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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老罗第十一次失恋。
他穿着价格不菲的西装,坐在那家常去的高级酒吧里,脸上看不出任何异常。如果不是他自爆刚失恋,任凭阅人无数、火眼金睛的酒保也看不出来。
“黑心商人也懂伤心?”酒保调侃道,他们认识几年,彼此是老相识了。
“有点同情心好不好?”老罗微笑中透露着无奈,指了指心脏的位置,说,“假如你有透视眼,会发现这里早已千疮百孔。”
“真遇不到合适的?”酒保哈了一口气,用布擦了擦台面,问,“那个叫小雅的女孩跟你不是挺登对的?”
“小雅?”老罗愣了一下,随即面有愠色,嗓音拔高了几度,质问道,“你的反射弧是不是忒长了?我和她分手快两年了。”
“呵呵。”酒保奸笑两声,“你那么多前女友,我可记不住。”
“多是多,然而并没有什么用……”老罗摇头叹息。
现年33岁的老罗,样子不算英俊,好在事业有成。有钱就是任性,他换女朋友的速度跟走马灯似的,虽然“声名狼藉”,但就是有女孩愿意“飞蛾扑火”。
他历任女友形象都不错,肤白貌美,口齿伶俐,个个都上得了台面,至于为何交往不下去,只有当事人老罗清楚。
谁敢说老罗玩弄女性感情,他绝对撸袖子跟你干架。关于感情这块,他确实次次不吝付出,只是结果并不尽如人意罢了。
每当他对一个女孩产生好感,提出正式交往,开始的时候相处得都不错。但是随着深入的接触,尤其涉及金钱、财产这些敏感问题,就会产生一堵墙横在他跟女孩之间,没法让彼此再进一步,最后只能以分手收场。
夜深人静的时候,老罗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为何有钱之后,他在爱情里变得畏首畏尾?他也曾全力以赴地爱过,仅此一次而已,那是他的初恋,是封锁在记忆深处的朱砂痣。
张小娴在《悬浮在空中的吻》中写道:“当男人说他很怀念初恋,他无法忘记初恋情人……我们应该清楚,他的重点,不是那个和他初恋的女人,而是男人自己在初恋时的表现。他念念不忘初恋,不是忘不了初恋情人,而是忘不了自己在初恋时糟糕的表现,如果让他再来一次,他一定可以表现得更好。”
老罗合上书,哑然失笑,自打初恋败北之后,他付诸了很多行动,却没有一次表现良好。这样下去,会不会孤老终生呢?他不免有些担心。
“通常初恋受伤的人,这一生都是恋爱的低能儿。”酒保不经意冒出一句,直戳老罗心脏。
“这……”老罗的表情有瞬间松动,眉宇间流出几分懊悔,吩咐道,“来一杯cosmopolitan(大都会,一款以蔓越橘汁、生鲜莱姆汁调配的鸡尾酒)。”他决定来一款与平日稍稍不同的酒。
这款粉红色富含水果香气的液体很容易让人心情舒畅,也容易让人忆起粉红色的初恋。老罗抿了一口酒,表情在昏暗的灯光下变得飘忽不定。
“想听听我的初恋故事吗?”老罗对酒保报以最殷勤的微笑。
“好啊!”那晚客人不多,难得老罗开尊口,酒保做好了洗耳恭听的准备。
酒保为自己调了一杯grasshopper(绿色蚱蜢,一款由绿薄荷、白可可香甜酒和奶调制而成的鸡尾酒),清凉芬芳的口感,入喉香浓顺滑,最适合听故事时品尝。
老罗说他是个幸运儿。
大四那年,他心血来潮地跑去世博会做志愿者。八月酷热难耐,工作繁重,加上睡眠不足,老罗身体有些吃不消。
一日,他抱着纸箱,走着走着就直直地倒了下去。
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务室,一名女志愿者在照顾他。那女生有一双如同星光般纯净的眼睛,四目相对,老罗感到一阵电流涌过全身,他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怦然心动。
爱情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来了!
女孩叫金雪儿,老罗主动与她攀谈起来,发现对方十分健谈。原本枯燥辛苦的志愿者工作,瞬间变得有滋有味。此后的一周,金雪儿出现在哪儿,老罗就跟到哪儿,什么苦活累活都抢着干。
有个没眼力见儿的志愿者问:“那个跟屁虫在追你吗?”
金雪儿娇羞一笑,没有否认。
在世博会结束的当晚,老罗约金雪儿出来吃饭。他从韩剧中学来了一招,把情书夹在点菜单里,营造了一点温馨的小浪漫。
“你是如此美好,像一股暖暖的夏风吹进我的心里。如果能有幸牵住你的手,那将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
“能……能……做我的女朋友吗?”老罗涨红了脸,短短几个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蹦了出来。
金雪儿面带红晕,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
“yeah,yeah!”老罗兴奋得恨不得站在屋顶摇旗呐喊。
无论过了多少年、多少个日夜,老罗仍然记得那天傍晚,挂在天边的彩霞特别得红,把靠窗坐着的他俩一并染成了粉红色,就像他手里摇曳的这杯酒水。
可是,无论霞光多么绚丽多彩,终究阻止不了黑暗的降临,或许冥冥之中就注定了这场恋情的结局。
第二天,老罗约她去逛花市。
第三天,她约老罗去喝早茶。
很快,他们便如胶似漆、难舍难分。
业已大四的老罗原本就没功课,他经常踩着单车去金雪儿的学校等她下课,然后两个人直奔附近的白云山,一玩就是大半个下午。
腻在一起从来不愁没话题聊,尽管他们才交往了一个月,但是在老罗看来,他们仿佛认识了一辈子。
某次他们谈到了梦想这个话题。
金雪儿的梦想很单纯也很崇高,她想去西北支教一年。老罗说他的梦想就是守护她一生,所以她决定去哪儿,他就去哪儿,哪怕是天涯海角,他也要如影相随。
金雪儿搂住了他,献上了宝贵的初吻。
过年的时候,女方带他回去见家长。金雪儿很少谈及她的家庭,老罗隐约知道金父是经商的,金母是家庭主妇。
金雪儿平时不显山不露水,老罗根本没多想,天真地以为她父亲是做小本生意的。直到去了她家,看见独栋别墅和豪车,他才恍然大悟,敢情自己遇上了乔装成灰姑娘的白雪公主。
金家在当地可谓有头有脸的人物,金父讲话更是一副财大气粗的口吻,对于一脸穷酸相、周身散发着廉价气息的老罗,自然是嗤之以鼻。
“你凭什么跟我女儿交往?”金父劈头盖脸地问。
“凭……”凭我爱她,我可以为她赴汤蹈火。这些罗曼蒂克的字眼卡在老罗嗓子里,如何也说不出口。门不当户不对,巨大的身份落差让他心理严重失衡。
第一次见家长就这样不欢而散。
来自长辈的强烈反对,让这场恋爱经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起初,金雪儿是铁了心站在老罗这边的。被切断经济来源的她,跟老罗蜗居在一间狭小的出租屋里,三餐靠泡面和快餐打发。
两个月后,金父自编自演了一场苦肉计,假装中风骗女儿回去。老罗眼睁睁看着女友“中计”,却束手无策。
“我爸病得很严重,我得回去照顾他,这段时间我们先不联系了,免得惹他不高兴。”金雪儿的声音很小,但字字诛心。
“想分手就直说,干吗拐弯抹角?”老罗揉了揉因气愤而发胀的太阳穴,嗓音完全变了调,“都嫌我穷,是吧?等我有钱那天,你们会后悔的。”
在那个细雨纷飞的夜晚,老罗撂下这句狠话,与金雪儿一拍两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