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你最深切的迷恋是什么?除了长相、富有,还有你的心。你有颗率真而纯净的心,像一间大大暖暖的房子。那儿太美好,我多想栖息,哪怕一会儿也好。
4
约会后,我飞回我租住的危房里。这房子没一样好,房东也自知理亏,所以允许我稍稍地拖延房租。我对着墙上的霉迹发誓,明天就把真实的情况告诉你。但是一次次,见你的头像亮起,我的假话随之就喷出来:这周要和爸妈去瑞典,不能和你见面了。实际上是这周鸡汤馆生意忽然大好,要宰的母鸡比平时多。而且我现在又负责拔毛了,拔毛的话工资涨一半。
你祝我一路顺利,让我回程后打电话给你。
我攒够了机票的钱迅速飞往你身边,花下重金只为见你一面。
没有人阻止得了我的蠢行,而我也与朋友们疏远,我想没谁会愿意和一个把全部的课余时间用来打工的人交朋友。老师都称我为“打工狂人”了。“打工狂人,你的论文写得不认真。”我的心提到嗓子眼儿,生怕他让我重写。那样的话我又得推迟一周和你见面。
“没有以前好,不是你的水准嘛。”老师笑着说。
没想到我在老师的心中有这么好的形象,目送他老人家走出教室,我呼出一口长气。他们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羊驼,你今天还没有喂自己草料吧。”
歧视的意味很明显,穷人总是比较敏感。我掏出一包小浣熊干脆面,撕开包装,倔强地咀嚼起来。暗恋我的一个男生看到我惨不忍睹的吃相,问我要不要吃点儿好的,他可以请我。
要知道,和你一起吃过饭以后,再和任何男生吃饭都会有点儿恶心。反正我就是这样一个境界很窄的人,哪里容得下和他眉来眼去。他不走,站在我旁边默默地等我咔嚓完那包垃圾食品,忽然问我:“你觉得这样现实吗?”
不现实。
“你以为你真的是白雪公主吗?”
我不是。
“我想你会醒过来的。随时欢迎你来找我,我还是很喜欢你的。”
看看,天底下还真有这种自命不凡的男生,所以为什么我的心里只有你,没办法,别的人都太自以为是、太臭不要脸了。当下我就打开手机订票,把愤怒化解为一场飞行。
5
我也知道,我们的事,最终总是要有个了结的。持续地说谎我也疲惫,可是摊牌却意味着失去,这两者在我心中盘桓来去,让我越来越焦虑。
我常常做噩梦。
我梦见我变成了一只熊猫,淋了一场大雨之后,身上白色的部分都洗掉了,原来我是只黑色的狗熊,坐在雨里,好难过,马上就有人要取我的熊胆。
我整日思念你,在上课的时候,在打工的时候,在睡觉的时候,在任何时候,可是我没办法和你每天见面。工钱不是那么快就发的,罗马不是那么快就建成的。我把思念溺毙在小浣熊干脆面里。
而最后,是我无意间的一个习惯让我们的事,匆促地结束了。我小家子气地保存着所有的机票,夹在一本书里。也许我知道我终将失去你,想让它们帮我做个纪念。在最近一次的约会里,出发匆忙,拿错了书,于是你发现了它们。你问我这是什么,很显然,这是机票啊。我小人先告状地哭了,请相信,我的眼泪没有欺骗你。我说,我其实是个穷鬼,根本不是你喜欢的公主。我没有说再见,因为不会再相见了,我的自尊心——如果它还存在的话,它会提醒我知趣一点儿。
我回到我的城市。在我大学的这条街的尽头,是富人居住的区域,到了冬天,充满爱心的主人会花重金请人遛狗。一年过去了,那里有人搬走有人搬入,不变的只有狗,狗,狗:拉布拉多、金毛、马尔济斯、吉娃娃、高加索、米格鲁,纯种的狗们穿着名牌狗衣服,跟我在雪上撒野。我和狗一起狂奔,然后摔倒在某个孩子堆的雪人上,我没有爬起来,但愿我已经撞死在这个雪人上。狗在我身边嗅嗅,嗅到融化的雪水,舔了舔,它会感觉到冰凉的咸味,那是我的眼泪。我想你了,我的心酸楚不已。你给我的那个吻,我还记得,那是我人生第一个吻,它是绝世的,万千人的初吻中最好的一个初吻。谢谢你,亲爱的你,我已永远失去的你。就让我和狗在一起,让我在打完最后几天的工、交完那该死的房租之后忘记你,回到校园住集体宿舍,和那个等着我的败类拍拖,成为他的女友,跟他一起毕业,将来结婚生子。
6
这一条街上所有的狗真的都想杀了我,因为我最后打的一份工是宠物店的店员,负责给狗剪指甲。狗知道,这是最令它们不悦的服务。在给一条米格鲁磨好指甲又涂上红色指甲油以后,我付完拖欠的房租,整个的为爱情打工的艰苦生涯宣告结束。这是一个傍晚,手里还剩一百块,我决定去吃顿好的。世界上除了小浣熊干脆面还有更多好吃的东西,我对着单人小火锅嘘着热气,真心觉得那是享受。我放松了,失去了你,我还原为原来的我,没有什么好装的了,小市民的女儿决定脱了鞋蹲在椅子上吃,让店主大叔再给我一瓶啤酒。
大叔走过来了。我说,大叔,我不需要多个杯子啊,光拿啤酒就可以了。大叔坐下了。我说,大叔,您忙您的吧,这个火锅是我的啊。大叔把啤酒瓶撬开了。我抬起了头。然后……
我看到我面前的两个空杯都被斟满,我看到你坐在我面前,风尘仆仆的气息代表你找我找得不容易。你与我以杯相照。“喝啤酒呢,要先喝泡沫,让它变成白胡子。”你说着,喝了一口给我看,等着我笑起来。见我不动,你抬手轻轻揉一把我的刘海:“女孩子,要有坐相啊。”你蹲下身帮我穿上鞋子,系好鞋带。
啤酒泡沫的白胡子挂在我嘴巴上坚持了八秒,最后消失了。在那八秒里我的神志消失了,我想也许我死了,不然怎么还能见到你?回过神来之后,我听到你说:“你不要逃跑啊,我们有话得说清楚。”
“我骗了你,对不起。”我也想说清楚。
“是啊,那你打算怎么弥补我呢?光说‘对不起’可是不够有诚意的。”
“那……这顿我请。”
“这算什么!”
“那你要怎样?”
“继续做我的女朋友。”
这条街上所有的狗,都见证过我们的故事。它们对我的一切心知肚明,只是它们不会讲话,没法告诉我其实一年前你也住在这条街上,你家没养宠物,因为这房子一年才回来住一次,但你见过一个疯子一样的少女,被狗牵着放风筝,跑起来比狗还野。你定睛一瞧,发现她不久前才和你约过一次会,作为一位名媛,在另一座城市里。
你深吸一口气,知道自己被骗了,但是,被骗得很有意思。
她长得挺好看,还有一对货真价实的平胸。你一直认为胸小的女孩更聪明,而聪明,是你择偶的重要标准。她穿便宜的白衬衣也很有型,蒙住了你,你还真以为是某个大牌,你默默欣赏着这姑娘的恶作剧,看她演下去,甚至鼓励她,然后等着她穿帮的一天。直到你发现,这件事必须由你来终结,所以你决定找找她的bug。很容易的,她撒谎根本就不专业,你很快就发现了那些机票。
现在,这条街上所有的狗都知道了一个故事,那是关于一个穷女生的故事。它们有时候会想念她,因为后来她和那个男生去了很远的地方,也许真的是世界边陲,去过他们神仙眷侣般的日子。狗们也会在内心比较遛它们的人的好坏,要说遛它们最带感的,还得是那个能扯风筝的平胸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