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失恋后,他开始泡吧,南城大小酒吧他都去。每夜必醉,到月亮下山,他才打辆出租回家。有夜醉到不省人事,朋友将他送到医院吊盐水,他拉住朋友的手不放,连连说,不去,绝不去那地,任何地都不去。
果然,他还真是说到做到,清心寡欲似的过了一阵子,酒吧里的朋友寻不到他的人影,都说这小子八成被酒灌毙了。可是一夜他突然飘飘而至,如一新人,他掏钱对酒吧里的人说,今晚我请大伙喝一杯。那夜有一清丽女子跟他走。
从那之后,他没有再来酒吧,原来他是来告别众酒友的。不过也有人在什么隐秘场所见过他,都说他不再写诗了,他转行,炒股发了。这人神了,半年不到,钱滚滚而来。
他搬了家,搬家时狂喜,恨不得跑到电视新闻节目上去对全国人民宣布沦落人从此站立起来!但稍稍过了几分钟,他就想,怎能向外承认他有钱,还想不想今后有安静日子?什么三亲四戚,毫不沾边的朋友的朋友,都会找来,他不是慈善机构。
旧城一夜间升起许多高楼,破坏了原有古典的美,但没到不堪入目的程度。他买了大楼里二层,本是精装,提着衣服进去,除了留给自己的一套,其余全租出去。
十多年前他除了写诗,还玩票当过导演,在浴室里有张广告,制作很差的电影,只上演一周就被淘汰;电视做过一次,应该是纪录片,中途没资金,最后被人霸占。他在落地阳台上巡视一圈城市风貌,已心里有数,有钱也有闲,接下来该干点什么。
他跑遍了有关商店,甚至飞了无数次外地,然后他的卧室变得极大,装了最先进设备,由一台电脑操作控制,鼠标点到哪套房间,当下的情景就显现出来。
开始两个星期,他基本上摸清住户的大致情况,没啥戏剧性的情节可记下,包括床上的事也没啥新花样,吵架也没新词,居住就是居住,平常安稳地过日子,哪有好莱坞电影里的惊险凶暴和色情!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照样扫兴,腻烦毫无吸引力。这天傍晚他的手乱移动,在甲座3474停下,一个穿泡泡纱白裙的女人站在客厅,四下在看。不该是主人,主人是一个年纪大得多的胖女人,印象中他没有看见过这女人,可能是来看家的。她转过身来,几乎是朝他的屏幕伸出双手,太难看。他关了控制器。
他决定打破习惯出去找乐子。为刺激感官,他将早已换成的美钞放在双肩背包里,看背着这包钱到处逛是何滋味,有没有人嗅出来抢?这背包比足球明星贝克汉姆的手提包还够格,识货的人应该抢他,他讨厌自己,要来抢都请便。
在大楼取信处,他与一人对撞,都倒地了。是那丑女人。他站起来,走开。她没爬起来,好奇心使他折回。她在流血,膝盖和手肘上都摔破了皮。他说,想赖他不成?
你不讲理?她的声音细细的,怪了,这声音有魔力,吸住他想再听。
他朝她伸出手,她也没有拒绝,让他扶进电梯。她的皮肤也怪,一粘上,他就脱不开了。干脆当一回君子,送她回家。
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抽身就走,刚到门口,她说,她知道他住哪里。
他心中有鬼,一时竟愣住。不对,他是被她的声音吸引,他忘了她有多丑,世上美女见多了,没有到异类份上,他瞧都不瞧。
她说自己很丑,她知道。
他摇摇头。
她说你不用安慰我,你把那边柜子里的红药水拿来吧。
他拿到药水,她将手和腿伸给他,他将红药水涂抹在受伤处。
他把包放下,倒了酒,两人喝了一杯。喝完后,她站起来,扭着步子到厨房倒来两杯红酒。真见鬼,又是红色。他想,和丑女打发一夜也许有新感受,自从他设计了房间的控制装备后,已好久不近情色。突然抬头,她的头发也是红的,不要大惊小怪,女人这年头都发疯了,头发不是染绿就是染白,红色早几年很酷。
他觉得这红酒有问题,不然怎么会有喝不够的感觉。
你是帅哥,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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