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就在那儿,站在薄暮笼罩的马路中央。我早该想到的。一定是阿关姨婆告诉她我回来了,她大概是循着妖精们的骚动找到这里的。
她一点也没变,看起来就像个标准的女巫,一头油腻腻的黑色长发,黝黑的肌肤,鹰钩鼻,脸颊上还长着一颗痣。你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像女巫的人——当然我那三个姑姑也是女巫,但她们都留着一头无懈可击的金发,而且举手投足间莫不散发上流出身的教养。她身上的衣服也很符合她惯常的风格——也就是打开衣橱,每数三件就抓起来套在身上。这方法能带给她最大的魔力,或至少她这么认为,但同时也非常的不相称而且不合时宜,像她今天穿的就是一件宽大无比的拼接毛衣与一条薄薄的黑色长裙。
“妈妈。”我说,声音细如蚊鸣。我吓坏了,比面对那些妖精和那把刀子时不知恐惧多少倍。我一直都很怕她。
“你一直都是像我的那个。”她若无其事地说,仿佛只是在聊天。
“不。”我回答,声音却在发抖,几不可闻。
“只要我们同心,一定可以成就许多大事。我有好多事情可以教你。”
我还记得,在她最疯狂的时候,我和莫儿曾狠狠折磨过她一次。我们那时肯定约有十或十一岁,她将我推下前门台阶,因为她要我去替她买烟,但店家不肯卖我,所有只能空手而返。我流血了,莫儿扶我站起,我们看见一只大黑鸟缓缓扑翅飞离墓园大门——可能是只乌鸦,但在我们那个年纪,一律通通称作渡鸦,反正在威尔士语里都是同一个字。“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莫儿开口,我跟着加入。而她,莉兹,我的母亲,先是退回屋内,然后是她的房间。我们继续背诵爱伦·坡的《乌鸦》,越来越大声,越来越响亮。
我领悟了万物运行的道理,也已将莫儿送去人死后该去的地方。我曾化身为火焰,而我母亲只是个渺小又可悲的假女巫,一遍又一遍为了私利操弄魔法,到头来良知泯灭,徒留仇恨在体内自我吞噬,一事无成。我们已经在妖精的帮忙下封印了她的力量。
“我对你无话可说。”我大声地说,上前一步。
然后又是一步。伤腿猛然作痛,但我无视那痛楚,也无视她。我看得出来她正在施展魔法——对我施展魔法。但是我的保护咒——就是在学校施展的那些——成功地将它们阻挡在外。魔法被不痛不痒地导入地底,就像针灸那样。
我又踏前一步,走过她身旁。她伸出手,牢牢抓住我,十指有如利爪。
我转身向她看去。她的双眼一如往常地骇人。我深呼吸了口气。“别烦我。”我说,甩开她的桎梏。
她举起手,一巴掌向我甩来。这时候,我恍然察觉她是真的往上举“高”了手;我已经长得比她还要高。我伸手一推,利用她自身动作和这些日子来彼消我长的力量把她推了开去。她摔倒在地,我又向前一步,经过她身边,朝山上走去。我跑不了,连拖着伤腿蹒跚前进都有困难,但仍坚持一跛一跛地往上爬。
“你好大胆子!”她说,仍匍匐在地,口气里满是惊愕。她再度召唤魔法,就像莫儿死去时那样,用许多无以名之的可怕幻象包围离去的我。那时候,我们拼了命地装作没看见;现在,我却能控制它们,将它们吸引到我身旁。少了恐惧的喂养,它们只是一堆可悲又空洞的泡沫。
后方陡然传来一阵撕裂声,我转身,骇然抽了口气。她掏出一本单册的《魔戒》,虽然是她的书,却是我看的第一本《魔戒》,然后撕下其中一页,朝我扔来。纸张在空中变成一把燃烧的利矛。天色已暗,火光照亮周遭景物,闪烁着诡异的无名黑影。我避身闪躲,她又撕了一页,而这让我痛苦难耐。我知道书本只是文字的集合,我自己也有两套《魔戒》,但我还是好想掉头,抢过那本书。那些矛并不如她的暴行可怕,就算真的射中我也不会造成什么伤害。她怎么能用书本对付我?但我了解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选择。
我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回敬她。我先将那些幻影怪物拉向我,然后发力朝她推去。它们立刻幻化变形,变成巨龙和巨大的异形乌龟,变成身穿太空装的人类,变成身着盔甲、手提刀剑的少男少女。它们挡在我们之间,保护我,冲破薄暮,朝她疾扑而去。我又朝山上跨前一步,远离她。
当然了,她也可以像我一样,无视那些幻影。
尖矛仍一根根破空飞来,现在没着火了,而且越来越朦胧难辨。她一定是一口气撕了好几页,疯狂地朝我扔来。我停下脚步,寻求万物之道。它们是用纸做的,而纸是木头做的,所以很容易转化成为长矛。但木头最想变的是什么呢?那答案如此接近,我甚至能感受到它经过时扬起的微风。我知道了,我笑了。莫儿曾在这里说过,好久好久以前。那做来甚至不费吹灰之力。纸张幻化的长矛变成了一棵树。其他她已扔出,如今钉在地上的长矛也一根接着一根转化。起初,它们只是挺立原地,树根深深扎进土里,一株株开枝散叶,橡木、梣木、刺棘;山毛榉、花楸、冷杉木;一株株雄伟美丽、枝叶繁盛的大树。然后它们开始朝山下移动,就像伯南森林朝邓斯南山前进。“野树人确实帮得上忙。”我说,热泪盈眶。
只要你真诚爱书,它们也会以同等的爱回报。
它们并非幻象,而是真正的树木。纸张是由树木制成,也是它们真心想成为的东西。透过树海,我隐约能瞥见她的身影。她正疯狂地对我咆哮些什么。纸张只要一撕下来,便立刻转化为树,而且速度越来越快。她手中的那本书也变成一丛巨大无比的藤蔓与灌木,朝四面八方蔓延而去。这一座原是芬诺塞的废墟变成了一片森林,中央矗立着工厂的遗迹。不用说,妖精纷纷现身,还有一只猫头鹰朝着漆黑的水池俯冲而下。
“有时候它需要的时间比你预期中还长。”我说。
我继续往上走,将芬诺塞抛在身后。她仍疯狂咆哮着,在那片树林深处。我只是尽可能地加快脚步,不过再快也快不了多少。我现在已经远离她攻击的范围,再走两步,便来到马路上。
到了路上,我总算能扶着栏杆慢慢走。栏杆很好用,几乎就像拐杖一样好用。只要能撑到公车站牌事情就简单了,我的旧拐杖放在外公家。突然间,我察觉自己现在就像哈代那愚蠢故事中的愚蠢女人芬妮·罗宾,一面扶着栏杆,一面拖着自己挣扎前进。想到这,我不由咯咯笑了起来。
终于走到栏杆尽头,公车站牌就在旁边,我仍无法完全停止那莫名其妙的傻笑。就在此时,我看见他们了。
看到小威我很意外,丹尼尔让我大吃一惊(他是怎么摆脱他姐姐的?),山姆却是让我傻在当地,哑口无言。他们三人就像三位一体的圣父、圣子、圣灵凭空出现,不过当然了,事情经过非常简单:小威决定要来南威尔士,便打电话给丹尼尔,丹尼尔又打给山姆。他们没看到我化身变成火焰,也没看到我把书转化为树;起码丹尼尔没看见。我想小威的眼角余光可能瞄见了什么,山姆我就不知道了,他只是嘴角漾着微笑。
我完全不需要他们,但看见他们我很开心。
【注释】
出自莎名剧《麦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