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之前所披露的那样,对于投资而言,无论是拥有一个公司的全部股份,还是拥有仅仅一小部分股份,我们都会感觉良好。我们会在每个方向上,继续寻找能投入大量资金的地方。(我们试图避免一些小动作——“如果一些事情不值得做,也就不值得做好。”)我们的保险业务对于流动性的强制制约,要求大量投资于市场可流通证券。
我们收购决策的目标是实现真正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管理版图的最大化,或会计报告上数字的最大化。(长期而言,那些看重财报表现,而不是经济实质表现的管理层,常常会在两方面都落空。)
我们并不看重收购所带来的对盈利报告立竿见影的影响,我们宁可以每股x的价格购买优秀t公司10%的股权,也不愿意以2x的价格购买t公司100%的股权。大多数公司的管理层喜欢反过来,而他们的行为并不缺乏借口。
然而,在那些高价收购的案例中,有三个通常不怎么明说的原因,它们或是单独存在,或者综合在一起,都很重要。
(1)企业或机构的领导者们通常不乏非理性的动物精神。他们精力旺盛,渴望激情与挑战。而在伯克希尔,公司脉搏的跳动从不会因即将发生的收购而加快。
(2)大多数企业或机构衡量自己,也被别人所衡量。公司管理层所获报酬的多少以公司的规模为衡量标准,而不是其他标准。(随便问一位名列《财富》500强公司的高管,公司的排名一定是按照销售的规模进行排名。如果按照盈利排名的话,他自己可能也都不知道自己的公司会排在什么位置。)
(3)很多管理层明显过度沉溺于儿时感性的童话故事。在童话里,美丽公主的一个吻可以使困在癞蛤蟆身体里的英俊王子解脱出来。他们由是推之,理所应当地认为,通过他们的管理之吻,能使标的公司t的盈利能力发生像癞蛤蟆变身为王子一样的奇迹。
乐观主义是进行收购的根本原因。如果不是基于乐观的看法,为什么a公司(acquisitor)的股东在本来可以以x价格在市场上直接买进时,却愿意以2x的价格去收购t公司(target)?
换言之,投资者可以随时在市场上,以现行市价购买癞蛤蟆。如果投资者替代公主,以两倍的价格换取亲吻癞蛤蟆的权力,那么这些亲吻一定更具深藏其中的真正魔力。但根据我们多年的观察,很多亲吻并未带来奇迹。然而,很多管理层的公主们对于自己亲吻的未来潜能依然抱有沉着的自信,即便在公司的后院已经挤满没膝深的、反应迟钝的癞蛤蟆时,依然如此。
关键词:出现高价收购的三个原因
公平地说,我们应该承认有些收购的记录取得了辉煌的成绩,有两大类收购的成就非常突出。
第一类收购涉及的公司,是通过筹划或意外事件,收购那些特别能适应通货膨胀环境的公司。这类被看好的公司必须具备两个特征:
第一,具有容易提价的能力。(即便在产品需求平平,产能并未充分开工的情况下),无惧由于提价导致的市场份额和销售数量的大幅下降。
第二,具有只需要投入小额增量资本,即可容纳业务大量增加(通常是由于通胀原因,而不是真实的增长)的能力。
近几十年来,那些专注于通过上述两个特征的测试而进行的收购,即便能力一般的管理层也取得了优异的结果。然而,同时符合这两个特征的企业非常少,而且收购这些企业的竞争也日趋白热化,已经到了本末倒置的不合算程度。
第二类收购涉及企业界管理明星。这些人能识别出那些伪装成癞蛤蟆的优秀王子,他们具有脱去伪装的能力。我们向这些管理者致敬,如西北实业(northwestindustnes)的本·海涅曼(benheineman),特利丹(teledyne)的亨利·幸格尔顿(henrysingleton),国家服务工业公司(nationalserviceindustries)的欧文·扎班(erwinzabn),特别是大都会公司的汤姆·墨菲(一个真正“能用一分钱买两分货”的管理人才。他的收购工作基本集中于第一类,而他的运营天才使他成为第二类的领袖。)
关键词:两类杰出的收购
从直接和间接的经验,我们知道这些管理者所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并不常见。(他们也持有同样看法。这些冠军们近年来很少再进行购并的案例了,但他们却常常发现回购自己公司的股份是公司资本最为有效的运用方式。)
不幸的是,你们的董事长在第二类方面不太合格。尽管我们很懂得并专注于第一类型公司的经济特征,我们实际上进行的第一类收购活动也是零星不足的。我们的理念宣传比实际的表现要好。(我们忽视了诺亚法则:重要的是建造方舟,而不是预测大雨。)
偶尔,我们也会试图以便宜的价格购买一些癞蛤蟆,这样做的结果已经记录在过去的报告中。很明显,我们的亲吻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与几位王子倒是相处得不错,但在我们收购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是王子了。至少,我们的亲吻没有使他们变为癞蛤蟆。最后,我们偶尔还非常成功地购买了部分权益,他们是些看似癞蛤蟆但很容易识别的王子。
1983年,伯克希尔和蓝筹印花公司正在考虑合并。合并将涉及双方公司股票的相互交换,如果这起合并进展顺利,那么对于双方公司股票的估值一定会采取相同的估值方法。在现任管理层主持期间,通过发行伯克希尔或其附属公司的股票,所进行的另一起重要的合并事件是伯克希尔与多元零售公司的合并,时间发生在1978年。
我们发行股票遵循一项简单的基本原则:除非我们取得的内在价值至少与付出的代价相等,否则我们不会发行股票。
这项原则看起来似乎是一条公理。你或许会问,难道有人会为了0.5美元而发行1美元作为交换吗?不幸的是,很多公司的管理层的确一直在这么做。
这些管理层在收购时的第一选择是使用现金或负债。但是,常常遇到ceo们的收购渴望超出现金或负债资源的情况(当然,我是没问题的)。同时,在这种渴望发生之时,公司股票的价格常常远低于其内在价值。这是一个见证真相的时刻。此时此刻,正如著名棒球手约吉·贝拉(yogiberra)所说的那样:“只要注视,你就能观察到很多。”对于股东而言,哪一个目标才是管理层真心的追求:是管理版图的扩张,还是股东财富利益的维护?
对于不同目标的选择往往出于一些简单的原因。有些公司在股市上的交易价格常常低于其内在价值,但当一家公司打算整体出售时,在交易谈判中,它一定希望——并经常能做到——得到等同于内在价值的出价,无论是什么形式的货币支付。如果是用现金支付,那么,卖家计算起来非常容易,只要数钱就可以了。如果买家是用股票支付收购,那么卖家的计算也还相对容易:就按照市场上的股价,乘上得到的股数即可。
关键词:我们发行股票的一项基本原则
同时,如果买家的股票在市场上是按照其内在价值流通交易,那么,买家以股票作为现金的替代品进行收购并没有问题。
但是,假设一下,如果买家的股价只是内在价值的一半,情况会怎样?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将面临一个不愉快的景象:使用被大大低估的股票去进行收购。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买家换位思考,变身为卖家,在整体出售公司(即出售100%股票)时,他会谈判争取,并且可能得到完整的、符合内在价值的出售价格。但当买家出售其一部分股票时——这与发行股票进行收购是一回事——却只能得到股市上标出的价格,无法得到更多。
一个不顾一切向前冲的收购方,最终用低估的货币(市场股价)去购买十足估值(谈判价)的财产。在这个过程中,收购方实际上是付出2美元得到1美元。在这种环境下,本来打算以合理价格买入优秀企业演变成了一桩可怕的买卖。因为,你不应该用被估值成铅的金子(甚至是银子),去购买被估值成金子的金子。
然而,如果收购方管理层追求规模和行动的渴望足够强烈,那么,他会为这种毁灭价值的发行新股行为找到充足的理由。那些友好的投行人士也会安抚他,并认为收购行为合理稳妥。(还记得吗:不要问理发师,是否需要理发。)
以股票发行用于收购的管理层,通常会喜欢使用如下的一些理由解释其合理性:
(1)“我们马上要收购的公司在未来将更加值钱。”
大概被卖掉的老公司权益才更值钱。未来的前景隐藏在企业整个估值过程中。如果为收购x而发行价值2x的新股,在双方公司估值都翻番的情况下,这种不平衡依然存在。
(2)“我们必须成长。”
似乎应该问一问,“我们”是谁?对于现有的股东而言,他们面临的现实是,现有企业的估值在发行新股时已经缩水。如果伯克希尔公司明天发行新股去进行并购,那么伯克希尔的商业版图将会包括目前所有的加上新的公司业务。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你所占的那些难得的优秀企业权益份额,例如禧诗糖果、国民保险公司等,会自动减少。
让我们看一个例子,1你的家庭拥有一个120英亩的农庄。2你的邻居有一个60英亩的农庄。你邀请他将其农庄与你的合并在一起,成为你的合作伙伴,这样你可以管理更大的农庄。合并的条件是,你们两个各拥有新农庄50%的权益。3你管理的农庄版图扩大到180英亩,但是无论在农庄面积还是农业收成方面,你家的权益缩水了25%。
那些想花股东的钱去扩大企业版图的管理层,应该考虑去政府部门谋个差事更好。
(3)“我们的股票被低估了,而且我们在此次交易中,已经将股票的比例降至最低。但我们必须给对方股东51%的股票外加49%的现金,这样,一些股东可以得到他们希望的免税交易额度。”
这样的声明实际上是承认减少股票的发行有利于收购方,我们喜欢这样的观点。但是,如果使用100%的发行是对老股东的伤害,那么51%的发行也会造成等比例的伤害。毕竟,如果一只西班牙猎犬损坏了某人的草坪,他一定不愉快,但不会只是因为它是一只西班牙猎犬,不是圣伯纳犬。
在买家与卖家、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的谈判过程中,卖家的愿望不可能成为买家最佳利益的决定因素。想一想,如果被收购方坚持,以收购方的ceo下课作为合并的条件,将会发生什么情况?但愿这种情况不会发生。
在发行股票用于收购时,有三种方法可以避免发行新股造成的对于老股东的价值破坏。
第一种方式,以真正企业价值对企业价值进行的同等估值的合并,就像伯克希尔与蓝筹印花公司打算进行的合并。这样的合并打算对双方股东一视同仁,使每个股东得到的与其付出的内在价值相一致。达特工业公司(dartindustries)与卡夫食品公司(kraft)的合并看起来也属于这类,但它们是不多的例外,这并不是因为收购方不愿意进行这样的交易,而是这么做实在是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