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这几个字震得我头皮发麻,四周如乱世。久儿离开我那会儿,正值毕业之际,满世界兵荒马乱,生死歌哭,她的寝室一片狼籍,室友一边收拾着行李,一边说,她走了,听说是劫人钱财逃跑了。

去之前我就听到沸沸扬扬的议论声,不想连她的室友都这样认为。我呆立当场,看到窗外阳光如细碎落雨,仰起头,满脸都是,乱世一样。

再望后翻,我又看到早春的画,用铅笔画的,仍是横着的梯子,很长很长,梯子上还有长方形、圆形等奇怪的图案,天空飘浮着大团大团的云——是云吧?早春实在不懂得绘画的技巧,我得连猜带估才能辨认出她到底在画什么,不明白的是,为何她如此固执地画梯子呢,究竟有什么寓意?

我还想再看下去,却听见客厅里响起打斗声,早春尖叫:“你去死!你去死!”她的声音哀恸,“你杀了我吧,你把我弄死吧!”

我急了,扔掉书本就冲了出去。早春大力扭着云海棠,云海棠浑身是抓痕,不与她计较,竭力周旋着。这女子,在此时仍保持着风度。早春不领情,抓她,踢她,咬她,像只咻咻的小兽,我看不过眼,给了她一巴掌。她咬着嘴唇,看向我,眼神绝望:“小阳哥,连你都这样对我。”

她说了这么一句,停住手逃回卧室,砰地关上房门。

我唤她开门,云海棠摆摆手,疲倦地说:“由她去吧。”

我扶她坐下,责备着早春:“这孩子怎么会这样?”

云海棠端起一杯凉茶喝下去,自言自语:“她还在怪我吧,可当初,当初……”她捧着杯子的手微微发颤,“当初,她妈妈离开一年后,我才认识教授的。”

“她还小吧,大了就会懂事了。”我忧心忡忡,“早春的病要去看医生了。”

“看过的,开了药,在吃呢。”她摇头,“我自己就是研究心理学的,除了起居饮食上,我能照顾早春外,更重要的是能不断地开导她,防止病情加重,但目前为止,我还没找到好方法。”

她的语气带有一点娇嗲与慵倦,让我有些微酩酊,情难自禁地去握她的手。她没有抽回,任我握着。我从没有握过这样冰冷的手,小小的、忧伤的手,叫人一触即发悲悯之心。我将她的手移到我的胸口,想捂热它。

她说:“她有点人来疯,平时不是这样的。”

我心酸,她却不以为然,浅浅一笑,眼泪却流下了,一滴一滴,她也不去擦拭,泪水就这么淌下来,顷刻流满了脸。

这么美丽的女子,丈夫却爱植物更甚于她,家里还有时刻与她作对的病中继女,她这样美,这样美,竟然仍有人舍得让她伤心。我很为难,是伸出手,还是找纸巾为她拭去?还是陪着她哭?我很为难,一冲动,不由分说地抱住了她,喃喃:“久儿,不要哭。”

她是一个让我有欲念的女子,我想吻干她的眼泪。这很肉麻,但眩晕如我,当真这样想,嘴唇贴上她的脸。

听得一声冷笑,我慌忙回头,早春不知何时打开了门,立在门边冷冷地瞅着我和云海棠。

云海棠飞快地站起,恢复常态:“早春,吃药了没有?”

早春走近我,扬手就是一巴掌:“你怎么会这样?”

我怎么会这样。我怎么知道自己会这样,在这祸水般的绝色美人面前,方寸大乱。我得承认,我是为美色所惑了。一开始我就知道,我抗拒不了她的美。美流了泪,更是美。

我很尴尬,讷讷不能言,深觉懊恼,想对云海棠说点什么,又想对早春说话,但左右为难,两头都不讨好,一咬牙,我说:“我还有课,先走。”

我真拙劣啊,事情怎么被我搅成这样?像初经人事的毛头小伙,急吼吼,莽撞撞,弄得一头大汗仍不得要领。

抱头鼠窜地离开早春的家,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胡乱地逛。能去哪儿呢,天下之大,我能去哪儿呢,那就去彩吧喝酒吧,我很久没有去了,那行刻在桌子上的字,不知道还在不在?

刚走进彩吧,就听到挂钟响,我抬头,时针指向上午十一点。老板快步走出来:“好长时间没来了呢,要考试了吧?”

“是啊,忙着呢,考了好几门了,还只有两门。”

“我最近研制出一种新酒了,要不要尝尝?”

“好啊。”

“对了,我想起来了,不能让你喝酒了。”

我接过话头:“是啊,误事!”白他一眼,“没见过像你这么做生意的。”

他憨厚一笑:“咱们是兄弟,我不乱赚兄弟的钱。”

说起来很有意思,三年前,我第一次带久儿到彩吧里玩,正好有人砸场子,老板被打得浑身是血。之前我独自来这家酒吧里喝过两次酒,和老板点头之交而已,但此番他被人群殴,服务生都瑟缩着,没人敢帮他,有个小混混拿着热气腾腾的汤汁准备给老板淋头浇下去,我怒从心来,抓了一张凳子,就朝那人头上砸去,喀嚓一声,竹制板凳折断,小混混的头被砸开了花,老板趁机一跃而起。

警察适时赶到,问明了情况,押走了混混们。从此我和老板成为莫逆,每次上他这里喝酒,他都不愿意收我的钱,我不过意,又拗不过他,象征性地给一点。

才上午,酒吧里没有人,老式唱片机里传来苏联民歌,老板乱哼两句,我坐在高脚凳上,看他调鸡尾酒,闲聊着。

“你女朋友一直躲着你?”

“是啊。”

“可见你真办错事了,她还在生你的气呢。”他说,“就没找个中间人去调解调解?”

“有啊,不过也没什么效果。”我想到乐远。

“今天都六月二十八了,再过几天就要放暑假了吧?”他将鸡尾酒递给我,“你看看,取个什么名字比较好?”

我接过来,抿一口,味道类似上海的盐汽水。液体银色偏白,晶莹得如同眼泪,我心一动:“就叫……她的眼泪吧。”

老板琢磨着:“她的眼泪,她的眼泪。”他笑了起来,“还真形象。”

“啊,对了,你说今天几号?”

“六月二十八啊。怎么?”

我猛一捶头:“我怎么忘了呢!不行不行,我得走了。”十多天前,乐远给我打过电话,说婚期定在六月二十八日,让我出席。我当时正陷入背书的疯狂境界,答应下来,转念竟忘了。

等公交车的时候,我给乐远打了电话,问清楚是在哪家酒店,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

当我到达时,酒店门口挤满了人,乐远来自乡野,家中并无多少积蓄,他又刚工作不久,手头拮据,这婚礼竟是冠绝四海的奢华,红毯铺地,撒满深红玫瑰,花童俊美如天使,新娘小鱼穿一件法式婚纱,裙摆像织满花朵的网,她涂了橙色眼影,樱桃红的双唇,妆容甜美,娇嫩欲滴,犹如堕入凡尘的女神,乐远在她身边,和宾客寒暄着。

我依稀忆起《还珠格格》里面的片断。在苍茫的中原大地上,含香公主蒙着面纱,坐在金碧辉煌的马车里,后面跟着浩浩荡荡的车队、马队、骆驼队、古乐队、侍女队,在父王阿里和卓的带领下,一路仙乐齐奏,行进在去往北京城的路上。

冈峦起伏的山壁后面,麦尔丹一袭白衣,蒙着面罩从天而降,一路冲杀过来,落在含香的马车上,一把扣住她的手腕,叫道:“跟我走!”

可如今,我不是勇士,那新娘,也不是我幻想过多少次的爱人。我只有站在这里。

人群拥挤,我看到小鱼的伴娘是红果,她穿着样式简洁的白裙,很低调,丝毫不掩小鱼的光芒。我笑了笑,暗想等下该过去和她说说话。

旁边两名女客窃窃私语:“我听说,小鱼那件婚纱,是专门从法国定制的呢,很贵的。”

“她家里那么有钱,才不会在乎这个呢。”

曾经无数次地设想久儿和乐远的婚礼,那一刻我该表什么样的情,会不会当众哭出声,还是微笑着拥抱他们,说着祝福。眼下看到的,却是乐远和别人步入婚姻。久儿,你看到了吗,那个发誓要一生一世呵护你的男人,娶了别人。我的目光滑过宾客的脸,每一张,都是陌生的,没有我渴望看到的那张熟悉的面容。

是了,如果我是久儿,定然也不会前来观礼。尽管那时他和她已有分道扬镳的打算,不再是恩爱如初的恋人。

当初,久儿曾问过我:“弟弟,你看你多粘着我和你哥哥呀,怎么不去找别的人玩?”

“你讨厌我缠着你们?”

“小傻瓜,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要知道,这个世界这么大,除了我和乐远,你还应该认识别人。”

“我不喜欢他们。”

“傻弟弟,我们活着,总会做些不喜欢也要去做的事情。万一我不在,也有人陪你玩啊。”

“无所谓。那些不重要。”我注视着久儿,“姐,你会离开我吗?”

她温和地抚摸着我的脸,我又问:“姐,你会离开我吗?将来,你和他结婚了,是不是就不理我了?”

“弟弟,我对你说过,我不会离开你。”

“无论怎样,都不离开我?”

“我说话算话。”久儿说,“你是个多么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啊,老是怕人离开你,怕被抛弃,姐姐答应你,永远都不离开你。”

乐远向我敬酒时,我对他怒目而视,他的脸色变了,小鱼紧张地拉拉他的衣角,又看看我。我猜她会对他说:“我不喜欢你那个朋友。”

再怎么着,我和乐远也是兄弟,兄弟是不会在他的婚礼上闹事的,我努力调整情绪,冲他笑笑,虚伪地说着恭喜,说着百年好合,乐远这才放松下来,哈哈笑着和我碰杯。

宴席散场后,我找到红果,问她吃饱没,她说忙着陪新娘换礼服、重新上妆,根本顾不上吃东西,我说正巧刚才胃口也不是太好,没动筷子。她笑了:“那你等等我,我们一起去吃,我先去和小鱼说说,对了,我还得换身衣服。”

她去和小鱼说话,我借机把乐远拉到一边。没等我开口,他先说了:“小弟,我知道你心里难受。”

我没好气:“知道就好。”

说实话我觉得自己莫名其妙,连久儿都都不来声讨,我何必苦苦纠缠?也许我所在意的,是长久以来的信念破灭吧,我总以为久儿会嫁给乐远,他们还是我亲爱的哥哥和姐姐,我们三人不分开。

他们毁了我关于未来的全部构想,而我并无资格去责怪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人。事理我都明白,但控制不住火气。乐远将手放在我的肩头,说:“弟弟,我出国前,她就变了心,那段时间,我忙着签证,顶着毒辣的太阳四处跑,还忍受着她即将离去的事实,你以为我不难受吗?”他的声音哽咽,“十几年的感情,你以为我就能轻易放得下吗?”

“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弟弟,我也想不开,很长时间,我都想不开。出国后,我曾托人帮我寻找她的消息,四处打探,也没能找到。说起来很矛盾,有时希望她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哪怕一辈子都躲起来,有时又希望她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唉,真不明白她怎么就一时糊涂了呢?”他说,“弟弟,国外的生活很清苦,课业繁多,还得打工,又想你的姐姐,我过得很难,后来,我遇见了小鱼。”

我从来不曾站在他的角度上,替他想一想。面对他,我总是牢骚满腹,不顾及他也是有苦难言。我蓦地醒悟,握住他的手,发自肺腑地说:“哥,是我太急躁,你不要见怪。”

他笑了,打我一拳:“你还跟我见外!”一句话没说完,他仓促低下头去,用鞋碾碎一只烟头,“我也希望能找到你姐姐,尽管过去了这么久。”

在他低头的那一秒,我看到他眼里泪光一闪。他还是爱着她的,对吗。

可他要面对的,是整个生活,他只能放下她,怜取眼前人。

三年前,我明白根本追不上师姐久儿后,还自诩人不痴狂枉少年,放浪形骸地周旋于女孩堆中,被她批评过:“自甘沉堕是幼稚做法。你不能这样。”

我狡辩:“我已经很努力了。我试过,我不可能比现在更好。”

“你总是仗着那么多人都疼你都宠爱你,而去伤害更多的人。你看看你,又用这么无辜的眼神看着我,叫人拿你怎么办才好。是,你无辜,可她们比你更无辜。”说这话的人是我的师姐久儿,换做任何一个,我都会翻脸。

她说得很对。我是个任性的人,渴望沉溺,渴望抓住路过的风,怕孤单怕无人陪伴,因此处处留情,我很混。

她说什么,我都信。但我没做好。我总是办错事,让她失望。她就是因此,而不要我了吧。

她说过的,她永远不会离开我。她是个骗子!我骂出声:“她是个骗子!”

是她主动离开我,离开我们,而不是乐远的错,我又何苦阴魂不散地缠着他不放呢,我真是讨厌极了。

小鱼正和宾客说着话,国外如乱世患难,她遇见了他,他遇见了她,彼此扶持,积累了关怀与爱,此后顺理成章,委实也不是任何人的过错吧。我太无理取闹了,怎么能拿自己的是非观点去评判他的对错?我沉溺于过去,拔不出来,看到他起身上岸,就不平衡了,心态完全失衡。我感到羞愧,走到小鱼面前:“我祝你们幸福。”随即转身飞快地跑了,不顾路人侧目。

红果追上来,嗔怪:“喂,小太阳,说好了去吃饭的,怎么自己跑了?”

她换了一身衣服,白色吊带背心,牛仔裤,手腕戴了一只玉镯,淡粉色。我问:“芙蓉玉?”云海棠也戴过,我有印象。

“是啊。”

她的白色网球鞋脏了,鞋带又散了,我蹲下帮她系好。

有人大声喊着红果的名字:“夏红果!夏红果!”

我站起身一看,迎面走来一个气喘吁吁的男人。男人很胖,走到红果面前:“夏小姐,能赏脸陪我吃顿饭吗?”

红果微笑着,顺势将手插到我的臂弯里:“不好意思,我和朋友约好了。”

男人比我壮实多了,我无所畏惧地望着他。

红果给我们介绍:“这是我们公司的客户,李生。这是秦正阳。”她俏皮一笑,补充道,“小太阳是我相好的。”

李姓男人伸出手和我一握。他暗暗用了几分蛮力,我不动声色,扳回去。谈笑风生间,已胜了一回合。

哼,想和我扳手劲?乐远也输给我,更何况是虚弱的胖子?

李还算有风度,寒暄了几句,才告辞,走之前对红果说了好几次,下回给她带巧克力,红果冷淡地回绝了。

等李走后,我笑嘻嘻:“嘿,把我拉出来当挡箭牌了?啧啧,还相好的,听着就……”

“有何不可?所谓相好,就是互相要好。”红果坏笑,解释说,“互相要对方的好东西。”

“你家里的巧克力都是他送的吧。”

“嗯,他是个巧克力代理商。”红果问,“去哪家店吃饭?我饿了。小鱼刚才连连说对不起,结婚当天跟赶场似的,太忙了,没招呼好。”

“我天生贱命,满桌子珍馐,就没动几口。”

红果道:“我也是。找地方吃饭吧。”她一摸口袋,怪叫一声,“坏了,早晨换了衣服,把钱包落在家里了。”

“怕什么,还有我呢。”我带了几百块出来的,除了给乐远的礼金,还有一百块。

我们去吃自助烤肉,四十八请她,四十八请我自己,多出四块,一人一只麦当劳的甜筒,坐在公园的长条凳上舔。我们都是宁可走路回去也要吃的主儿。她的吃相很豪爽,吃什么东西都很香的模样,我喜欢。

最怕和女朋友久儿吃饭了,这也不吃那也不吃,要么就吃一点,一点就饱了,问她是不是减肥,又不像,她那么瘦。她吃完了就看着我,我食不甘味。你知道,被人盯着看的感觉很不好的,更何况是吃饭时被人目不转睛地瞧着。

“那个男人追你啊?”

“啊。”

“好象还凑合。”

“有点钱,人也不坏。”红果噘嘴,“不过,公司几个小姐妹都让我答应他算了,起码有钱,对我也还行。”

我故意说:“好啊,支持你。”

“不行不行,他太胖了,我可不想日后被人称呼为胖子他老婆。”

“就这个原因?”我又笑。

“就这个原因。”她认认真真地回答。

我想更主要的原因是,她还爱着夏白吧。

红果今天请了一天假,我也无事可干,散步到江边吹风,还像上次那样,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日头淡漠,我们看了几个小时的江水,才往回走。

她是本城人,沿路指给我看,那间小小的店铺,她曾在里面淘过一个可爱的娃娃,手巴掌大的世界杯吉祥物,这家店,是她第一次吃西餐的地方,她甚至带我去她的旧居看过,那是掩映在葱翠梧桐小路尽头的一幢普通的两层小楼,她站得远远地一指:“那是我从前的家。”

我看着小楼亮着橘黄色的灯光,问她:“现在谁住在里面?”

“我的父母。”

“要回去看看吗?”

她用脚挑起地上的一只易拉罐,准确无误地踢进垃圾箱:“不了,我们走吧。”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过家门而不入,有什么难言之隐?侧过头的时候,她的脸被街灯照出一脸黄,泪光莹然。

一路她踢出26个罐子,它们在静夜里划出漂亮的弧线,发出刺耳的声音。

“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足球,就捡来很多罐子踢着玩。”她说。

回到家,红果跳进拖鞋里,甩给我一双:“脚都走疼了,换上!”

我去洗手,她做饭,想给她帮忙,她让我先歇会儿,我就去阳台抽支烟,经过客厅时,看到电脑是关着的,键盘上有张手绘的设计图,沙发上堆着几张影碟,我又看了看墙上的油画,确定了画中人是夏白无疑。

红果家的阳台是露天的,她用蒜编了一串风铃挂在窗边,檐角则挂了很多老玉米和红辣椒,颜色搭配赏心悦目,很有田园风味,令我想起家乡小镇。红果走过来扯了几个玉米,说隔水蒸一蒸,味道很好。她做了几道家常菜,我不大会做饭,就帮她打打下手,拍拍蒜切切葱什么的,间或开几句玩笑,倒也其乐融融。

端上桌的是清炒四季豆、苦瓜肉丁、番茄炒蛋和排骨汤,一共三菜一汤,绿绿白白红红,很是悦目。两个玉米与排骨同烹,入了肉味,更是酥软香浓,还有一个直接放在白米饭上蒸,饭有了玉米的气味,玉米里也搀杂了大米的清香,我和红果一人一半,啃得开心。

玉米真好吃,好吃得我可能会记一辈子。

“要喝酒吗?”

“喝。”本来戒了两年的,自从上次在她面前破了例,罢了罢了,喝吧喝吧。

红果到客厅的酒柜里拿酒,问我:“红的,还是白的?”

“白的!”

“好极了!”她拿着两瓶大曲过来,“大热天的,喝白酒,以毒攻毒,出一身汗,最过瘾。”

“就是就是,我觉得白酒比啤酒好喝多了。”

“他也这么说。”

“夏白?”

“是啊。”

我又想起那次她和夏白在雨中的对话了,这么登对的两个人,怎么会说出遭雷劈的话呢,难道是罗敷虽无夫,使君已有妇?

白酒的度数偏高,52度,浓香型,红果说是二十年陈酿,打开瓶盖,她深深嗅着浓烈的酒香,陶醉地闭上眼睛。我拿起瓶子,和她碰了碰。

红果说,小时候,爸爸喜欢喝酒,可家里穷,只买得起散装的纯谷酒,每次都差她去街口小店打酒,三毛钱半斤酒,盛来大瓷碗里端回来。一来二去,和店主熟了,打的分量十足,满满一碗,要走得很慢很小心,才不会溢出来。十多年前,那段路很难走,坑坑洼洼的,到处都是土疙瘩和石块,碗稍微一倾斜,即有酒泼出,她舍不得浪费,赶紧沿着碗沿哧溜哧溜喝上几口,爸爸从小培养她的酒量,到了现在,完全派上用场。

酒很辛辣,含在嘴里感受片刻,才吞下去,喉管烧灼一片,刺激迷人。我们就着菜,闷声不响地喝着酒。

我的酒量大大不如红果,不到半瓶,我就有些醉,靠在沙发上,停不下来地说话,说了好多好多,后面的事情,就全不记得了。

一夜宿醉让我头脑欲裂,醒时已是凌晨,我和衣躺到在床上,房间里开了一盏小小的壁灯,柠檬黄色的灯光很温馨,红果把手搭在我腿上,趴在我脚边睡着了。我挣扎着想起来,刚一动,她就醒了,连忙探身问:“小太阳,你醒啦?”

“嗯。”我问,“你一晚上都在?”

“在的。”她坐到我身边,将搭在床头的湿毛巾拿过来,帮我擦擦嘴,“你呀,酒量不好,逞什么能!”

我闻到房间里的馊味,狼狈地问:“我刚才……是不是丑态百出?”

“知道就好,吐了一身,打算给你换衣服的,你倒贞烈得很,醉了都把手抱在胸前,死都不松开。”

我一看,呀,床单都被我弄得脏兮兮的,讪讪将它一卷,摇摇晃晃地向外走去:“我去洗洗。”

“床单我洗,你去冲凉。”红果问,“要不要感受天体浴?”

“嗯?”

“你还没有见识过我的阁楼吧?”她带我登上阁楼。

我环顾四周,羡慕得原地转了几个圈:“谁设计的?真好!”

“我嘛。我是做设计的,你忘记了?”

十来个平方米的空间里,透明屋顶,宽大的洁白浴缸,连屏风都没有用,旁边还有一张单人床。红果说:“有时我躺在床上看书,抬头就能看见星星和月亮。”

“嘿嘿,淋浴的时候,会被神仙们偷窥的。”

她蔑视我:“就你那身板,仙女们会瞧得上?”看我张牙舞爪地向她示威,她作恐惧状,“好吧好吧,你就在这里洗,我去给你拿毛巾,还用那条毛巾呀,我没收呢。睡衣马上找给你。”

屋顶完全透明,夜色幽蓝,新月如钩,风很清朗,偶尔有几片叶子掉在窗台上,或者花儿正悄悄地开了好几朵。

洗完澡,穿上睡衣,它宽宽大大,想来该是夏白穿过的吧。摸到手机看时间,凌晨三点过五分,这是我出生的时辰。此外还有几条短信和两个未接来电,我一一看过,都是女朋友久儿打来的,短信里她说:小阳哥,你在哪儿?我想你。

两条短信的内容一模一样。我想她找不到我,着急了。

有时我会想,我该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她,我照顾她,努力宠她,待她好,可是,没有痛的感觉,我爱上她了吗,我本以为,爱是有患得患失、忐忑不安、若即若离等痛感交替出现的,但对她,从来没有这样。

平心而论,我的这个小女朋友久儿是个好女孩,模样好,性情好,心眼也好,是个温柔可人的女孩,一切以我为中心。总而言之,我喜欢什么,她就投其所好地把自己武装成什么样的,还和我去照大头贴,手机链子上、钥匙扣、钱包都统统放上一张。

云海棠在课堂上讲到余华,我照本宣科地说给久儿听:余华的《活着》是本伟大的书,它告诉我们,活着的本质就是活着,任何意义都是强加的,这个作家对死亡题材有种病态的迷恋,他从不热爱这世界,只将人性里最偏执的邪恶直白地展现给你看。久儿当天就去借来几本余华的小说读,虽然事后向我诉苦,说看不大懂。

她当然看不懂了,才十七岁,又没受过什么苦,想领会这样的小说,会颇费周折。

亦舒怎么说来着?美则美矣,没有灵魂。

但做人何必苛求?我自己也未必有灵魂。

午夜梦回,我想,我是对不住她的,不爱她,却又耗着她,然而每次面对她,我都开不了口说分手,真希望她很泼辣,容忍不了我的花心和浪荡,更容忍不了我对她不够好,能跟我大哭大闹,我可以理所当然地拂袖而去,但她不是,她总是那么恬静冷漠,我不知怎么说才好。

是,我后悔了,我想,我更适合独自一人。是谁说过,在情场,最大的智慧不在于你能追求到手,而是你能干净利落不留后患地摆脱。我还未修炼到家。

红果百无聊赖地玩手机游戏,床单已换上干净的了,她喷了空气清新剂,室内充满着柔和的薄荷香,cd机里飘着若有若无的轻音乐。

“床单我洗好了,晾在阳台上了。”

“你一夜没睡,快去睡吧,明天还得上班呢。”

她笑笑:“睡不着。你呢?”

“我也睡不着。”

两个夜猫子靠在床上,中间隔点距离,聊着天。

“喂,小红果,你不怕我会占你便宜?”

“我以为我是谁,值得俊秀如你努力色诱?”

“那就是打算半推半就?”

“你这个小孩子,嘴巴还真坏。”

——有些调情的意味了。

我正色:“小红果,我刚才……乱说了什么话?”

“有啊。”她笑,哼起了歌,“拉着我的手胡乱的说话,只顾着自己心中压抑的想法,狂乱地表达。”

我嘻笑:“我还拉着你的手放在我手心了吧?”

她点点头:“你喊着一个人的名字。”

“久儿?”

“对。那是什么人?你的爱人?”

我忽然失控,再也抑制不住,断断续续地将和久儿交往的过程尽数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