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花还有烟
我遇见早春,是大学三年级,刚过完十九岁的生日,距离所爱的女孩久儿失踪近两年。
我迷上了cs,逃了外语课,悠闲地向校外走去。路过宿舍楼外的宣传橱窗,看到有三名警察贴告示,凑近一看,内容与两年前略有变化:……潜逃多时的嫌疑犯涉嫌走私,有知其下落者请速与警方合作……
有踢球归来的男生三三两两地聚在告示前指点,说出久儿的名字:“走私?她可真胆大妄为!”
“嘿,人穷极了可什么都做得出来。”
人说成绩优异的久儿一失足成千古恨,宁可放弃保送博士研究生的权利,利欲熏心,在数万台币面前败下阵,于某个深夜充当应召女郎,将那台商击晕后,卷走他的钱财逃之夭夭,从此隐姓埋名,下落不明。我咬着一袋果汁,闲言碎语不绝于耳,我只当那是空气。
人声渐稀,渐散,阳光直射在墙壁上,灰色暗影像一场幻觉。四顾无人,我跳起来,撕掉那张告示,揣在兜里,一路撕开去。警察若存心寻访,必然是可以知晓破坏分子身高约在1米78至1米81之间,穿43码的球鞋,时常空着手走路。那便是我,也许他们会明白,我渴望迅速破案的心情同他们一样急切,只是,我坚信他们圈定的嫌疑犯之一的久儿与此案毫无纠葛。
身受重创的台湾商人陷入深度昏迷,抢救无效,未及指证疑犯照片,于案发次日就撒手人世。直至昨天,警方才意外通过另一桩案件找到他的儿子,当年的事件才有突破性进展,原来台商遇袭不仅仅是钱财遭劫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他随身携带的宋代汝窑粉青釉莲花碗也被劫去。
两年前的一天,该台商携价值连城的汝窑莲花碗前往本校某教授处鉴定,下榻学校旁边的明珠阁大酒店。等警察赶到,他已倒在血泊中,钱财和证件不翼而飞。现场鲜血满地,尽头仿佛有童年的歌声。
报案的酒店服务生称,当晚11时半,有大学生装束的女生敲响台商房门,他只看到一个侧面。警方根据线索,在本校展开调查,发现当天夜里,久儿不在寝室,行踪无人证明,案发后即失踪,几日未归。并且疑犯十分狡猾,竟无法在现场取回指纹、发丝等相关证明,案情头绪复杂,女大学生身份就成为突破口之一。
久儿很少照相,警察拿着校方提供的证件照,以及她的室友交出的集体合影,去找酒店服务生核实,终因印象模糊无从确认。两个月后,久儿仍未见踪影,而警方得知明珠阁大酒店当年负责装饰工程的包工头也在同一时间消失,据其家属回忆,台商入住明珠阁当天,包工头在家中手绘过一张酒店内部结构平面图,前后左右的空间通道都一一在目。
做软件的过程中,整体协调时,可以预留一个bug,以备将来调试。这就相当于建筑工人在盖房子时多盖了一条地道,留了后门,除了工匠自己,是没有人知道的,如果建筑系统出了什么问题,工匠可以从后门进入。这个后门,在电脑术语里称为“暗门”。久儿本科时获得计算机和植物学双学位,她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警方推断,疑犯买通包工头,对夜总会的内部建筑结构了如指掌,暗生杀机。这绝对不是偶然的突发事件,台商陷入了精心设计和准备的诱杀计划,疑犯得手后下到底层的卸货平台,包工头事先就准备好的的士带他们从容不迫地远走高飞。
潜意识里,总觉得汝窑莲花碗一案像是影视和文学作品里的传奇故事,断然不会同我爱慕的人有关,等它真正发生在眼前,我所能做的,就是尽力去抵挡它的真实度,顽固地认为所有同我息息相关的人都是良民。逃避现实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我将沿路数十张告示撕得粉碎,扔进垃圾桶。久儿,单凭你恰逢其时的不知去向,就臆断案件是你所为,未免荒谬,或者,就算证据确凿,我也深信,那不是你。
久儿,一别数月,你的名字逐渐成为大众谈资,流传于一双双被蒙蔽的眼睛,和一张张妄言的口中。可是,哪怕你千夫所指,无从辩驳,我仍相信你清白无辜,如果你能获知这流言,请现身出来,与我相见,粉碎猜测和中伤。
上午十时,处理好整个校园的告示,我松了一口气,横穿小花园,刚走到喷泉附近,一眼就看见早春了。正是课间,小花园里一派清净,没有人经过。一树一树的绿叶正开得舒展,洁白梨花也一朵朵地开着,一天一地的春意盎然里,独独那女孩的一身红衣,分外耀眼。
女孩在哭,肩膀一耸耸的,她的哭声很大,是那种不顾一切的号啕,像一只受了委屈的小兽。我很不厚道地觉得她很有趣,走到她身后,拍了拍她的肩以示安抚。女孩回过头来,一双惊惶的泪眼,嘴唇嘟着,犹疑地看着我。
她看起来真小啊,有没有十岁?我从口袋里摸了半天,只摸到一块巧克力,放了几天了,捂得有点软,剥开锡纸,递给女孩:“还能吃。”
女孩接过来,声音细细小小:“谢谢哥哥。”
我笑了,眯着眼睛打量着她,眼前人有一张明山净水的容颜,淡淡的眉眼,说不尽的雅致,头发随意地用一块手绢扎着,额头光洁,隔得这么近,清晰地看到她脸上的绒毛和细小的血管。
女孩吃巧克力的模样挺好玩,先是伸出舌头舔一下,半闭着眼睛享受一番,再迫不及待地大口吞掉。
“喜欢吃巧克力?”
女孩点点头。
“那就别哭了,下次看到你,给你带一大块。”我比女生高出很多,弯下腰问她,“小孩子,为什么要哭?”
说话间,听见笃笃的高跟鞋声音。抬头一看,迎面走来一位中年美妇。我发誓我不曾看过这么美的女人,美得让人无可挑剔,五官精致如欧美混血,皮肤很白,眼窝很深,长腿,长发。她朝我微微颔首,走到女孩面前:“早春,回家了。”
早春,回家了。
早晨的风有点凉,女孩审视地盯了她一眼,不情愿被她牵着手离开了。她一步三回头,泪痕斑斑地望着我,我朝她挥挥手:“明天还给你带巧克力!”
但次日我并未出现在小花园。我在网吧里打cs打得天昏地暗,熬了一个通宵,外加一个白天,待回校时,已是第二天傍晚。
傍晚的小花园人很多,一对对情侣坐在石凳边聊天,可乐瓶子东倒西歪,瓜子壳小心地用报纸包着,等离开时带走。
我又看到那女孩了。她穿着白裙子,坐在树冠繁盛的松树下,双手平放在裙子上,不言,不语,也不动,在喧嚣的人群中,她如此孤单而醒目。
我丝毫没有料到,自己的无心之语竟成了那小女孩遵守的约定。她看到我,欣喜地站起来:“哥哥!”
我摸摸口袋,没有巧克力了。她走到我跟前,歪着头:“哥哥今天很忙?我等了你整整一天呢。”
素昧平生,我不知道她会这样。但看到她那双充满渴盼的濡湿的眼睛,我心软:“还没吃饭吗,哥哥带你去吃东西。”
带她去了校园附近一家名叫彩的小酒吧。这是家清吧,人不多,厨子能做正宗的意大利面条,榛子蛋糕味道也好。和久儿相处那会儿,常来这家,连老板都认识我们,每次点餐,会附送一杯柠檬茶。
老板还记得我,一见面就问:“好久没有来了,女朋友呢?”
“分了。”最后一次见到久儿,是两年前的事情了,哦,两年了,居然过得这么快。
他不再多问。看到早春跟在我身后,他笑笑:“这小姑娘生得真好看,你亲戚?”
我给早春点的是久儿爱吃的几道小点心。久儿是个挑剔的女孩,她将彩吧里的菜式和点心尝了个遍后,固执地认定这些才是最可口,便不再更换。
老板将点心端过来,又问一遍:“女朋友呢。”
我再答:“分了。”
早春呼啦一声将点心托盘移到自己面前,拍拍手拈起一枚小蛋糕,递给我:“哥哥,你吃。”
我笑着接过来,久儿也是这样。
我怎么又想起那时候呢。
“面条稍后就好。”老板按了按我的肩膀,“不要任性,追回去吧。哎……现在的年轻人啊,明明好得要命,还赌气。”
赌气。唔,他说对了。就是赌。赌到后来,几乎连命都给博掉。
“哥哥,你吃呀。”早春的眼睛真漂亮,她多大?十岁?我眯着眼睛打量她,她要是有十七岁,我敢说,我会追她。而现在?呵呵,至少我没有恋童癖。
久儿是我的师姐。十七岁的秋天,我在人群里发现她,就对自己说,这个女生,我要定了。
那天下着瓢泼大雨,我刚送外校来看我的美眉走,无处可去,赶到教室,照例又迟到了。从后门溜进去,坐在最后一排。连书都没有带,懒懒地听白发的先生讲的《现代高频开关电源应用技术》,这是我的选修课。我听说,学工科比较酷,所以就选了这门。
教室里认真听讲的人很少,坐在第三排的一对情侣公然耳鬓厮磨,再看左边,有女生偷偷剥橘子,满手汁水,右边,有人轻微地扯起了鼻鼾……总之,举目望去,满是像我一样找个地方打发时间的人。
我正思量着是再熬半节课就闪人,还是现在就溜,随手操起刚带进来的一瓶可乐一通猛灌。
放下可乐瓶子时,我看到了她。久儿。她坐在第一排,背影窈窕,军绿裙子,右手撑在桌子上,专心致志。她的头发大约是刚刚洗过的,隔得那么远,好象也能闻到薄荷香。
她的身影,在一干心不在焉的学生中很醒目。
军绿色的裙子和湿漉漉的长发,之于我,不可抗拒。很多很多年前,我初恋的小爱人,曾在某天阳光下,这么一身装扮,向我跑来,生平头一次,我领略到眩晕的滋味。
下课铃响了,先生讲起下一节内容,无视教室里愈来愈大的抗议声。抗议到后来,有人干脆从后门溜走。
一个小时后,先生的课仍不见停,就像窗外的大雨,有下足一天的架势。我呆不住,起身。
但我没有走后门,向前走去,向她的方向走去。穿过人群,穿过目光,穿过阻隔在我和她之间的一切障碍物,我径直走到第一排,几乎和先生平行的位置,回头一望。
她的容颜近在咫尺,淡淡的眉,淡淡的眼,称不上惊艳,但足够舒服。
舒服也就够了。
我朝先生鞠躬,转身离开教室。我想他们都被我弄傻了。可我只是想感谢他,感谢因了他的课,让我认识了一个美女。我很赚。
小阳哥再烂,总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是不是,这点礼貌还是有的。
寝室的那帮兄弟都叫我小阳哥。眉目晴朗,寸头。除了穷点,花点,我自认没有缺点。
对一个想在猎艳领域想有所造诣的帅哥来说,以上种种,甚是致命。贫穷的帅哥混不开,有钱的帅哥是祸害,做人真难啊。
好在我也不亏,自古高校多娇娘,师大美女排成行。
我并没有在教室外守侯佳人出来,也不急着找人打听她姓甚名谁,哪个专业哪一级。这些,我统统不着急。我有的是时间。
忘了是在哪个网站上看到一句话:爱情在将要开始而未开始的时候最为象样,不是吗?就是鼠标胡乱一点时看到的,我挺信的。好象是个小说吧,叫什么名字,我记不大清楚了,我不爱看书的。哦,好象那作者还说过,也许乐趣仅仅只是在试探、追逐和征服的过程中。太早触摸到结果,很容易索然。
“哥哥,你叫什么名字?”早春含着一口蛋糕,问我。
“你可以叫我小阳哥。”我伸出手指,蘸了点柠檬水,在木桌上写给她看:秦正阳。
据妈妈说,我出生在正午,那日阳光漫天。
早春凑近看,我随着她的视线,也看着被我写得龙飞凤舞的三个字,秦正阳。
字迹很快干涸,一撇一捺淡去。然后,我看到了那行字,像那天的她的背影,猝不及防地撞入我的眼睛。
字体痕迹很深,先是用黑色钢笔写下,再用利器刻成深深印痕,写的是:我们都是回头箭,穿心断肠,穿自己的心,断自己的肠。没有署名,仍在第一眼就认出,它出自久儿之手。长长的《长恨歌》、张雨生的《大海》、我的论文,还有最后的那封绝情信,一笔一划,是她的手写体,我没有理由不认识它们。
就算和她失散两年。
一扬声唤过老板:“这……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变调,可已顾不得。
他眼里全是自以为是的洞察:“看看,我就说嘛,年轻人嘛,闹闹别扭,过几天,哄上一哄,不也就好了?何苦动不动就提到分手!这是前天,哦,不对,大前天,你女朋友独自来这里喝酒,拿小刀刻的,我看她是熟客,虽然心疼桌子,也……”
“她说了些什么?”
老板费劲地思索着:“那天店里的人挺多的,我忙着招呼别人去了,也没仔细听。再说,女孩家喝醉酒了,乱说些话,我也不方便听嘛,醉酒的人说的话也都差不多,我见得多了。”
他说来说去,无非是些劝我和久儿重归于好之类的话。但我想,我只需要确定一件事情,那就够了。
离开我两年的久儿,前几天在“彩”里出现过。我的眼睛有点湿,低下头来,狠吸一口烟,吐出烟雾,把脸埋进去。我想,在暌违两年后,我认识早春的唯一目的,就是要等待久儿的再度出现。
我抽完整包烟,看着早春将桌上所有的食物一扫而空。她羞涩地笑:“中午,我和她吵架了,没吃饱。呀,我把你的那份也吃了,怎么办呢?”
“哪个她?”问出这话时,我已隐约预料到应该是那位中年美妇。
“你昨天看过。”
“你妈妈?”
早春看着我,手指在桌上来回划着,忽然清楚地说:“她不是我的妈妈,她逼走了我的妈妈。”
是个晚娘的故事。我无意深究,这样的桥段,影视上,书籍里,生活中,处处都在上演,我的心较之以前,已不再柔软。
但看到女孩的眼睛,深潭似的,瞳仁发亮,汪着深深的悲哀,她不说话,只是看着我,在这样的眼睛面前,我想起很久以前和久儿看过的法国片,《杀手里昂》。那部影片里,也有个12岁的女孩,也是如早春般的眼睛,望着你,直望到你的五脏六腑,一颗心都软掉,刹那什么都顾不上了,什么都不想顾上了,只想抱着她,穿越枪林弹雨,杀出一条血路,携手向天涯。
清清楚楚地记得,电影散场后,久儿不愿起身,歪着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轻声地重复着小女孩玛蒂达的问题:“是人生就很悲惨,还是少年时如此?”
我回答她:“有我在,有你在,人生就不悲惨。”
里昂的回答是:“always。”
他是对的,而我太天真。
结帐后,我让早春站到外面稍等,和老板说了会儿话,顺便帮他调了一杯诱惑红唇,也就是西瓜汁加一点朗姆酒,味道很怪,但点的人很多。我想诱惑人的,是它的名字,和名字下的想入非非。
呵,什么都是意淫。爱情也是。根本就是错觉。你觉得是爱,那就是吧。你不觉得,别人再怎么认为,那是别人的事。
“下次再碰到她,给我打电话,我马上赶到。”我拿过老板的手机,把自己的号码输入进去,强调,“一定要打给我。”
“没问题。”他回拨给我,“把我的也存下来,随时联系。那么好的女孩,为什么要伤她的心?”
她又何尝没有伤我的心。
看来人真是长大了,小时候,只有被动挨刀的局面,现在学会了举刀向别人。
寝室的家伙们捧着杂志念过,爱情是把双刃剑,真是这样。
酒吧的电视开着,是央视的鉴宝节目,我心一动,借用老板的电脑,飞快地键入“宋代汝窑莲花碗”几个字搜索,一个专业网站上的相关资料是,此天下名窑只存在了二十多年,据最新权威统计,仅余数十件存世,分别藏于国内几大历史博物馆、香港和台湾等少数几个私人收藏家手中,估价天文,而就是碎片一块也被视为国宝。我发了一会儿呆,想象疑犯此时此刻守着一座金山却不易脱手,会不会有那么片刻后悔呢。而久儿又是否知道,因她正好在案发之日离奇消失,就背上这个巨大的罪名了呢。
虽然他们都说,世上并无巧合,她必然就是犯罪嫌疑人,种种蛛丝马迹,全都对她不利,我也知道。可久儿,你懂的,我对你,一开始就是明白无误地皈依,如同信仰,而神,有足够的力量让他的子民拥有臣服和笃定的信心的。
别说我偏执。我只是,不能相信。坚定地,不相信。不曾动摇地,不相信。哪怕所有人都信以为真。
将早春送到教师家属楼门口:“去吧,小孩子,她再和你过不去,记得来找我。”
她点点头,跑进楼去,用力地跺脚,楼道的灯亮了,她站在灯光下,回头朝我笑:“谢谢你,小阳哥。”
我没有回寝室,沿着操场一圈圈地走了片刻,理顺了今天的思路。早春这个女孩,我不会再见到她吧,偶遇罢了,校园这么大,她不见得每天都有闲情去小花园等我,再说我并不认为,我值得她这样做。
倒是久儿,她的出现,让我意外,尤其是出现在彩里。
两年了,自从两年前她研究生毕业后,就和我失去了联系。说好了毕业典礼后我去送她,结果,站在她一片狼籍的寝室里,看着她的室友收拾着行李,我呆住,半晌才问:“久儿呢。”
她的室友是认识我的,显得比我还吃惊:“她没有告诉你?”
她提前走了,甚至连她签约去往哪家公司都没有告诉我,还骗我说,她是硕博连读,让我安心地以为,她会留在我的视线范围内,陪我读完本科,陪我工作,陪我生活,双宿双飞。
这些,都是她亲口答应过的。她怎么骗我了呢。
就在当天,满校园都是台商遇袭的消息,所有的怀疑矛头便对准了久儿。一切就是这样戏剧化。她走了,狠心地弃绝所有,哪管身后洪水滔天,却迎头狠狠给我一棒子。
我倒下去,昏迷两年。
我不知道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好象比认识她之前更浑浑噩噩的,打游戏,玩球,还闹网恋,骗了几个清纯妹妹和我见面。
但绝口不说爱,或者不爱。自她之后,也认识了不同的人,但再也没有心力和勇气对待别的任何人。
操场上的情侣很多,走在前面那对,男生高大女生温柔,他们在唱情歌吧,你来唱我来和,唱到一半,相视而笑,他低头吻住身边的女孩。
我别过头去。记忆中再难有这样的夜晚。那么,就算我流泪了,也别笑我软弱。
回到寝室快要熄灯,他们习惯了我夜不归宿,看到我回来,还小小地吃惊了。我什么都不想说,只想睡去,再也不要醒来。
但不能够,我不能够长睡不醒。
手机彻夜开着,认识她起,就不曾变过。就放在枕头边,夜里醒来数次,盯着它看了又看,直到确定没有电话进来,也没有收到短信,才再度睡去。
凌晨四点,再次醒来,手机上,闪烁着“未读短信”的字样。
我坐起来,手指颤抖地摁下它,读取。结果我被调戏了,所看到的短信,竟是一则广告:本公司提供黑车、枪支、复仇、私人侦探、网上文凭等服务,有意者请拨打13856***123,王先生。
几乎是气急败坏的,我将手机狠狠一摔。嘿嘿,我还是有理智的,将它砸在被窝上而已,翻个身,继续睡。
兄弟们推醒我时,我又在做逃亡的梦,和久儿在某间老宅子里找到墙壁里镶嵌的机关,赶在日寇到来之前,乘坐时空穿梭机逃往一百年后的墨西哥。看,在梦里也在逃,可是流传于众人之口的,那个与她一同逃亡的,是别人。
下铺阿华一边对着镜子刮胡须,一边说:“小阳哥,你还是去听听课吧,这位云老师特别古怪,不好惹,据说是学院四大杀手之一呢,上次你又没去,她点名时,还停顿了,我怕她对你有印象。”
不止上次没去,本学期开学以来,我压根就没听过一节云姓老师的课,连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因为自恃聪明,我的时光几乎都是在混,课程能逃就逃,能混就混,在期末时才到处借笔记,疯狂地背一通。反正学的是文科,会背书就可以了,我记性好。
我为什么要记性好呢。
今天也无事可干,那就去听课吧。我抱着从来没有翻过的书,去上课。路上碰到不少熟人,纷纷打趣:“小阳今天也转性了?”
原来我过了这么久昏天黑地的生活了。
到教室一看,嗬,好家伙,几乎坐无虚席。看来云老师确实厉害。几个兄弟到得早,帮我们占了第三排的位置,我还迟疑着不要坐在这么前面,阿华一把拉过我。
铃声响,云老师走进教室,我心下惊叹一声,真是巧啊,居然是她!
阿华推我一把,压低声音道:“怎么?后悔了吧?早知道这么漂亮,天天都该来上课的。”
前面的女孩侧过脸:“就是呀,连女生都服气的美貌。”
传说中的云氏杀手,是早春的晚娘,我与之有过一面之缘的中年美妇。她站在讲台上,声音不大,像罩着霜,绝对称不上柔和,但美女就应该是这样子的,有点清冷,有点孤傲。她扫视着每个学生,看到我的时候,目光停顿了数秒,我竟不敢和她对视,仓促地低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