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格斯陈年特酿

烟与镜 尼尔·盖曼 第1页,共2页

本杰明·莱斯特得出一个毋庸置疑的结论——写《沿英国海岸徒步旅行》一书的那个女人绝对从来都没有徒步旅行过。这本书现在正在他的背包里,他怀疑就算英国的海岸线跳着舞从她卧室里排队经过,边跳边吹着卡祖笛同时还开开心心地大声唱“我就是英国海岸线啦”,那个作者也认不出来。

他参考该作者的指引走了五天,现在已经完全放弃了,他现在脚上全是水疱,背也疼。每个英国海岸的观光景点都有不少提供早饭和住宿的酒店,这些酒店在淡季非常欢迎各路游客。这是书中的建议之一。本把这句话划掉,在空白处写道:每个英国海岸的观光景点都有不少提供早饭和住宿的酒店,酒店老板在九月底就去西班牙或者普罗旺斯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度假了,店也彻底关门了。

他在空白处写了不少批注。比如:任何时候在公路边咖啡店点煎蛋都不需要说两次,还有炸鱼薯条是什么东西?以及不,根本不是。最后一条批注写在一段话旁边。这段话说的是:英国海岸线上风景优美的村庄最欢迎的就是从美国跑来徒步旅行的年轻人。

在这地狱般的五天时间里,本经过了一座又一座村庄,在自助餐厅和咖啡馆一边喝甜味的茶和速溶咖啡,一边看着外头灰蒙蒙的岩石和铅灰色的海,他穿着两件厚厚的毛衣还冷得发抖,到处都下雨,根本没看到传说中的美景。

一天晚上,他铺开自己的睡袋,坐在公交车站的棚子下面,开始翻译旅行手册里描述性的词汇:迷人,他觉得这个意思是难以描述,风景优美意思是虽然有点丑但是不下雨的时候也还行,令人愉快指的是我们从未去过所以不知道别人愉不愉快。此外他还得出一个结论,村子的名字越离奇,那地方就越无聊。

就这样到了第五天,本·莱斯特来到了布特尔北边的一个地方,一个叫印斯茅斯的村子,按旅游手册里的描述这地方既不迷人也不风景优美也不令人愉快。书上没写村里那个生锈的码头,也没写卵石海滩上那一堆堆破烂的捕龙虾罐子。

朝着海的一面有三家提供早餐住宿的酒店挨在一起,分别叫:海景、美好假期和舒布·尼古拉斯,每家店的前厅玻璃上都挂着没通电的霓虹灯牌子,写着“有空房”字样,但大门口都钉着“歇业中”的通知。

朝海的这边没有咖啡店。唯一一家炸鱼薯条店也是关门的。本等着这店开门,等了一下午,灰色的日光都变得昏暗了。最后,一个青蛙脸的矮个子女人沿路走来,她打开商店的门。本问她这家店什么时候营业,她疑惑地看着本说:“亲爱的,今天星期一,我们星期一从来不开门。”然后她走进炸鱼薯条店顺手锁上门,本一个人又饿又冷地待在店外头。

本是在得克萨斯州北部一个干燥的小镇上出生长大的:那里唯一的水塘是后院的游泳池,唯一的出行方式是乘坐带空调的皮卡。因此在说英语的国家沿海岸线徒步旅行这个主意对他来说很有吸引力。本的家乡不光气候干燥,它还有着另一重意义上的干燥:早在美国全境实施禁酒令前三十年,它就已经禁酒了。所以本对酒吧的认知就是:那是个罪恶的地方,跟酒馆是一样的性质,只是叫法不同。《沿英国海岸徒步旅行》的作者却说酒吧是体验本地特色、收集当地信息的好地方,每个人都应该“去喝一轮”,有些酒吧也卖食物。

印斯茅斯的酒吧叫作“死灵之书”,酒店招牌上写着店主名叫a.阿尔-哈扎德,有葡萄酒和各种酒精饮料的执照。本想知道这店里卖不卖印度菜,他刚到布特尔的时候吃过一次印度菜,觉得很好吃。他停下来看着“公共酒吧”和“沙龙酒吧”的指示牌,也不知道英国所谓的公共酒吧是不是像公立学校一样的“公共”,最终他还是去了沙龙酒吧,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还挺西部的。

那个沙龙酒吧基本上没人。闻起来有股上周洒出来的啤酒和前天的烟灰混合的味道。吧台后面站着个棕黄色头发的胖女人。酒吧一角坐着两位戴灰色长围巾的先生。他们一边玩多米诺一边端着有凹槽花纹的玻璃啤酒杯,小口喝着某种像是啤酒的深棕色饮料,饮料表面浮着一层泡沫。

本走过去问:“你们这里卖食物吗?”

那个女酒保挠了挠自己鼻子侧面,然后很不情愿地说,也许能做点乡村菜。

本也不知道乡村菜是什么意思,他只是第一百次地希望《沿英国海岸徒步旅行》一书附英美词汇互译表。“是食物的意思吗?”他问。

她点头。

“好。那就来一份那个。”

“饮料呢?”

“可乐。”

“我们这里没有可乐。”

“那就百事。”

“没有百事。”

“嗯,那有什么?雪碧?七喜?佳得乐?”

酒保的表情更加茫然了。她说:“我记得好像还有两瓶樱桃汽水。”

“那也行。”

“一共五英镑二十便士。菜做好了我就给你端上来。”

本在一个有点黏糊的小木桌旁坐下,喝着亮红色碳酸饮料,这饮料的外观和口味都很像化学制剂,他暗自猜想所谓“乡村菜”说不定是用排骨做的,同时满怀希望地想象着,这是道淳朴的菜肴,充满田园风情,就好像农夫赶着牛在夕阳中穿过刚犁过的田野,内心非常确定地知道,自己能吃完烤全牛,甚至都不用给别人分一点。

“来了,乡村菜。”酒保说着把一盘东西放在他面前。

所谓乡村菜原来是一块味道刺激的方形奶酪、一片生菜叶子、一个很小的土豆,上头还有个手指头印子,一堆湿乎乎的棕色东西,尝起来像是酸果酱,一个很小很硬且过期的面包卷,本非常难过也非常失望。他早就有这个想法了——英国人准是把吃东西当作惩罚。他嚼着奶酪和生菜叶子,内心痛骂所有吃“乡村菜”喝“樱桃汽水”的英国农夫。

坐在角落里那两位穿灰色雨衣的绅士结束了多米诺游戏,端起饮料坐到本的旁边,其中一个好奇地问:“你在喝什么?”

“据说是樱桃汽水,”本回答道,“但尝起来就跟化工厂废水似的。”

“你这么说真有意思,”比较矮的那位先生说,“真是有意思。我有个朋友在化工厂工作,他从来不喝樱桃汽水。”然后他很戏剧性地停下来,喝了一口他自己那份棕色的饮料。本等着他继续说,但是对话似乎就到此为止了。

为了表示礼貌,本就问:“你们二位在喝什么呢?”

比较高的那一个原本有些悲伤的样子,现在开朗起来:“啊,你可真是健谈啊。请给我来一品脱修格斯陈年特酿。”

“我也要,”他的同伴说,“为了修格斯特酿我可以去杀人。嗯,这句话当广告语肯定不错。‘为了修格斯特酿去杀人’。我要给他们写信说说。他们肯定喜欢这个建议。”

本走到酒保面前,打算要两杯修格斯陈年特酿,再给自己要杯水,然而她已经倒好了三杯深色的啤酒。好吧,他心想,来都来了还能怎样呢,肯定不可能比樱桃汽水更难喝了。于是他喝了一口。那个味道吧,他觉得广告里可能会说是口味醇厚,但要说是谁的口味的话,搞不好是针对山羊的口味。

他付了钱,回到新朋友身边。

“你来印斯茅斯做什么啊?”高个子的人问道,“我猜想你可能是我们的美国同胞,来欣赏著名的英国乡村美景。”

“美国那个地方也是以印斯茅斯命名的,你知道吧。”矮个子那个说。

“美国也有个印斯茅斯吗?”本问。

“有啊,”矮个子说,“那个人写过好多次。那个不能提及姓名的人。”

“什么?”

矮个子扭头看了看身后,用说悄悄话的架势大声地说:“h.p.洛夫克拉夫特!”

“我跟你说了不能提他的名字,”另一个人说,随后他啜了口深色啤酒,“h.p.洛夫克拉夫特,h.p.洛夫克拉夫特,该死的浑蛋h.p.洛夫克拉夫特,”他吸了口气,“他懂什么?他懂些什么玩意儿?”

本喝了口啤酒。这个名字有点熟悉,他曾在父亲的车库里那些老旧的黑胶唱片中见过。“他们不是个摇滚乐队吗?”

“跟摇滚乐队没关系。我说的是那个作家。”

本耸耸肩:“我没听说过,我基本上只看西部小说,还有技工手册。”

矮个子用胳膊肘戳了戳自己的同伴:“听见没,威尔夫?他没听说过。”

“哦,那也没关系。我也看过赞恩·格雷。”高个子说。

“也是。嗯,倒也不是值得骄傲的事情。这位——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本。本·莱斯特。你们是……”

矮个子笑了笑,本觉得他看起来像极了青蛙。他说:“我叫塞思,这位是我的朋友威尔夫。”

“幸会。”威尔夫说。

“你们好。”本说。

“我跟你说吧,”矮个子说,“我非常赞同你的意见。”

“是吗?”本回答。

矮个子点点头:“对。h.p.洛夫克拉夫特。我根本不知道他有什么厉害的。他根本不会写。”他喝了口啤酒,然后用灵活的长舌头舔掉嘴上的泡沫,“你一翻开书,看看他用的都是些什么词。不可名状。不可名状是什么意思?”

本摇头。他似乎陷入了在英国酒吧跟两个陌生人边喝啤酒边谈论文学的局面。莫非他在自己都没察觉的时候变成了另一个人?啤酒似乎也没那么难喝了,他喝光了一杯,樱桃汽水的怪味消失了。

“不可名状就是怪诞,奇异。特别诡异古怪。就是这个意思。我在字典里查过了。还有凸月。你知道吗?”

本再次摇头。

“凸月就是快要成为满月的月亮。还有他经常用来称呼我们的那个词。叫什么来着?不是个好词,我一时想不起来……”

“浑蛋?”威尔夫说。

“不是。哦,无尾两栖类。对,就是这个。意思是看起来像青蛙。”

“等等,”威尔夫说,“我觉得他们有点像……嗯,像某种骆驼。”

塞思大力摇头:“绝对是青蛙。不是骆驼。是青蛙。”

威尔夫喝了一大口修格斯特酿。本也小心地喝了一口,但喝得不太愉快。


作者“尼尔·盖曼”的其他小说

坟场之书》《北欧众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