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本硬壳书,书封上有个袍袖翩翩、扎着纶巾的书生,典型的中国画风,边上三个大字《子不语》。
曹严华站得最远,眯着眼睛看:“什么玩意儿?”
神棍却哦了一声,像是见着老朋友一样:“子不语啊。”
他解释:“这是中国的古典志怪小说。是清代的袁枚写的,书名取自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但袁枚这个人生性放达,自己说了‘广采游心骇耳之事,妄言妄听,记而存之’。”
罗韧看他:“你看过?”
神棍得意:“那当然。不过老早看的,忘得差不多了。这书得……三十多卷吧,很多故事的。”
这时神棍蓦地反应过来:“这里头记了七根凶简的事?没可能啊,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木代沉默了一下,说:“这本书,第342页,在续卷里,有一个故事,标题叫《唱歌犬》。”
曹严华没听明白:“啥玩意儿?”
“有两个耍杂耍的牵了条狗,在闹市上卖艺。观者如潮,因为……那条狗会唱歌。”
曹严华倒吸一口凉气。
“小师父,这狗是成精了吧?比水影里那个……会识字的狗还生猛啊。”
神棍皱着眉头,苦苦思索着自己当年看《子不语》时,到底有没有看到这个故事。
木代继续讲下去:
“因为这表演太火了,被当地的县令遇到。他命人把那狗带回来,对耍把戏的人说是要给太夫人看个乐呵,太夫人高兴的话,会重重有赏的。”
神棍嘴巴张得老大,似乎记起什么了。
“狗带回来之后,县令让人把狗引进衙门,问那个狗说,你是人呢,还是狗呢?”
一万三听得入神,倒是曹严华呵呵笑起来:“这不多此一举吗?当然是狗咯。”
木代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把曹严华看忐忑了,磕磕巴巴:“难……难道还是人啊?”
“这狗回答说,我也不知道我是人还是狗。”
说到这里,神棍短促地“啊”了一声,他想起来了。
木代停了一下,她有点说不下去,手指一直摩挲着书的立脊。炎红砂隐隐觉得或许不是个让人舒服的故事,但还是止不住好奇:“然后呢?”
神棍见木代有些犹豫,说:“这个故事我想起来了,我来说吧。其间还有些别的事,我就不细说了。总之是,那个县令起了疑心,让差役把那两个耍杂耍的捉来询问,那俩人死不承认,后来动了大刑,他们才吐了实话。
“说这狗是用三岁的小孩做成的。先用药把皮烧烂,让皮全部脱落……”
炎红砂的脸色渐渐白了,再闻到面前茶鸡蛋的酱香气,忽然一阵接一阵地反胃。
神棍也很不舒服:“然后用狗毛烧灰,和着一种特殊的药涂在身上,又让那小孩吃一种药,身上的疮伤可以平复,不久之后,全身长毛,也生出尾巴,俨然跟狗长得一样。”
屋子里静得像空的,曹解放用小爪子滚着鸡蛋,略显不安地抬起头,不明白这些人怎么突然间一点声音都没有了。
接下来的内容,神棍也记不大真切,问木代:“书里怎么说的?”
木代把书递过去。
神棍翻到第342页,照着念,虽然是古文,但倒不影响理解:“此法十不得活一,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
曹严华咬牙切齿:“这两个王八羔子,后来呢,遭报应了吗?”
神棍往文后看了看:“那两人招供之后,说‘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县令‘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榜死之’,这个榜死,大概就是棰击而死的意思吧,活活用棍子打死了。”
曹严华还是恨恨:“活活打死也太便宜这两个龟孙子了,该千刀万剐呢。”
说着又想起什么:“但是小师父,这个跟我们的水影有什么关系啊。难……难道那条狗……”
他蓦地想到什么,脸色一下子变了。
就听罗韧说:“木代做这个梦,不会无缘无故。更何况,这书是在猎豹那里拿到的,如果可以把唱歌犬的内容套用到认字犬身上,那么水影的故事就完整了。
“那只狗之所以识字,甚至能认得镇上私塾先生写的字,不是杂耍人教得好,也不是它成了精,而是因为,那根本就是个人。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总之,那个认字犬逃出来了,甚至,还被私塾先生的女儿收留了。”
炎红砂只觉得胳膊上的汗毛一根根奓起,胸口一阵发闷:“那个私塾先生的女儿知道认字犬实际上是……人吗?”
罗韧摇头。
“我们看到的第五幅水影,是私塾先生的女儿给认字犬喂食,那完全是当家畜来喂养的。我觉得那个姑娘是个好心人,她如果知道那其实是个人又愿意收养,怎么说也会像对待人一样对待它的。”
一万三冷不丁冒出一句:“而且,从那条认字犬的心理出发,它宁愿瞒着吧。”
炎红砂觉得脚底都在冒凉气,低头看到曹解放正在脚边,下意识就抱起来在怀里,暖烘烘的,当个热水袋也好。
罗韧继续道:“接着,私塾先生的女儿出嫁了,从水影里,我们看到大红喜轿,也看到那条认字犬,一直痴痴地看着喜轿。”
曹严华脱口说了句:“它……它不会对那姑娘,生出心思了吧?”
罗韧脸色沉了一下,似乎不想在这个点上多作纠结:“紧接着,我们看到私家小院,竹帘里,男人和女人拥抱,而门外角落的阴影里有一只狗。
“起先,我们猜测太多,甚至怀疑那个女人是不是不守妇道,跟别的男人私相授受。现在想来,那个男人可能是她的夫君,那只狗才不正常。”
那只认字犬,不是看家护院,而是在暗处……窥视。
“再接下来,是那场火灾。”
炎红砂“啊”地叫出声来。
她想起来要把叔叔炎九霄送去火葬时,自己做的那个诡异的梦了。
她梦见焚化炉里出现的是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脸色痛苦而扭曲,像是拼命想爬出来。梦里,她冲出监控室,想去找焚化工,看到焚化工的裤子里鼓囊囊的一团,像是有条尾巴。
她结结巴巴:“那场……那场火……”
罗韧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忍:“那场火,应该不是意外。”
【附注:《唱歌犬》,出自袁枚《子不语》续卷十,全文如下】
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绝不类犬,而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喧闻四野。
县令荆公偶遇之,命役引归,托以太夫人欲观,将厚赠之。至则先令犬入内衙,讯之,顾犬曰:“汝人乎,犬乎?”
对曰:“我亦不自知为人为犬也。”
曰:“若何与偕?”(和你在一起的是什么人?)
对曰:“我亦不自知也。”(我也不知道。)
因诘以二人平素所习业,曰:“我日则牵出就市,晚归即纳于桶,莫审其所为。一日,因雨未出,彼饲我于船上,得出桶,见二人启箱,箱中有木人数十,眼目手足悉能自动,其船板下卧一老人于内,生死与否,我亦不知。”
荆公拘两人鞫(jū,平声)之,初不承认,玄命烧铁针刺入鬼哭穴,极刑讯之,始言:“此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先用药烂其身上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疮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
问木人何用,曰:“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以为之,令作丐求钱,以肥其橐。”
即率役籍其船,于船下得老人皮,自背裂开,中实以草。问何用,曰:“此九十以外老人皮也,最不易得。若得而干之,为屑和药弹人身,其人魂即来供役。觅数十年,近甫得之。又以皮湿,未能作屑,乃即败露。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
荆公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榜死之。犬亦饿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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