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骨。你知道,丁骨是——这么说吧——这套装置的正式拥有者。这只手提箱确实已经属于他了,而他只要离开箱子超过十英尺,箱子就会‘轰’,自毁。”
“为什么?”
斯奎基盯着阿弘,好像在看一个傻瓜,“唉,尽管我没在中情公司或者别的什么鬼地方干过,可还是能猜到:不管是谁做出来这种药,无论制造者给它起名叫‘倒计时’、‘小红帽’还是‘雪崩’,反正这些人对商业机密非常重视。所以一旦毒贩扔掉了箱子,或是不慎遗失,或是企图把所有权转让给别人,那么就会——‘轰’。”
“你觉得瘸子帮能追到乌鸦吗?”
“在唐人街没戏。见鬼。”斯奎基一想起这些烦心事便又火冒三丈,“那家伙真让我无法相信,我早该宰了他才对。”
“你是说乌鸦?”
“不,我说的是那个追乌鸦的瘸子帮混蛋。算他运气好,乌鸦先给了他一拳,换了我他更倒霉。”
“你当时是在追那个瘸子帮的家伙?”
“我当然是在追他。怎么,你以为我那时在追乌鸦?”
“似乎是的。我是说,乌鸦是坏人,没错吧?”
“完全没错。如果我是警察,我肯定要去追乌鸦,抓坏人是警察的职责嘛;但我是个强制执行者,我的职责是维持秩序,所以我会尽一切努力,而城里的每个强制执行者也会尽一切努力——去保护乌鸦。如果你打算去找乌鸦,为你那位被他做掉的同事报仇,我看你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
“做掉?哪个同事?”插进来问。她还不知道拉格斯的事情。
阿弘觉得自己受了羞辱,“每个人都告诉我:不要招惹乌鸦。难道就是为了这个?怕我干掉乌鸦?”
斯奎基看看阿弘的佩刀,“你有这个本事。”
“为什么每个人都要保护乌鸦?”
斯奎基微微一笑,似乎觉得他和阿弘之间的谈话变成了玩笑,“他简直就是个主权国家。”
“那就向他宣战。”
“向核武器宣战?不是个好主意。”
“啊?”
“老天,”斯奎基摇摇头,“如果我早知道你对这件狗屎事一无所知,当初才不会让你上我的车呢。我还以为你是中情公司里的厉害角色,正在执行任务呢。你是想告诉我,你当真不知道乌鸦的事?”
“是的,我是想这样告诉你。”
“好吧,我这就给你讲清楚,免得你出去找麻烦。乌鸦有一枚鱼雷弹头,是他从一艘原苏联核潜艇上偷来的。这种鱼雷只需一发就能摧毁整个航母战斗群。它是核鱼雷。你知道乌鸦的哈雷摩托车旁挂着个模样可笑的跨斗吧?伙计,那可是一颗氢弹,保险已经打开,随时可以引爆。而引信与植入他颅骨的脑电波探测极片相连。如果乌鸦死掉,氢弹就会爆炸。所以说,只要乌鸦到城里来,我们都会尽最大的努力让他感到宾至如归。”
阿弘张大了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代他答道:“好吧,现在我谨代表我的合伙人和我本人表态,我们绝对会离他远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