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转身在黑板上板书时,座下全体都看到了她美妙的曲线,每个线条都是柔和的,既雍容华贵,又弱不胜衣。有男生吹起口哨。她回过头,目光寒冷,举座噤若寒蝉。
这么风骚,当什么老师。但她的课真是讲得好,旁征博引,妙趣横生,颇有感染力,每每让人会心一笑。而她自己,是不笑的。
直到下课时,她捧起教案,袅袅婷婷向外走去,蓦然想到什么,朝我招手:“你,过来。”
阿华低声哀叹:“完了,你死了,她准是发现你逃课太多。”
我倒不怕,镇定地向她走去。邻座的男生羡慕地望着我,我都听见他吞口水的声音了,美女教师的魅力真耸动啊。
相对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身旁不时有人来回经过,用眼睛的余光发现很多人透过玻璃窗关注着我们。她笑了笑:“早春昨天回来,说你对她很好,小孩子不懂事,我替她说声谢谢。”
我竟然微微失望,这么美的女人,应该足够冷淡,如同在讲台上那样,而不是这般笑语可人。
久儿说我有自虐的毛病,她真没说错,别人对我亲切有加,我竟不适应,窘迫中我只说了句:“她很可爱。”
她点头,又朝我笑:“你缺了不少课,该补起来。”半分冷面杀手的风范也无,我唯唯诺诺,她飘然而去。
她果真有杀手的名头?笑得这么好,肯定是温柔杀手,死在这种杀手手里,做鬼也风流。我得意洋洋地回教室,没忘向一脸艳羡的同学打听她的名字。
云海棠。
海棠是一种什么花?胭脂红色,远远望去,如火烧云。在我的家乡,把它叫做花红,花一样的红,红一样的花。
此后的日子,开始步入正轨,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按时吃饭睡觉上课,看美女云海棠,想念久儿。她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女子,根本没有可比性,但我总得找个人来想入非非,寄托一下吧,不然我这么空虚。
给彩吧的老板打过电话,仍是失落,久儿再也没有出现。这女孩真狠,自那天后,换掉手机号码,放弃电子邮件,连去向都不告诉一声,彻底消失,再回来,惊鸿一瞥,我无从捉摸。叫我怎样才能让自己相信呢,她是一名在逃案犯,为避免落网,不得已而斩断同所有人的瓜葛。不,那不是她。
她离去当日,我就去了明珠阁大酒店,台商入住的房间门口被封锁,警察在里面取证,有服务生好奇地张望。我扮作客人,听到几句闲话,无非是已立案,将投入大量警力,及早破案,给酒店消除不良影响和宽慰民心。我退出来,乘公交车去了位于另一个区的老人福利院,久儿在这里当义工,每周来两次,我也陪她来过。
她照顾的老人还认识我,一看到我就问起久儿。我心一凉,久儿和老人情同祖孙,今天正是她来探望的日子,以往无论风雨,她都是要来的,给老人剪头发,洗床单,和她闲话,将瓜子一粒粒地剥好,喂给老人吃,阳光下的女孩,心地和阳光般澄明。我找了借口漫应过去,此后照顾老人的事宜就交给我了,只可惜每次去,我再也没有见到久儿。
自从知道台商遇袭一案与汝窑莲花碗有关,我还打着请教为名,和当年台商专程拜访的教授套上了近乎,拿着一张图片登门虚心求教,趁机套了些话出来。教授说,那件失窃的莲花碗确系真品,比如,它的基本色调是淡淡的天青色,釉层不厚,随造型的转折变化,呈现浓淡深浅的层次变化。釉面开裂纹片,多为错落有致的极细纹片,透明无色似冰裂,俗称“蟹爪纹”等等。教授为国宝流落民间感叹不已,我也陪着唏嘘两声。
努力收心向学的这些日子以来,我不断收到匿名信,每三天一封,打印纸,四号行楷,说自己独自在下雨的夜里听罗大佑,独自看前人的诗词,独自看家里的法国片,每封信都很短,谈不上文采,更像日记。我猜是和我同样空虚的人,也缺乏好奇心去打听,每每看了,就放在一边。
倒是兄弟们替我分析过,是暗恋我的人写来的,怕被我拒绝,失了面子,才用这么谨慎且古典的方式。我不置可否地听着,渐渐连信都懒得再拆开,从生活委员那里接过,看也不看,直接塞到课桌里。
直到两个星期后,云海棠的课上,我手忙脚乱地翻一本笔记本,无意瞥了一眼那堆信,竟看到其中一封上,写着熟悉的字迹,清清楚楚,手写体。
我将它混在匿名信里,这么久。
信是乐远写来的。三年前,我们是心无芥蒂的好兄弟,久儿,是他的初恋女友。我们三人,亲如一家人。
——我想你明白了,久儿,并不是我的女朋友,从来也不曾是过。一开始,她就是别人的,到后来,她还是别人的。
要让我承认这点,真难。这对我来说,真是艰难。
但请原谅我的虚荣,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说,我爱了一个人,她和我亲密无间,挽手走路,相拥而泣,可她,不是我的。
她叫我弟弟。可我,背地里四处炫耀,她是我的那人。
我真虚荣。
乐远的信很短,a4纸,叠成四叠,一张名片滑落。
信上只有几个字:小弟,我回国了,请与我联系。
名片上,他的头衔是广告公司的首席设计师,我来不及细看,掏出手机,照上面的号码打过去。
那端很嘈杂,乐远听出我的声音,惊喜中带些埋怨:“小弟,这么久才打电话给我?”
我劈头就问:“久儿呢?”
他迟疑着:“见面再说好吗?”随即说出距离学校不远的五星级酒店,“晚上六点,你过来。”
阔别两年,再次见面,彼此的面容并无多少改变,变的,是他的身份。y大当年风头最劲的风流才子,如今已是海归派。他曾去比利时皇家艺术学院深造两年,如今正站在众人中央,向我频频举杯。
碍于他身边的女伴和满座宾客,我迟迟未能询问久儿的下落。但看到他和女伴的恩爱模样,我隐隐明白,他并不像我,拘泥于旧梦念念难忘。
宴席将半,有女孩匆匆跑来,乐远站起身,遥遥招手,连声呼唤:“红果,红果,这边来。”
就这么看到夏红果,淡淡蓝色的布裙太长,偏偏她跑得急,一边跑,一边按住裙角,发丝凌乱,双目晶晶亮。
她坐在我旁边,一迭声解释迟到的原因,加班,车太堵。乐远笑吟吟地介绍:“红果是我的助手,作品很灵气。”
捱到散场,待乐远送完宾客,只余下红果和乐远的女伴小鱼,我才有机会把他拉到一边,问:“久儿呢?她没有和你在一起?”
乐远看着我的眼神有瞬间苦痛:“我也没有她的消息。”
“我以为,你们双双去了比利时。”
“我出国那天,你到机场送过我,你不记得了?”
我颓然。是,乐远走时,是我送的他,他孤身上路。但那是久儿失踪之前,我本以为,她随后就去投奔他了。岂料,他知道得并不比我多。
我又掏出烟,每当我想哭的时候,就躲到烟雾里。乐远见之不忍,按住我的手:“小弟,你姐姐既然不想和我们再见,必然是有她的道理,又何必痴缠?”顿了顿,他说,“……但愿她颠沛流离的生活不至于太清苦。”
我看着他,说不出来话。
他又说:“小弟,你一点都没变。”
我真想哭。他走后,我戒掉酒,很少抽烟,经常失眠,对向我示好的女生客气地说再见,再也不会见。我改变良多,他却说,小弟,你一点都没变。我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小弟,你要明白,都过去了。我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他拿过我的烟,自己吸上,缓缓吐出烟圈,回头看了看正和红果聊得开心的小鱼,才道,“小弟,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可你不能老沉迷于过往。”
“是,因此你有了小鱼。”
“我知道你和你姐姐要好,可……”他犹豫着,还是说了,“我和小鱼,六月份将会结婚。”
他曾说过,这一生,唯一会娶的人是久儿,在三年前,久儿的生日宴上。我记得很鲜明,那夜,我喝醉了酒,提前离席,一路踉跄一路痛哭,在操场的青草地上躺了一夜。半夜醒来,四周寂静无人,夏虫在草丛里轻轻鸣叫,仰望深海蓝色的天,星子剔透得几乎要掉下来,逼人眼泪。
我爱的女子,和我的哥们,有了婚姻盟誓,而我是该大力祝福他们的弟弟。我总记得那个夜晚的。
可就是承诺过久儿终生的这个人,对她再无关心,漠然于她的离去,对我说,他要娶别人。他吸一口烟,慢慢地说:“她真傻,为什么一时迷了心窍呢,她家里缺钱,我也知道,可……这么躲躲藏藏的,实在不是办法。”
连他竟也如别人一样,认定了久儿的罪名。这个世界上,哪儿去找什么肝胆相照。我气极反笑,一拳打在他的脸上,他错愕地盯住我,没有还手。
小鱼尖叫一声,冲过来拉住我的手。
我并不想破坏和乐远的关系,借机缩回手,毕竟很多事情,我还得详细问问。
过了这些日子吧,找个合适的时间,好好谈谈。
乐远没有生我的气,笑道:“小弟,你还是像从前那样血性,真有意思。”
小鱼不解地看看他,又看看我,我狼狈地朝她笑了笑。
红果住得远,乐远让我帮忙送她回去。他说:“你送红果回去,我放心,你看看刚才你打我的那个强悍劲!”
相对而笑,伸出拳头和他对击,旧日时光扑面而来,他,和她,我曾同时拥有,幸福得令世间颜色皆灰。
认识之初,就知道他们青梅竹马地长大,小学,初中,高中,又相约考到同一所大学,但天不遂人愿,他考去了第一志愿,她被第二志愿录取,两地相思,自是不用说,本科读完,考研,终于又在一起。
相识那么久,相处那么好,我那时真以为,他们会海枯石烂一辈子的。
说什么一辈子,他有了新人,她只怕也是有了,剩下不相干的我,白白耗费力气。
道别时,乐远欲言又止,止又欲言,最后丢掉烟头,踩在脚地,灭了:“小弟,你恨我的薄情吗。但当初,变心的人是你姐姐,再说,她在利益面前,就……”他将小鱼拉过来,“这几年,是小鱼陪着我,我们要活的,是将来。”
小鱼和他十指相扣。
“小弟,你该谈场新的恋爱了。”他最后说。
我执拗地想,我是决计不会像你这样的。虽然找个人来谈恋爱,对我来说,从来不是什么难事。
和红果是初见,两相陌生,并无多少对白。我不说话,她也寡言,隔点距离,漫不经心地走路,午夜清冷,她抱住肩头,我顺手把搭在肩上的外套给她披上。。走出很远,才拦到一辆出租车,我们都坐上去。
既然答应过乐远的,就应该负责将女孩送回家。
红果对司机说了住处,我闭上眼,歪在座位上,听电台情歌。交通台的dj有把好嗓子,讲点心情故事,配些浅白的歌,和久儿相处的光阴,一人一只耳塞,她看书,我看她,可以消磨一个下午。
路况信息后,我听到了这样的歌:
可叹我爱汝亏欠我
如此抛弃我太无礼
而我爱汝如此良久
欢娱因汝做伴
它叫《绿袖子》,我很怕听它。这是久儿所深爱的,每次到ktv里,她只唱它。她走后,我再也不敢听。此番听来,痛上心头。
路灯昏黄,不知名的鸟儿匆匆掠过夜空,靠在车窗上,我又想抽烟了。摸了半天口袋,才记起乐远拿去了我的烟盒。
旁边的红果递给我一包三五:“看到乐生拿去了你的烟,我从桌上拿了一包。”
我接过来。
下车时,她镇静地看着我,浅笑:“你刚才打人的动作,很帅。”
谈恋爱,有什么困难?回校后,我找到了眉目清秀的长发女孩,半真半假地交往,上课给她占座位,下课后买酸奶和冰淇淋给她,帮她买饭打水,送小礼物。
又有什么不可以?我也可以的。
仍是收到匿名信。也是无聊,那就看看吧,看看某个角落里的,和我同样孤单的人,喃喃地说些话。
但不在云海棠的课上看。她教的是心理学,讲得深入浅出,我渐渐听得入迷。
云海棠很推崇荣格,说是读荣格的心理学,会发现,人真是既简单又复杂,可以归类又无法定位。讲台上,她的手势灵活多变:“关于人类心理的探讨,我想打个不确切的比方,就像渔人进桃花源——沿途山光水色,落英缤纷,引人入胜,直到遇见那个未知的山洞。山洞刚开始时,特别狭窄,仅容一个人侧身而过。走几步,再转几个弯,碰几次壁,竟豁然开朗。原来在我们悠游的世界背后,有这般水草丰美的世外桃源。”
被她影响,我去图书馆借来整套《荣格文集》,等待小女朋友下课的时分,靠在梧桐树旁翻上几页。再去上云海棠的课,我会给她递张小纸条:如您一样,我最爱的不过是他的原型理论。
展开纸条后,她眉尖一挑,朝我看过来。
我并没有署名,她却知道是我。想来她是通过交上去的调查报告,熟悉了我的字体了吧,她还给我评过优秀,说我很聪颖。
几乎不能想象,我也会是师长心中的好学生。我从小就玩得疯,不务正业,跟一群阿飞们混,穿印着骷髅头的黑t恤,宽大的拖拉裤到处都是口袋,藏着弹簧刀,食指中指间常常衔根烟,父母都管不了我。怎么管呢,我堕落到这种地步,他们也是有责任的。
我上小学后,父母忙于生意,也不大管我,由得我玩小木枪,跟着乡里一帮小淘气横冲直撞,很疯很野。
那年六一儿童节,班里选送的节目是舞蹈《种太阳》,老师让我和几个穿绿色连衣裙的女孩一同表演。我人小,倒也不呆,知道只有长得好看的小孩子才会被挑中,美滋滋地回去报喜。
等到排练的时候,我才傻了眼,原来我的作用是穿着金黄色的衣服,戴顶太阳脸谱的帽子,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扮演太阳。而那些小女孩,则来回穿梭,围绕在我身旁,作天真烂漫的劳动状。
我才不想做什么傻乎乎的太阳呢,我也想和她们一样,奔放地在台上载歌载舞。
尽管年纪小,也懂得什么叫丢脸,回到家后,若无其事,坚决不对父母和姐姐说起。
可儿童节当天,家人都来了,还特意到得早些,坐到了前排。我和女孩们上台,很容易就看到他们,我姐姐秦明月拿着一面小红旗朝我挥了又挥,我简直恨不得钻到地洞去。
看着女孩们穿着光鲜的衣服,在我周围快乐地舞蹈,我真是难过死了,嘟着嘴巴生闷气。领舞的女孩跳到我跟前时,发现我的不对劲,藉一个舞蹈动作,轻轻地摸摸我的脸,朝我甜甜一笑。
女孩的辫子梳得高高的,光洁的额头,眉心点着梅花痣,嘴唇如花瓣。我不错眼珠地盯着她看,看她以优美的姿势谢幕,忽然,忽然很想跑过去,在她脸上亲一下。一下下啊,一下下,一下下就可以了。
她是班里成绩最好的学生,每次都是第一名,又能歌善舞,深受宠爱。这之前,我和她是没有什么交往的,此番下了节目,我主动跑过去,学着那些大人的模样,夸她:“久儿,你跳得真好!”
她叫做久儿。优美的小女孩,穿绿色的泡泡袖,缀着小蕾丝,还没有卸妆,小脸天使般可爱。
从此我遇见的每个女孩,我都叫她们久儿。
久儿久儿,人生初次动心时,相识的那个小小女孩……此后每个女孩都是久儿。
和阿飞们混得久了,我们经常声势浩大地去堵那些被我们看上的女同学,有次闹得大了,被勒令退学。
退学就退学,有什么了不起,反正可以转校。
父母恨铁不成钢,将我转到镇上的一所二流中学。那所学校以打架闹事闻名,我如鱼得水,玩得更凶。除了距离原来的学校太远,去看久儿一次,要转好几趟车,比较麻烦外,没有任何不适应。
那时,久儿的成绩愈加地好,囊括了全市所有数学大奖赛的冠军,省教育局的领导来学校视察时,她表演的舞蹈搏得阵阵喝彩,没有人会不喜爱她。
我当然是没有座位的,提前几个小时,爬窗户,跳到大礼堂里,躲在落地窗帘后,又兴奋又忐忑地等待我的小爱人的到来。
太久远了,久远到连回忆也是吃力的。已然模糊了,那遥远的时光,遥远的女孩。只记得家乡小城不大,街道两旁全是香樟,久儿跳完舞,溜出来,和我牵手走在路上,散散淡淡地说些话,一下雨,香樟的籽儿兜头洒落,久儿快乐地说,香味像小时候吃过的水果糖。
初二时,久儿要参加全国数学联赛,非常忙,我学会骑自行车载她去上学,初夏,风里全是恍惚的花香,她穿着长长的白裙子,怕裙角被搅到车轮里,我骑得慢,不时扭头看她,我亲爱的女孩,有一头香香的长发,刚洗过,散发出柠檬香,她的裙子,开得像一朵云,游走在葱翠街心,荡荡漾漾。
三年后,久儿因了出众的数学成绩,入选国家集训队,远上北京,进行封闭式训练,即将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大赛。
三月底,玉兰花开,一树一树洁净的大花,没有绿叶陪衬,孤单极了。和久儿相对伫立在街心花园,握着手,彼此无言。
那么多年和月……在课堂上彼此凝视;在路遇的街头,一再回望;在长江边折柳唱歌,看过风景历历;在下雨的日子,给她送伞;在落雪的冬夜自修室,她点一支蜡烛,回过头来,回过头来。
直到尽途。
同一所城市,也不断写信,几年下来,竟积了那么厚。从家里拿出来,一封一封地烧掉。她看着,没有阻止。
一阵风吹来,黑色的纸屑,蝴蝶般地扑到脸上来。一动不动,懒得去拂,也懒得哭。
是,懒得哭。说什么呢,我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要走的路,完全迥异,年少的心意,根本支撑不了要用许多许多努力才能弥补的距离。她明白的,我也是。
她伸手,仍如多年前,轻轻地摸摸我的脸,努力想朝我笑笑,泪水却成串滚落。
我起身。离去。从栖霞路经过涵晖路横穿某个十字路口转过枫香桥走回落星台。
唯一的停留是看到某间破落商场打出的促销横幅,上书:最后一晚,含泪清场。
年少,没什么定性,久儿走后,我消沉了半年,又去追逐别人了。
但每个午夜梦回,都记得,我喜欢的女孩,叫久儿。
每个女孩,都和久儿的眉眼有相似之处。
久儿,娇俏温柔的久儿,淡淡容颜的久儿,学业优异的久儿。
——我想你明白我要说的是什么。
我只喜欢课业出众的女生。
和初恋的久儿分别后……请原谅我措辞上的不严谨,那个跳舞的女孩,是我青涩年纪朦胧的爱慕,直到她离去,我和她,也不过是关系要好的同学而已。
我从小到大都虚荣得很,最擅长自欺欺人,一发现有损面子的事情,立刻自我催眠成渴望中的那样。
你知道,虚荣的人通常很自卑,我就是。我和最初的久儿,心照不宣地再无联络,每次回家乡,我都不会去打听她的去向。在同学聚会上,有人说起她,我立马将话题引开。
再比如若干年后认识的久儿,她大我五岁,只把我当弟弟看待,可我就认为她是我的女朋友,她失去踪迹,我比她的正牌男友乐远还执着。
哦,也不对,久儿那时,和乐远已走到崩溃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