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没有马上把灯关掉,只是躺在埃利的床上,脑子里想着简,还有别的事。想起她和斯特拉雷德在肥屁股埃德·班基的车里待着,能把我逼得彻底疯掉。每次一想起这件事,我就想从窗口跳下去。首先,你不了解斯特拉雷德,我可是了解他。在潘西,多数人只是一天到晚嘴里念叨跟女孩儿性交——就像阿克利那样——可斯特拉雷德是动真格的,我自己就跟至少两个和他干过的女孩儿熟,这是事实。
“给我说说你精彩纷呈的这辈子里有什么故事吧,阿克利小孩儿。”我说。
“把他妈灯关了好不好?明天上午我还得去做弥撒呢。”
我起身把灯关了,只要能让他开心,然后又躺到埃利的床上。
“你准备怎么着——睡埃利的床?”阿克利问我。乖乖,他可真会招待人。
“可能,也可能不,别担心。”
“我不是担心,只是很他妈的不想看到埃利突然回来,让他看到别人——”
“放心吧,我不睡这儿,我不会辜负你他妈的盛情款待。”
几分钟后,他就呼噜打得震天响了。总之,我继续躺在那儿,就在黑暗中,努力不去想简这妞儿和斯特拉雷德待在混蛋埃德·班基的汽车里,但几乎不可能。问题是,我知道斯特拉雷德的招数,这可真是添乱。我们一块跟女孩儿约会过,就在埃德·班基的汽车里,他和女朋友坐后排,我们坐前排。这家伙真有两招。他一开始是很低声地、用一本正经的腔调跟他女朋友说话——就好像他不仅是个靓仔,还是个讨人喜欢、一本正经的家伙。我听他说话差点儿没他妈吐出来。他的女朋友一直在说:“别——请你别这样。请别。请你别这样。”可是斯特拉雷德这厮还是用林肯总统般一本正经的腔调跟她说话。到后来,车后座那儿静得出奇,真是太让人难堪了。我想他那天晚上没能跟那个女孩儿干成事儿,不过也他妈差不离,他妈的差不离。
我正躺在那儿努力什么也不想时,听到斯特拉雷德这厮从厕所回到我们的房间里。我能听到他放下他的破盥洗用具什么的,还打开了窗户,他是个新鲜空气狂。后来很快他就关灯了,根本没找一下我去了哪儿。
就连外面的街道也让人沮丧,根本再也听不到什么汽车声。我感觉很孤独,很糟糕,甚至想把阿克利叫醒。
“嗨,阿克利。”我叫他,有点儿压着嗓子,免得让斯特拉雷德隔着浴室帘子听见。
可是阿克利没听到。
“嗨,阿克利!”
他还是没听到,睡得像块石头。
“嗨,阿克利!”
好,这下他听见了。
“你他妈的怎么回事?”他说,“我睡着了,岂有此理。”
“喂,进修道院得办什么手续?”我问他,我多少在琢磨这个念头,“是不是非得是天主教徒什么的才可以?”
“当然非得是天主教徒。你这个杂种,把我弄醒就为问这个蠢问题——”
“啊,你继续睡觉吧,反正我也不打算进。我这人倒霉就倒霉在很可能会进了一间修道院,里面的教士却跟我不是同一类人,全是些蠢杂种,要么只是杂种。”
我说完后,阿克利这厮他妈的直挺挺地坐了起来。“听着,”他说,“你说我什么我都无所谓,可是你他妈敢拿我的信仰开玩笑,岂有此理——”
“放心,”我说,“没人拿你他妈的信仰开玩笑。”我从埃利的床上下来往门口走去,我不想在这个破环境里再待下去了。我停了一下抓起阿克利的手,跟他假惺惺地大握特握。他把我的手甩开。“什么意思?”他问。
“没什么意思,看到你他妈真是个大好人,只是想谢谢你,如此而已。”我说,用的是一本正经的口气。“你出类拔萃,阿克利小孩儿,”我说,“知道吗?”
“小聪明,总有一天有人会把你揍——”
我根本懒得听他说完,关上破门就到了走廊上。
人们全睡了或者出去了,要么回家度周末,走廊上很静很静,令人沮丧。莱希和霍夫曼的房门外,有个考利诺斯牌子的牙膏盒,向楼梯走去时,我用脚上的羊皮边的拖鞋一路踢着它。我在想该干吗,想到也许可以下去看看马尔·布罗萨德那厮在干吗。我突然改了主意,一下子,我又想好了真的该干吗,我他妈要离开潘西——就在当天夜里,我是说我不等到星期三还是怎么样,我只是不想再逗留了,这儿让我感觉难过万分,寂寞万分。我决定去纽约的旅馆租个房间——很廉价的那种——然后优哉游哉地过到星期三。到了星期三,我便会休息充分、容光焕发地回家。我估计我爸妈在星期二或星期三之前,很可能不会收到老瑟默的信,那封信会告诉他们我被开除了。我不想在他们得知这个消息并将其充分消化前到家,我不想在他们一得知这一消息时,就在他们跟前出现。我妈会变得歇斯底里,但是当她充分消化了一件事后,就不会太糟糕。更何况,我也多少需要小小地休个假,我的精神太紧张了,真的。
总之,那就是我决定要做的事。我回到房间打开灯,开始收拾行李,我已经打点好不少东西。斯特拉雷德这厮根本没醒。我点了一支烟,穿好衣服,然后把两只格拉斯顿牌手提箱收拾好,总共只花了两分钟左右。在收拾东西方面,我算是个快手。
但在收拾东西时,有件事让我有点沮丧:我得把我妈事实上就在没几天前寄给我的新滑冰鞋装进去,那让我感到沮丧。我想象得出我妈走进斯伯丁商店,向售货员问了无数个傻乎乎的问题——可现在我又被学校开除了,这让我挺难受的。她给我买的型号不对——我想要速滑比赛用的,她却给我买了玩冰球的那种——但同样让我难受。几乎每次别人送我礼物,到头来都让我觉得难受。
收拾完以后,我随便点了一下我有多少钞票,不记得确切是多少,可也不算少。大约一星期前,我奶奶刚给过我一沓钱。我这个奶奶在钞票上很大方。她的记性全没了——她老得要命——每年总要给我寄四次左右的钱,算是生日礼物。虽然我的钞票不少,但我觉得多点儿钱总会用得着,谁也说不准。我就走下楼,叫醒了弗雷德里克·伍德拉夫,我的打字机就是借给了这个家伙。我问他愿意出多少钱买我的打字机。他是个有钱佬,可他说不知道,不太想买。最后他还是买了。这台打字机我买时花了约九十块钱,卖给他只卖了二十块。因为被我叫醒,他还不高兴呢。
收拾完东西准备走时,我在楼梯口站了一会儿,最后看了一眼这条破走廊。我有点儿在哭,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戴上我的红色猎帽,就像我喜欢的那样,把帽檐拉到后面,然后用他妈最大的嗓门喊了一声:“好好睡吧,你们这帮蠢蛋!”我敢说,这层楼上的混蛋全让我吵醒了,然后我他妈就走了。不知道哪个笨蛋往楼梯上扔了些花生壳,差点儿没他妈让我摔断我的破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