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出别的,就说《都柏林人》是乔伊斯在社会主义思想影响下写的。
奎恩挑不出毛病。我的正面论据不多,但他的反面论据更少。何况,他很欣赏我的新颖。
后来,对于批判现实的好几个作家,我都高举社会主义大旗,而且是屡战屡胜。
伯恩斯教授留过一个关于福克纳的题目:福克纳的小说《去吧,摩西》(godown,moses)中,主人公艾萨克·麦卡斯琳放弃了自己的继承权,把祖传的田庄让渡给了自己的堂兄。他是在做好事么?
当然是好事。麦卡斯琳反对奴隶制,不愿意继承这座充满人性悲剧的田产。他勤勉耕作,自食其力,不雇用一个黑人。他深居简出,一心想洗清祖上的罪行。这都不算好人,还有什么人是好人?
而我偏偏不说他做好事,而说麦卡斯琳只悔过,不行动,没有尽力去改变黑人的生活。他的堂兄荒淫无度,田庄里黑人们的生活举步维艰。而麦卡斯琳,本来是有机会改变黑人们的境遇的。他的初衷善良,但他的所作所为并非善举。
伯恩斯教授也说我新颖。
问题是,这样的新颖又有什么意义?为新颖而新颖,除了耗费时间,还有什么用?
教授布置的论文,有的要求二十多页,有的不过两三页。
长篇评论或涉及作品的主旨、架构、人物、修辞,或涉及作品的时代背景、社会变迁甚至作者的心路历程,需要我们得心应手地驾驭资料,并从资料中提炼并发展观点。
而若是赶上简短的十四行诗,教授却让我们写一篇十几页纸的评论,这时候,难点不在如何挖掘一两个像样的观点,而在如何灌水,让几页纸“水”成十几页纸。
长有长的难处,短有短的麻烦。
短篇评论因为篇幅上的限制,不能天马行空、目指气使,而只能戴着镣铐跳舞。长篇评论,即使有几个自然段甚至一两页都写得比较水,也无伤大雅。而短篇评论,哪怕只是几句话无关主旨或失之偏颇,都会黯然失色。
何况,短篇要求思想缜密、论据清晰、文字干练,不然,很可能篇幅用完了,要表达的内容还没有表达清楚,或讲了半天,却没有进入主题。
刚开始的时候,每次写短文,就像是便秘;写长文,则像是难产。但写得多了,也就有心得了。这就是,写短文,观点很重要,该亮剑的时候就亮剑;写长文,灌水很重要,该胡诌的时候就胡诌。
长此以往,免不了质疑自己的选择。
亚隆sup/sup讲过的一个故事:有一群傻子,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把一堆砖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然后再从那个地方搬回到原处。他们这样做,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到什么时候为止。但是,有一天,在他们搬砖的时候,他们中的一个发话了:为什么我们要这样做,把砖搬过来又搬过去,难道我们是傻子吗?
想到这个故事,我茫无头绪。自己每天写的是同样的无用,重复的是同样的圈圈,而时间就在这样的无谓循环中一点一点地流失了。
英语系,读的书大多无聊,写的论文基本无用,而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无奈。
英语系的这种教法,也是无可奈何。
英语系每学期开20多门专业课,其中,写小说、写诗歌的课,也就三四门。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大家都认为,作家不是靠课堂教出来的。能成功的,靠天赋者多,靠后天培养者少。就算能培养,也不是一般教授能教的。专职教创作的,只有研究生院的mfa项目,而mfa项目的教授,几乎是大牌作家的代称。就是这样,mfa项目的学生,大部分是毕业即失业。
本科英语系以教创作为辅,就得以教评论为主。况且读书破万卷,著作等身,但又不是作家的,就是评论家了。评论家当教师,自然也只能教评论。
至于怎么教,也是个左右为难的事。
大学水平的课,教授如果还以梳理情节、理解人物为主,肯定会显得太肤浅。为了拔高,他们要么挖掘细节,要么深究立意,这就是所谓的解读。
但美国学生最讨厌填鸭式教法,所以,多数教授不怎么愿意宣扬自己的观点,哪怕言之不详,模棱两可,也不想落得个将观点强加于学生的名声。
于是,新颖的解读,就得靠学生自己挖掘了。教授也知道,名著已经被解读得太多太久了。即使他们,也不见得有什么新见解,何况学生呢?如此,冷门作品和“被遗忘的经典”就成了最好的选择。教授讲起来,可以无拘无束,挥洒自如;学生写起来,可以见仁见智,自说自话,还充分发挥想象力和表现力。
但英语系的学生,想当评论家的可能并不多。他们中,有人怀着渺茫的作家梦,但更多的,只是想读读有趣的书,练就一番出口成章、下笔成文的本事。
结果,都成了图书馆的转圈族了。
眼下转圈不要紧,转圈之后呢?
相对其他专业而言,就业前景是英语专业学生最大的痛。
学计算机的是mc的上流,也是中国学生的首选。只要成绩不错,就是市场上的香饽饽,关键是进不进得了微软、谷歌、苹果。
学数学、统计的紧追其后,进金融机构、咨询公司当分析师不难,而进保险公司当精算师,也是一条路。
学生物、化学的也凑合。就算找不到专业完全对口的工作,一般公司也愿意录用理科思维好的,至少能读读报表,写写报告。
学经济的比较苦。金融危机,就业市场缩水,投几十份简历,也不见得有回复。
幸运的能拿到电话面试,然后是skype视频面试,最后是卡脖子的实地面试。学姐媛媛的最后一个学年,基本上是空中飞人,一会儿是芝加哥、达拉斯,一会儿是洛杉矶、旧金山、盐湖城。飞了一年,终于进了高盛。
文科专业,出路就更差了。
心理系的某位高人,毕业5年后,上了校报。校报说,她五年来做了多少个小时的义工,帮助了多少孤独症患儿,拿了多少国家级奖金,但最希望的,还是回到mc,为母校做点事。
我看来看去,总觉得这应该是优秀毕业生5年找不到正式工作,只好恳请母校惠予帮助。
而英语系最惨。上一届成绩很棒的两个学姐,一个在尼日利亚教小学,一个在家管妹妹。问起未来的打算,两位倒都很乐观,说是目前在体验生活而已,明年打算申请英语博士。她们的毕业论文都曾拿到荣誉奖,但写论文却耽误了她们找工作、申请学校。
我的处境也是半斤八两:我在写挣不到稿费,而且只有教授一个读者的小说时,理科生同学也可能在写文章,但人家写的是5000美元研究经费的申请。我在为论文纠结,或是在校园里转圈的时候,毕业班的同胞也在赶路,但人家是在赶往面试的写字楼。
如此,出路何在?
转圈一年后,我终于有了两个决定:
一是小圈转得没劲,要转,就转个大圈。而大圈,就是早点修够学分,早点离开学校。
二是把英语当作工具,而不是职业。于是,我又回到了起点,必须重新为自己找一个专业。
毕业一个月后,英语系在网上做了个匿名调查。95%的毕业生参加了调查,结果,综合满意度4分。
4分,在众口难调的英语系,应说是一个很不错的评价。
那么,当年牢骚满天的转圈族,都跑哪去了?
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说好听的,但知道自己作为转圈族的一员,讲好话却是心甘情愿。
这是因为,痛定思痛,会发现过去的痛,也没有什么。
英语系教不出几个评论家,也教不出几个作家,但这并不是英语系的问题。文科专业的毕业生中,将来能从事与专业对口的职业的,绝对是少数。历史系能出多少个历史学家?哲学系能出多少个哲学家?但尽管如此,每一个专业,都必须用专业的标准来要求学生,就是干不了本职,也必须经受专业的训练。
而这种训练,体现在专业能力上,更体现在综合素养上。当不上评论家的英语生,苦练了四年,虽然不见得满腹经纶、博学多才,但一定不是胸无点墨,身无长技。
我读的书中,不乏无聊的书。读的时候,有过不耐烦,读完了也是该忘就忘,但积淀下来的,是读书的速度。若是只挑自己喜欢的书,免不了细嚼慢咽、咬文嚼字,阅读速度很难有大的提高。但几年的磨炼,不知不觉中,已经练就了一目十行、瞬间提取重要信息的能力。
与速度比肩的是读书的习惯。四年下来,手中没有英语书的时候,总会感觉少了点什么。读书成了习惯,便不再是负担,而是享受。这种享受,就是自由地穿越时空与古往今来的人物对话,受到感染、得到激励或者抚慰;就是随意步入五彩斑斓的思想丛林,体验足不出户而尽知天下事的幸福和快乐。
天天游走于历史、传记、小说、诗歌、散文、评论之间,见识了各种各样的或显赫或卑微的人物,经历了难以计数的或著名或隐秘的事件,感受了许许多多的或深信或怀疑的观念,自觉多了一些世故,也多了一些宽容。知晓了心怀天下、悲悯苍生的难能可贵,也知晓了淡泊名利、乐观豁达的逍遥自在。清楚了见善如渴的愉悦,也清楚了闻恶如聋的伤感……而这些,都铭刻在脑海里,融化在血液中。
我们写的文章,其中不少是无用之文。写的时候天天转圈,写完了也是直接进垃圾筒。但几年下来,不知不觉中,居然写了几百篇观点各异的文章。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现自己虽然还谈不上信手拈来,但无论对于什么话题都无所畏惧。也就在这个时候,自己才明白,写作这条路没有侥幸,更没什么灵感从天上掉下来的事,唯一的路径就是写,经常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写。
英语系的文章,很少有顺顺当当过关的。无论是得a的论文,还是得b的论文,都会被教授们挑出一堆毛病。受过这样的训练,再写文章的时候,即使给出了200%的付出,而收到的只有20%的回报,也不会怨天尤人。即使被贬得一无是处,也能安之若素。因为,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学会忍受各种各样的不完美,即使这样的不完美是别人强加的。何况慢慢地,自己已经感悟到,写作,也不尽是无奈或者无助,至少还有倾诉的快乐,还有思考的印记,还有自己这个读者。
英语系的毕业生,干什么的都有。有的成了教师、记者、图书管理员、公务员,有的进了商学院、法学院,还有的嫁入豪门专职写作。但无论是走向职场,还是留在学校,都离不开读书写字。何况,经典的书,糟糕的书,我们都曾经读过;深刻的评论,练手的小说,我们都曾经写过;体贴的上司,黑心的老大,我们都在书中见识过。
如此,谁能说我们不名一钱,身无长物?
如此,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弗兰纳里·奥康纳(maryflanneryo'connor),美国小说家和评论家,美国文学的重要代言人。
欧文·亚隆(irvinyalom),当今世界上最著名、著作流传最广、最有影响力的心理学治疗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