲伤,无论是一个男人,还是一只猫。

而遇到悲伤时我们最怕绝望,绝望的感觉是好像好日子此生已经结束了。

飒飒觉得此生再也不会喂猫了,莲果觉得爱无能了。

因为和楼下大叔吵架,所以几乎全小区都知道有个姑娘丢了只白猫。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楼上有个三岁的小孩突然对她妈妈说:“楼下……有只……白猫……楼下姐姐的……白猫……”

她妈妈跑下楼一看,还真是只白猫,于是上来敲飒飒的门。

飒飒颤抖着下楼一看,哆嗦着叫一声呆毛,呆毛就跑过来了。

可怜巴巴地蹭,骨瘦如柴,一身泥巴,毛里还不知道在哪里粘了一坨坨苍耳。

昨天的时候,莲果发来微信,人已在阳光充足的海南。

她说,已经辞了工作,海南有个男人等了她五年了,她想去那里晒晒太阳,看看有没有机会重新开始人生。

伤口自己愈合的时间太长,她想用一段新的感情,加速修复。

她比我们想象中更快地,做出了她的选择。

原来,每一种悲伤都会结束的,不管是破镜重圆,还是破土新生。

无论莲果这次的爱情有没有结果,但至少,她又开始了新的希望。

而我更开心于飒飒姑娘,她的呆毛回来了,现在她觉得整个世界都明亮美好,她甚至对楼下跟她吵架的大叔都充满了感激,每天工作欢快脚步轻盈笑容轻松。

呆毛也变得乖巧老实,把门打开试探它也不出去,天天黏着飒飒撒娇,一脸“老子誓与妙鲜包和铲屎工”共存亡的决心。

世界变得悲伤有时只需要一秒。

但是世界变得美好,也是这么简单。

只要你别放弃。

09仙人球的故事

i白雾飘啊飘,香气飘啊飘,小火锅咕噜咕噜,白菜萝卜在红汤里洗澡。/i

我们就是在一起,煮了一个咕噜咕噜的小火锅

仙人球当然不姓仙,他有名字的。

他的名字和我们的一样普通,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连名带姓两个字组合。

但是他有点呆萌,因为曾经一屁股坐到了一颗仙人球上,号叫声惊动了整个院子,而被取了这个外号,声名远扬。

呆萌在现在是赞美吧?但在我童年和少年那会,一般这种人,大家都说是傻。

傻当然不是好词,所以仙人球就不太被人看得起。他的爸爸妈妈也是他们那一辈中的老实人,也有点“傻”,不管遇上什么事,都会惶恐地先责备自己的儿子,于是仙人球也变得唯唯诺诺。

但是仙人球家总在晚餐时,飘出一种很浓很浓的食物香气,闻得路过的我口水长流。

一个少女流口水当然是不好的,于是我慢慢地咽下了它们,但它们在我的心里泛滥,我忍不住问我妈那是什么。

我妈说她也不知道。

然后我就找了个机会拦住仙人球问他。

他低着头红着脸说:是小火锅呀。

他说的时候,不安地用鞋戳着地面,他的裤子有点儿短了,头发上沾了一根枯草,有点好笑有点矬。

我故意说:其实也没那么好吃对吧?

他用蚊子一样的哼哼声说:好吃的,我会煮。

那天下午我们跑去菜市场,买了一堆白菜萝卜豆腐,因为没有钱买肉,所以就买了一些素菜。

仙人球从他家的小冰箱里小心地抱出他家自己熬制的火锅底料,还有他家擦得锃亮的小火锅。

我坐在他家破破烂烂的旧沙发上,看他跑进跑出地忙活,他个子还没我高,但是动作还真是熟练,自信满满和平时不一样。

我在仙人球家里吃了有生以来第一顿小火锅。

白雾飘啊飘,香气飘啊飘,小火锅咕噜咕噜,白菜萝卜在红汤里洗澡。

真是好吃得流眼泪啊,感觉仙人球那张傻乎乎的脸都变英俊了呢。

但是我和仙人球并没有因此成为朋友,因为我妈回家后拿筷子打了我的手,她不能忍受她的姑娘嘴馋到这种地步。

仙人球的爸妈则怀疑他青春萌动想要勾搭我,生怕被我家责难,因而吓得魂飞魄散。

其实我们真的没有干吗呀,我们就是在一起,煮了一个咕噜咕噜的小火锅。

现在满街都是火锅店,随便走进一家,浓烈的气息就会霸道地钻进每一个毛孔,回家后要赶快洗衣服洗头发。

不知道早已搬家没了消息的仙人球,现在还会不会在家里,给他的孩子煮个好吃的小火锅?

10我想我忘了和你说再见

i如果我想到过一次,或许那一天离开时,我能紧紧地拥抱她一会儿,然后和她好好说声再见。/i

我们会哭,是因为这是我们内心里最悲伤而温柔的祈盼

四月份的时候,草丛里开了很多黄色和紫色的小花。

我在暖洋洋的下午翻看一本童话书。

艾斯本的爷爷突然倒在大街上死了,因为心脏病发作。

妈妈告诉伤心的艾斯本,爷爷去了遥远的天堂;而爸爸告诉伤心的艾斯本,爷爷变成了地下的泥土。

可是,爷爷却变成幽灵回来了。

变成了幽灵回来的爷爷,好像忘记了什么事,他和艾斯本一起努力地回忆着。

艾斯本努力地想啊想啊,他想起了爷爷带他去看赛车,去游乐场玩,去看电影,去钓鱼;爷爷生气时冲他大吼大叫,开心时和他一起扮鬼脸,挠他痒痒,玩把糖藏起来的游戏。

这些回忆充满了快乐,艾斯本和爷爷都笑得很开心。

突然,爷爷不再笑了,他说:

啊,我想起来了,我亲爱的小艾斯本,我回来,是因为忘记和你说再见了……

然后,他们都哭了,他们温柔地拥抱,然后说再见。

我从来不接亲情方面的稿约,因为太痛。

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但是我仍能不断地回忆起妈妈离开前一天的那个下午,家里来了客人,她做了一桌美味的饭菜,每个人都吃得很开心。

收拾餐桌的时候她说,啊,肚子很痛。

那天晚上她在医院里输液,医生们说她可能身体的哪里有点发炎,我晚上急着赶回学校,学校不远,第二天早上就能赶回来,她脸色很苍白,但还是温柔地和我说一路小心。

那就是她在我生命里最后的样子。

第二天早上我回来了,但是她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没有等我,也没有再归来。

我用了很多年,试了很多方法,去消化这一次的离别。

我看了很多的书,在无数个夜里做梦与她聊天,哭醒,却始终无法释怀。

她身体一直不好,但是从未有过一次,我想象过她的离开。

如果我想到过一次,或许那一天离开时,我能紧紧地拥抱她一会儿,然后和她好好说声再见。

再见了,亲爱的妈妈,你要珍重,从今以后,我会有好多好多的想念。

人生就是一场接一场的离别,可是,如果曾经认真地说过一次再见,是不是可以悲伤稍减?

所以,艾斯本的爷爷回来了。

他变成了幽灵,也要努力地想起来,对小艾斯本郑重地说一声再见。

怎么能忘记呢?这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我们会哭,是因为这是我们内心里最悲伤而温柔的祈盼。

如果一定要离去,请让我们在阳光下,在星辰间,在大海边,认真地告别,然后,各自启程。

清明节的野草已经在山坡疯长,又是一年。

我很好,只是依然遗憾,妈妈。

那一年,我忘了和你好好说声再见。

11昨天的大雨别淋湿今天的衣

i她说她希望对方明白,刻在心里:过去的我有多苦,有多痛,未来的你要加倍疼我。/i

有个朋友,以前曾不幸,被相恋多年的男友背叛,而在那同时,相依为命的母亲还查出晚期胃癌。

那一段时光当然生不如死,即使不曾亲历,闻之也感震撼。

挣扎了很长的时间,她很努力,坚强得让人心酸,但命运给予了回报,日子终于重新好起来。

虽然那已是五年以后。

五年以后她是跨国公司的漂亮精英,工作精准快速,头脑清楚果断,有望一路青云。

靠自己在大城市买了房和车,有了一群可以喝茶拼酒的朋友。

有时周末也会围起花围裙,在家里温柔研习西式点心。

母亲已经过世许久。

前男友不久前也娶了他人,她打听过,他过得寒酸,看那个相亲来的新娘的眼神并不如意。

时光像一条骄傲的大蛇,不回头地一路吞吐而去。

而她却留下唯一的后遗症,每认识一个新的朋友,她都忍不住要向他们回忆那段苦难记忆。

像一种强迫症般,引人落泪,引人唏嘘,最后却只剩更多空茫。

后来发展到她和每个试图以结婚为前提认真交往的对象,也絮絮不休那些过去。

包括她曾经与她的前男友怎样恩爱,怎样深刻,怎样被弃,种种细节。

她说她希望对方明白,刻在心里:过去的我有多苦,有多痛,未来的你要加倍疼我。

她说她觉得要相处一生的人,一定要坦诚,她希望对方了解她心里的每一个角角落落。

但她不明白为什么,她始终单身。

有一次三五朋友聚会,一大男生喝多了,站起来指着她说:你这辈子还想找个好男人,把日子过得风光滋润,就收起你那些过去!好好的人在身边,看着你满脑袋想的都是过去,过去再坏,在你心里仍然重要过现在。要是我和你谈恋爱,我也烦你。

是个比她小了近十岁的大男生,她却听得发了怔。

没骂他,也没黑脸,她是聪明女人,只默默低头倒酒。

一年以后,她风光大嫁,一切美满如意,不是装出来的,是真心幸福。

那天喝酒的大男生已经远赴英国留学,没能参加婚礼,在电话里她向他道谢。

她说她试着改了一点,就是不再向任何人,第二遍回忆她的过去。

这真的很有效,大家依然感动于她的苦难与坚强,但却更为她现在的从容优雅不遗怨愤而喝彩。

她意味深长的说:原来再大的雨,都是昨天的雨。

昨天的雨,怎配淋湿今天的衣。

人活着的每一天,奇妙之处,都在于你可以选择。

如果你想重新开始,其实每一个微光乍起的早晨,都可以是新选择。

比如现在,你站起来,推开窗子看看。

今天,雨停了。

12总有一场缘分只是一起坐船看花

i但是有什么关系,即使用这样笨拙的方式,那时候的我啊,也与这个世界努力地建立了一点点温暖的互动。/i

我们这一世行走,从头到末,会遇见无数的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与你情深。

我上小学的时候,身体很不好,又特别不会说话,同学一起玩,我总不能参加,他们热闹地聊天,我也插不进嘴。

久而久之,就很孤单。

那时候写字用的笔,还是那种灌墨水的钢笔,笔管里的钢笔水儿用完了,就得临时灌。

为了避免发生突然没墨水的状况,我的课桌里总是存着一瓶钢笔墨水,那时候好像墨水有三种颜色,黑色、天蓝色、蓝黑色,我喜欢蓝色的,所以就存的蓝色墨水。

有一天后面的同学考试前发现笔没墨水了,急得要哭,有人想起我这有,就怂恿她来借,然后我就借了。

那个年纪的孩子似乎都是比较小气的,有时候借个钢笔墨水还要借机傲娇半天,但因为平时就甚少有人与我搭讪,所以那同学一凑过来,我就受宠若惊,满脸欢喜地递上前去。

倒叫她很不好意思。

也因为我这么好的态度,慢慢地,同学中找我借墨水的竟多了起来。

再后来,我干脆在课桌里存了这三种颜色的墨水,有一段时间,在班上叫我名字的人此起彼伏,我的课桌边来往的人川流不息——都是来借墨水。

后来想,有了我的奉献,班上的同学大概对每天检查钢笔这件事都产生了懒惫吧。

但是那时候,我却是不厌其烦且非常快乐的。

还是同样的不善游戏,同样的不善言辞,同样的有点寂寞。

但是好多了,真的好多了。

大家对我的态度变得随和而热情起来,有事没事也会叫我一声,我不是最拥在中心的那一个,但,也不会是被搁在角落里的那一个了。

我就这么看似热闹实则还是有点小寂寞的一路长大后来毕业了。

到了初中,已经不再流行用钢笔,都用一次性的水笔了,而我也慢慢有了几个亲密朋友,不再有下课后桌边川流不息的人,但内心踏实而安宁。

现在工作的地方,有一个美丽可爱乖巧的姑娘,不知道为什么,总不大能够与人进行更热闹深入的交流,虽然很努力,但依然朋友不多。

但她会做很多美丽的小手工送人,会买很多可爱的小零食,常在下午嘴馋的时候,我偷偷叫她,她就会跑过来塞给我几包麻辣小鱼干,笑得羞涩而无害。

后来我发现办公室很多同事,虽然与她交集不多,但也都喜欢找她要小零食。

交递的过程里,彼此互相或羞涩或贱贱地一笑,打趣争抢地一闹,那一瞬间,就感觉是亲近的了,温暖的了。

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小时候的我。

不知道我小学的同学们,还记不记得那个每天给他们提供墨水的我,大概是不记得了吧,记性特别好的会有一点印象吧。

但是有什么关系,即使用这样笨拙的方式,那时候的我啊,也与这个世界努力地建立了一点点温暖的互动。

凭借这一点点积极的温暖的互动,就保护了我健康快乐平安地长成现在美好的我吧。

我们这一世行走,从头到末,会遇见无数的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与你情深。

没遇见那样最好的陪伴时,用一点点小小的执着,主动的付出,换得那些能够与你相逢一笑萍水之缘的人,也是很好的啊。

流水上浮起点点花瓣,星空下洒下片片微光,指路时的温暖,相邻过的关照。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

宛若一起坐船看花行一程。

13经过时总未发觉

i她曾经以为她永远不会忘记相拥而泣时想起的天荒地老的。但是后来似乎也慢慢淡忘了。/i

她曾经以为他们能够牵手到最后的,但是后来终于还是分开。

很小的时候她就爱偷穿妈妈的高跟鞋,摘下红的紫的凤仙花染自己的小指甲。

她觉得妈妈很美丽,阿姨很美丽,邻家姐姐很美丽,想来能够快快长大自己也变美丽一定是最好的事情。

有一次偷穿那双红色的皮鞋涂着红红的小嘴学走电视里的猫步,正在陶醉于自己好美好美,却不小心摔在地上。

摔断了妈妈的鞋跟,摔青了自己的小脚,连带着打翻了桌上的热牛奶,惊天动地的哭声里,不知道有几多狼狈几多害怕几多难堪。

一向脾气暴躁的妈妈那次却意外的没有打她,妈妈小心地给她上了药,等她好了以后,妈妈竟然带她去儿童商店帮她挑了一双虽然没有高跟但依然红艳漂亮的小皮鞋。

她曾经以为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一次的伤心与后来的惊喜。

但是后来似乎也慢慢淡忘了。

杨花柳絮,各种青葱,课间铃急急地打了一场又一场,午后的瞌睡与细密的阳光一起围绕着她,十四岁那年,她有了两个最好的死党和一个偷偷喜欢的男孩。

那时候她们的课桌离得有点远,上课时却用尽各种办法传递友情纸条,透过明净的窗有时可以看到喜欢的男孩在球场上奔跑,她把自己的心情画成扑棱棱的小鸟,递来递去间被数学老师一把抓到。

不再是被妈妈抓到偷穿高跟鞋时的小小窘迫与大大欢喜,她垂头丧气和两个死党一起被抓到走廊上罚站。

那一节课的铃声那么难等,空气里分明有着树叶的清香,她偶尔抬一抬睫毛,看到两个死党互握的手和操场上的他似乎投来的惊讶目光。

她曾经以为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的痛苦和难堪。

但是后来似乎也慢慢淡忘了。

上大学的时候,第一场心心相印的恋爱终于来临。

她终于开始变成自己想象中的样子,留长长卷卷的头发,穿明艳动人的衣裳,有时男孩捧着花在校道上等待,有时男孩抱着吉他在窗外弹唱。

那时候的经济都很窘迫,家里给的花销不够支持爱情的奢华,她和心爱的他努力攒了半年的钱一起去旅游,却在火车上被人偷个精光。

其实不是想生他的气的,只是逃票回来被列车员抓住骂得丢人,她以为这次他不会再原谅她的任性,但冷战半个月后他又出现在她的门口。

她曾经以为她永远不会忘记相拥而泣时想起的天荒地老的。

但是后来似乎也慢慢淡忘了。

终于还是一起走到毕业,一起租了小小的房间,彼此的工作都越来越忙,没有了约会的时间与激情,他们开始为每一天的支出记账。

这时她已经是需要用到昂贵护肤品的年轻女子,每天要化精致的妆,收入永远没有支出来得及时,有时半夜醒来,听到彼此在黑暗里疲惫的呼吸,会觉得心慌。

那么多诱惑,那么多奔忙,那么多远方。

她曾经以为他们能够牵手到最后的。

但是后来终于还是分开。

几年后有一天同学聚会,她又遇见了当年的两个死党,她们已经很久失去联系,再次见面大家都不是当年的模样。

听说最初喜欢过的男孩已经成了大肚子的商人,喜欢骂人的数学老师最近离了婚。

大家聊着聊着,很矜持地笑了,仿佛又亲密一点了。

不知不觉喝醉了。

迷糊中接起手机,听到保姆的焦急催促,老公又出差了,孩子又发烧了。

她晃了几下,差点没有站稳,摸了一下脸,眼角竟微湿了。

突然间,那些久远的,伴着上课铃声的回忆片断,带着以为早已忘记的香樟树的清香,就那样不期而至地涌入了原本混沌的脑海。

那么喧闹,却又那么澄明。

才惊觉,拼命长大和成熟的那些年里,上课铃不再,下课铃声也永远地消失了,不知不觉,人生已经走出了这么远。

原来当时很快乐。

经过时总未发觉。

14小善良时代

i“你可知道,善良比聪明更难。因为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有时却是艰难的选择。”/i

他欺骗了她,原本以为是一场浪漫的邂逅,却在她已然深爱后,却发现他已经为人夫为人父后轰然镜裂。

那时她是这小城里家世清白书香绕身的好女孩,当他的乡下妻叫骂到她门上时她才发现真相,一切都鲜血淋淋不可掩盖。

她一个月暴瘦二十斤。

沦为远近的笑柄,承受不该承受的误解与指责,她不会不恨。

他消失的日子,她想不起所有曾经的月光与星子,戒指与玫瑰,满心只有眼泪化作毒液和无数个报复计划。

她要找到他当面撕碎他的面具,把这一切突如其来的伤害加倍还他。

她终于车行千里摸到他乡下的老家。

但是他不在家,他的妻也不在家。

邻居大骂着塞给她一个一岁多的小娃,在混乱中她知道那日在她住处闹过后,他一走了之,没几日他的妻也收拾一切能收拾的,丢下了小娃远远改嫁。

在那样穷和远的地方,他们甚至不需要解决所有法律和道德的问题,唯一的问题,是倒霉的邻居在用有一口没一口的余粮喂着那小狗一样的小娃。

看到来了人,也不管对方是谁,邻居立刻丢下霉运一下把孩子一把甩下,紧紧闩上了自家的土屋门。

她满腔怨愤化作惊慌,那奄奄一息的小生命,甚至无法独自站立,小娃的哭号像烧红的铁,烫得她又苦又痛又惊又怕。

她在那守了一天一夜,喊破了嗓子,没有人搭理她一句,也没有人搭理那小娃的死活,最后那孩子终于昏过去,她也昏了过去。

孩子是饿昏,她是气昏。

五年后,孩子成为漂亮的小姑娘,说标准的普通话,会弹钢琴,喜欢笑,附近的小朋友都喜欢她。

当年的骗子男人找来,开着不错的车,帅气依然。

他跪在她面前,送上大把金银,却不敢抬头看她的脸。

当年无耻远遁,岂料鸿运砸身,五年后竟让他衣锦还乡。趾高气扬中突然想起还扔下过一个亲生骨肉在家乡,于是去寻,却发现他的乡下妻早就不知去向。

而只有那一年被他骗得好苦的那个单纯女孩,因好心而抱走了他家的小娃,之后每一年她都会回那村里留下她的号码。

年复一年,她其实已经不再期望小娃的亲爸或者亲妈会回来寻她。

但未曾想,那男人真的有一日按着她留下的电话找到了她。

骂了她五年傻子的邻居和亲朋,突然都觉得她实在很聪明。

他们开始轮流劝她原谅他,反正那前妻已远走,孩子是她养大,他们大可以组合在一起成为新的吉祥一家。

他未再婚她未嫁,而现在的他,志得意满,在世人眼里,当然已经不是当年无耻的他。

他怀着愧疚向她求婚,她摇头拒绝了他。

但她没有拒绝他的补偿与赠予,这些对他已经不重要,对她却有着实在的意义。

五年来她失去太多。

拿着这笔钱,她在繁华中心买了房和车。

现在她不是当年那个清纯如荷的年轻姑娘,也不再是那个孤苦哭泣的单亲妈妈,现在她是大家眼里的聪明女人,都说她当年抱回那个小娃就是算计好了今天的发家。

她什么都不解释,不争辩,所有的棱角锋芒,都在独自带大那孩子的五年里,被磨得圆润干净。

孩子最终跟着爸爸走了,因为感情上的依赖,周末时常吵着被送回她这里。

她和他未再谈婚家,时间磨平了爱,也磨平了恨,现在他们只是维系着孩子感情的两个普通人。

她努力相亲,很快遇到了合适的对象,准备结婚成家。

有时他送孩子来,也会小坐片刻,她去里间端茶。

恍惚间听见孩子稚嫩的声音:“爸爸,我听别人说,爱妈妈很聪明很聪明,你说是吗?”

然后她听到他轻声回答:“你爱妈妈的确非常聪明。”

顿了顿,还是他的声音:“可是你要记得,善良比聪明更难。你爱妈妈更厉害的,是她的善良。”

孩子似懂非懂地跑开,她在里面眼泪安静地流下。

仿佛又见到五年前那个在山野里被父母抛弃快要夭折的小生命,微弱的啼哭像刀一样凌迟着她。

那时候她的心里,满是惊,是怕,是怒,是恨。

当年她的选择,一念之善,几乎耗尽她所有青春。而现在,她终于没有后悔。

“你可知道,善良比聪明更难。因为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有时却是艰难的选择。”

作者“烟罗”的其他小说

繁花盛开的夏天》《小情书·彩虹》《繁花盛开的夏天1》《繁花盛开的夏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