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街所有的狗都想杀了我

1

这条街所有的狗都想杀了我,后来,它们又想和我一起亡命天涯。现在则是所有的母鸡都要和我拼了老命,而阳澄湖里全部的螃蟹都希望用钳子把我活活夹死——我是在说我最近打的零工。

起初我送报纸。那些高级住宅的院子里总养着这样那样的纯种狗,它们很聪明,一鼻子就能嗅出我是穷酸的送报人,义不容辞地对我龇牙吠叫。后来,有个富人问我要不要打份短工,他要去芭堤雅度假,他有两条狗必须每天遛遛。他要求我跟他的狗说英语,让它们多听听乡音,别忘本。

我遛狗遛出了国际水平,所以我的仇家们慢慢都成了我的粉丝。它们盼着我来,盼着跟我一起疯跑,去草坪撒野。仲春的下午,我同时遛四条大狗,怎么形容我工作的投入状态呢?引用某个路人甲的话吧——“看啊,那个女孩被狗放风筝了!”

如果我是风筝,我愿意带这些可怜的狗一起飞翔,飞到世界边陲永不归来。

当然,你会在那儿等我,对吗?

现在我又在包子店上班了。我是新人,没资格包包子,只能负责拆蟹肉。每天我拿着镊子、锤子,把一只只大闸蟹像抠鼻涕、挖耳屎一样掏空。我是这家蟹粉小笼店最下等的小工,每天工作完,我满手腥气,味道和我的工种一样差劲。自从一次深夜下班被三只野猫扑倒之后,我就辞职了,跳槽到另一家饭馆。这次我不是新人了,所以那老板说:“你这么有经验,那你就杀鸡吧。”真的,中国话有些字后面不能加“吧”,比如肯德基、计算机、古巨基,作为命令式祈使句,“杀鸡”后面最好也不要加“吧”字,对不对!

我拼命工作,收入颇丰,但没有人知道我打工的确切工资,他们只知道我的机票价格。每个星期,我在携程网订票,没有公务舱就订头等舱,我是坐飞机约会的女生。但是我同时又是一只羊驼,因为他们去动物园拿小浣熊干脆面喂羊驼,而我坐头等舱约完会回来,我的主食也变成小浣熊干脆面,我咀嚼的动作也常有羊驼的忧郁和呆滞,那是我在发愁下星期的机票从哪里来。

2

我知道了生活的艰辛,在我二十三岁初次恋爱的时候。我知道存进银行卡的每一笔钱的来之不易,它们分别来自遛狗撞青的膝盖、剥蟹受伤的指甲,以及宰鸡被鸡反咬一口的脸——差点儿连眼珠也搭上,所以后来我杀鸡学会戴上墨镜。

摘掉喷满鸡血的墨镜,我一次次来到你的城市。这座城市总是雾蒙蒙的,特别迷茫,特别有隐私的样子,特别适合爱情的发生。我住在离你家三站路远的一间宾馆,入住后拿手机给你发个短信,然后我们就会开始周末的约会。看电影,吃饭,坐摩天轮,逛公园,去动物园……每次约会完毕,我让你开车送我到宾馆那个路口,我自己走回去。我给自己的定位是守礼不越雷池半步的闺秀,视金钱如粪土,家住宾馆后面绿树掩映的高档社区,家教甚严的我,在见家长之前,是不被允许带男生回家的。而实际上我只是和宾馆的服务员混得很熟。“下次几号来呢?”“两周后,请为我预留房间。”“亲爱的没问题。”“再见亲爱的。”

除开和你的约会,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住那间宾馆。雪白的床单,松软的枕头,小小的梳子和微型的牙膏,一次性的洗发露和沐浴液,像童话世界里的道具一样,什么都是全新的、整洁的、暂时的和让你无须负责的。浴后脚踩毛巾,那块毛巾超厚、四方、雪白,专为垫脚,不用去担心它的清洗,自有人替你收拾干净。如果用宾馆来类比我们的爱情,爱情就是这一切整洁美好的东西,而我,是躲在它背后,奋力洗涤擦拭,不使惹尘埃的那个清洁工。

人每撒一个谎,就要用十个新谎来圆。十个新谎就要有一百个更新的谎来圆。谎言有癌一般的扩散力,也像癌一样让人疼痛。我捂着我的心,它真的病了,它被谎言塞满,已经不再有正常的机能。扪心自问,我为什么要撒谎,最大的理由当然是我爱你,而最初的原因也许只是一次网上无意间的相遇。

在那个下午百无聊赖的魏晋南北朝史的大课上,我发泄着对老师期末考试不划重点的怨恨。“阿尔的星空根本没那么明亮,也许凡·高只是在想象。”我的私信发出,五分钟后,你的回复出现:“你也去过?”于是我开始撒第一个谎:“是啊,我这个星期才从那里回来。”

那天,我们的对话改变了我对那堂课的印象,那是我上过的最短的一堂课,从阿尔的星空到圣托里尼的悬崖,从富士山的雪到克里姆林宫的夜,我们谈论了所有“我们共同去过而又擦肩而过”的风景。你太好骗了,我仅用想象力和一点点地理常识就把你擂得七荤八素。“格林尼治天文台子午馆,有东西半球分界线,你有没有站在那里拍照?脚踩两半球?”

下课了,他们要去老师微博抗议,结果全班都被拉进黑名单。这些黑名单上的人为了期末通关只好组织了一次团购,听说老师出的某一本书将会对考试有帮助,熟读当中的概论部分就ok。当时我正开着电脑,于是,就用我的账号在一个大型购书网站下了单。时值网站圣诞抽奖,就这样,我中了一套往返机票。出发地,我这里;目的地,你那里。

3

我消费了那张机票,在你的城市待了两天。这是我人生最远的旅行,纵穿中国,全程两千四百公里。什么是旅行呢?有的人觉得到景点拍照留念是旅行,有的人觉得品尝美食才是旅行,有的人觉得泡个当地的妞才叫旅行,而我,我觉得住在旅馆上上网,下楼在便利店买包小浣熊干脆面吃一吃,就算旅行。

只要心情愉快就是一场很好的旅行。

我把这句话改成签名,然后收到你的赞。

你好像对我格外感兴趣,许是我新拍的这张大头照看上去很像浣熊,许是我幽默夸张的聊天风格挠到了你心灵的痒痒,许是你周围粉黛都不如我天然可爱,总之,你主动接近我。用句诗人的话说是“你正百无聊赖我正美丽”。

你问:“你住哪里啊?”

我没心没肺地回答:“在你家三站路以外啊。”

你觉得荡气回肠:“天啊,真是咫尺天涯,天涯咫尺。”

即刻你就约我见面,当时我正在你的城市旅我最后半天的游。反正我没事做,于是就去赴约了。这是一切痛苦的开端,玩火的孩子最后烫伤了手。

我从没想过就是这一次见面,我就喜欢上了你。我真的并不觉得我能喜欢上你这样的男孩。我们分明是两个世界里的人,你是著名企业家的儿子,妈妈是有名的富婆,你在国外长大,受到良好的教育,回来经营你的家族企业。而我,我是小市民的女儿,我爸至今还会为了过年给领导送礼的事情闹心,送了怕没用,不送又怕别人都送过。你是含着银匙出生的小孩,而我只有塑料奶瓶可用。也许我只是想玩一场仇富的恶作剧,也许我真的自卑到必须用谎话填满整个会面的时间。在那个暮春的下午,蒲公英飞过窗外,我装成一个公主,与你喝一杯杯面画了心形的、昂贵的咖啡。

我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喜欢的电影,共同讨厌的明星,我们还有相似的单亲家庭的童年阴影,我们同病相怜。你问我明天能否再见,想请我看电影,我很想点头答应,可是那张特价机票不能改签,于是我说,下周好了。我的矜持点燃你的征服欲,你眼睛里细碎的光芒告诉我,你对我志在必得。你开车送我回家,下车前,主动替我打开车门,教养好到让我以为我真的是灰姑娘。

我遇见了王子。

直到那时候,我还以为这是一场随时可以终止的恋爱。但是打开手机,你已等在手机里,你说认识我真好,下周我们将要一起看的那部新片很多人赞呢。你忽然叫了一声我的小名,一阵腿软之后我又接到你的电话,我们又聊了三小时。你在追求我吗?你大可不必如此兴师动众啊朋友。我想,追你的女生一定可以组个足球队。可是你说,她们都不好。

“为什么不好?”

“不适合我。”

“怎么个不适合法?说来听听呀。”

“长得好看的不聪明,聪明的不漂亮,不像你这样。”

我应该在那时就消失是吗?可是不知为何,我开始查我银行卡里的钱,我还有三千元,这是我爸给我的最近三个月的生活费。我再看看携程网,如果我不订那张特价机票,它将马上被人抢走。旺季到了,旅游的人渐渐多了。

我点击了购买。

飞机像一只大鸟,带我来到这座不久之前到过、不久后会熟得不能再熟悉的陌生城市。这样,我又见到了你。你带给我的感觉比打折机票更美好。你温和地牵我的手,吻我时小心翼翼,你让我觉得自己很珍贵,一位凡人高攀不起的女子。你赞美我:“你既有趣又优雅,上天如何能造出这样一个你,让我认识。”

你真的太抬举我了,不久你就会看到我手上劈裂的指甲和腿上的瘀青,但是这些我都有颠扑不破的理由来搪塞。“和插花师学插花,玫瑰的大刺扎到了手”“去室内滑雪场疯了一把,摔了一跤”……谎言像小石头一样从我的喉咙里跳出来,堆在我们面前,我似乎看到它们越堆越高,最终将我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