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学校,这一次,那种逃离禁锢的感觉更强烈了。即便外头下着雨,而且是那种无从抵挡、无孔不入的绵绵细雨,也浇不熄我内心的雀跃。如果我在这里有自己的便服,离开前一定会换,但我没有,所以只能空想。阿灵赫斯特希望自己的学生走到哪儿都可以被认出来,如果有办法要求我们放假时也穿制服,他们绝对不会放过那机会。不过起码外套厚实又保暖,而帽子丑归丑,至少能挡去大部分的雨。
小威已经在葛伯温车站等我。那里其实称不上是个车站,比较像是铁轨旁的一座公交车亭,外加一台售票机及两个空荡荡的吊式花盆。他坐在亭子里,双脚像回形针般盘起,贴在玻璃上。他的脚踏车锁在外头的栏杆边,被雨淋得湿答答的。他身旁坐着一名带着小孩的胖妇人,还有一个手拎公文包、头发稀疏的男子,三人身上全穿着雨衣。小威穿着之前那件粗呢外套。在他身旁,其他人就像黑白画面般黯淡无光,他却如此耀眼明亮。他起初没有发现我,是那位秃头男先看见,大惊小怪地要让座,才引起他的注意。他绽放笑容,起身走来。我们俩都有些害羞,还挺好笑的。这是我们自从上周六以来第一次单独见面;不算真的单独,还有其他陌生人,但他们不算。我手足无措,连双手双脚要往哪儿摆都不晓得,如果他知道——他应该知道,毕竟过去经验丰富——也完全看不出来。
火车进站,乘客下完车后换我们上车。车厢只有两节,而且同样坐满了操着一口如歌唱般有趣腔调和老爱在句尾加上“是不”的北威尔士人。我们找到一张双人座,有名好心的女士移到对面,让我和小威能一起坐。我们无法畅所欲言,因为她就坐在我们对面,身旁还有一名忧心忡忡的年轻男士,腿上搁着一只猫咪的外出篮。小猫不停哀哀叫,他也不停哄它。坐火车带猫咪去看兽医一定很伤脑筋。或者他是要搬家?不过除了那只猫之外,他没有其他行李,但那也不能说明什么。最糟糕的情况是他要把那只猫送人,现在正准备带它去新家。不过若是如此,他应该会跟着哭才对,但是他没有。最有意思的是,小威压根没注意到这名带着猫的男士。离开舒兹伯利的站台后,我向他说起这件事,但他完全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我想小威应该很少来舒兹伯利,但这儿明明就这么近。他对这里很陌生,也不知道欧文欧文斯里有书店。我得先去接受针灸治疗,所以留他在咖啡店里等我——那是一家亮晶晶的小咖啡店,所有摆设都是用铬和玻璃制品装潢而成。我本来提议他去上次那家有舒服沙发的咖啡店,但他拒绝了,因为那里不卖真正的咖啡。直到上星期六前,我从来不晓得原来除了雀巢那种用滚水冲泡的速溶咖啡外(还有马克思韦尔,但它们都一样),世上还有其他种咖啡。这种事也要吹毛求疵还蛮有趣的。
针灸同样非常顺利。师傅说那牵引治疗可能过于“暴力”(他用的就是这两个字),不是明智的决定。如果是我,不会只用“不明智”这么轻描淡写的字眼。不过这毕竟是我的腿,所以才会特别在意,在他眼里,八成就跟其他千千万万条腿没有两样,不足为奇。躺在针灸台上时,我一直看着那张人体穴道图,暗暗背诵穴道的位置和作用。记住它们说不定会有用,说不定只要按着穴道就能舒缓疼痛。我可以感受到那股魔法,针一扎进体内,我就能感到“气”缓缓运行全身,遇到会痛的地方便像火花隙般一阵弹跳。我下次可以自己试试,看不插针能不能也将疼痛导出体外。最简单的方法是将疼痛导入某样东西里,像是一块石头或金属,但如果被人捡走,恐怕会转移到他身上。就我所理解,针灸是直接将病痛从身体排放至这个世界,如果知道该怎么做,这还真是个好方法。
疗程结束后,我回去找小威——下楼的速度比之前上楼快多了!我在他对面坐下,咖啡机喷出一股散发浓浓咖啡香的蒸气。“我们去别的地方看看吧。”他说,“我在这里坐腻了。”
一走出店外,他立刻又恢复活力。他牵起我的手,那感觉真是美妙,如果我另一只手不用拿拐杖就更好了。我们去了书店,虽然没看到什么有趣的书,但随意逛逛,到处指指点点也很好玩。他对书比我挑剔许多,而且有些喜欢的东西不合我胃口,像是菲利普·迪克。他对拉里·尼文不屑一顾(!),而且不喜欢宾恩·派普(怎么会有人不爱宾恩·派普?)他从来没看过珊娜·韩德森的书,当然了,这里也没有任何她的作品。我会再跟丹尼尔借来给他。
逛完书店后,我坚持要请他吃午餐,虽然此时已是下午。我饥肠辘辘,和他找到一家有座位区的炸鱼薯条店,找了个位置,点了炸鱼、薯条、奶油和白面包。我还点了一杯难喝到惊天动地、整杯被煮到变成可怕深橘色的热茶。小威则点了维多汽水,他说他从八岁后就再也没有喝过了。想到这,他不禁微微一笑,还用指尖抚过我手背。这感觉比牵手走路更美妙,而且舒服多了。我不禁微微一颤。
快餐店里的客人不多,所以吃饱后我们又点了一瓶维多汽水和一杯柠檬汁——那茶实在太吓人,我连想假装喝它都没办法。我们就这样坐在温暖干燥的店里,挂在椅背上的外套微微氲散着蒸气。我们聊起托尔金,小威拿史蒂芬·唐纳森来和他比较,还提到一本《沙娜拉之剑》;我没看过,但听起来就像部骗钱的拙劣仿作。不知不觉中我们又聊起精灵。“它们也可能是鬼魂。”他说。
“亡灵无法说话。我看见莫儿时,她就无法说话。”我终于成功地泰然说出她的名字,没有一丝颤抖。
“或许刚死去的不行。我想过这一点。刚死去时,它们无法说话,也还保有自己的原貌。但你可以利用鲜血让它们开口,就像维吉尔书里写的,你不是这么说过吗?之后,它们从生灵中吸取生气,无论是动物或植物都可以,然后开始变得和它们越来越像,越来越脱离人类的外貌,等到那时,它们就可以说话了。”
“它们说话的方式跟人类很不一样,跟死人也不同。”我说,“你说的不无道理,而且非常适合写进小说,但感觉就是不对。”
“这样一来,就能解释它们为什么对废墟情有独钟了。”他说,“之后我又回去那里,星期六晚上。只要握着你的石头,我就隐约可以用眼角余光看见它们。”说到这,他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知道他随身带着一件我珍藏许久的东西,我心里很是高兴。只是除了保护他不受我妈伤害外,这块石头没什么其他功用——但谁知道呢,这反正不是件坏事。
“你应该能看见它们才对。”我说,“它们到处都是。”
“它们是鬼魂。”他说,“只是你以为是妖精。”
“我不知道它们究竟是什么,也不知道这到底有什么重要。”我说。
“你不想弄清楚吗?”他问,双眼闪闪发亮。嗯,很有科幻小说的精神。
“想。”我说,但这其实是违心之论。它们就是它们,没什么好追究的。
“好,那你觉得它们出现的关键是什么?”
“地点。”我斩钉截铁地说,“它们不常迁移。葛罗——我朋友就用了魔法,让我在万圣节回去南威尔士找它。它不会自己来这里和我说话。”
“你看,就像鬼魂一样,在死亡地点徘徊不去。”
我摇了摇头。
“你可以教我魔法吗?”他问。
我吓了一跳:“我真的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为什么?”
“因为它非常危险。如果你搞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不是只指你,而是所有人,只要没有充分的了解,就很容易造成超乎想象的影响,而你自己却不知情。”这个时机再好不过,我知道我应该趁现在坦承召唤卡拉斯的事,但真要说出口时,我又反悔了。“就像《天钧异梦》里的乔治·欧尔,只是我们用的是魔法,不是梦境。”