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激励措施

用金钱换节育

每年都有成千上万名染上毒瘾的母亲生下婴儿。其中的一些婴儿生来就患上了毒瘾,而且其中的大多数婴儿都会遭到虐待或遗弃。芭芭拉·哈里斯(barbaraharris)是一位总部位于北卡罗来纳州(northcarolina)被称作“预防项目”的慈善机构的创建者,她对此提出了一项基于市场的解决方案:如果患上毒瘾的妇女实施节育措施或长时间控制生育,那么她们每个人就可以得到300美元现金。自她于1997年启动这个项目至今,已有3000多名妇女接受了她的建议。sup/sup

评论家认为这个项目“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因为它是一种“用金钱换节育的贿赂做法”。他们争辩称,用金钱诱惑毒瘾患者使她们放弃生育能力,无异于强迫;当这个项目的目标所指向的是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无助妇女的时候,情形就更是如此了。评论家抱怨说,金钱并没有帮助接受者戒掉毒瘾,反而是在资助她们吸毒。正如一位该项目的推销员所说的,“不要让怀孕破坏你的毒瘾习惯”。sup/sup

哈里斯承认,她的客户大都用那些钱去买更多的毒品了。但是她相信,为了避免孩子生下来就身患毒瘾,这样做只是个很小的代价。一些用节育换现金的妇女实际上已怀孕10多次;很多妇女也已将多个孩子交由他人代养。哈里斯问道:“是什么使得一个妇女的生育权利比一个孩子拥有正常生活的权利更为重要?”当然,她是从经验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的。她和她的丈夫已收养了一位身患毒瘾的洛杉矶妇女所生的4个孩子。“我要竭尽全力去防止婴儿遭受痛苦。我认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把她的毒瘾强加给另一个人。”sup/sup

2010年,哈里斯把她的这个激励计划带到了英国;但是在那里,这种用金钱换节育的想法遭到了报刊媒体的强烈批判(《每日电讯》上的一篇文章把它称作一项“令人毛骨悚然的计划”),同时也遭到了英国医学协会(britishmedicalassociation)的强烈反对。尽管如此,大胆的哈里斯还是把她的计划推广到了肯尼亚;在那里,她支付给阳性艾滋病妇女患者每人40美元,要求她们在子宫内安放一种可以长期节制生育的避孕环。在肯尼亚以及哈里斯打算下一步去的南非,卫生部门的官员和人权倡导者们都对她的计划表达了愤慨和反对。sup/sup

从市场逻辑的角度看,我们并不清楚为什么这项计划会引起人们的愤慨。尽管一些评论家说这项计划让他们想起了纳粹的优生学,但是“金钱换节育的项目”却是私人之间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这里并没有涉及国家问题,而且也没有人是在违背其意志的情况下被节育的。一些人争辩称,在那些极需金钱的毒瘾患者可以轻易得到钱的时候,她们并不能进行一种真正自愿的选择。但是哈里斯却对此回应说,如果她们的判断力真的严重受损的话,那么我们又如何能够指望她们在养育孩子的问题上做出明智的决定呢?sup/sup

我们可以把这种交易看成是一种市场交易,因为它使双方都获得了益处,并且增加了社会功利。毒瘾患者得到了300美元,交换条件是她放弃生育孩子的能力。通过支付300美元,哈里斯和她的组织得到了这样一个保证,即毒瘾患者不会在未来再生育身患毒瘾的孩子。根据标准的市场逻辑,这种交易在经济上是有效的。它把物品——在这个事例中是指对身患毒瘾者再生育孩子能力的控制——分配给了那个愿意为此支付最高价格、因而被认为最珍视其价值的人(即哈里斯)。

那么,为什么人们还要对此深感愤怒呢?这里有两个原因,而它们合在一起共同阐明了市场逻辑的道德局限。一些人批评用金钱换节育的交易是强制性的,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一种贿赂。实际上,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对意见。这两种反对意见分别给出了各自不同的理由,都反对市场侵入它们并不属于的地方。

反对强制的意见所担忧的是,当一个身患毒瘾的妇女同意为了金钱而进行节育的时候,她并不是自由地做出这个选择的。尽管没有人拿枪指着她的头,但是金钱的诱惑却足以让她无法抗拒。由于她身患毒瘾且在大多数情形下极为贫困,所以她用节育换取300美元这个选择有可能并不是真正地自由做出的。她实际上有可能会因为她的处境而受到强制。当然,人们会对什么诱惑(在什么情形之下)可被等同于强制的问题持有不同看法。于是,为了评估任何市场交易的道德状况,我们就必须追问这样一个前提性问题:市场关系在哪些条件下反映了选择自由,而又在哪些条件下它们施加了高压?

反对贿赂的意见与上面的反对意见不同。它所关注的并不是交易的条件,而是拿来买卖的物品的性质。让我们来看一下一种典型的贿赂个案。如果一个不择手段的人贿赂法官或政府官员以谋取某种不法利益或好处,那么这一不道德的交易就有可能是完全自愿的。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被强迫,而且他们也都得到了好处。人们之所以反对贿赂,并不是因为它是强制性的,而是因为它是一种腐败行为。腐败就是买卖某种不应当拿来出售的东西(比如,一种偏袒某一方的判决或一种政治影响力)。

我们通常都把腐败/腐蚀(corruption)与人们用不法手段贿赂政府官员的做法联系在一起。但是正如我们在本书第1章所看到的,腐败还有一种更为宽泛的含义:就一个物品、一个行动或一种社会惯例而言,当我们根据一种比适合它的规范更低的规范来对待它的时候,我们就是在对它进行腐蚀。对此,我们可以用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当一个妇女生下孩子是为了把他们卖掉换钱的时候,这种做法就是对母亲这种身份的腐蚀,因为它把孩子视作一件被使用的东西,而不是一个被疼爱的人。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看待政治腐败:当一个法官因接受贿赂而做出一项腐败判决的时候,他的这种做法就好像他的司法权力乃是他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而不是一种公信力。他根据一个比适合于其职责的规范更低的规范来看待它从而贬低且贬损了它。

这种广义的腐败/腐蚀观念,便是人们把“金钱换节育计划”指责为一种贿赂的原因。那些把这项计划看成是贿赂的人指出,不论这种交易是否是强制性的,它都是一种腐败/腐蚀。而它之所以是一种腐败/腐蚀,其原因就是交易双方——买方(哈利斯)和卖方(毒瘾患者)——都在用一种错误的方式去为所出售的物品(即卖方生育孩子的能力)估价。哈利斯把身患毒瘾和身患艾滋病的妇女视作一台可通过支付货币而使其停止运转的坏了的生育机器。那些接受她要约的人,也默认了那种贬低其自身人格的观点。这就是把哈里斯的做法指责为贿赂的观点所具有的道德力量。与腐败的法官和政府官员一样,那些为了钱而选择节育的妇女乃是在出售某种不应当拿来买卖的东西。她们把她们的生育能力看成是一种赚钱的工具,而不是一种应当根据负责和关爱的规范而予以实施的能力或禀赋。

有人可能会反驳说,这个类比是有缺陷的。一个接受贿赂而做出腐败判决的法官所出售的乃是某种并不属于他的东西,因为这种判决并不是他的财产。但是,一个为了金钱而同意节育的妇女所出售的乃是某种属于她自己的东西,即她的生育能力。撇开金钱不谈,如果这个妇女选择节育(或不要小孩),那么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事;但是,即便是在没有收受贿赂的情形下,一个法官只要做出不公正的判决,他就是在做错事。一些人还会争辩称,如果一个妇女有权基于她自己的理由放弃生育能力,那么她也就必定有权为了挣钱而这样做。

如果我们接受这个论点,那么用金钱换节育的交易就不再是贿赂。因此,为了决定一个妇女的生育能力是否应当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易,我们就必须追问这种物品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物品:我们是否应当把我们的身体视作我们所拥有并可以根据我们自身的意愿加以使用和处分的所有物,或者说,对我们自己身体的某些使用方式是否就等同于自我贬低?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大问题,也可以见之于有关卖淫、代孕妈妈以及买卖精子和卵子的争论中。在我们可以确定市场关系是否适合于这样一些领域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什么样的规范应当用来调控我们的性生活和生育活动。

生活中的经济学分析

大多数经济学家不喜欢讨论道德问题,至少在他们以经济学家这个身份自居的时候是如此。他们说,他们的工作是来解释人们的行为,而不是对其进行判断。他们坚持认为,告诉我们什么规范应当用来调整某种活动或者我们应当如何评价某种物品,并不是他们要做的事情。价格体系是根据人们的偏好来分配物品;至于那些偏好是否有价值、是否值得赞赏或者是否适合于某种情势,价格体系一律不予评价。然而,尽管经济学家们极力坚持上述观点,但他们还是越来越发现自己深深地陷入了各种道德问题之中。

这里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原因反映了世界的变化,另一个原因反映了经济学家们理解其研究对象的方式所发生的变化。

在最近几十年里,市场和市场导向的思想侵入了传统上由非市场规范所调整的各个生活领域。我们越来越多地给非经济类物品定价,而哈利斯为节育提供的300美元要约便是这一趋势中的一个例子。

与此同时,经济学家也一直在重构其学科,使其变得更加抽象、更具抱负。在过去,经济学家所处理的是一些典型的经济论题——通货膨胀与失业、储蓄与投资、利率与外贸等问题。他们所解释的是国家如何变得更加富有,以及价格体系如何调整五花肉期货和其他商品的供求关系。

然而,最近以来,很多经济学家都为自己设定了一个更为宏大的计划。他们论辩说,经济学所提供的不仅是一整套有关物质商品的生产和消费的洞见,而且也是一门有关人类行为的科学。这门科学的核心乃是一个简单但却极其重要的观念:在所有的生活领域中,人类的行为都可以通过如下假设而得到解释:人们通过衡量他们所具有的各种选项的成本和收益,并选择一个他们认为会给他们带来最大福利或功利的选项来决定做什么事情。

如果这个观念是正确的,那么所有的东西就都有自己的价格。这种价格可以是明码的,就像汽车、烤面包炉和五花肉的价格一样。或者,这种价格也可以是隐含的,比如性、婚姻、孩子、教育、犯罪、种族歧视、政治参与、环境保护甚至人的生命。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这种价格,供需法则都支配着所有这些东西的供给。

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家加里·贝克(garybecker)在其1976年出版的《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分析》(theeconomicapproachtohumanbehavior)一书中,就这个观点提出了最有影响力的表述。他反对那种陈旧的观念,即经济学是“研究物质商品分配”的学科。他推测说,这种传统观念之所以能够久盛不衰,乃是因为“人们不愿意把某些人类行为交由经济学进行‘冷酷’的计算”。贝克试图使我们彻底摆脱这种犹豫不决的状况。sup/sup

在贝克看来,人们为了福利最大化而行事,而不论他们所做的是什么事情。这个“被不断使用的”假设,“构成了人类行为经济学分析的核心”。在运用这种经济学分析的时候,不用考虑其所分析的是什么物品。它对生死决定以及“选择某种品牌的咖啡”都可以做出解释。它也可以用来分析伴侣的选择和购买一桶油漆。贝克接着指出:“我信奉这样一种立场,即经济学分析是一种可适用于所有人类行为的综合性分析,而不论这种行为是否明码标价,是人们经常会做的决策还是难得会做的决策,是大决策还是小决策,是出于情感目的还是机械目的,是富人还是穷人,是男人还是女人,是成年人还是小孩,是聪明人还是笨人,是病人还是医生,是商人还是政治家,是老师还是学生。”sup/sup

贝克并不认为病人和医生、商人和政治家、老师和学生事实上都知道他们的决策是受经济法则支配的。但是,那只是因为我们往往会无视我们行动的理由而已。“经济学分析并不假设”人们“必然会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是使福利最大化,或者他们能够用语言来表达,或者如果不能用语言来表达的话用一种非正式的方式来描述”他们行为的理由。然而,那些对隐含于每一种人类情境中的价格信号有着敏锐眼光的人能够认识到,我们所有的行为(不论与物质考量有多么遥远)都可以被解释成和被看成是对成本和收益的一种理性计算。sup/sup

贝克通过对结婚和离婚的经济学分析阐明了他的上述主张:

根据经济学分析,当结婚的预期利益高于仍保持单身或再去寻找另一个更合适的对象的预期利益时,一个人会决定结婚。同样,当一个已婚人士重返单身或与另一个人结婚的预期利益高于离婚产生的利益损失(包括因与子女的分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诉讼费用等带来的损失)时,他/她会结束自己的婚姻。由于许多人都在寻找伴侣,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存在婚姻市场。sup/sup

一些人认为,这种计算观把浪漫从婚姻中剔除了出去。他们论辩说,爱情、义务和承诺乃是无法被简化成金钱的理想。他们坚持认为,一桩好的婚姻是无价的,亦即金钱不能购买的某种东西。

在贝克看来,上述看法太过于感情用事,并且阻碍了人们进行明晰的思考。他写道,那些反对经济学分析的人“用一种值得赞赏的聪明机智(如果说得好听一点的话)”把人类行为解释成下述因素所导致的一种凌乱的、无法预见的结果;这些因素包括“无知和非理性、价值观及其常常无法解释的变化、习俗和传统、由社会规范促生的某种服从”。贝克几乎无法容忍这种无法预见的结果。他认为,专心致力于收入和价格效应,可以为社会科学提供一个更为坚实的基础。sup/sup

人类所有的行动是否都可以用市场这个形象加以理解?经济学家、政治科学家、法律学者以及其他论者都对这个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市场这个形象已经变得无比强大——不仅在学术界,而且也在日常生活中。很显然,我们在过去几十年里目睹了社会以市场关系这种形象重塑各种社会关系的过程。衡量这种变化的一个标准,就是人们越来越多地用金钱激励措施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

用金钱奖励取得好成绩的孩子

给钱让人节育乃是一个无耻的实例。不过,这里还有另外一个例子:现在,美国各地的学校都在努力通过用钱来奖励取得好成绩或在统考中取得高分的学生来提升学校的教学水平。在教育改革中,那种认为金钱激励措施可以解决各种困扰学校教学问题的观念极其凸显,因而令人感到非常担忧。

前些时候,我参观了一所非常好且非常有竞争力的公立中学,它坐落在加利福尼亚太平洋帕利塞德(pacificpalisades)。我偶尔会听到这样的说法,即只要学生在他们的成绩单上得到一个a,他们的父母就会用金钱奖励他们。我们大多数人会认为这有点令人震惊。但是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想到学校本身也会用金钱来奖励那些取得好成绩的学生。我还清楚地记得洛杉矶道奇队在那些年里有一个推广计划,即为那些上了荣誉名册的中学生提供免费的门票。对于这样的方案,我们肯定不会有任何反对意见,而且我和我的朋友也都因此观看了不少比赛。但没有人会认为这是一种激励措施;相反,它更像是一种浪费金钱的无效措施。

现在的情势已经截然不同了。金钱激励措施越来越被认为是改善教学的关键,而对于那些在较差的城镇学校中就读的学生来说就更是如此了。

最近一期《时代》杂志在封面上直言不讳地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学校是否应当贿赂孩子?”sup/sup一些人认为,这完全取决于贿赂是否有效。

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小罗兰·弗赖尔(rolandfryer,jr.)试图找出其中的答案。他是一名非洲裔美国人,在佛罗里达和得克萨斯的贫民区长大;他相信金钱激励措施可以鼓励那些就读于市内学校的孩子。在基金会的资助下,他在美国最大的几个校区对他的这个观念进行了实验。从2007年开始,他的项目为261所市区学校的孩子支付了630万美元,这些孩子主要是出生于低收入家庭的非洲裔和拉丁裔美国人。在每个城市中,他都使用了不同金额额度的激励计划。sup/sup

·在纽约市,参与此项目的学校为那些在统考中成绩优秀的四年级学生每人奖励25美元。七年级学生每次考试优秀者则可获得50美元。七年级平均每个学生可以获得231.55美元。sup/sup

·在华盛顿特区,如果学生按时上课、表现优异并按时完成家庭作业,那么学校就会奖励他们现金。勤奋努力的孩子每两个星期可以攒到100美元。平均每个学生每两个星期可攒到40美元,一学年总共可攒到532.85美元。sup/sup

·在芝加哥,学校会给在课程学习中取得好成绩的九年级学生以现金奖励:成绩为a的学生可得50美元,成绩为b的学生可得35美元,成绩为c的学生可得20美元。成绩最好的学生一学年可积攒到可观的1875美元。sup/sup

·在达拉斯,二年级的学生每阅读一本书,学校就会奖励他2美元。为了得到现金,学生们必须通过计算机测试以证明他们阅读了那本书。sup/sup

奖励现金的做法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后果。在纽约市,用现金奖励统考中取得好成绩的学生的做法,并没有提高他们的学业表现。在芝加哥,用现金奖励表现优异学生的做法提高了学生的上课出勤率,但却没有提高他们的统考成绩。在华盛顿特区,用现金奖励学生的做法帮助一些学生(拉丁裔美国人、男生和行为有问题的学生)取得了较好的阅读成绩。在达拉斯,用现金奖励学生的计划在二年级学生的身上取得了最好的效果;阅读每本书就可得到2美元的二年级学生,在学年末都取得了较好的阅读理解成绩。sup/sup

弗赖尔的计划乃是晚近诸多奖励表现优异学生的计划中的一个。另一个与之类似的计划为那些在高级实习班测试中取得好成绩的学生提供现金奖励。高级实习班课程使得高中生有机会去挑战大学水平的数学、历史、科学、英语和其他科目。1996年,得克萨斯州启动了这项高级实习班的激励计划。该计划给通过高级实习班考试(3分或更高分数)的学生奖励100~500美元(这取决于学生所在的学校)。教这些学生的老师也会得到奖励:每一个学生通过考试,老师就可以得到100~500美元,再加上工资津贴。现在,这项激励计划已在得克萨斯州60所高中内实施,其目的在于使少数族群的学生和低收入学生为大学学习做好准备。目前,已有10多个州都已开始用金钱激励措施去奖励那些成功通过高级实习班考试的学生和老师。sup/sup

一些激励计划把目标瞄准了老师,而不是学生。尽管教师协会对这种激励计划持谨慎态度,但是因学生学业表现良好而支付老师金钱的观念却在选民、政治家以及某些教育改革者当中极为流行。从2005年开始,丹佛市、纽约市、华盛顿特区、吉尔福德县、北卡罗来纳州和休斯敦的各个校区也都实施了针对老师的金钱激励计划。2006年,美国国会也设立了“教师激励基金”(teacherincentivefund):如果水平一般的学校的学生取得了好成绩,他们的老师就可以得到现金奖励。奥巴马政府给这个计划又注入了一笔资金。近来,在纳什维尔,一项由私人出资的激励计划给中学数学老师提供了近15000美元的现金津贴,以提高其学生的考试成绩。sup/sup

在纳什维尔,尽管奖金津贴非常高,但对学生的数学成绩实际上并没有产生任何影响。然而,在得克萨斯州和其他地方的高级实习班激励计划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更多的学生(包括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和具有少数族群背景的学生)被激励而参加了高级实习班的课程。很多学生也都通过了使他们有资格申请大学贷款的统考。这是一个很好的消息。但是,这却并不能够证明标准经济学有关金钱激励措施的观点:钱给得越多,学生就会越努力学习,成绩也就会越好。实际情况要比这复杂得多。

那些已取得成功的高级实习班激励计划为学生和老师所提供的远不只是现金,它们还改变了校园文化以及学生对待学习成绩的态度。这些计划给老师提供了特殊的培训、实验设备,以及课后和周六有组织的学业辅导。在马萨诸塞州的沃赛斯特(worcester),有一所对学生要求极为严格的市区学校,它并不只是向那些预先遴选出来的优秀学生而是向所有的学生开设高级实习班的课程,而且还录取了身穿印有说唱明星头像的广告衫的学生:“参加这类最难的课程对于那些穿着低腰牛仔裤、崇拜像李尔·韦恩(lilwayne)这种歌星的孩子来说,实在是太酷了。”现在看来,通过年末高级实习班考试就可获得100美元奖励的做法,所激励的与其说是学生对金钱本身的欲求,还不如说是学生对优异表现的欲求。一个成功通过考试的学生告诉《纽约时报》说:“有这笔钱还是不错的,但它对我们还有更多的意义。”该项计划所提供的每周两次的课后辅导以及18个小时的周六班,对学生来讲也是很有助益的。sup/sup

当一位经济学家仔细考察得克萨斯州低收入学校所实施的高级实习班激励计划的时候,他发现了有趣的一点:该项计划在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方面取得了成功,但是它的提升方式却是标准的“价格效应”(即你给的钱越多,成绩就会越好)所无法预测的。尽管一些学校给通过高级实习班考试的学生每人100美元,而另一些学校则奖励500美元,但结果却是那些提供较少奖金的学校的学生表现得更好。对该项计划进行研究的基拉波·杰克逊(c.kirabojackson)指出:学生和老师“都没有像收益最大化者那样行事”。sup/sup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金钱有一种表现效应(anexpressiveeffect)——使学业成绩变得“很酷”。这正是金钱数量不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尽管在大多数学校里,只有英语、数学和科学的高级实习班课程有资格得到现金激励,但是该项计划也使得更多的学生参与了诸如历史和社会研究这样的高级实习班课程。高级实习班激励计划取得成功的方式,并不是贿赂学生努力学习,而是改变他们对待成绩的态度以及改变校园文化。sup/sup

健康贿赂

健康保健是另一个广泛运用金钱激励措施的领域。医生、保险公司和雇主都越来越愿意用付钱的方式使人们保持健康——服药、戒烟和减肥。你可能会认为预防疾病或危及生命的疾病乃是充足的动机。但是令人感到惊讶的是,事实往往不是如此。有1/3到1/2的病人并没有服用医生开具的药物。当这些人病情恶化的时候,从总体上来讲,其结果就是每年要额外增加数十亿美元的医疗费用。因此,医生和保险公司都在用金钱激励措施来促使病人按照医嘱服药。sup/sup

在费城,病人如果服用医生开具的华法林药片(一种防止血栓形成的药片),就可以得到10~100美元不等的奖励。(一个计算机化的药盒会记录他们服药的情况,并告诉他们当天是否获得奖励。)参与该项激励计划的病人如果按照医嘱服药,那么平均每个月可得到90美元的奖励。在英国,一些患有精神分裂或精神疾病的病人,如果可以证明自己每月都按医嘱服用了治疗药片,就可以得到15英镑(约合22美元)的奖励。青春期少女,如果保证接种可防御那种通过性传播的、会引发子宫癌变的病毒的疫苗,就可以得到45英镑(约合68美元)的奖励。sup/sup

吸烟给那些为员工提供健康保险的公司增加了高额的成本。于是在2009年,通用电气开始给它的一些戒烟雇员以金钱奖励——如果他们能够戒烟一年,就可以得到750美元的奖励。这项举措的结果令人非常满意,所以通用电气又把这项计划推广到它在美国的所有员工。西夫韦零售连锁商店为那些不抽烟以及那些能够控制体重、血压和胆固醇的员工提供较低的健康保险费。越来越多的公司都通过采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来激励其员工改善他们的健康状况。现在,美国80%的大公司都给那些参与健康计划的人提供金钱奖励。而几乎一半的大公司会因为员工有不健康的生活习惯而惩罚他们,特别是要求他们交付更多的健康保险费。sup/sup

减肥乃是金钱激励实验最诱人但却不好把控的目标。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的真人秀节目《减肥达人》(thebiggestloser),就把当前流行的付钱减肥计划搬上了银幕。这个节目为赢得季度减肥幅度最大的冠军奖励25万美元。sup/sup

医生、研究人员和雇主也都尝试提供较为适度的激励措施。美国的一项调查报告称,用几百美元的奖金就可以激励肥胖者在4个月之内减掉大约14磅。(遗憾的是,体重减轻被证明只是暂时性的。)在英国,英国国民医疗保健局(nationalhealthservice)要花费其预算的5%来应对各种与肥胖相关的疾病;该机构尝试向超肥胖者支付425英镑(约合612美元),以促使他们减肥并在两年内保持不反弹。这项计划被称为“以磅换镑计划”(poundsforpounds)。sup/sup

我们可以就付钱使人们采取健康行为这件事情提出两个问题:这是否有效?这是否会遭到反对?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赞同付钱使人们保持健康的实例乃是一个简单的成本收益问题。唯一的真正问题是这些激励计划是否有效。如果金钱能够激励人们按医嘱服药、戒烟或参加体育活动,并因而可以减少此后要支出的高额医疗费用,那么人们为什么还要反对这些计划呢?

然而,确实有很多人都反对这些计划。用金钱激励措施使人们采取健康行为会引发严重的道德争论。一种反对意见是关于公平的,另一种反对意见是关于贿赂的。基于公平的反对意见乃是以不同的方式从政治谱系的两端予以阐发的。一些保守主义者论辩说,肥胖者应当自行减肥;花钱(特别是用纳税人的钱)让他们减肥就是用钱来奖励懒惰行为,这是不公平的。这些批评家把金钱激励措施看成是“对放纵行为的一种奖励,而不是一种治疗形式”。这种反对意见基于这样一种观念:“我们都可以控制自己的体重”,因此把钱给那些未能自行控制其体重的人乃是不公平的,特别是当这些钱出自国民医疗保健机构的时候(正如英国人有时候做的那样)。“付钱给某人让他戒除坏习惯乃是保姆式国家思维方式的终极形式,因为这种做法会使这些人不用为他们自己的健康承担任何责任”。sup/sup

一些自由主义者提出了与之相反的担忧:用金钱奖励身体健康(以及对身体不健康施以惩罚)的做法,会以不公平的方式使那些无法掌控医疗条件的人处于不利境况之中。允许公司或医疗保险公司在确定保险费的问题上区别对待健康的人和不健康的人的做法,对于那些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的过错而使自身健康状况较差的人来讲是不公平的,进而会使他们身处更危险的境地。给每个到体育馆参加锻炼的人打折是一回事,根据很多人都无法控制的健康结果来设定保险费率则是另一回事。sup/sup

反对贿赂的意见比较费解。媒体通常都把健康激励措施说成是一种贿赂。但它们真的是贿赂吗?在用金钱换节育的方案中,贿赂是显而易见的。给妇女金钱以使其放弃生育能力,并不是为了她们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一个外在的目的——即防止她们生出更多身患毒瘾的孩子。至少在很多情形中,给她们钱是为了让她们去做违背她们自己利益的事情。

但是我们却不能说帮助人们戒烟或减肥的金钱激励措施是贿赂。无论金钱激励措施在这里是为了什么外在目的(比如,为了减少公司或国民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费用),它都是在鼓励那些能够改善接受者健康状况的行为。所以,它怎么会是贿赂呢?sup/sup或者,我们稍微换个角度来提问:即使健康行为是为了被贿赂的人的利益,为什么贿赂这种指责还是恰当的?

在我看来,这种指责之所以是恰当的,乃是因为我们担心金钱动机会把其他更好的动机排挤掉。就此而言,它是通过下述方式做到的:健康不只是达到正常的胆固醇水平和身体质量指数,它还要求我们用正确的态度去对待我们的身体健康,并且用审慎和尊敬的方式来对待我们的身体。付钱使人们按医嘱服药的做法,几乎无助于养成这样的态度,甚至还会破坏这些态度。

这是因为贿赂是有操控性的。它们无视说服的作用,并用外在的理由取代内在的理由。“你不是很不在乎戒烟或减肥对你身体的好处吗?那么你就在乎一下吧,因为我会给你750美元。”

健康贿赂诱使我们去做我们无论如何都应当去做的某件事情。它们诱使我们基于错误的理由去做正确的事情。有时候,受骗也是有帮助的。自行戒烟或减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最终,我们还是应当超越这种操控。不然,贿赂有可能会成为我们的习癖。

如果健康贿赂有效,那么那些对它会腐蚀人们对待健康的正确态度的担忧在品格上似乎就过于高尚了。如果金钱可以治愈我们的肥胖症,为什么还要对操控吹毛求疵呢?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是:恰当地关注我们自己的身体健康乃是自我尊重的一部分。另一个回答更具有道德的实践意义:没有维系健康的态度,那么只要激励措施终止,体重就会重新反弹。

这种情形似乎在目前业已调查的付费减肥计划中已经出现。给钱戒烟的情况似乎稍微好些。但是即便最鼓舞人心的调查研究也表明,有将近90%因拿钱而戒除吸烟习惯的烟民,在激励措施终止后的6个月内又重新开始吸烟了。一般来讲,金钱激励措施对于某一特定事件——比如,医生的一次预约或一次药剂注射——的效果,要比它在改变长期的习惯和行为方面的效果更好。sup/sup

如果无法使人们养成维系健康的价值观,那么用钱使他们保持健康的做法就会事与愿违。如果这是真的,那么经济学家的问题(即“金钱激励措施是否有效?”)与道德学家的问题(即“金钱激励措施是否会引起反对?”)之间的关联就要比初看上去紧密得多。一项激励措施是否“有效”取决于它的目标。而被恰当构想的目标则会涵盖金钱激励措施所腐蚀的一些价值观和态度。

具有渗透力的激励措施

我的一个朋友在他的孩子每写一封感谢信后,都会给他们1美元以示奖励。(我在读这些信的时候通常都会说它们是在强迫下写出来的。)这个策略从长远来看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结果有可能证明,这些孩子在写了足够多的感谢信后最终会意识到写这些信的真正目的,因此即使当他们的父亲不再给他们钱作为奖励的时候,他们也会继续在收到礼物时表达感激之情。但是也有这样一种可能,即他们会吸取错误的教训,认为写感谢信只是一份计酬工作,一种为了得到报酬而要承受的负担。在这种情形下,习惯就不会养成,而且一旦他们的父亲不再给他们钱,他们也就不会再写这样的信了。更为糟糕的是,贿赂会腐蚀他们的道德教育,并会使他们更难以学到感恩这种美德。即使贿赂孩子让他们写感谢信的做法在短期内会增加产出,但是它最终却会失败,因为它给他们灌输了一种错误的评价相关物品的方式。

类似的问题也存在于用金钱奖励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的情形中:为什么不给取得好成绩或读了一本书的孩子以金钱奖励呢?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孩子学习和阅读。金钱奖励便是达到这个目的的一项激励措施。经济学认为,人们会对各种激励措施做出回应。尽管一些孩子会因为热爱学习而阅读书籍,但其他一些孩子可能就不是这样了。所以,为什么不把金钱当作进一步的激励措施呢?

结果可能是——正如经济学逻辑所指出的那样——运用两种激励措施要比只运用一种激励措施更有效。但结果也有可能是,金钱激励措施有可能侵损内在的激励措施,从而使孩子们阅读更少的书籍而不是更多的书籍;或者说,使孩子们在短时间内基于错误的理由去阅读更多的书籍。

在这种情形中,市场就是一种工具,但并不是一种中性的工具。开始只是作为一项市场机制的东西,现在却变成了一项市场规范。人们对此有一个明显的担忧,即金钱激励措施会使孩子们习惯性地把阅读书籍看成是一种赚钱的方式,并由此侵蚀、排挤或腐蚀孩子们对阅读本身的那份热爱。

采用金钱激励措施让人们减肥、读书或节育的做法,不仅反映了经济学分析生活的逻辑,同时也进一步扩展了该逻辑。当加里·贝克在20世纪70年代中叶写道,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可以用计算成本收益这一假设加以解释的时候,他所指的是“影子价格”(shadowprices)——即被认为隐含在我们所面对的各种选项和我们所做出的各种选择之中的那种想象价格。因此,比如,当一个人决定维持婚姻而不是离婚的时候,这里并没有公布任何价格;他所考虑的是离婚的影子价格——即金钱价格和情感价格——并发现离婚的收益并不足以抵偿其成本。

但是,当今盛行的那些金钱激励计划要比这走得更远。通过给那些不以物质追求为目的的活动确定一种实在且明确的价格,这些金钱激励计划把贝克的影子价格从背后拽了出来,并把它们变成了真实的价格。它们把贝克有关所有的人际关系在最终意义上都是市场关系的建言付诸实施。

贝克本人据此提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建议,亦即用市场手段来解决人们在移民政策上存在的激烈争论:美国应当取消其由配额、积分系统、家庭偏好以及排队等候等构成的复杂制度,只需要出售移民权即可。考虑到需求,贝克建议把准入价格确定为5万美元或者更高。sup/sup

贝克推论说,愿意支付大笔移民费用的移民自然会有许多理想的特征。他们可能年轻、有技术、有抱负、勤劳,并且不可能申请救济金或失业津贴。当贝克在1987年最初建议出售移民权的时候,很多人都认为这个想法太难以置信了。但是,对于那些专事经济学研究的人来说,这是用市场逻辑来解决棘手问题(即我们应当如何决定哪些移民可获准进入美国?)的一种明智的甚至是显见不争的方式。

另一位经济学家朱利安·西蒙(julianl.simon)大约在同时提出了一种与贝克类似的建议。他建议每年设定一个移民准入配额,并把这些准入配额公开拍卖给出价最高的竞拍者,直至额满为止。西蒙论证说,出售移民权是公平的,“因为它是根据市场导向的社会的标准——即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的标准——来区别对待需求者的”。针对那种认为他的计划有可能只让富人移民美国的反对观点,西蒙回应说:可以允许胜出的竞拍者先从政府那里借贷一部分准入费用,并在之后用他们的所得税偿还这笔借款。他指出,如果他们无力偿还,那么可以随时把他们驱逐出境。sup/sup

出售移民权的想法对于某些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但是在一个市场信念不断高涨的时代,贝克–西蒙规划的主旨很快就被写进了法律。1990年,美国国会规定,在美国投资50万美元的外国人可以与他的家庭一起移民美国两年;两年以后,如果这项投资创造了至少10个就业岗位,那么他们就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绿卡)。用金钱换绿卡的计划在终极意义上是一项插队方案,亦即一条获得美国公民资格的快速通道。2011年,两位参议员提交了一个议案,建议用一种类似的金钱激励方式来繁荣受金融危机影响仍处于低迷状态的高端房地产市场。任何购买一幢价值50万美元住宅的外国人都可以得到一种签证,允许他及其配偶、子女在拥有这处房产的前提下一直居住在美国。《华尔街日报》(thewallstreetjournal)用一个大标题概括了这种交易:“买房子,拿签证。”sup/sup

贝克甚至提议向躲避迫害的避难者收取费用。他宣称,自由市场会使人们很容易就决定应当接受哪些避难者——即那些有充分理由支付费用的人:“很显然,政治避难者以及那些在本国受到迫害的人,为了被准许进入一个自由国家,是会愿意支付一大笔费用的。因此,只要设立一个收费系统,自然就可以避免举行那些浪费时间的听证会,来讨论避难者一旦被强制送回他的国家是否真的会受到身体上的威胁的问题。”sup/sup

要求一个躲避迫害的避难者支付5万美元的做法,不仅会使你觉得太不近人情,同时也是经济学家未对愿意支付费用与有能力支付费用这两点做出区分的另一个例子。所以,让我们来看一下另一个用市场手段解决避难者问题的建议,这是一个无须避难者自掏腰包的建议。法学教授彼得·舒克(peterschuck)提出了如下建议:

让一个国际组织根据国民财富的水平给每个国家设定一个年度避难者的配额。然后让这些国家在它们之间买卖这些义务。因此,比如,如果日本根据分配方案每年要接收2万名避难者,而它又不想接收他们,那么它可以付钱给俄罗斯或乌干达让它们接收这些避难者。根据规范的市场逻辑,这种情形会使每一方都获益。俄罗斯或乌干达得到了一个新的国家收入来源,日本通过外包方式履行了它接收避难者的义务,而且更多的避难者也得到了救助。sup/sup

这种避难者市场有点令人讨厌,尽管它使更多的避难者找到了避难之所。但是,它究竟有什么可以反对的呢?这与这样一个事实有关:避难者市场改变了我们有关谁是避难者以及我们应当如何对待他们的看法。它鼓励参与者——购买者、出售者以及那些拥有可以拿来讨价还价的避难所的国家——把避难者看成是一个要甩掉的包袱或是一种收入来源,而不是一些身处险境的人。

人们可能会承认避难者市场确有贬低人格的作用,可是他们仍得出结论认为,这项计划所带来的是更多的好处而不是伤害。但这个事例却表明,市场不只是一种机制。它们体现了某些规范。它们预设(并促进)了评价所交易物品的某些方式。

经济学家往往假定,市场并不会触及或腐蚀它们所调节的那些物品。但这并非事实真相。市场把它们的印记镌刻在社会规范之上。市场激励措施往往会侵蚀或排挤掉非市场激励措施。

一项有关以色列某些托儿所的研究表明了上述情况是如何可能发生的。这些托儿所面临着一个人们所熟知的问题:一些家长有时候无法按时去接他们的孩子。一位老师在迟到的家长来接孩子之前不得不留下来陪孩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这些托儿所对迟到的家长处以罚金。你猜想一下会发生什么?结果,迟接孩子的现象实际上反而越来越多了。sup/sup

如果你现在还假定人们会对激励措施做出回应,那么这就是一个令人感到困惑的结果。你可能会预期,设定罚金会减少而不会增加迟接孩子的现象。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呢?引入金钱惩罚机制的做法,改变了原有的规范。之前,迟到的家长会感到内疚,因为他们给老师带来了麻烦。而现在,家长们则把迟接孩子看成是一项他们愿意为之付钱的服务。他们把罚金看成是一项费用。他们不认为自己是在强迫老师延长工作时间,而只是用付钱给她们的方式让她们延长工作时间而已。

罚金抑或费用

罚金与费用之间的差异何在?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罚金所表达的是道德上的责难,而费用只是不含任何道德判断的价格。当我们对乱丢废物的人科以罚金的时候,我们是说:乱丢废物是错误的。把啤酒罐随手丢进大峡谷(grandcanyon),不仅要科以清理费用,而且也反映了我们作为一个社会所不予鼓励的一种恶劣态度。假设这种行为的罚金是100美元,而且一个富有的徒步旅行者认为,为了不用拿着空罐子出公园这一便利,花这么多钱是值得的。他把罚金看作一种费用,因而把啤酒罐随意丢进大峡谷。尽管他付了罚款,但是我们仍然会认为他做错了事。由于他把大峡谷看成是一个昂贵的垃圾丢弃站,所以他的这种观点表明,他没有以一种恰当的方式去理解它。

或者,让我们再来看一下专门留给残疾人使用的停车位的问题。假设一个忙着要去签约的健康人想在其建筑工地附近的地方停车。为了把车停在专门留给残疾人的地方这一便利,他愿意支付一笔颇为高额的罚款,因为他把这笔罚金视作做生意的一种成本。尽管他付了罚款,难道我们就会认为他的这种做法没有错吗?他对待罚金的态度,就好像它是一笔昂贵的停车费用。但是,这里丢失了其间的道德意义。由于他把罚金看成是一笔费用,所以他既没有尊重残疾人的需求,也没有尊重社会通过留出停车空位而方便残疾人的欲求。

21.7万美元的超速罚单

当人们把罚金视作一种费用的时候,他们就是在鄙视罚金所表达的那些规范。社会对此常常都会予以回击。一些富裕的驾驶者把超速罚单看作他们为了随意飙车而支付的费用。在芬兰,法律明确规定罚款金额以肇事者的收入为基础,并以此反对上述那种思维方式(和驾驶方式)。2003年,尤西·萨洛诺亚(jussisalonoja),一位27岁的香肠业继承人,因为在限速每小时40公里的路段上以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行驶而被罚款17万欧元(当时约合21.7万美元)。萨洛诺亚是芬兰最富有的人之一,他的年收入高达700万欧元。此前,最昂贵的超速罚单纪录是由诺基亚移动公司的一位主管安西·万约基(anssivanjoki)创下的。2002年,他因驾驶哈雷戴维森摩托车在赫尔辛基超速行驶而被罚款11.6万欧元。当万约基事后证明其收入因诺基亚公司利润缩水而被减少之后,法官才降低了罚款数额。sup/sup

芬兰人的这张超速罚单之所以是罚金而不是费用,不只是因为它们根据收入进行浮动这个事实,而是因为隐含在其背后的道德谴责,亦即违反限速规定是错误的这样一个判断。累进所得税也根据收入浮动,但它们却不是罚金;它们的目的在于提高国家税收,而不是一种通过惩罚来创收的活动。芬兰所开出的这张21.7万美元的超速罚单表明,社会不仅希望违法者能够支付危险行为的成本,而且也希望惩罚与罪责相符合——以及与违法者的银行存款余额相符合。

尽管一些有钱的超速驾驶者对待限速问题态度傲慢,但是罚金与费用之间的差异却是无法轻易消除的。在大多数情形下,被叫停在路边并被开具超速罚单仍带有一种耻辱的味道。没有人会认为警察只是在收取道路费,或是在给超速者开具一张可方便他快速往返的账单。近来,我偶然看到了一则怪诞的建议,它通过表明超速费用(而不是罚金)究竟意味着什么而阐明了这个问题。

尤金·“吉诺”·迪斯莫内(eugene“gino”disimone)是一名竞选内华达州州长的独立候选人。他在2010年提出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增加州预算的方案:允许人们在支付25美元(每天)后超速行驶,并在内华达州指定的路段以每小时90英里的速度行驶。如果你想不定时地选择提速驾驶,那么你可以买一个应答器,并在你需要开得快些的时候用手机拨打你的账号。只要从你的信用卡中扣除了25美元,那么你就可以在未来的24小时内自由地快速行驶,而不会被警察拦下停在路边。如果一个警察用测速雷达枪发现了你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那么你的应答器就会发出信号,表明你是一位付费的消费者,因而也就不会被开具任何罚单。迪斯莫内估计,他的这个建议可以在不提高税收的情形下每年至少为该州增加13亿美元的财政收入。尽管这对于该州的预算来说是一笔非常诱人的意外之财,但是内华达州高速公路巡警却说,这项计划会危害公共安全,而且该候选人在竞选中也肯定会落选。sup/sup

地铁逃票和录像带租金

在实践中,罚金和费用之间的区别有可能是不确定的,甚至是有争议的。让我们考虑一下这种情况:如果你在乘坐巴黎地铁的时候没有购买2美元的车票,那么你就会被罚款60美元。这项罚款乃是对那种用逃票的方式欺骗地铁系统的做法的一种惩罚。然而,一群专门逃票的人最近想出了一种把罚金转变为费用的聪明方法,不过这也是一种很平常的方法。他们成立了一个保险基金,如果他们当中有人被抓到,该基金就会为他支付罚款。每个成员每月给该项基金(逃票者互济会)缴纳大约8.5美元的费用,而这笔钱远比购买一张合法的月票所需花费的74美元要便宜得多。

这个互济会的成员说,他们的动机不是金钱,而是对免费开放公共交通的一种意识形态承诺。这个群体的一位领导者告诉《洛杉矶时报》说:“这是一种集体抵抗的方式。在法国,有些事情(上学和健康)应当是免费的。那么为什么公共交通不免费呢?”尽管逃票的人不会很多,但是他们的全新计划却把对欺骗科处的罚金变成了一种月度保险费,一种他们为了抵抗交通收费系统而愿意支付的价格。sup/sup

为了确定是罚金合适还是费用合适,我们就必须弄清楚相关社会制度的目的以及应当调整它的那些规范。答案会因我们所关注的问题不同而有所不同:我们讨论的是晚到托儿所接孩子以及巴黎地铁逃票的问题,还是逾期把dvd还给当地音响商店的问题。

在音响商店初创的岁月,它们把因迟还录像带而交付的费用看作是罚金。如果我迟还了录像带,营业员就会表现出一种特别的态度。好像我迟还3天电影录像带,就是在做一件不道德的事情似的。我认为这种态度有点错位。一个商业性音响商店毕竟不是公共图书馆。对于那些没有按时归还图书的人,公共图书馆所科处的不是费用,而是罚金。这是因为公共图书馆的目的就是要在一个共同体中组织人们免费分享书籍。所以,当我悄悄地把已过借阅期的书还给图书馆的时候,理应感到内疚。

但音响商店做的是生意,其目的就是通过出租录像带赚钱。所以,如果我没有按时归还电影录像带并付费多借了几天,那么我应当被看成是一个较好的消费者,而不是一个较差的消费者。或者,我理应这么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方面的规范也发生了变化。现在,音响商店似乎已不再把逾期不还而缴纳的钱看成是一种罚金,而是看成一种费用。

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

在通常情况下,道德要求会更高些。让我们来看看人们就罚金和费用之间偶尔出现的模糊界限展开的争论:在中国,因违反政府独生子女政策而被科处的罚款,在富裕的人眼中越来越被看作是生育第二个孩子所要支付的一笔费用。这项为了减缓中国人口增长速度而在30多年前就已经实施的政策,使得城市中的大多数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如果农村家庭第一胎生育的是女孩,则被允许生第二胎。)罚款金额因地而异,但在大城市中,罚金已高达20万元人民币(约合3.1万美元);这对于工薪阶层来讲是一笔很大的数额,但对于富裕的企业家、体育明星和社会名流来讲则是微不足道的。来自中国新闻媒体的一则报道指出,广州的一位孕妇和她的丈夫“趾高气扬地”步入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把一沓钱扔在桌子上说:“这是20万。我们要照顾我们还未出生的孩子,请不要再来打扰我们。”sup/sup

计划生育官员试图通过以下做法来重申此项举措的惩罚性质:增加富裕超生者的罚金,公开谴责违反独生子女政策的社会名流并禁止他们上电视,以及不让超生的企业老总得到政府的合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翟振武解释说:“对于富人来讲,罚金是微不足道的。政府必须在真正可以打疼他们的地方——如名誉、声望和社会地位等方面——更重地打击他们。”sup/sup

政府当局把罚金看成一种刑罚,并希望它还能产生一种耻辱感。它们不想把它变成一种费用。这主要不是因为它们担心富裕的家庭会生育太多的孩子。富裕超生者的数量相对来讲是很小的。问题的关键乃是构成独生子女政策之基础的规范。如果这里的罚金只是一种费用的话,那么国家就会陷于一种尴尬的交易之中,因为它在向那些有能力和有意愿支付超生费用的人出售超生权。

可交易的生育许可证

让人感到特别奇怪的是,西方的一些经济学家呼吁采用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控制人口的方法,而这种方法与中国官员竭力避免的那种以费用为基础的计划生育体系极其相似。这些经济学家敦促那些需要限制人口数量的国家发放可交易的生育许可证。1964年,经济学家肯尼思·博尔丁(kennethboulding)就提出了一个可交易的生育准许体系,作为处理人口过剩问题的一种方式。每个妇女都可以得到一张授权她们生育一个孩子(或两个孩子,这取决于政策的规定)的准生证。她可以自由地使用这种准生证或根据现行价格把它卖掉。博尔丁设想了这样一种市场,其间,那些渴望拥有孩子的人可以从(他以一种粗鲁的方式所说的)“穷人、修女、未婚妇女等诸如此类的人”那里购买准生证。sup/sup

这项计划要比固定配额体系(如独生子女政策)少一些强制性。同时,它在经济上也更有效,因为它会把物品(在这个情形中就是指孩子)分配给最愿意为它们支付金钱的消费者。近来,两位比利时经济学家又重申了博尔丁的建议。他们指出,由于富人有可能会愿意从穷人那里购买生育许可证,所以这个计划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那就是通过给穷人增加一个新的收入来源来减少不平等现象。sup/sup

一些人反对对生育作任何限制,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为了避免人口过剩,对生育权进行限制是合法的。让我们暂时撇开有关原则的争论,而设想存在这样一个社会,它决定实施强制性的人口控制计划。这样,你就可以知道下述两项政策中哪项政策会较少招致人们的反对:是(1)一个固定配额的体系,它限制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并对超生者科处罚款;还是(2)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体系,它给每对夫妻发放一张可交易的、授权持有者可生育一个孩子的准生证?

从经济逻辑的角度来看,上述第二项政策显然更为可取。如果让人们在使用准生证抑或出售准生证的问题上拥有选择的自由,那可以使相关的人都获益,而同时也不会使任何人受损。那些买卖准生证的人(通过相互获益的交易)获得了好处,而那些没有进入这个市场的人的境况也并不会比他们如果处在固定配额体系下的境况更糟,因为他们仍可以生育一个孩子。

然而,就人们可以买卖生育权的那种体系而言,存在着某种让人感到担忧的方面。部分担忧是:在不平等的条件下,这样一种体系是不公平的。我们不愿意把孩子当成一种只有富人负担得起、穷人却负担不起的奢侈品。如果生育孩子是人类繁盛的一个核心要素的话,那么把生育孩子的条件限定在支付能力的基础之上就是不公平的。

除了上述基于公平这个理由的反对意见以外,另一种反对意见还认为它是一种贿赂。这种市场交易的核心要素乃是一种在道德上令人不安的活动:希望多要一个孩子的父母肯定会引诱或诱使其他有可能成为父母的人出售他们的生育权。从道德上讲,这在很大程度上与购买一对夫妻生下来的唯一一个孩子没有什么两样。

经济学家们有可能论辩说,孩子市场或生育权市场拥有一种有效的德性:它把孩子分配给了那些最珍视他们的人,而衡量标准便是支付能力。但是,交易生育权的做法促使人们用一种商业态度去对待孩子,而这种态度则会腐蚀父母的品格。处于父母之爱这一规范之核心地位的乃是这样一种观念:一个人的孩子是不可转让的,把他们拿来买卖是不可思议的。所以,从另一对可能成为父母的人那里购买一个孩子或购买生育一个孩子的权利,就是在腐蚀父母品格本身。如果你通过贿赂其他夫妻不要孩子而自己生育了孩子,那么爱你的孩子这种经验难道就没有被败坏吗?你是否有可能至少在诱惑下向你的孩子隐瞒这个事实?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就有理由得出结论:不论生育许可证市场有多少好处,它都会以固定配额体系不会采用的方式腐蚀父母的品格,尽管固定配额体系也非常令人讨厌。

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

罚金与费用之间的差异,也与有关如何减少温室气体和碳排放的争论相关。政府应当给排放设定一个限度并对那些超标排放的公司科以罚金?还是应当提供可交易的排放许可证?第二种方案的意思大致是说,与丢弃废品不同,排放乃是做生意所要花费的一种成本。但这是否正确呢?或者说,向空气中排放过量废气的那些公司是否应当受到某种道德上的谴责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仅需要计算成本和收益,而且还必须决定我们想提倡的究竟是哪种对待环境的态度。

在1997年举行的京都会议(kyotoconference)上,美国坚持认为,任何一种强制性的全球排放标准都必须包括一个交易方案,允许各个国家买卖排放权。所以,比如,在《京都议定书》(kyotoprotocol)的框架下,美国可以通过要么减少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要么支付费用让其他地方减少排放来履行它的义务。它可以支付费用来重新修复亚马孙雨林或使一个发展中国家的一个老旧的煤炭工厂现代化,而不用向国内那些狂吸新鲜空气的悍马车征税。

当时,我为《纽约时报》撰写特稿的时候就反对这项交易方案。我担心,允许国家购买排放权就好像允许人们付费乱丢垃圾一样。我们应当竭力强化而不是弱化破坏环境所应背负的道德耻辱。与此同时,我还担心,如果富裕的国家可以通过花钱来免除他们所负担的减少他们自己国家排放量的义务,那么我们就会侵蚀我们未来在环境问题上展开全球合作所必需的那种共同牺牲的意识。sup/sup

针对我的文章,《纽约时报》收到了潮水般的严苛批评信件或挑剔信件——大多数来自经济学家,其中一些人还是我在哈佛大学的同事。他们认为,我没有理解市场的德性、交易的有效性或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理。sup/sup在这些潮水般的批评中,我从我原来就读的学院的一位经济学教授那里收到了一封表示同情的电邮。他写道,他理解我努力阐述的要点。但他也请我帮个小忙,即是否可以不公开曾经教过我经济学的那个人的身份?

自此以后,我在一定程度上对我有关买卖排放权的观点进行了重新思考——尽管我这样做并不是因为经济学家们所提出的那些教条式理由。与把垃圾从车窗扔到高速公路上不同,排放二氧化碳本身没有什么可予以反驳的。我们所有的人每次呼吸的时候都在排放二氧化碳。排放二氧化碳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人们所要反对的是过量排放,亦即一种浪费能源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这种生活方式以及支撑此种生活方式的态度,乃是我们应当不予鼓励甚至应当予以蔑视的。sup/sup

减少排放的一种方式便是政府管制:要求汽车制造商达到更高的排放标准;禁止化工厂和造纸厂把含有毒素的水排进河道;要求工厂在他们的烟囱上安装过滤器。如果这些公司没有遵守这些标准,就对它们科以罚款。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第一代环境法实施期间就是这么做的。sup/sup这些以罚款为后盾的管制措施,是一种要求公司为它们的排放行为付钱的方式。这些管制措施也带有道德含义:“我们应当为自己把污水排进小溪和河道而感到羞愧,也应当为自己排放废气从而污染空气而感到羞愧。这不仅有害我们的健康,而且我们也绝不能这样对待地球。”

一些人反对上述管制措施,因为他们不喜欢任何一种让各个行业承担更高成本的做法。但是,另一些对环境保护持同情态度的人却在寻求一些更有效的达到其目的的方式。随着市场声誉在20世纪80年代的不断提升,随着经济学思维方式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一些环保倡导者也开始赞同某些基于市场的拯救地球的方式。他们指出,不要给每个工厂都强行设定排放标准;相反,我们只要给排放设定一个价格,而其他的事情就留给市场去解决。sup/sup

给排放定价的最简单方式就是向它征税。向排放征税可以被视作一种费用而不是一种罚款;但是如果征税足够重的话,那么它就可以使排放者为它们造成的损害付出金钱的代价。正是基于这个理由,要落实这种做法在政治上是很难的。所以,政策制定者们采纳了一种更加亲市场的解决排放方案——排放交易。

1990年,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把一项旨在减少酸雨(它是由燃煤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造成的)的计划签署成了法令。这项法令没有给每个电厂设定固定的排放限额,而是给每个公共电力公司发放一张排放一定废气的许可证,然后允许这些公司彼此之间买卖这些许可证。因此,一家电力公司要么减少它自己的排放量,要么从某家其他成功减少排放量的电力公司那里购买额外的排污许可证。sup/sup

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了,因而这一交易方案被广泛认为是成功的。sup/sup后来,也就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人们的注意力转向了全球变暖问题。有关气候变化的《京都议定书》为各个国家提供了这样一个选择:它们要么减少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要么付钱给其他国家让它们减少排放。实施此项方案的理由乃是它减少了遵守条款的成本。如果替换印度农村使用的煤油灯要比减少美国的碳排放便宜,那么为什么不让美国出钱来换掉那些煤油灯呢?

尽管有这样的诱惑,但美国还是没有加入《京都协议》,而此举使得随后的全球气候谈判搁浅。不过,我的兴趣与其说是协议本身,不如说是它们是如何表明全球排放权市场的道德成本的。

就一些人所建议的生育许可证市场而言,其道德问题在于该体系促使一些夫妻贿赂其他人以使他们放弃生育孩子的机会。这个体系经由鼓励父母把孩子视作可转让的、可买卖的商品而侵蚀了父母之爱的规范。全球排放许可证市场中的道德问题则与上述道德问题不同。在这里,问题不在于贿赂,而在于它把义务外包给了其他国家。这个问题在全球背景下要比在国内情势中更为尖锐。

就全球合作而言,允许富裕的国家通过从其他国家那里购买排放权(或资助那些能够使其他国家减少排放的项目)而使它们在能源使用方面不做实质性减排的做法,确实侵损了下面两项规范:它不仅对自然确立了一种工具性态度,而且还破坏了那种对于创建一种全球环境伦理来讲所必要的共同牺牲精神。如果富裕的国家可以通过花钱来免除它们所负担的减少自己碳排放的义务,那么这就与上文所述的大峡谷徒步旅行者的例子有些相像。只是现在,富有的徒步旅行者可以在扔啤酒罐以后不用接受罚款的惩罚,只要他雇人去清理喜马拉雅山脉中的垃圾即可。

的确,这两个例子并不完全相同。随意丢弃垃圾要比温室气体排放具有更少的替代性。丢弃在大峡谷的啤酒罐并不能用远在离大峡谷半个地球之远的一块原始土地来补偿。与之不同的是,全球变暖乃是一种累积性的危害。就整个天空而言,地球上哪些地方少排放一些二氧化碳、哪些地方多排放一些二氧化碳,实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在道德和政治上讲,这却事关重大。让富裕的国家通过花钱而使其不必改变它们浪费资源的习惯,会强化一种错误的态度——即认为自然是那些能够负担费用的国家可随意倾倒垃圾的地方。经济学家常常假设,解决全球变暖的问题就是一个设计一种正确的激励结构并让各个国家签字同意它的问题。但是这种假设却忽略了一个关键的要点:规范问题。在气候变化问题上采取全球行动,要求我们找到一种建构某种新环境伦理(即一整套新的对待我们所共享的自然世界的态度)的方法。一个全球的排放权市场,无论其有多高效,都会使我们更难培养起一种负责任的环境伦理所要求的节制和共同牺牲的习惯。

碳补偿行动

自愿碳补偿行动的日益增多,也产生了同样的问题。石油公司和航空公司现在让消费者交付一定的费用来抵消其个人对全球变暖所造成的影响。英国石油公司的网站设置了一个专门的网页,消费者可以去那里计算他们的驾驶习惯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总量,并且通过资助在发展中国家推行的某项绿色能源计划去补偿他们个人的废气排放。根据该网站的说法,平均每个英国驾驶员每年的排放量,大约可用20英镑去补偿。英国航空公司提供了一种相同的估算方案。只要支付16.73美元,你就可以补偿你在纽约和伦敦之间的往返旅行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航空公司会把你交的16.73美元资助给内蒙古的一家风力农场,以弥补你的飞行给天空造成的损害。sup/s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